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因應兩岸服貿協議市場開放產業各項輔導計畫彙整表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 印刷及其
輔助業
印 刷 產 業
升 級 轉 型
輔導計畫
102年/103
年
1.102 年 決 算 數 15,290 千 元
/103 年輔導經費編列 20,700
千元。
2.公告開放業者提出輔導申請,
由專業人員到場評估進行判
斷,針對業者需求研擬後續輔
導做法及解決方案。
3.帶領業者參加國內外展會活
動,建立並推廣產業形象,促
進訂單媒合。
4.辦理產業人才專業課程,提供
有意轉型創新之業者參加培
訓。
依據業者提出之「印刷產業白皮書」需求,研訂三大
輔導方向:
1.技術輔導,引領印刷產業升級轉型
(1)印刷產業服務化技術輔導
(2)環保標章認證技術輔導
(3)印刷產業藝術跨域應用輔導計畫
(4)即時性技術輔導
(5)特色化產品開發個案輔導
(6)產銷業者聯合設計開發輔導
(7)油墨暨色彩驗證服務
2.市場拓展,商機媒合形象建置
(1)辦理印刷企業經營與跨領域產業技術專題講座
(2)辦理印刷產業成果推廣或商機媒合交流會
(3)籌組印刷外銷貿易策略聯盟團
(4)辦理 1 對 1 商機媒合座談會
(5)建置台灣印刷形象館
(6)營運印刷產業服務網
(7)辦理印刷品質肯定獎、包裝設計達人競賽
(8)拍攝產業形象之宣傳微電影
3.人才培訓,強化產業競爭力
(1)創新經營管理商業模式研習
(2)市場行銷業務養成
(3)印刷品產製企劃特訓
經濟部
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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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4)產業知識強化訓練
註:出版業並非開放項目,惟為因應國內出版業之需
求,文化部將致力整合創作端、生產端、通路端及
市場端等 4 環節,推動臺灣出版業朝向「讓臺灣走
出去 讓世界走進來」之目標努力,採行策略如下:
(一)推動出版國際化:扶植創作者走向國際、提升國
際參展效益、推動台北國際書展成為亞洲出版知
識及資訊交流平臺,與法蘭克福學院合作辦理人
才培訓課程及辦理出版跨界媒合平臺。
(二)促進出版數位化:引導產業數位轉型、協助產業
接軌國際、推廣數位閱讀風氣。
(三)擴大華文出版市場:提升出版業者參加中國大陸
地區書展品質、於東南亞地區推廣臺灣文學。
(四)創造國內需求:扶植獨立書店、培養閱讀人口。
(五)獎勵出版及培育人才:強化出版獎勵、加強出版
人才培育;積極進行本土創作、編輯、漫畫及經
紀人才之培養。
(六)強化兩岸出版市場協商:爭取出版業權益、協助
出版業者拓展商機。
(七)組合印刷業與出版業,參與重要國際性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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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電 腦 及 其
相 關 服 務
業
資 訊 服 務
業 發 展 計
畫、資訊服
務 業 推 廣
計畫、資訊
服 務 業
IFRS 創新
服 務 推 動
計畫、資訊
應 用 服 務
人 才 培 訓
計畫
102年/103
年
1.102 年決算數 86,482 千元/103
年輔導經費編列 73,561 千元。
2.提供研發經費補助,並邀請專
家委員,協助業者開發創新服
務及解決方案。
3.協助業者聯盟方式於海外市場
辦理展會,並媒合訂單。
4.辦理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課程,
培養前瞻資訊技術及應用服務
人才。
1.培養前瞻資訊技術應用人才,提升國內資訊服務發
展能量。
2.協助業者整合軟體/硬體/服務/內容,發展創新營運
模式。
3.協助業者組成合資公司,提升國際競爭力,共同行
銷海外市場。
4.協助業者結合目標市場在地通路、組織、國際大廠、
硬體大廠等組成行銷聯盟,共同拓展大陸及東南亞
市場。
5.推動臺日、臺美資訊服務產業合作。
經濟部
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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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線 上 遊 戲
( 限 製 作
與 研 發 服
務)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躍 進 計
畫、數位內
容 產 業 應
用 與 健 全
環 境 推 廣
計畫
102年/103
年
102 年決算數 79,869(千)元
103 年編列經費 67,140(千)元
1.產業諮詢、拜會、輔導及引介合作。
2.整合產學合作資源,推動產學合作發展。
3.研析中國大陸數位內容法制變化與政策發展趨
勢。
4.主動查察遊戲分級標示、分級適切性及定型化
契約。
5.嚴格執行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平衡兩岸對
於遊戲的管理強度。
6.協助解決線上遊戲消費者申訴爭議。
7.於國際重要展會設立「台灣館」協助拓展全球
市場。
8.辦理國際大型交流會議/論壇,促進國際交流及
合作。
9.提供國際市場化測試與驗證服務,提高進入國
際及兩岸市場機會。
10.以研發補助鼓勵投入創新產品、應用與服務及
創新營運模式開發。
11.培訓線上遊戲業之開發、整合、經營、行銷及
授權等人才。
經濟部
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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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廣告服務
業
提升廣告
服務業發
展計畫
103.1.1-
103.12.2
0
1.經費編列:
102 年度:7,450 千元
103 年度:7,970 千元
2.102 年執行情形:
(1)以「後 ECFA 時代臺灣廣告產
業未來的商機與出路藍圖」為主
軸,針對全球化臺灣廣告發展方
向、廣告產業因應新媒體對的衝
擊與轉型、兩岸廣告產業競合進
行質量化研究調查,完成新興廣
告趨勢與運用研究或政府政策
與市場商情研究 1 式。
(2)辦理「研商服務貿易協議開放
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座談 會,
邀集廣告服務、市場研究服務及
郵寄名單編輯服務之公協會或
產業代表共計 18 位出席交流,
增加業者信心。
(3)進行促進領域內合作創新輔
導與境外合作輔導共 5 案,帶動
廠商直接投資額計 1,520 萬
元,協助相關業者營業額增加約
4.43 億元。
1.推動廣告服務多元化科技化創新:協助廣告業
者透過多元化整合數位科技運用,促進廣告服
務跨領域創新加值。
2.促進業者海外發展與技術服務輸:針對有意拓
展海外市場之業者提供相關輔導措施,鼓勵引
導本土廣告產業發展海外跨域經營,促進業者
海外發展與技術服務輸出。
3.設立聯絡窗口整合政府相關計畫資源與優惠貸
款措施,供廣告業者諮詢及轉介等協助服務。
經濟部
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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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5 攝影服務
業
103 年度
優良服務
GSP 認證
輔導及宣
導計畫
103.1.1-
103.12.2
0
1 經費編列:本計畫經費為 1,096
萬元,將輔導 46 種行業,預計
投入 100 萬元於攝影服務業之
輔導,以提升相關行業之服務
品質。
2.執行情形:本(103)年度預計
辦理:
(1)辦理輔導專家研習,成立輔
導團隊,針對 GSP 新申請業
者提供認證輔導,協助建置
服務管理手冊。
(2)輔導 GSP 已認證門店,針對
已獲認證 1 年以上之業者,
根據其發展潛力與需求評
選,提供針對服務品質提升
或規模擴展(展店或發展連
鎖)方面的進階輔導,延續
GSP 認證輔導效益,並建立
成功輔導模式分享給其他
業者。
(3)辦理實體行銷活動 1 式,並
整合網路與事件行銷操作
手法,以增加一般民眾對
GSP 標章之了解與認同。
(4)辦理 GSP業者聯誼會組織活
動 3 場次。
1.輔導團隊經由專業之顧問輔導團隊實地拜訪業
者,瞭解業者營運狀況,以協助攝影服務業業
者建置服務手冊、改善服務流程與門市環境,
提供優質之服務給消費者,進而提升業者之競
爭力面對產業環境之變化。
2.進行產業升級輔導協助攝影業者檢視其發展潛
力與需求,輔導業者規劃及發展品牌,並提供
針對服務品質提升或規模擴展方面的進階輔
導;對小型廠商,則可協助輔導轉往特定利基
市場,例如攝影場所或影棚等之發展。
3.辦理行銷活動於本計畫之臉書粉絲團與計畫網
站加強曝光攝影服務業業者資訊,並規劃實體
行銷活動,邀請攝影服務業者參與,推廣台灣
攝影業之優良品質。
4.協助業者間之交流與合作邀請 GSP 攝影服務業
業者參與各區聯誼會活動,促成異業交流及提
高異業合作可能性。
經濟部
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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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6 批 發 交
易、零售
及經銷
商業服務
業國際市
場拓銷輔
導計畫、
商業服務
業科技化
運用輔導
計畫
102 年 1.經費編列:新台幣 10,208 千
元。2.培植商業服務業科技化環
境,提升商業服務業整體營運效
率。
1.聘請專精於海外商情、立地評估、行銷、品牌
等領域人士組織海外拓展輔導團,協助 30 家以
上(含 3 家以上服飾業者)有意拓展海外市場之
企業予以個別輔導。
2.帶領 15 家以上受輔導企業至海外參展,並舉辦
海外合作廠商媒合會至少 1 場次。
3.輔導 200 項台灣商品於跨國虛擬通路上架。
4.輔導服飾業者 100 家運用「電子收銀系統」提
升實虛整合服務與行銷能力。
經濟部
商業司
批 發 交
易、零售
及經銷
商業服務
業科技化
與國際化
發展計畫
103 年
-105 年
經費編列:新台幣 3000 千元。
輔導業者拓展海外虛擬通路及參
展。
1. 輔導協助企業拓展海外虛擬通路 30 店(150 項)
服飾及台灣商品於跨國虛擬通路銷售。
2. 協助連鎖業者海外(中國大陸以外之國家)參展
1 場次至少 5 家。
經濟部
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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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7 提供食物
服務業
台灣美食
國際化及
科技化服
務計畫
102.1.1-
103.12.2
0
1.經費編列:
102 年度:42,277 仟元
103 年度:36,822 仟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1)辦理諮詢訪視服務:於台灣美食
網提供諮詢訪視表單開放餐飲業者
申請,以美食計畫專案辦公室為主
要窗口,依據業者申請內容與經營
問題,給予適切之諮詢訪視服務,
並提供適當之資源轉介,以強化其
經營能量。102 年諮詢訪視家數達
480 家次。
(2)辦理餐飲科技應用輔導:鼓勵台
灣餐飲產業有效結合餐飲科技應
用,藉由科技加值的推動,透過輔
導資源的挹注,將輔導案例轉化為
台灣美食科技導入的示範企業,以
提升餐飲產業服務品質與經營管理
層面,進而帶動整體餐飲產業發展
及經營體質。透過「餐飲科技應用
輔導」資源導入,共有 6 家業者接
受輔導,核定補助款共計 213.3 萬
元,促進業者投入 650.15 萬元。
1.辦理諮詢訪視服務:召集具餐飲相關專業之
產、官、學、研之專家,組成「諮詢訪視顧問
團」。於計畫網站-「台灣美食網」提供 103 年
諮詢訪視申請表單,開放餐飲業者下載與申
請,針對業者申請原由進行電話諮詢,若透過
深度訪談後,仍無法即時給予合適協助時,將
依據業者目前迫切協助改善情形,邀請「諮詢
訪視顧問團」之專家實際造訪業者門市,給予
更多實質上的建議。預計 103 年將提供諮詢訪
視至少 50 家次。
2.辦理「餐廳安心食材科技應用補助」及「餐飲
科技應用輔導」:擬定餐廳安心食材科技應用
補助須知及餐飲科技應用輔導須知之執行機
制,邀請相關經驗背景之委員召開機制審查會
議,確定須知內容並於本部網站及台灣美食網
公告,開放餐飲業者報名申請,針對業者提案
內容進行審查,依據評選規格選出至少 6 案,
後續將依據輔導執行狀況進行查核,強化推動
成果之效益。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8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3.辦理服貿簽訂因應措施座談會及
商業講習:針對服貿協議簽署
後,辦理 2 場因應措施座談會,
共計 80 位餐飲業經營代表出
席,並邀請國貿局、投審會及勞
委會等相關部會成員一同參與,
另結合地方餐飲公協會辦理 3 場
商業講習,即時解決業者對市場
開放之疑慮,並提供因應輔導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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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8 倉 儲 服 務
業
產 業 運 籌
服 務 化 推
動計畫
102.5.10-
103.12.20
1.經費編列:
102 年決算數:19,224 千元
103 年編列數:16,000 千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輔導 6 家國際儲運業者建置運
籌管理與加值服務機能,包含:
(1)輔導裕隆行,發展自貿港區產
業加值多元機能服務。
(2)輔導建新國際,發展自貿港區
國際工業原料加工服務機能。
(3)輔導航耀物流,發展自貿港區
生技產業加值發貨中心運籌
服務。
(4)輔導立益物流中心,整合中藥
產銷鏈之物流、資訊流、商流
和支援金流服務,打造中藥專
業運籌服務鏈。
(5)輔導東源物流,發展宅配安裝
運籌 BPO (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服務模式。
(6)輔導鵬峯海空物流,推動整合
運籌服務,提升國際行銷加
值,強化台灣食品國際市場行
銷競爭力。
1.分析產業跨國運籌整合與物流服務模式。
2.提供業者諮詢服務。
3.輔導物流儲運業者應用 BPO 服務模式融入產業
客戶之供應鏈體系,從流程與機能面支援其全
球佈局。
4.辦理輔導示範案例成果發表會。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0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倉 儲 服 務
業
供 應 鏈 重
整 之 物 流
推動計畫
102.6.19-
103.12.20
1.經費編列:
102 年決算數:18,436 千元
103 年編列數:11,000 千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規劃「跨國供應鏈重整之營運
模式」及推動策略與實施方
法,進行包括海外流通 DC 模
式、料件供應之存貨控管模式
等多項營運模式推動,強化產
業國際營運布局能力,增加產
值 3.22 億元、促進投資 6.9 億
元以及新增就業 129 人次。共
推動 5 案分列如下:
(1)台灣晶技:進行供應鏈協同優
化。
(2)連展科技:建置台灣電子零組
件產業 2nd-Tier Inventory
模式。
(3)大亞鏈條:推動供應鏈重整擴
張全球自行車鏈條市場佔有
率。
(4)鵬揚工業:推動車輛摩擦零件
新興市場之最佳流通加值運
籌模式。
(5)海力捷國際開發:打開國際回
1.提供產業諮詢、訪視、診斷服務。
2.推動供應鏈重整之示範補助案。
3.協助企業供應鏈重整與物流服務模式發展。
4.協助企業跨國營運運籌佈局。
5.協助規劃關鍵零組件回臺生產及海外銷售。
6.辦理案例分享及廣宣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1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教市場大門─綠色食品供應
鏈重整之運籌。
9 洗衣業、
美容美髮
業
洗衣、美
容美髮業
關懷及競
爭力提升
計畫
102 年 102 年度運用經濟部第一預備金
經費辦理,共 940 萬元。
包含美容美髮及洗衣:
1.成立單一諮詢窗口,受理諮詢輔導服務.
2.提供 100 家生活服務商家諮詢診斷服務,發掘
提供服務品質及服務流程改善問題。
3.透過顧問深入輔導方式,協助 10 家業者服務品
質及服務流程輔導。
4.辦理 15 場次座談說明會及 2 場次產業發展策略
座談會。
5.補助公會辦理技藝教育訓練競賽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洗衣業、
美容美髮
業
以服務加
值再造生
活服務業
競爭力計
畫
103 年
-106 年
103 年度經費共計 16,178,000 元
(含洗衣及美容美髮),計畫現規
劃執行內容中,並需另行報請國
科會辦理計畫變更,於後續計畫
規劃、招標及變更完成後,由執
行辦理輔導事項。
包含美容美髮及洗衣(暫訂)
1.辦理生活服務加值交流分享會 2 場次。
2.成立生活服務業科技化服務窗口,提供至少 10
個連鎖體系諮詢輔導,並涵蓋 100 家商家。
3.透過顧問團隊,協助建立 2 個生活服務科技化
加值解決方案,並推動 50 家業者參與應用。
4.辦理 2 檔期虛實整合行銷推廣活動。
5.補助公會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2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0 管理顧問
服務業
管理顧問
服務科技
發展計畫
102 年
-105 年
1.102 年經費編列:12,012 千元
2.103 年經費編列:15,000 千
元,執行情形:
(1)籌組臺灣管理顧問產業鉅群
聯 盟 赴 海 外 辦 理 商 機 媒 合
會、商洽會,促進管理顧問海
外服務輸出商機。
(2)介接 1 家國際專業顧問機構
合作,引進管理創新工具,擴
散培訓 250 人次。
(3)舉辦管顧服務博覽會暨年度
獎項表揚大會 1 場次/200 人
次,鼓勵優質顧問機構展出創
新手法。
(4)管理顧問服務業研發創新能
量:共同開發 6 式高值化管理
工具/課程模組或教材,擴散
120 家次企業應用。
(5)維運管理顧問服務業知識服
務網絡平台,管理維運廠商商
情資料庫 1 式。
1.透過聯盟的籌組、科技平台加值應用、國際新
知技法引進以及頂尖管理顧問人才培育等相關
輔導,強化國內管顧業核心能力。
2.措施:
(1)產業供需調查及溝通平台定期進行供需調
查及召開產業座談會,即時有效掌握業界進
行海外市場經營及業務拓展資訊。
(2)籌組聯盟協助業者經營聯合品牌以拓展海
外市場籌組臺灣管顧產業鉅群策略聯盟,聚
合國內具領域專長管理顧問服務業者,建立
跨領域專業服務團隊品牌,強化國際接單能
力,積極拓展市場。
(3)接軌國際,引進國際管理工具以強化創新服
務能量。
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
第 13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1 展覽服務
業
加強提升
我國展覽
國際競爭
力方案
103.1.1-
103.12.3
1
2,077 萬元 1.輔導台灣展覽業者辦理展覽(包括開辦新展及
與大陸業者在台合辦展覽)
2.展覽個案諮詢輔導
3.輔導台灣展覽業者取得 UFI 認證
經濟部國
際貿易局
第 14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2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機
械 、 電
機 、 電
子、化工
及度量衡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輔導
102.07.0
1~
102.09.3
0
1.經費編列:50 萬元。
2.執行情形:
(1)辦理多場次座談會、說明會
等活動:於 102 年 7 月 3 日
辦理 ECFA 服務貿易協議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業者座談會、於 102 年 8 月
7 日辦理「檢測業如何利用
服 貿 協 議 拓 展 商 機 座 談
會」、於 102 年 8 月 20 日
舉辦「大陸合格評定機構監
管制度與兩岸服務貿易協
議相關內容說明會」,協助
業者瞭解相關規定,與業者
交流意見。
(2)委託專業單位財團法人中華
經濟研究院辦理本局 102 年
度「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市場進入對產業經濟及就
業影響評估分析」委辦計
畫。專案研討對產業經濟及
就業影響評估分析。
1.持續嚴格審查陸資來臺投資案件,若因實施本
協議對我方的服務部門有實質性負面影響時,
依協議條文可要求與陸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
2.協助業者拓展大陸市場,爭取檢測商機:協助
本國檢測業者瞭解大陸市場經營技術檢測業之
相關法令、資格要求及潛規則等,協助我檢測
機構取得大陸資格認定,及參與大陸強制性及
國推自願性驗證制度成為指定實驗室。透過「海
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所建立的
交流管道及討論平臺,提供我檢測業者赴陸設
立商業據點所需的協處,並逐步將相關資訊及
合作安排登載於「兩岸標準計量檢驗驗證認證
暨消費品安全資訊網」及「中國大陸 CCC 強制
性產品驗證查詢系統」中,提供國內檢測機構
參考運用。
3.促進兩岸檢測機構間合作,增進檢測人員技術
交流:透過「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
協議」平台協助臺灣檢測機構與大陸檢測機構
間建立合作關係,使臺灣檢測機構無論在產品
測試及工廠檢查方面都能符合大陸強制性或自
願性產品驗證制度之能力要求,有助於回應業
者表達希望輸銷大陸的產品能夠在臺灣完成檢
測的需求。
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
第 15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機
械 、 電
機 、 電
子、化工
及度量衡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輔導
103 年度 103 年度輔導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提升產業競
爭力:儘管開放陸資來臺對國內檢測機構造成的
影響有限,惟為防止來臺陸資業者挾其龐大的資
金進行低價競爭,將輔導國內檢測業者提升服務
效能並思考提供完全解決方案等非價格競爭優勢
因應。相關作法如下:
1.調查國內檢測業者基礎資料,掌握產業發展脈
動。建立我國檢測產業資源與檢測驗證能量調
查分析資料庫,擴大我國檢測產業發展與驗證
範圍,以輔助各項產業拓展國內外市場的商機。
2.建立與國內檢測業者之溝通平台,設置處理窗
口,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3.協助國內檢測人員在臺完成符合陸方規定資格
訓練,並取得中國大陸對於檢測人員所要求的
登錄,使檢測業者可以充分運用國內人才提供
檢測服務。
4.增加與國內檢測業者之互動,瞭解業界需求並
即時回應。
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
第 16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3 旅行業 交通部觀
光局輔導
建立品牌
旅行業獎
勵要點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 經 費 編 列 : 新 臺 幣 ( 下
同)600 萬元。
(2)執行情形:A.貸款利息獎
助:自 102 年 7 月至 12 月累
計獎助 2 家旅行業計 3 萬
6,490 元。B.財務報表查核
簽證費用獎助:自 102 年 7
月至12月累計獎助11家旅
行業計 54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6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1.貸款利息獎助:針對旅行業為建立品牌,例如研
發創新產品及服務、推動品牌發展系統、從事
品牌加盟與結盟、建立從業人員品牌發展觀念
等,提出公司品牌化經營計畫,且符合連續 2
年辦理財務簽證查核者,獎助該旅行業貸款利
率 1.5%(貸款額度綜合旅行業最高 1,000 萬,
甲種及乙種旅行業最高 500 萬)。
2.財務報表查核簽證費用獎助:為輔導旅行業增
加財務透明度,獎助旅行業辦理財務報表查核
簽證,費用最高 5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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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旅行業 補 助 旅 行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因
應 服 貿 協
議 加 強 國
民 旅 遊 競
爭 力 之 專
業訓練(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觀 光 發
展基金)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1,220萬元(補助
觀光社團、學校、觀光相關
團體、旅行社等辦理觀光從
業人員訓練相關研討會)。
(2)執行情形:102 年 9 月至 12
月累計補助 4 家旅行業同
業公會,計 54 萬 5,000 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1,200萬元(補助
觀光社團、學校、觀光相關
團體、旅行社等辦理觀光從
業人員訓練相關研討會)。
(2)執行情形: 103 年 1 月至 2
月累計補助 1 家旅行業同
業公會計 83 萬 7,000 元。
對於專營國民旅遊市場之中小型業者,觀光局輔
導旅行公會規劃舉辦符合專營國民旅遊市場之中
小型業者經營需要之訓練課程,提升基層從業人
員之專業知能及企業競爭力。
交通部
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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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4 觀光遊樂
業
交通部觀
光局補助
觀光遊樂
業經營升
級實施要
點及觀光
遊樂業經
營管理與
安全維護
檢查暨督
導考核競
賽作業要
點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 經 費 編 列 : 新 臺 幣 ( 下
同)10,000 萬元。
(2)執行情形:
Ⅰ:自 102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
助 20 家,計新臺幣 5,249
萬元。
Ⅱ:發放獎金:12 月計發放 7
家 觀 光 遊 樂 業 獎 金 計
3,500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10,000
萬元。
(2)執行情形:尚無。
1.經營升級補助:鼓勵觀光遊樂業提升經營服務
品質及建置優質遊樂環境,補助觀光遊樂業辦
理人力品質提升、新增設施之規劃設計、既有
遊客服務設施之修繕及行銷宣傳等事項。
2.獎金發放:年度督導考核競賽,經評列特優等,
視年度預算編列數額發給獎金;其名額以當年
度參與考核競賽之觀光遊樂業者三分之一為
限,個別獎金最高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伍佰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15 觀光旅館
業
交通部觀
光局輔導
星級旅館
加入國際
或國內連
鎖品牌補
助要點
自 99 年 1
月起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8,800 萬
元。
(2) 執 行 情 形 : 共 計 補 助 22
件,補助金額 6,766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5,0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為獎勵星級旅館加入連鎖品牌,以全方位輔導其
改善經營體質並提升專業能力,針對經本局評定
為星級旅館並加入國際或國內連鎖旅館品牌者,
補助當年度加入連鎖旅館品牌所支出之入會費、
管理費、加盟金、權利金、品牌授權使用費、教
育訓練費或技術指導費等費用(以支出費之 50%為
上限,並不超過新臺幣 500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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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觀光旅館
業
交通部觀
光局獎勵
觀光旅館
業及旅館
業品質提
升補助要
點
自 94 年 9
月起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2,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共計同意補助 19
家,同意補助金額約 1,692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2,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截至 1 月底,同
意補助 5 家,同意補助金額
422 萬 8,000 元。
為鼓勵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委託專業團隊(依法
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合法室內裝修業)辦理更新
設備改善之規劃,提昇服務品質,補貼其軟、硬
體規劃費用(以補助事項費用之 80%為上限,並不
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觀光旅館
業
獎勵觀光
產業升級
優惠貸款
利息補貼
自 93年起
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4,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利息補貼金額共
計約 2,623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3,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為鼓勵並協助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建置
優質旅遊環境,針對已獲銀行核貸獎勵觀光產業
優惠貸款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
旅行業,補貼其貸款利息(補貼利率案年利率補貼
1.5%)。
交通部
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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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6 汽車貨運
業、汽車
路線貨運
業、汽車
貨櫃貨運
業
現代化貨
運業興革
方案
103.01.0
1~104.12
.31
交通部 102 年 10 月 2 日交路字第
1020022810 號函,暨同年 11 月
11 日交路字第 1020036489 號
函,已囑本部公路總局就運輸研
究所「我國公路汽車貨物運輸業
種分類暨相關法規檢討」研究意
見一併提出,本部公路總局將辦
理後續相關執行事宜。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目前業就以下事項提出檢討
建議:
(1)汽車貨運業業種分類之檢討。
(2)管制門檻之檢討。
(3)費率管制之檢討。
(3)違規營業改善措施之檢討。
2.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就上開建議事項與相關業者
研議,確認其可行性及對業者未來發展之影響。
3.另就現行實務作業,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
所每半年舉行座談會並邀請業者出席,瞭解其
問題及提供必要協助。
交通部
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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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7 環境服務
業
環保服務
業產業輔
導方案
102.06.0
1-103.12
.31
約 1850 萬。現正執行中 1.針對我方環境檢測服務業及環保服務業市場開
放部分,因該等項目我方開放陸資來臺至今,
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僅污
水處理服務業(2 件,金額為 7 萬 5,000 美元),
廢棄物處理服務業(1 件,金額為 19 萬 9,000 美
元),總計 3 件,投資金額為 27 萬 4,000 美元,
整體年產值並無明顯衝擊或影響,故無需規劃
相關輔導方案。
2.針對我國具優勢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產業
鏈,業已積極協助採取相關輔導與配套作為,
協助業者進軍大陸:
(1)2013 年 4 月 24 日整合國內具規模業者,成
立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產業策略聯盟,以台灣
製造(MIT)作為印象品牌,逐步吸引陸方爭
取開放。
(2)每年至少舉辦各式教育訓練、經驗交流、研
討會等 10 場次,邀請中國大陸中央及地方
土壤及地下水產官學界重要代表來臺交
流,宣傳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產業。
(3)每年編列 3000 萬元經費輔導國內業者及研
究機構加強技術研發,結合專利,創造附加
價值。
(4)持續透過官方管道,於 102 年下半年協助臺
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與中國大陸
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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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江蘇省環境科學院、雲南省環境科學學會及
中國科學院廈門城環所簽署合作備忘錄,並
擴大至其他省分,以具體行為協助我國土壤
及地下水產業消除對岸資格限制,減少潛規
則困擾及協助業者爭取試點。
(5)規劃在境內建立示範性調查整治場址,尋求
國內、外具發展潛力或競爭優勢之技術工法
進行商業化模場試驗,藉此吸引外資來臺與
在地公司合作設立亞太地區業務發展基
地,同時作為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學習觀
摩之參訪標的。
3.蒐集整合兩岸環保服務業相關資訊,更新維護
兩岸環保服務業交流平臺網站,提供業者相關
參考資訊,並辦理環保服務業之專家研討會、
業者座談會,收集業者意見、實務經驗及對環
境服務業交流平臺之意見,以協助我方業者拓
展大陸市場。
第 23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8 運動場館
營運服務
( CPC964
13)-高爾
夫球場除
外
運動服務
業發展計
畫(運動
場館業部
分)
103.1.1
至
103.12.3
1(已納入
經常性辦
理事項)
1.辦理服貿協議運動場館業宣導
座談會(25 萬元)
2.辦理運動場館業經營及消費者
保護研習會 2 場(80 萬元)
3.其他相關業務經費
1.協助業者拓展市場並優化服務量能:
(1)協助業者取得推展業務資金。
(2)建立兩岸運動服務產業交流及媒合機制。
(3)輔導運動與其他業別之異業合作措施。
(4)補助參與或觀賞運動之消費支出。
(5)建立產業輔導機制。
(6)培植運動產業優秀人才。
2.嚴格執行法規,健全運動場館業消費機制。
3.輔導業者建立自主品牌,做出口碑以利進軍大
陸市場。
4.辦理研習活動,增加運動場館業消保及經營管
理人才知能。
5.建立學術交流平臺,定期邀集兩岸三地學者研
商運動場館業未來發展。
教育部
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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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9 演出場所
經營
( 大 陸 服
務提供者
在臺灣以
合資、合
夥形式設
立劇場、
音樂廳演
出場所的
經 營 單
位。大陸
服務提供
者總持股
比例須低
於 50%,
不具控制
力。)
1.表演藝
術類補助
2.媒合演
藝團隊進
駐演藝場
所合作計
畫
102.7.1~
105.12.3
1
1.102 年 1,727 萬元
2.103 年 2,000 萬元
3.104 年 2,000 萬元
4.105 年 2,000 萬元
文化部規劃於 102 至 105 年度編列 7,727 萬元,
辦理表演藝術類展演補助,補助團隊至各展演場
所進行巡演,有助於民營演出場所加強演出節目
規劃及行銷宣傳;另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
補助計畫,補助團隊至各展演場所長期駐點發
展,團隊可與駐點場所研商合作模式,以建立演
藝場所特色,提升展演品質。
文化部
第 25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0 中藥批發
業
中藥商產
業精進計
畫
102 年 1
月至 12月
90 萬(已結案) 進行 9 場中藥房管理業者法規及現代化概念之課
程訓練,提升中藥房經營概念,並藉由課程互動
瞭解中藥商實際需要,挹注現代化經營管理策略。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中藥產業
經營管理
人才培訓
計畫
103 年 1
月至 12月
200 萬(已開標,待審查中),另
視結餘款情形,進行中藥商批發
業實地訪查先導性輔導計畫。
1.於臺灣北、中、南地區舉辦 6 場「中藥產業經
營管理人才培訓」之教育訓練,每場課程授課
時數達 18 小時以上,每場至少 80 名中藥批發
業者及零售業者參加。
2.培訓內容以經營管理及行銷實務為主軸,必要
時延伸至創新思維等一系列課程,協助中藥產
業(以中藥批發業為優先)提升經營觀念,改善
體質並建構優質競爭力。
3.各場次訓練並調查參與者之經營背景(例如:產
業規模、年營業額、電腦化程序與應用內容及
參訓者之基本背景)、分區之差異性比較;對培
訓課程之意見與回饋建議。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中藥批發
服務業輔
導 方 案
( 名 稱 暫
訂)
102 年 至
108 年
1 億 4 千萬(暫規劃數) 詳如附件「中藥批發服務業輔導方案規劃執行情
形說明」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第 26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1 醫療器材
的非臨床
試驗檢驗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業
新興生醫
產品 GTP
與非臨床
試驗 GLP
符合性及
輸血品質
提升計畫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計畫係 GLP 及 GTP 合併委託辦
理計畫,決標金額為新臺幣 320
萬元
1.辦理 GLP 查核員教育訓練:包含醫療器材非臨
床試驗之品質相關課程,藉由教育訓練,以提
升查核員專業能力。
2.辦理 GLP 業者管理研習會:對象為國內 GLP 相
關研究/試驗單位/實驗室等管理及從業人員,
其中包含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檢測分析服務
業,藉由相關專家及學者授課,以提升醫療器
材非臨床試驗之品質。
3.辦理 GLP 輔導及認證:藉由 GLP 輔導及認證,
協助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檢測分析服務業建立
符合 GLP 之品質系統,並確保認證實驗室所出
具報告之品質,另建立認證實驗室名單供各界
參考。
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
22 醫院服務
業
由醫療管
理服務帶
動整體醫
藥生技健
康產業之
發展策略
102 年 7
月起
1,850 萬 1.本部會同醫策會、生策會共同成立醫管服務專
案辦公室。辦公室宗旨在連結臺灣醫療服務產
業、醫療資訊產業之供給面及國外市場之需求
面,帶動整體醫療服務產業之發展。
2.成立醫管服務專案辦公室統籌推動醫療服務產
業之發展,下設法規研析暨市場分析、教育訓
練暨教材編輯等小組,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提
供專業知識技能,協助醫療服務產業相關事項
之推動。
衛生福利
部醫事司
第 27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3 經濟部審
議通過之
受貿易自
由化影響
服務業產
業,提供
各項輔導
措施
勞工就業
相 關 服
務、就業
安定協助
及轉業再
就業協助
99-108 年 1.「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
援方案」預算規模以民國 99
至 108 年為期(10 年),經費合
計新臺幣 982.1 億元,其中本
部部分為 365 億元,並自 100
年起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勞工
就業相關服務、就業安定協助
及轉業再就業協助。
2.本部於 100-102 年共編列經費
25.14 億元,執行數 11.79 億
元。主要係於目前可執行之振
興輔導階段,辦理預防性之勞
工就業相關服務,惟為因應若
有事業單位經認定為受衝擊
或受損產業,即須提供渠等相
關之勞工就業協助、創業協助
及勞資爭議協處服務等就業
安定措施,本部仍須逐年編列
體質調整相關計畫經費,以即
時因應協助及安定受衝擊勞
工之生活,103 年編列 6 億
8,988 萬元預算辦理各項勞工
協助措施,未來仍將視貿易自
由化受衝擊之情勢變化滾動
式調整經費。
1.依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及
服務業產業依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程度,本部分
別提供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階段
性勞工就業相關服務,以強化其因應貿易自由
化之能力並協助產業及勞工提升競爭力。說明
如下:
(1)振興輔導:建立就業服務單一窗口提供就業
服務諮詢、職訓訊息及推介就業等。另辦理
勞工技能提升、協助取得技術士證、提供勞
工免費心理諮詢支持服務、提供創業技能、
經營管理培訓、職務再設計、穩定勞資關係
及輔導與協
(2)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對服務業主管機關研
提受衝擊及受損服務業並經跨部會「因應貿
易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小組」審議通過產業
之所屬事業單位勞工,除提供「振興輔導」
之相關協助措施外,並提供就業安定協助及
轉業再就業協助,包括提供在職勞工薪資補
貼、就業協助、僱用獎助、短期就業安置措
施、臨時工作津貼、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求
職交通補助、搬遷津貼、租屋津貼、待業生
活津貼、就業獎助津貼、受影響勞工勞資爭
議協處、創業協助及辦理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等。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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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本部並在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納
入職業工會得反應受損害情形,以協助更多事
業單位及其勞工,且就經濟部召開「因應貿易
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小組」等相關會議認定可
能受服貿協議開放影響之產業如「洗衣及染色
服務」、「美髮及其他美容服務」、「印刷及
其輔助業」及「中藥批發業」等,本部除提供
原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及充電起飛計畫外,進一
步規劃辦理以下計畫:助工作環境改善等措施。
(1)規劃訂定「服務業人才推升計畫」。
(2)考量服務業中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或微型企業主之情形普遍,研議將渠等對象
失業者納入「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協助計
畫」津貼適用對象,可運用各類促進就業工
具協助其儘快就業,計畫措施項目如下:
Ⅰ「振興輔導」階段提供職務再設計補助。
Ⅱ「體質調整」階段提供失業勞工求職交通金、
失業勞工搬遷津貼、失業勞工租屋津貼、雇
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臨時工作津貼、多元
就業開發方案津貼、職場學習津貼、就業獎
助津貼及待業生活津貼。
3.另本部協助勞工就業服務方面,將依勞工失業
狀況及專長採個別化一案到底服務,以專人提
供客製化就業服務,以提高就業媒合率並協助
第 29 頁 / 共 30 頁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勞工就業,未來將與服務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合作,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勞工輔導及協助,
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勞工就業力。
第 30 頁 / 共 30 頁

附件1 因應服貿協議市場開放產業各項輔導計畫彙整表

  • 1.
    附件 1 因應兩岸服貿協議市場開放產業各項輔導計畫彙整表 序號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 印刷及其 輔助業 印 刷 產 業 升 級 轉 型 輔導計畫 102年/103 年 1.102 年 決 算 數 15,290 千 元 /103 年輔導經費編列 20,700 千元。 2.公告開放業者提出輔導申請, 由專業人員到場評估進行判 斷,針對業者需求研擬後續輔 導做法及解決方案。 3.帶領業者參加國內外展會活 動,建立並推廣產業形象,促 進訂單媒合。 4.辦理產業人才專業課程,提供 有意轉型創新之業者參加培 訓。 依據業者提出之「印刷產業白皮書」需求,研訂三大 輔導方向: 1.技術輔導,引領印刷產業升級轉型 (1)印刷產業服務化技術輔導 (2)環保標章認證技術輔導 (3)印刷產業藝術跨域應用輔導計畫 (4)即時性技術輔導 (5)特色化產品開發個案輔導 (6)產銷業者聯合設計開發輔導 (7)油墨暨色彩驗證服務 2.市場拓展,商機媒合形象建置 (1)辦理印刷企業經營與跨領域產業技術專題講座 (2)辦理印刷產業成果推廣或商機媒合交流會 (3)籌組印刷外銷貿易策略聯盟團 (4)辦理 1 對 1 商機媒合座談會 (5)建置台灣印刷形象館 (6)營運印刷產業服務網 (7)辦理印刷品質肯定獎、包裝設計達人競賽 (8)拍攝產業形象之宣傳微電影 3.人才培訓,強化產業競爭力 (1)創新經營管理商業模式研習 (2)市場行銷業務養成 (3)印刷品產製企劃特訓 經濟部 工業局 第 1 頁 / 共 30 頁
  • 2.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4)產業知識強化訓練 註:出版業並非開放項目,惟為因應國內出版業之需 求,文化部將致力整合創作端、生產端、通路端及 市場端等 4 環節,推動臺灣出版業朝向「讓臺灣走 出去 讓世界走進來」之目標努力,採行策略如下: (一)推動出版國際化:扶植創作者走向國際、提升國 際參展效益、推動台北國際書展成為亞洲出版知 識及資訊交流平臺,與法蘭克福學院合作辦理人 才培訓課程及辦理出版跨界媒合平臺。 (二)促進出版數位化:引導產業數位轉型、協助產業 接軌國際、推廣數位閱讀風氣。 (三)擴大華文出版市場:提升出版業者參加中國大陸 地區書展品質、於東南亞地區推廣臺灣文學。 (四)創造國內需求:扶植獨立書店、培養閱讀人口。 (五)獎勵出版及培育人才:強化出版獎勵、加強出版 人才培育;積極進行本土創作、編輯、漫畫及經 紀人才之培養。 (六)強化兩岸出版市場協商:爭取出版業權益、協助 出版業者拓展商機。 (七)組合印刷業與出版業,參與重要國際性書展。 第 2 頁 / 共 30 頁
  • 3.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 電 腦 及 其 相 關 服 務 業 資 訊 服 務 業 發 展 計 畫、資訊服 務 業 推 廣 計畫、資訊 服 務 業 IFRS 創新 服 務 推 動 計畫、資訊 應 用 服 務 人 才 培 訓 計畫 102年/103 年 1.102 年決算數 86,482 千元/103 年輔導經費編列 73,561 千元。 2.提供研發經費補助,並邀請專 家委員,協助業者開發創新服 務及解決方案。 3.協助業者聯盟方式於海外市場 辦理展會,並媒合訂單。 4.辦理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課程, 培養前瞻資訊技術及應用服務 人才。 1.培養前瞻資訊技術應用人才,提升國內資訊服務發 展能量。 2.協助業者整合軟體/硬體/服務/內容,發展創新營運 模式。 3.協助業者組成合資公司,提升國際競爭力,共同行 銷海外市場。 4.協助業者結合目標市場在地通路、組織、國際大廠、 硬體大廠等組成行銷聯盟,共同拓展大陸及東南亞 市場。 5.推動臺日、臺美資訊服務產業合作。 經濟部 工業局 第 3 頁 / 共 30 頁
  • 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3 線 上 遊 戲 ( 限 製 作 與 研 發 服 務)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躍 進 計 畫、數位內 容 產 業 應 用 與 健 全 環 境 推 廣 計畫 102年/103 年 102 年決算數 79,869(千)元 103 年編列經費 67,140(千)元 1.產業諮詢、拜會、輔導及引介合作。 2.整合產學合作資源,推動產學合作發展。 3.研析中國大陸數位內容法制變化與政策發展趨 勢。 4.主動查察遊戲分級標示、分級適切性及定型化 契約。 5.嚴格執行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平衡兩岸對 於遊戲的管理強度。 6.協助解決線上遊戲消費者申訴爭議。 7.於國際重要展會設立「台灣館」協助拓展全球 市場。 8.辦理國際大型交流會議/論壇,促進國際交流及 合作。 9.提供國際市場化測試與驗證服務,提高進入國 際及兩岸市場機會。 10.以研發補助鼓勵投入創新產品、應用與服務及 創新營運模式開發。 11.培訓線上遊戲業之開發、整合、經營、行銷及 授權等人才。 經濟部 工業局 第 4 頁 / 共 30 頁
  • 5.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4 廣告服務 業 提升廣告 服務業發 展計畫 103.1.1- 103.12.2 0 1.經費編列: 102 年度:7,450 千元 103 年度:7,970 千元 2.102 年執行情形: (1)以「後 ECFA 時代臺灣廣告產 業未來的商機與出路藍圖」為主 軸,針對全球化臺灣廣告發展方 向、廣告產業因應新媒體對的衝 擊與轉型、兩岸廣告產業競合進 行質量化研究調查,完成新興廣 告趨勢與運用研究或政府政策 與市場商情研究 1 式。 (2)辦理「研商服務貿易協議開放 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座談 會, 邀集廣告服務、市場研究服務及 郵寄名單編輯服務之公協會或 產業代表共計 18 位出席交流, 增加業者信心。 (3)進行促進領域內合作創新輔 導與境外合作輔導共 5 案,帶動 廠商直接投資額計 1,520 萬 元,協助相關業者營業額增加約 4.43 億元。 1.推動廣告服務多元化科技化創新:協助廣告業 者透過多元化整合數位科技運用,促進廣告服 務跨領域創新加值。 2.促進業者海外發展與技術服務輸:針對有意拓 展海外市場之業者提供相關輔導措施,鼓勵引 導本土廣告產業發展海外跨域經營,促進業者 海外發展與技術服務輸出。 3.設立聯絡窗口整合政府相關計畫資源與優惠貸 款措施,供廣告業者諮詢及轉介等協助服務。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5 頁 / 共 30 頁
  • 6.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5 攝影服務 業 103 年度 優良服務 GSP 認證 輔導及宣 導計畫 103.1.1- 103.12.2 0 1 經費編列:本計畫經費為 1,096 萬元,將輔導 46 種行業,預計 投入 100 萬元於攝影服務業之 輔導,以提升相關行業之服務 品質。 2.執行情形:本(103)年度預計 辦理: (1)辦理輔導專家研習,成立輔 導團隊,針對 GSP 新申請業 者提供認證輔導,協助建置 服務管理手冊。 (2)輔導 GSP 已認證門店,針對 已獲認證 1 年以上之業者, 根據其發展潛力與需求評 選,提供針對服務品質提升 或規模擴展(展店或發展連 鎖)方面的進階輔導,延續 GSP 認證輔導效益,並建立 成功輔導模式分享給其他 業者。 (3)辦理實體行銷活動 1 式,並 整合網路與事件行銷操作 手法,以增加一般民眾對 GSP 標章之了解與認同。 (4)辦理 GSP業者聯誼會組織活 動 3 場次。 1.輔導團隊經由專業之顧問輔導團隊實地拜訪業 者,瞭解業者營運狀況,以協助攝影服務業業 者建置服務手冊、改善服務流程與門市環境, 提供優質之服務給消費者,進而提升業者之競 爭力面對產業環境之變化。 2.進行產業升級輔導協助攝影業者檢視其發展潛 力與需求,輔導業者規劃及發展品牌,並提供 針對服務品質提升或規模擴展方面的進階輔 導;對小型廠商,則可協助輔導轉往特定利基 市場,例如攝影場所或影棚等之發展。 3.辦理行銷活動於本計畫之臉書粉絲團與計畫網 站加強曝光攝影服務業業者資訊,並規劃實體 行銷活動,邀請攝影服務業者參與,推廣台灣 攝影業之優良品質。 4.協助業者間之交流與合作邀請 GSP 攝影服務業 業者參與各區聯誼會活動,促成異業交流及提 高異業合作可能性。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6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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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6 批 發 交 易、零售 及經銷 商業服務 業國際市 場拓銷輔 導計畫、 商業服務 業科技化 運用輔導 計畫 102 年 1.經費編列:新台幣 10,208 千 元。2.培植商業服務業科技化環 境,提升商業服務業整體營運效 率。 1.聘請專精於海外商情、立地評估、行銷、品牌 等領域人士組織海外拓展輔導團,協助 30 家以 上(含 3 家以上服飾業者)有意拓展海外市場之 企業予以個別輔導。 2.帶領 15 家以上受輔導企業至海外參展,並舉辦 海外合作廠商媒合會至少 1 場次。 3.輔導 200 項台灣商品於跨國虛擬通路上架。 4.輔導服飾業者 100 家運用「電子收銀系統」提 升實虛整合服務與行銷能力。 經濟部 商業司 批 發 交 易、零售 及經銷 商業服務 業科技化 與國際化 發展計畫 103 年 -105 年 經費編列:新台幣 3000 千元。 輔導業者拓展海外虛擬通路及參 展。 1. 輔導協助企業拓展海外虛擬通路 30 店(150 項) 服飾及台灣商品於跨國虛擬通路銷售。 2. 協助連鎖業者海外(中國大陸以外之國家)參展 1 場次至少 5 家。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7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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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7 提供食物 服務業 台灣美食 國際化及 科技化服 務計畫 102.1.1- 103.12.2 0 1.經費編列: 102 年度:42,277 仟元 103 年度:36,822 仟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1)辦理諮詢訪視服務:於台灣美食 網提供諮詢訪視表單開放餐飲業者 申請,以美食計畫專案辦公室為主 要窗口,依據業者申請內容與經營 問題,給予適切之諮詢訪視服務, 並提供適當之資源轉介,以強化其 經營能量。102 年諮詢訪視家數達 480 家次。 (2)辦理餐飲科技應用輔導:鼓勵台 灣餐飲產業有效結合餐飲科技應 用,藉由科技加值的推動,透過輔 導資源的挹注,將輔導案例轉化為 台灣美食科技導入的示範企業,以 提升餐飲產業服務品質與經營管理 層面,進而帶動整體餐飲產業發展 及經營體質。透過「餐飲科技應用 輔導」資源導入,共有 6 家業者接 受輔導,核定補助款共計 213.3 萬 元,促進業者投入 650.15 萬元。 1.辦理諮詢訪視服務:召集具餐飲相關專業之 產、官、學、研之專家,組成「諮詢訪視顧問 團」。於計畫網站-「台灣美食網」提供 103 年 諮詢訪視申請表單,開放餐飲業者下載與申 請,針對業者申請原由進行電話諮詢,若透過 深度訪談後,仍無法即時給予合適協助時,將 依據業者目前迫切協助改善情形,邀請「諮詢 訪視顧問團」之專家實際造訪業者門市,給予 更多實質上的建議。預計 103 年將提供諮詢訪 視至少 50 家次。 2.辦理「餐廳安心食材科技應用補助」及「餐飲 科技應用輔導」:擬定餐廳安心食材科技應用 補助須知及餐飲科技應用輔導須知之執行機 制,邀請相關經驗背景之委員召開機制審查會 議,確定須知內容並於本部網站及台灣美食網 公告,開放餐飲業者報名申請,針對業者提案 內容進行審查,依據評選規格選出至少 6 案, 後續將依據輔導執行狀況進行查核,強化推動 成果之效益。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8 頁 / 共 30 頁
  • 9.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3.辦理服貿簽訂因應措施座談會及 商業講習:針對服貿協議簽署 後,辦理 2 場因應措施座談會, 共計 80 位餐飲業經營代表出 席,並邀請國貿局、投審會及勞 委會等相關部會成員一同參與, 另結合地方餐飲公協會辦理 3 場 商業講習,即時解決業者對市場 開放之疑慮,並提供因應輔導措 施。 第 9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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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8 倉 儲 服 務 業 產 業 運 籌 服 務 化 推 動計畫 102.5.10- 103.12.20 1.經費編列: 102 年決算數:19,224 千元 103 年編列數:16,000 千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輔導 6 家國際儲運業者建置運 籌管理與加值服務機能,包含: (1)輔導裕隆行,發展自貿港區產 業加值多元機能服務。 (2)輔導建新國際,發展自貿港區 國際工業原料加工服務機能。 (3)輔導航耀物流,發展自貿港區 生技產業加值發貨中心運籌 服務。 (4)輔導立益物流中心,整合中藥 產銷鏈之物流、資訊流、商流 和支援金流服務,打造中藥專 業運籌服務鏈。 (5)輔導東源物流,發展宅配安裝 運籌 BPO (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服務模式。 (6)輔導鵬峯海空物流,推動整合 運籌服務,提升國際行銷加 值,強化台灣食品國際市場行 銷競爭力。 1.分析產業跨國運籌整合與物流服務模式。 2.提供業者諮詢服務。 3.輔導物流儲運業者應用 BPO 服務模式融入產業 客戶之供應鏈體系,從流程與機能面支援其全 球佈局。 4.辦理輔導示範案例成果發表會。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0 頁 / 共 30 頁
  • 11.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倉 儲 服 務 業 供 應 鏈 重 整 之 物 流 推動計畫 102.6.19- 103.12.20 1.經費編列: 102 年決算數:18,436 千元 103 年編列數:11,000 千元 2.102 年度執行情形: 規劃「跨國供應鏈重整之營運 模式」及推動策略與實施方 法,進行包括海外流通 DC 模 式、料件供應之存貨控管模式 等多項營運模式推動,強化產 業國際營運布局能力,增加產 值 3.22 億元、促進投資 6.9 億 元以及新增就業 129 人次。共 推動 5 案分列如下: (1)台灣晶技:進行供應鏈協同優 化。 (2)連展科技:建置台灣電子零組 件產業 2nd-Tier Inventory 模式。 (3)大亞鏈條:推動供應鏈重整擴 張全球自行車鏈條市場佔有 率。 (4)鵬揚工業:推動車輛摩擦零件 新興市場之最佳流通加值運 籌模式。 (5)海力捷國際開發:打開國際回 1.提供產業諮詢、訪視、診斷服務。 2.推動供應鏈重整之示範補助案。 3.協助企業供應鏈重整與物流服務模式發展。 4.協助企業跨國營運運籌佈局。 5.協助規劃關鍵零組件回臺生產及海外銷售。 6.辦理案例分享及廣宣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1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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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教市場大門─綠色食品供應 鏈重整之運籌。 9 洗衣業、 美容美髮 業 洗衣、美 容美髮業 關懷及競 爭力提升 計畫 102 年 102 年度運用經濟部第一預備金 經費辦理,共 940 萬元。 包含美容美髮及洗衣: 1.成立單一諮詢窗口,受理諮詢輔導服務. 2.提供 100 家生活服務商家諮詢診斷服務,發掘 提供服務品質及服務流程改善問題。 3.透過顧問深入輔導方式,協助 10 家業者服務品 質及服務流程輔導。 4.辦理 15 場次座談說明會及 2 場次產業發展策略 座談會。 5.補助公會辦理技藝教育訓練競賽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洗衣業、 美容美髮 業 以服務加 值再造生 活服務業 競爭力計 畫 103 年 -106 年 103 年度經費共計 16,178,000 元 (含洗衣及美容美髮),計畫現規 劃執行內容中,並需另行報請國 科會辦理計畫變更,於後續計畫 規劃、招標及變更完成後,由執 行辦理輔導事項。 包含美容美髮及洗衣(暫訂) 1.辦理生活服務加值交流分享會 2 場次。 2.成立生活服務業科技化服務窗口,提供至少 10 個連鎖體系諮詢輔導,並涵蓋 100 家商家。 3.透過顧問團隊,協助建立 2 個生活服務科技化 加值解決方案,並推動 50 家業者參與應用。 4.辦理 2 檔期虛實整合行銷推廣活動。 5.補助公會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經濟部 商業司 第 12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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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0 管理顧問 服務業 管理顧問 服務科技 發展計畫 102 年 -105 年 1.102 年經費編列:12,012 千元 2.103 年經費編列:15,000 千 元,執行情形: (1)籌組臺灣管理顧問產業鉅群 聯 盟 赴 海 外 辦 理 商 機 媒 合 會、商洽會,促進管理顧問海 外服務輸出商機。 (2)介接 1 家國際專業顧問機構 合作,引進管理創新工具,擴 散培訓 250 人次。 (3)舉辦管顧服務博覽會暨年度 獎項表揚大會 1 場次/200 人 次,鼓勵優質顧問機構展出創 新手法。 (4)管理顧問服務業研發創新能 量:共同開發 6 式高值化管理 工具/課程模組或教材,擴散 120 家次企業應用。 (5)維運管理顧問服務業知識服 務網絡平台,管理維運廠商商 情資料庫 1 式。 1.透過聯盟的籌組、科技平台加值應用、國際新 知技法引進以及頂尖管理顧問人才培育等相關 輔導,強化國內管顧業核心能力。 2.措施: (1)產業供需調查及溝通平台定期進行供需調 查及召開產業座談會,即時有效掌握業界進 行海外市場經營及業務拓展資訊。 (2)籌組聯盟協助業者經營聯合品牌以拓展海 外市場籌組臺灣管顧產業鉅群策略聯盟,聚 合國內具領域專長管理顧問服務業者,建立 跨領域專業服務團隊品牌,強化國際接單能 力,積極拓展市場。 (3)接軌國際,引進國際管理工具以強化創新服 務能量。 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 第 13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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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1 展覽服務 業 加強提升 我國展覽 國際競爭 力方案 103.1.1- 103.12.3 1 2,077 萬元 1.輔導台灣展覽業者辦理展覽(包括開辦新展及 與大陸業者在台合辦展覽) 2.展覽個案諮詢輔導 3.輔導台灣展覽業者取得 UFI 認證 經濟部國 際貿易局 第 14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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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2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機 械 、 電 機 、 電 子、化工 及度量衡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輔導 102.07.0 1~ 102.09.3 0 1.經費編列:50 萬元。 2.執行情形: (1)辦理多場次座談會、說明會 等活動:於 102 年 7 月 3 日 辦理 ECFA 服務貿易協議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業者座談會、於 102 年 8 月 7 日辦理「檢測業如何利用 服 貿 協 議 拓 展 商 機 座 談 會」、於 102 年 8 月 20 日 舉辦「大陸合格評定機構監 管制度與兩岸服務貿易協 議相關內容說明會」,協助 業者瞭解相關規定,與業者 交流意見。 (2)委託專業單位財團法人中華 經濟研究院辦理本局 102 年 度「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市場進入對產業經濟及就 業影響評估分析」委辦計 畫。專案研討對產業經濟及 就業影響評估分析。 1.持續嚴格審查陸資來臺投資案件,若因實施本 協議對我方的服務部門有實質性負面影響時, 依協議條文可要求與陸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 2.協助業者拓展大陸市場,爭取檢測商機:協助 本國檢測業者瞭解大陸市場經營技術檢測業之 相關法令、資格要求及潛規則等,協助我檢測 機構取得大陸資格認定,及參與大陸強制性及 國推自願性驗證制度成為指定實驗室。透過「海 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所建立的 交流管道及討論平臺,提供我檢測業者赴陸設 立商業據點所需的協處,並逐步將相關資訊及 合作安排登載於「兩岸標準計量檢驗驗證認證 暨消費品安全資訊網」及「中國大陸 CCC 強制 性產品驗證查詢系統」中,提供國內檢測機構 參考運用。 3.促進兩岸檢測機構間合作,增進檢測人員技術 交流:透過「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 協議」平台協助臺灣檢測機構與大陸檢測機構 間建立合作關係,使臺灣檢測機構無論在產品 測試及工廠檢查方面都能符合大陸強制性或自 願性產品驗證制度之能力要求,有助於回應業 者表達希望輸銷大陸的產品能夠在臺灣完成檢 測的需求。 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 第 15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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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機 械 、 電 機 、 電 子、化工 及度量衡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 技術檢測 與分析服 務業輔導 103 年度 103 年度輔導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提升產業競 爭力:儘管開放陸資來臺對國內檢測機構造成的 影響有限,惟為防止來臺陸資業者挾其龐大的資 金進行低價競爭,將輔導國內檢測業者提升服務 效能並思考提供完全解決方案等非價格競爭優勢 因應。相關作法如下: 1.調查國內檢測業者基礎資料,掌握產業發展脈 動。建立我國檢測產業資源與檢測驗證能量調 查分析資料庫,擴大我國檢測產業發展與驗證 範圍,以輔助各項產業拓展國內外市場的商機。 2.建立與國內檢測業者之溝通平台,設置處理窗 口,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3.協助國內檢測人員在臺完成符合陸方規定資格 訓練,並取得中國大陸對於檢測人員所要求的 登錄,使檢測業者可以充分運用國內人才提供 檢測服務。 4.增加與國內檢測業者之互動,瞭解業界需求並 即時回應。 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 第 16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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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3 旅行業 交通部觀 光局輔導 建立品牌 旅行業獎 勵要點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 經 費 編 列 : 新 臺 幣 ( 下 同)600 萬元。 (2)執行情形:A.貸款利息獎 助:自 102 年 7 月至 12 月累 計獎助 2 家旅行業計 3 萬 6,490 元。B.財務報表查核 簽證費用獎助:自 102 年 7 月至12月累計獎助11家旅 行業計 54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6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1.貸款利息獎助:針對旅行業為建立品牌,例如研 發創新產品及服務、推動品牌發展系統、從事 品牌加盟與結盟、建立從業人員品牌發展觀念 等,提出公司品牌化經營計畫,且符合連續 2 年辦理財務簽證查核者,獎助該旅行業貸款利 率 1.5%(貸款額度綜合旅行業最高 1,000 萬, 甲種及乙種旅行業最高 500 萬)。 2.財務報表查核簽證費用獎助:為輔導旅行業增 加財務透明度,獎助旅行業辦理財務報表查核 簽證,費用最高 5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第 17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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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旅行業 補 助 旅 行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因 應 服 貿 協 議 加 強 國 民 旅 遊 競 爭 力 之 專 業訓練(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觀 光 發 展基金)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1,220萬元(補助 觀光社團、學校、觀光相關 團體、旅行社等辦理觀光從 業人員訓練相關研討會)。 (2)執行情形:102 年 9 月至 12 月累計補助 4 家旅行業同 業公會,計 54 萬 5,000 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1,200萬元(補助 觀光社團、學校、觀光相關 團體、旅行社等辦理觀光從 業人員訓練相關研討會)。 (2)執行情形: 103 年 1 月至 2 月累計補助 1 家旅行業同 業公會計 83 萬 7,000 元。 對於專營國民旅遊市場之中小型業者,觀光局輔 導旅行公會規劃舉辦符合專營國民旅遊市場之中 小型業者經營需要之訓練課程,提升基層從業人 員之專業知能及企業競爭力。 交通部 觀光局 第 18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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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4 觀光遊樂 業 交通部觀 光局補助 觀光遊樂 業經營升 級實施要 點及觀光 遊樂業經 營管理與 安全維護 檢查暨督 導考核競 賽作業要 點 自 102 年 7 月起辦 理 1.102 年度: (1) 經 費 編 列 : 新 臺 幣 ( 下 同)10,000 萬元。 (2)執行情形: Ⅰ:自 102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 助 20 家,計新臺幣 5,249 萬元。 Ⅱ:發放獎金:12 月計發放 7 家 觀 光 遊 樂 業 獎 金 計 3,500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10,000 萬元。 (2)執行情形:尚無。 1.經營升級補助:鼓勵觀光遊樂業提升經營服務 品質及建置優質遊樂環境,補助觀光遊樂業辦 理人力品質提升、新增設施之規劃設計、既有 遊客服務設施之修繕及行銷宣傳等事項。 2.獎金發放:年度督導考核競賽,經評列特優等, 視年度預算編列數額發給獎金;其名額以當年 度參與考核競賽之觀光遊樂業者三分之一為 限,個別獎金最高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伍佰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15 觀光旅館 業 交通部觀 光局輔導 星級旅館 加入國際 或國內連 鎖品牌補 助要點 自 99 年 1 月起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8,800 萬 元。 (2) 執 行 情 形 : 共 計 補 助 22 件,補助金額 6,766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5,0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為獎勵星級旅館加入連鎖品牌,以全方位輔導其 改善經營體質並提升專業能力,針對經本局評定 為星級旅館並加入國際或國內連鎖旅館品牌者, 補助當年度加入連鎖旅館品牌所支出之入會費、 管理費、加盟金、權利金、品牌授權使用費、教 育訓練費或技術指導費等費用(以支出費之 50%為 上限,並不超過新臺幣 500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第 19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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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觀光旅館 業 交通部觀 光局獎勵 觀光旅館 業及旅館 業品質提 升補助要 點 自 94 年 9 月起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2,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共計同意補助 19 家,同意補助金額約 1,692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2,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截至 1 月底,同 意補助 5 家,同意補助金額 422 萬 8,000 元。 為鼓勵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委託專業團隊(依法 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合法室內裝修業)辦理更新 設備改善之規劃,提昇服務品質,補貼其軟、硬 體規劃費用(以補助事項費用之 80%為上限,並不 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 交通部 觀光局 觀光旅館 業 獎勵觀光 產業升級 優惠貸款 利息補貼 自 93年起 辦理 1.102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4,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利息補貼金額共 計約 2,623 萬元。 2.103 年度: (1)經費編列:新臺幣 3,500 萬 元。 (2)執行情形:尚無。 為鼓勵並協助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建置 優質旅遊環境,針對已獲銀行核貸獎勵觀光產業 優惠貸款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 旅行業,補貼其貸款利息(補貼利率案年利率補貼 1.5%)。 交通部 觀光局 第 20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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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6 汽車貨運 業、汽車 路線貨運 業、汽車 貨櫃貨運 業 現代化貨 運業興革 方案 103.01.0 1~104.12 .31 交通部 102 年 10 月 2 日交路字第 1020022810 號函,暨同年 11 月 11 日交路字第 1020036489 號 函,已囑本部公路總局就運輸研 究所「我國公路汽車貨物運輸業 種分類暨相關法規檢討」研究意 見一併提出,本部公路總局將辦 理後續相關執行事宜。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目前業就以下事項提出檢討 建議: (1)汽車貨運業業種分類之檢討。 (2)管制門檻之檢討。 (3)費率管制之檢討。 (3)違規營業改善措施之檢討。 2.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就上開建議事項與相關業者 研議,確認其可行性及對業者未來發展之影響。 3.另就現行實務作業,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 所每半年舉行座談會並邀請業者出席,瞭解其 問題及提供必要協助。 交通部 公路總局 第 21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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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7 環境服務 業 環保服務 業產業輔 導方案 102.06.0 1-103.12 .31 約 1850 萬。現正執行中 1.針對我方環境檢測服務業及環保服務業市場開 放部分,因該等項目我方開放陸資來臺至今, 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僅污 水處理服務業(2 件,金額為 7 萬 5,000 美元), 廢棄物處理服務業(1 件,金額為 19 萬 9,000 美 元),總計 3 件,投資金額為 27 萬 4,000 美元, 整體年產值並無明顯衝擊或影響,故無需規劃 相關輔導方案。 2.針對我國具優勢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產業 鏈,業已積極協助採取相關輔導與配套作為, 協助業者進軍大陸: (1)2013 年 4 月 24 日整合國內具規模業者,成 立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產業策略聯盟,以台灣 製造(MIT)作為印象品牌,逐步吸引陸方爭 取開放。 (2)每年至少舉辦各式教育訓練、經驗交流、研 討會等 10 場次,邀請中國大陸中央及地方 土壤及地下水產官學界重要代表來臺交 流,宣傳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產業。 (3)每年編列 3000 萬元經費輔導國內業者及研 究機構加強技術研發,結合專利,創造附加 價值。 (4)持續透過官方管道,於 102 年下半年協助臺 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與中國大陸 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 第 22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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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江蘇省環境科學院、雲南省環境科學學會及 中國科學院廈門城環所簽署合作備忘錄,並 擴大至其他省分,以具體行為協助我國土壤 及地下水產業消除對岸資格限制,減少潛規 則困擾及協助業者爭取試點。 (5)規劃在境內建立示範性調查整治場址,尋求 國內、外具發展潛力或競爭優勢之技術工法 進行商業化模場試驗,藉此吸引外資來臺與 在地公司合作設立亞太地區業務發展基 地,同時作為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學習觀 摩之參訪標的。 3.蒐集整合兩岸環保服務業相關資訊,更新維護 兩岸環保服務業交流平臺網站,提供業者相關 參考資訊,並辦理環保服務業之專家研討會、 業者座談會,收集業者意見、實務經驗及對環 境服務業交流平臺之意見,以協助我方業者拓 展大陸市場。 第 23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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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8 運動場館 營運服務 ( CPC964 13)-高爾 夫球場除 外 運動服務 業發展計 畫(運動 場館業部 分) 103.1.1 至 103.12.3 1(已納入 經常性辦 理事項) 1.辦理服貿協議運動場館業宣導 座談會(25 萬元) 2.辦理運動場館業經營及消費者 保護研習會 2 場(80 萬元) 3.其他相關業務經費 1.協助業者拓展市場並優化服務量能: (1)協助業者取得推展業務資金。 (2)建立兩岸運動服務產業交流及媒合機制。 (3)輔導運動與其他業別之異業合作措施。 (4)補助參與或觀賞運動之消費支出。 (5)建立產業輔導機制。 (6)培植運動產業優秀人才。 2.嚴格執行法規,健全運動場館業消費機制。 3.輔導業者建立自主品牌,做出口碑以利進軍大 陸市場。 4.辦理研習活動,增加運動場館業消保及經營管 理人才知能。 5.建立學術交流平臺,定期邀集兩岸三地學者研 商運動場館業未來發展。 教育部 體育署 第 24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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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19 演出場所 經營 ( 大 陸 服 務提供者 在臺灣以 合資、合 夥形式設 立劇場、 音樂廳演 出場所的 經 營 單 位。大陸 服務提供 者總持股 比例須低 於 50%, 不具控制 力。) 1.表演藝 術類補助 2.媒合演 藝團隊進 駐演藝場 所合作計 畫 102.7.1~ 105.12.3 1 1.102 年 1,727 萬元 2.103 年 2,000 萬元 3.104 年 2,000 萬元 4.105 年 2,000 萬元 文化部規劃於 102 至 105 年度編列 7,727 萬元, 辦理表演藝術類展演補助,補助團隊至各展演場 所進行巡演,有助於民營演出場所加強演出節目 規劃及行銷宣傳;另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 補助計畫,補助團隊至各展演場所長期駐點發 展,團隊可與駐點場所研商合作模式,以建立演 藝場所特色,提升展演品質。 文化部 第 25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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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0 中藥批發 業 中藥商產 業精進計 畫 102 年 1 月至 12月 90 萬(已結案) 進行 9 場中藥房管理業者法規及現代化概念之課 程訓練,提升中藥房經營概念,並藉由課程互動 瞭解中藥商實際需要,挹注現代化經營管理策略。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中藥產業 經營管理 人才培訓 計畫 103 年 1 月至 12月 200 萬(已開標,待審查中),另 視結餘款情形,進行中藥商批發 業實地訪查先導性輔導計畫。 1.於臺灣北、中、南地區舉辦 6 場「中藥產業經 營管理人才培訓」之教育訓練,每場課程授課 時數達 18 小時以上,每場至少 80 名中藥批發 業者及零售業者參加。 2.培訓內容以經營管理及行銷實務為主軸,必要 時延伸至創新思維等一系列課程,協助中藥產 業(以中藥批發業為優先)提升經營觀念,改善 體質並建構優質競爭力。 3.各場次訓練並調查參與者之經營背景(例如:產 業規模、年營業額、電腦化程序與應用內容及 參訓者之基本背景)、分區之差異性比較;對培 訓課程之意見與回饋建議。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中藥批發 服務業輔 導 方 案 ( 名 稱 暫 訂) 102 年 至 108 年 1 億 4 千萬(暫規劃數) 詳如附件「中藥批發服務業輔導方案規劃執行情 形說明」 衛生福利 部 中醫藥司 第 26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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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1 醫療器材 的非臨床 試驗檢驗 的技術檢 測及分析 服務業 新興生醫 產品 GTP 與非臨床 試驗 GLP 符合性及 輸血品質 提升計畫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計畫係 GLP 及 GTP 合併委託辦 理計畫,決標金額為新臺幣 320 萬元 1.辦理 GLP 查核員教育訓練:包含醫療器材非臨 床試驗之品質相關課程,藉由教育訓練,以提 升查核員專業能力。 2.辦理 GLP 業者管理研習會:對象為國內 GLP 相 關研究/試驗單位/實驗室等管理及從業人員, 其中包含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檢測分析服務 業,藉由相關專家及學者授課,以提升醫療器 材非臨床試驗之品質。 3.辦理 GLP 輔導及認證:藉由 GLP 輔導及認證, 協助醫療器材非臨床試驗檢測分析服務業建立 符合 GLP 之品質系統,並確保認證實驗室所出 具報告之品質,另建立認證實驗室名單供各界 參考。 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 22 醫院服務 業 由醫療管 理服務帶 動整體醫 藥生技健 康產業之 發展策略 102 年 7 月起 1,850 萬 1.本部會同醫策會、生策會共同成立醫管服務專 案辦公室。辦公室宗旨在連結臺灣醫療服務產 業、醫療資訊產業之供給面及國外市場之需求 面,帶動整體醫療服務產業之發展。 2.成立醫管服務專案辦公室統籌推動醫療服務產 業之發展,下設法規研析暨市場分析、教育訓 練暨教材編輯等小組,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提 供專業知識技能,協助醫療服務產業相關事項 之推動。 衛生福利 部醫事司 第 27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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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3 經濟部審 議通過之 受貿易自 由化影響 服務業產 業,提供 各項輔導 措施 勞工就業 相 關 服 務、就業 安定協助 及轉業再 就業協助 99-108 年 1.「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 援方案」預算規模以民國 99 至 108 年為期(10 年),經費合 計新臺幣 982.1 億元,其中本 部部分為 365 億元,並自 100 年起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勞工 就業相關服務、就業安定協助 及轉業再就業協助。 2.本部於 100-102 年共編列經費 25.14 億元,執行數 11.79 億 元。主要係於目前可執行之振 興輔導階段,辦理預防性之勞 工就業相關服務,惟為因應若 有事業單位經認定為受衝擊 或受損產業,即須提供渠等相 關之勞工就業協助、創業協助 及勞資爭議協處服務等就業 安定措施,本部仍須逐年編列 體質調整相關計畫經費,以即 時因應協助及安定受衝擊勞 工之生活,103 年編列 6 億 8,988 萬元預算辦理各項勞工 協助措施,未來仍將視貿易自 由化受衝擊之情勢變化滾動 式調整經費。 1.依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及 服務業產業依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程度,本部分 別提供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階段 性勞工就業相關服務,以強化其因應貿易自由 化之能力並協助產業及勞工提升競爭力。說明 如下: (1)振興輔導:建立就業服務單一窗口提供就業 服務諮詢、職訓訊息及推介就業等。另辦理 勞工技能提升、協助取得技術士證、提供勞 工免費心理諮詢支持服務、提供創業技能、 經營管理培訓、職務再設計、穩定勞資關係 及輔導與協 (2)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對服務業主管機關研 提受衝擊及受損服務業並經跨部會「因應貿 易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小組」審議通過產業 之所屬事業單位勞工,除提供「振興輔導」 之相關協助措施外,並提供就業安定協助及 轉業再就業協助,包括提供在職勞工薪資補 貼、就業協助、僱用獎助、短期就業安置措 施、臨時工作津貼、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求 職交通補助、搬遷津貼、租屋津貼、待業生 活津貼、就業獎助津貼、受影響勞工勞資爭 議協處、創業協助及辦理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等。 勞動部 第 28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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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2.本部並在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納 入職業工會得反應受損害情形,以協助更多事 業單位及其勞工,且就經濟部召開「因應貿易 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小組」等相關會議認定可 能受服貿協議開放影響之產業如「洗衣及染色 服務」、「美髮及其他美容服務」、「印刷及 其輔助業」及「中藥批發業」等,本部除提供 原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及充電起飛計畫外,進一 步規劃辦理以下計畫:助工作環境改善等措施。 (1)規劃訂定「服務業人才推升計畫」。 (2)考量服務業中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或微型企業主之情形普遍,研議將渠等對象 失業者納入「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協助計 畫」津貼適用對象,可運用各類促進就業工 具協助其儘快就業,計畫措施項目如下: Ⅰ「振興輔導」階段提供職務再設計補助。 Ⅱ「體質調整」階段提供失業勞工求職交通金、 失業勞工搬遷津貼、失業勞工租屋津貼、雇 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臨時工作津貼、多元 就業開發方案津貼、職場學習津貼、就業獎 助津貼及待業生活津貼。 3.另本部協助勞工就業服務方面,將依勞工失業 狀況及專長採個別化一案到底服務,以專人提 供客製化就業服務,以提高就業媒合率並協助 第 29 頁 / 共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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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開放項目 計畫名稱辦理期程 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 輔導措施 主辦機關 勞工就業,未來將與服務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合作,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勞工輔導及協助, 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勞工就業力。 第 30 頁 / 共 3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