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二章ppt
- 8. 2. 論斷人的必受真理的判斷(二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二2)
所謂“真理”,實在就是指神的全部話語;正如主耶穌所說的: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約
十二48)。
全節的意思實際上是說明:
A. 論斷人是不合真理的行事,所以必受真理的審判。
B. 我們怎樣論斷人,我們的話並不能作實;那個人是好是壞,神的
真理才是判斷的標準。反之,連論斷人的,自己也得受真理的審判;
因他既然能看見別人的錯,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神必照真理
審判這樣的人。
- 16. 如何作建設性批評
No judgment, without knowledge, love, necessity.
沒有瞭解、愛心、必要,不要論斷(Johann Albrecht Bengel, 1687-
1752)
首先他說到「瞭解(sine scientia)」。當你要說別人時,要問自己有
了解嗎?「我有足夠的知識嗎?我對這個事情本身了解多少?」
第二個是關於你的動機。amore的英文是love,中文是「愛心」。如果
你不是為了對方的好處就不要講,因為傷害會很大
最後一個字是「沒有必要,不要論斷」。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斷是
非,所以你要分辨這件事情,是否要拿到道德的秤上去秤,有些事情
是與無關道德---蔡茂堂 牧師
- 20. 羅 2:7-16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
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
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