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台灣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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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方式-申請文件
診斷服務 輔導服務
1. 產品型錄或公司簡章等附件資料1式6份。
2. 企業合法登記證影本1份。
3. 最近2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各1份(應涵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與資產負債表)。
4. 最近1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申請
輔導廠商)。
※ 申請書應蓋負責人簽章及公司印鑑,證件影本請加蓋公司印鑑及與正本相符字樣。
申請書正本1式6份
• 廠商診斷申請表
• 企業諮詢紀錄表
• 廠商品牌需求規劃書(申請品牌診斷者)
申請書正本1式6份
• 廠商輔導申請表
• 企業諮詢紀錄表
• 輔導提案規劃書1式8份(廠商免付,由分
項執行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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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聯絡方式
電話: (02) 8978-3855
傳真: (02) 2325-9015
電郵:branding-taiwan@tier.org.tw
網址:www.branding-taiwan.tw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10657信義路三段41號3樓
工業局品牌台灣發展計畫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