保羅書信總論6. 48-49
A.D.
49 50-52 53-37 57-59 60-62 62-66
67-
68
第一次
旅行布
道
耶路撒
冷大會
前
第二次
旅行布
道
第三次
旅行布
道
被捉拿
在羅馬
獄中
(第四
次旅行
布道)
被釋放
在羅
馬獄
中
無
加拉太
書
帖前後
書
林前後
羅馬書
無
以弗所
腓立比
歌羅西
腓利門
提多書
提前書
提後
書
7. A.神論
保羅的 系統神學 在論神方面最詳盡,
神的永在是一件無法推諉的事實(羅 1:20c),
藉著創造之物(羅1:20a),藉著聖言(羅3:21;
16:26;提後3:15-16),藉著基督,(羅5:8;
提前3:16;1:10;弗1:19-20;林後4:4)等
叫人曉得(羅1:20b)。
神的性情是全智的(羅2:16;提前1:17;林前4:
5);慈愛的(羅5:8;弗2:4);全能的(弗3:
20);全在的(羅10:6-7;林前3:16;6:19);
公義的(羅3:16)。
9. 1. 聖靈是有位格的(林前 2:10-11;12:11;弗4:30;提
前4:30),
2. 與神同等(林前2:10-11;羅8:2,26-27;帖後2:
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後13:14;弗4:
4-6)。
3. 聖靈的工作是保羅論聖靈的要點,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
動力(加3:2;帖後2:13),把信徒 洗入 基督的身體
(林前12:13),
4. 把恩賜分給教會(林前12:4),促使信徒過成聖生活
(林前6:11;加5:25;羅8:13),
5. 帶領信徒一生(羅8:14,26;林前2:13;加5:18-23)。
信徒一生都與聖靈有關,故保羅說 要被聖靈充滿 (弗5:
18)
10. 1. 保羅論罪是普世性的(羅 3:9-23;5:12),
2. 罪基本的定義是否定神的存在(羅1:18-32),
3. 這犯罪的性情源自亞當(羅5:12-21),受魔鬼
所誘(林後11:3;提前2:14),致全人類伏在
死亡權勢底下(羅6:16,23);
4. 因此主耶穌才要為人代死(羅8:2-3;林前15:
3;林後5:21;),此點為保羅論救恩時特別強
調之處。
5. 另 稱義 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著相信,接受主
耶穌因代死帶來的救恩(羅 4:18-25)
Editor's Notes Late Antiquity sculptures, paintings, mosaics, and architecture occupy a special place in our account of art through the ages because they formed the foundation of the art and architecture of the Middle 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