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著上週的討論,Rebar之於社區居民,可能就是個外人,我們姑且稱之為關心公共空間的「社群」。那,社群為什麼要參與社區議題?又如何參與社區議題?這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核心問題。 其次,連振佑與Townsend的文章也都在談社群與解決都市問題之間的關係,只是他們談的是兩種不同的社群。我們就姑且說連談的是「議題社群」,Townsend談的是「資料社群」吧,請你試著從議題屬性、社群特性、活動方式、可能限制來比較這兩種社群。 然後,在連振佑「台北好好看」的案例,以及Townsend「舊金山智慧之夏」的案例中,為了讓社群參與社區議題,組織者都嘗試設計出一個邊界物件來接合這些不同的行動者,請問那各是什麼?不同行動者的想法在這兩個網絡中如何被轉譯? 最後,這兩種不同的社群有沒有合作的可能?可以怎麼作?在你們的提案中是否有這樣的機會?要如何設計出這樣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