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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3電子電器業
- 1. 案例廿三
行 業 別:電子電器業
資料內容:訓練政策 ................................................................... 23-2
人才開發體系 ........................................................... 23-3
人才開發委員會基準 ............................................... 23-4
人才開發業務基準 ................................................... 23-6
人才培訓業務基準 ................................................... 23-8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1
- 3. 人才開發體系
資格職
共同研修(20H) 專業研修(60H) 自我啟發(20H)
管理職
經 營 管 理 研 修
經 F
營 E
幹 D
部
課 C
120 學
B4 管 通 職 技 校
目 長 一 理 識 管 製 營 技 能 自 進
場 我 修
股 B3 般 職 教 輔 理 造 業 術 專 檢 福
電 關 關 關 部 啟 外 體
管 研 導
標 長 B2
理 修
育
研 能 腦 係 係 係 門
業 定 發 語 委 制 資
研 、 會 、
人 班 B1 研 修 力 研 研 研 研 研 修 技 系 研 課 第 格
修 開 修 修 修 修 修 能 列 修 程 二 研
、 講 專
發 競 修
OJT
A7 長
員 長 研 座
賽 研
A6 修 修
一
A2
般
人 A1 建教生輔導課程
(20H)
員 A0 新進人員(一般、大專)職前講習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3
- 4. 人才開發委員會基準
1.總則
目 的 1-1 本基準為全公司人才開發業務促進會之相關組織、實施方式之規定,
以促進各事業單位教育訓練工作之一致化。
適用範圍 1-2 本基準適用於人才開發業務促進會之組織任務、營運等事項。
定 義 1-3 本基準的組織、實施方式,以構成人才開發業務促進會之業務基準。
(功 能) 1-3-1 為全公司有關人才開發之計劃、實施等事宜之合理而有效的營運。
(名 稱) 1-3-2 為配合全公司組織之運作,人才開發委員會又稱為人才開發業務促進
會。
改 廢 1-4 本基準的改廢,是依品質文件管理基準來實施。
2.組織
組 織 2-1 組織包含單位如下:
(1)人才培訓中心
(2)製造技術研修所
(3)販賣研修所
(4)開發人才育成委員會
(5)桃園事業區
(6)各單位人事主管
參加人員 2-2 參加人員:
(1)人才培訓中心
(2)製造技術研修所
(3)販賣研修所
(4)開發人才育成委員會
(5)桃園事業區
(6)各單位人事主管
(業務內容)2-2-1 業務內容如下:
(1)人事業務與人才培育相連結,提升全公司人力素質。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4
- 5. (2)推進人才培訓業務:需要之調查、推行業務及確認效果。
(3)發展並改進人才培訓業務。
事 務 局 2-3 本促進會事務局由人才培訓中心擔任。
(業務內容) 2-3-1 業務內容如下:
(1)議題之連絡及審議內容草案之作成。
(2)召開業務促進會。
(3)會議記錄之作成及發送。
(4)涉及其他委員會之問題協調等。
3.實施方式
會 議 3-1 本促進會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
會議程序 3-2 會議程序如下:
(1)主席報告。
(2)各單位業務報告。
(3)討論事項。
原案作成 3-3 促進會之審議內容,應事先由事務局於開會日前整理作成草案。
審議程序 3-4 促進會得出三分之二的人數出席而成立。
決 議 3-5 促進會之決議須得全體成員之過半數贊成而通過,如有特別事由,或
認為所提議事項不必召開會議時,主席可就提議事項以文書要求促進
會成員之承認而代替決議。
會議記錄 3-6 促進會之會議內容須作成記錄,並照會有關人員;事務局之會議記錄
至少保存一年。
委員會之共同召開
3-7 促進會可與其他委員會或會議共同召開。
列 席 3-8 如遇有涉及他單位的事項,可邀請有關單位派人參加列席。
其 它 3-9 依業務之必要時經本促進會同意後,得成立臨時性專門委員會,以利
業務之推動。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5
- 6. 人才開發業務基準
1.總則
目 的 1-1 本基準規定有關全公司人才開發之共同事項及其程序,以資培育學養
俱全之員工,並造就有益社會之公民為目的。
適用範圍 1-2 本基準適用於全公司人才開發之相關業務。
定 義 1-3 本基準所使用主要名詞之定義說明如下:
(資格別教育訓練) 1-3-1 依組織編制上各資格階層,分別實施之教育訓練。
(職能別教育訓練) 1-3-2 依職能分類或相同機能者為對象,分別實施之教育訓練。
(自我啟發) 1-3-3 凡為陶冶品德、增廣見識,所實施之教育訓練。
(職場內教育訓練 OJT)
1-3-4 在組織內上司對部屬透過日常業務,所實施之個別或集體在
職訓練。
(職場外教育訓練 OFF JT)
1-3-5 參加公司人才培訓單位、公司外企管公司及其他訓練機構所
舉辦之各種教育訓練。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1-3-6 對新進員工所實施之職前講習,包含各職場別之職前訓練。
(建教生訓練)
1-3-7 對本公司建教合作之學生所實施之職前講習、專業講習及技
能檢定輔導等訓練活動。
改 廢 1-4 本基準的改廢,是依品質文件管理基準來實施。
2.訓練需求之實施程序
實施程序 2-1 實施程序:人才開發程序中、長期計劃→ 短期計劃→ 預算編列→ 對象
選定及報名→ 人才培訓實施→ 受訓資料管理→ 總檢討→ 人才晉升交
流輪調
(中、長期計劃) 2-1-1 配合公司方針、政策,並以中、長期事業計劃為藍本,擬定
之中、長期人才開發體系。每年配合實際需要修正之。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6
- 7. (短期計劃) 2-1-2 依據人才開發體系準則,配合該期全公司事業計劃、各單位
之課程需求及人事方針 以擬定出各人才培訓單位短期(1 年)
,
之具體實行計劃(該年度事業計劃)。
(預算編列) 2-1-3 有關人才培訓之經費,原則上全公司共同性之人才培訓活
動,由人才培訓中心、製造技術研修所、販賣研修所負責編
列預算。至於各單位活動之經費,由該單位列入當年度事業
計劃內負擔之。
(對象選定及報名) 2-1-4 對象選定調整由相關單位、促進會或會議來主辦或協辦,對
於個人學識教養能力之特徵、適性、培養方向、配置、調職
亦應併入檢討。
(人才培訓實施) 2-1-5 人才培訓之實施由人才培訓中心、製造技術研修所及販賣研
修所負責。各單位之人才培訓進行狀況及實施效果應與人才
培訓中心、製造技術研修所及販賣研修所共同檢討,並作對
策施行之。
(受訓資料管理) 2-1-6 配合全公司人才開發體系之推行,人才培訓單位及各單位應
將教育訓練活動之學員資料確實作成記錄,並輸入人事資料
管理系統(PMS)。
(總檢討) 2-1-7 教育訓練內容及有關教材,應配合管理、技術革新及將來發
展方向,於人才開發業務促進會作全盤性檢討,以求改進。
(人才晉升交流輪調)
2-1-8 為使組織彈性化,並激勵員工發揮潛能,以便實施人才交流
或輪調制度。
3. 體系
人才開發營運方針
3-1 製造產品之前,先要培育人才。
人才開發體系
3-2 有關 120 目標,係指於該資格職的必須研修-共同研修 20 小時、專業
研修 60 小時、自我啟發 20 小時及資格研修 20 小時之課程。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7
- 8. 人才培訓業務基準
1.總則
目 的 1-1 本基準規定有關人才培訓之人才開發業務基準。
適用範圍 1-2 本基準適用於全公司人才培訓之相關業務。
改 廢 1-3 本基準的改廢,是依品質文件管理基準來實施。
2.業務基準
受訓學員
管理辦法 2-1 受訓學員管理辦法。
2-1-1 為提高公司內訓班次上課實際效果,並提昇業務效率,消除浪費,特
訂本辦法。
2-1-2 學員上課只報伙食,希望各單位確實執行。
2-1-3 人才培訓單位應將每月學員上課及課程情形 於每月定期之人才開發
,
業務促進會中,向各單位促進員報告,並將上課資料轉知相關主管及
學員。
2-1-4 流程:
報 告
單位主管 各單位人才開發業務促進員 人才培訓單位
上課通知 上課 促進會中提出報告 人事資料管理系統
連絡相關主管及學員
內訓班次經費轉帳辦法 2-2 內訓班次經費轉帳辦法
2-2-1 為提高內訓班次學員上課出席率及訓練效果,特訂此辦法。本辦法僅
適用於人才培訓單位所舉辦之教育訓練活動。
2-2-2 若參加學員受訓,經費即轉帳由學員所屬單位負擔。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8
- 9. 2-2-3 上課合格條件包含下列二項:
(1) 出席率達 80%以上。
(2) 結業成績 70 分以上。
(含測驗成績、作業成績、心得報告……等)
2-2-4 出勤率之計算,以實際上課時數為基準。
資格研修 2-3 資格研修
2-3-1 資格研修程序
研修者之推荐 3-4 月
↓
資格研修 4-9 月
◎ 課程研修
◎ 經營理念與實踐發表
◎ 工作專題報告與發表
◎ 書籍研修心得報告
◎ 經銷商
◎ 綜合測驗
↓
面試 9月
↓
綜合評定 10 月
2-3-2 評價項目
(1)綜合測驗
(2)經營理念與實踐
(3)工作專題報告與發表
(4)書籍研修心得報告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9
- 10. 技能檢定 2-4 技能檢定業務基準
目 的 2-4-1 配合公司發展之需要,全面提昇製造力,積極培育技能人才,以達到
世界水準的技能。
對 象 2-4-2 (1)公司員工從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者。
(2)非從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但經單位主管推薦者。
改 廢 2-4-3 本基準之改廢依品質文件管理基準實施。
辦 法 2-4-4 本辦法於 1998 年 8 月修訂,並定於 1999 年元月 1 日起公佈實施。
報考資格 2-4-5
等級 檢 定 資 格
丙 從事相關工作者,或經單位主管推薦者。
乙 具備丙級資格一年,或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者。
甲 具備乙級資格一年,或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檢定辦法 2-4-6 (1)檢定內容包括:學科考試及術科考試。
(2)學、術科考試成績皆 70 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3)學科考試不合格(低於 70 分)者,不得參加術科考試。
發 證 2-4-7 檢定合格者發給證照,此證照永久有效
檢定活動流程 2-4-8
報名(含資格審查) → 學、術科(上課) → 檢定考試 → 頒發證照
相關事項 2-4-9 有關推進組織、任務及現有檢定職類之相關事項,如(附件一)。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10
- 11. (附件一)
檢定職類:
NO 職 類 等 級 檢 定 對 象 備 註
1 銀銲 甲 乙 丙 從事銀銲相關工作者
、 、
製 從事基板錫(組立)相
2 基板銲錫(組立) 丙
造 關工作者
組 從電化要素組立相關
3 電化要素組立 丙
立 工作者
4 修理 乙、 丙 從事修理相關工作者
從事實裝機相關工作 分 A-R、CHIP、
5 製 實裝機 甲 乙 丙
、 、
者 OKANO
造
從事射出成形相關工
6 機 射出成形 甲 乙 丙
、 、
作者
械
從事沖床模具相關工
7 運 沖床模具 甲 乙 丙
、 、
作者
轉
從事設備保養、特殊
8 械 設備保養 甲 乙 丙
、 、
機械相關工作者
、
從事押出、真空成型
9 技 押出、真空成型 甲 乙 丙
、 、
相關工作者
能
10 壓鑄 甲 乙 丙 從事壓鑄相關工作者
、 、
製
造 從事 QC-CHECKER
11 QC-CHECKER 丙
管 相關工作者
理
從事技術服務相關工 由 技 術 服 務 公
12 服務技術 甲 乙 丙
、 、
作者 司主辦
製造業-電子電器業案例介紹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