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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 33 次局務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二、 開會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行政中心行政大樓 2 樓會議室

三、 會議主持人:吳     局長宗榮

四、 參加人員:如附件

五、 主持人致詞:(略)

六、 業務單位報告:

1. 秘書室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主席裁示:
(1) 日後開局務會議,各位主管除非有重要事情需處理外,局務會議係溝通
    協調最佳時機,皆應參加。
(2) 局長如果用電話交待事情,應要有回報機制,如不方便回電話也可以改
    用簡訊方式回報。
(3) 其餘同意備查。

2. 法制秘書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新訂自治條例報核(備查)情形。

主席裁示:
(1) 如有法令涉及本府法制處和行政院意見不同時,應依市長指示請本府法
    制處和行政院協商。
(2) 請管秘書持續追蹤列管本局各項自治條例進度。
(3) 有關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仍請管秘書和本府法制處協商,並請養護工
    程一科應儘速辦理。
(4) 同意備查。

3. 工程企劃科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綜合性業務。

(2) 防災應變業務。

(3) 工程督導及列管業務。

(4) 道路挖掘管理業務。

                        1
(5) 本局地震災害自衛消防編組。

主席裁示:
(1) 工程企劃科除了有工程督導例行性業務之外,還有綜合性業務、道路挖
     掘管理業務。許多綜合性業務困雖不易做且複雜,但工程企劃科做得不
     錯,值得肯定。另外本局局徽的票選、運河遊船及重大計畫執行成果報
     告,也都做得很好,甚至受到上級長官的讚賞,值得大家的學習。
(2) 有關 101 年度業務未能執行之原因,各科室科長應明瞭落後原因,且應
     該克服困境。
(3) 各項工程的執行率是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故應落實達成 80%的執行率。

(4) 其餘同意備查。

八、 討論事項:無

主席裁示:無

九、   臨時動議:無

主席裁示:無

十、   局長轉達市政會議指示事項(節錄臺南市政府第 83 次市政會議新聞稿):

1. 警察局陳報「重大施政項目」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警察被稱為人民的保母,所以除了核心業務的犯罪預防與偵查,及交通

     執法各項市政業務的執行,包括舉行大型活動路線的規劃、集會遊行市

     區的維護,甚至協助防疫工作,貫徹公權力的執行等,都仰賴警察同仁

     的協助。清德感謝陳子敬局長的領導,更感謝全體警察同仁辛苦的付出,

     讓台南市的治安滿意度首屈一指,合併升格後一直維持六都第一,治安

     工作不進則退,市長期勉警察局再接再厲,提供市民更安全無虞的生活

     環境。

(2) 治安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礎,也是城市進步的前提條件,沒有安全的環

     境,經濟一定發展不起來,投資者也會卻步,這就是清德每個月親自主

     持治安會報,將維護治安當作是父母官的神聖使命,期待全體同仁都能

     用維護治安捨我其誰的工作態度,保障每一位市民的權益,維護其生命


                    2
安全。

(3) 有社會,就難免有犯罪,所以改善治安的正確態度就是勇於面對,用對

   的方法解決問題。長期以來,台灣社會對於治安問題,因為過度迷信數

   字,喜歡用口號,形成警界改不掉的吃案文化,這種虛偽造假的風氣,

   阻礙台灣的進步,也汙衊了警察同仁的人格,因此清德一上任,即要求

   警察同仁不得吃案,因為只有將事實呈現,才能針對各項不同類型的犯

   罪拿對藥方,藥到病除,如果容許吃案,就是鼓勵員警欺瞞造假、藐視

   紀律,導致警紀的崩潰,得不償失,而且吃案的結果會讓警察同仁忽視

   市民真正面臨的安全威脅,反而更容易造成民怨,所以清德要再次要求

   警察同仁,貫徹不吃案的決心,主動積極為市民解決困難。

(4) 維持交通秩序也是警察重點工作,交通執法貫徹公權力,絕對不要存有

   衝業蹟的思維,因為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交通執法要公平、公正,

   要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能解決問題才是好的執法,才能取得

   公信力,所以執法的目的在於提升道路安全及用路人的權益保障,在於

   增進交通順暢與街道秩序,也在於導正用路人的不當行為,讓台南成為

   一個不折不扣的文明城市。所以針對交通瓶頸、易肇事路段、尖峰時段

   及特別嚴重的違規行為,應規劃靈活、彈性的執法策略,將有限的人力

   作最有效的應用。

(5) 監視器的運用,涉及治安與維護人權保障的權衡,所以監視器設置數量

   應用更科學的方法,引用公共衛生防疫網的概念,在最小需求下,產生

   最大效益,市府財源有限,但每年仍編列相當預算建置監視器,希望都

   能夠有好的規劃,監視器安裝後的維修管理,也應列為重點工作,才能

   讓監視器成為杜絕犯罪、協助破案的利器,所以監視器絕非治安的萬靈

   丹,防制犯罪還是必須集眾人之力與社區的連結,善用里鄰長熟悉社區

   事務,並透過守望相助隊的參與,讓市民共同為治安盡一分心力。

(6) 台南市幅員廣大,城鄉並存,犯罪型態也有差異,所以各分局的重點工

   作不盡相同,但對市民而言,見警力的高低就是安全指數的指標,警察

                 3
勤務繁多、人力有限,如何有效運用人力資源,創造極大效益非常重要,

   只可惜這也是我們公部門不見長的領域,加上制度的設計不當,造成無

   效人力與行政成本的浪費,殊為可惜,請陳局長加強人力運用功能的檢

   討,不必要的勤務要減少,增加必要的見警力,讓市民有感。

(7) 請提供女性員警及擔任主管比例之資料,包含縣市合併前後及全國之比

   例,請局長廣覓人才,多晉用女性主管。

(8) 有關監視器建置藍圖,分為三年建置,預期建置完成後能對本市治安有

   相當保障,請局長轉知各分局長,向希望設置監視器的里長、民眾或議

   員宣導說明。

(9) 中央單位長官及市長行程,建議以適當警力維護安全即可,避免派過多

   警力。

2. 有關雨水下水道一般纜線單價,本市為2元,除原台中縣為9元外,其餘縣市

 大多為1元。(水利局提)

 市政會議決議:請水利局再了解合併後台中市的價格。

3. 各局處與議員聯繫之方式不盡相同,在議會期間,與議員聯繫溝通上,建議

 局處首長親自拜訪或指派較高層的主管,以免影響預算審議。(顏副市長提)

 市政會議決議:請各局處配合辦理,如果公務上繁忙,局處首長至少要親自拜

 訪委員會或質詢業務之議員,以利議會運作順暢。

4. 本市登革熱疫情已於本週累積至403個確定病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週

 一發布的疫情摘要,雖然敘明「台南市的疫情自第35週快速上升,但第38週

 及第39週起,新增病例已經趨緩,顯示台南市前兩週積極作為已收到效果。」

 但從流行病學的趨勢來看,未來兩個月才是高峰期,我們還是要嚴肅面對。

 防疫如作戰,為有效控制疫情,清德宣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6條第3項規定,

 本市成立「台南市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自10月4日起開始運作,由本

 人擔任召集人,顏副市長擔任副召集人,秘書長擔任執行秘書,下設「衛生

 教育宣傳組」「孳生源清除組」「病媒蚊密度調查組」「化學防治組」「疫
      、        、         、      、

 情組」「檢驗及醫療組」及「追蹤考核組」等七個組,由衛生局擔任幕僚,
    、
                  4
通知各分工機關進駐,仿照天然災害應變機制運作,請秘書長督導衛生局建

 置。另外,必須具備正確防疫知識,用對的方法才能讓疫情不再擴大。因此,

 本府自明天起徵用公共頻道,利用每天固定時間(晚間新聞前後)
                             ,由本人、

 市府相關同仁及流行病學專家學者輪流說明疫情及防疫方法,讓全體市民將

 防制登革熱當成是自己的責任,一起努力。也請新聞處將防治登革熱的宣教

 短片利用各種管道播放,也請全體市民不可掉以輕心,要有正確的防疫觀念

 與知識。人事處亦應儘速提出獎懲辦法。

5. 國立成功大學以台灣綜合大學系統團隊的名義,申請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

 心第二實驗室設在台南乙案,已於日前獲得國家實驗研究院核定在成大歸仁

 校區建置。清德除向成功大學致賀外,也對這個實驗室未來建置完成,可提

 升南部地區地震防災的專業研究品質及教育訓練的幫助寄予厚望。市府各相

 關部門都應主動提供協助,並請災防辦持續擔任本府幕僚及窗口工作。

6. 針對鐵路地下化拆遷戶對於「路線是否曾經東移」及「施工方法採用明挖覆

 蓋法」的質疑,感謝權責機關交通部許常務次長本週一親臨本市召開記者會

 詳細說明。市長以為,任何公共建設的進行,都有可能會讓民眾權益受損,

 民主法治國家稱這種成就公共利益的必要犧牲為「特別犧牲」
                           ,因此在制度上

 才有「損失補償」機制來彌補民眾財產的減損。當然從同理心的角度出發,

 每一位被通知要拆遷的市民一定會問「為什麼是拆我家?」就好像清德在行

 醫時,常聽到罹患癌症的病人同樣會問「為什麼我會得病?」一樣。雖然鐵

 路地下化的需地機關是台鐵局,工程單位也是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未來

 的徵收補償作業也是台鐵局,但身為台南市的父母官,我們一定要感同身受,

 理解拆遷戶的心理感受,協助拆遷戶爭取最優惠的補償,例如地價評議的估

 計、建築物價值的查估等,體恤很多拆遷戶是一生心血的成果,難免會難以

 接受。請市府相關局處都要有耐心的協助,並將製好的問答手冊交付給每一

 位拆遷戶、附近居民及民意代表,並於市府網站首頁開闢專區逐項詳細說明,

 並隨時針對新的疑義再提出說明,唯有將正確的訊息讓市民知悉,未來施工

 工程才能夠順利,也期待交通部應以與市民溝通當做首要工作,如因此延宕


                 5
工程進度,也應適度的體諒與容忍。



十一、 局長轉達秘書長指示事項:

1. 各局處舉辦活動,如典禮、儀式等,請選用較為專業的司儀;請首長到現場

 時,親自和司儀確認,並視需要來調整現場活動流程;請注意長官及來賓發

 言順序,一般記者會開始即可先請市長發言,但如果為某工程完工,例如裕

 文分館開館、葉石濤文學館開館或通車儀式等,請先安排由局處首長上台說

 明活動始末、內涵等,再接著由市長發言,最後再請其他來賓發言。除非市

 長未到現場等特殊狀況,才視現場狀況調整發言順序。

2. 各局處辦理活動時,請自行通知當地議員或關心該議題之議員參與。

3. 有關議員要求本府提供招標相關文件,政府採購法訂定目的係為希望所有採

 購程序能公平、公開、透明,秘書處擬提供的主動公開的項目其實都公告於

 工程會及本府網站,包含招標過程至決標情形等,因此可向議員說明,本府

 業已依法主動公開相關項目於網站上,可自該處取得資料,或是於資料上註

 明已公開於網站上。另議員要求的資料為依法不能公開,如評審委員評分表

 等,係屬於行政程序決定前準備作業,除非有公益性質,否則無法公開;評

 審委員名單的部分,有時不排除公開,請秘書處召開會議來討論;簽約後履

 約資訊的公開,政府採購法並無規定,則回歸政府資訊公開法。一級機關在

 提供資料上如有疑慮,可於本會議中提出交換意見,以求作法一致。

4. 民政局作議會質詢紀錄時,請記錄或加註欄位註明該問題首長是否已當場答

 詢;另再次提醒,首長如無法當場回答,回來後請記得發新聞稿說明。

5. 交通局:

立法委員辦公室行文至本局要求說明本市案件,請本府派員至台北國會研究室向

立委說明該案;另中央民代直接行文請地方政府說明,程序上是否妥適?

秘書長決定:立委出發點也許是為了關心地方及為民服務事項,本案由秘書長協

助與立委溝通,看是否可將地點改至台南,以節省成本。


6. 環境衛生局:
                   6
環境影響評估大會中,有關土城工業區開發案,係為申請自辦重劃開發工業區,

針對其後續所衍生的公有設施維護管理事宜,如污水處理、道路、公園綠地等,

提請討論。

秘書長決定:會議中已釐清相關權責,本案請經發局協助了解後續有無需要協助

處理的部分,以經發局為窗口。


7. 勞工局:

議員希望本局掌握重大投資案完成後晉用多少員工,晉用本市市民比例多少,提

請討論。

秘書長決定:經發局每次的報告中即已呈現相關招商數、增加就業人口之統計,

這部分資訊可同步與勞工局分享,至於私人投資及個別廠商,如能蒐集就盡量蒐

集,另有關晉用特定比例人士的部分應考量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



十二、 局長指示事項:
1. 請秘書室統一收集登革熱疫情成果資料。
2. 本次議會定期大會會較艱難,因議員建議案無工程經費可執行,請各主管應
 注意不可隨便允諾,應先考量後再議。
3. 養護工程二科應預先規劃統籌款部份,並應集中簽辦議員建議案件。
           1             2
4. 議員要拜訪,包括○工務委員會各議員一定要拜訪○對本局業務有意見的議
 員要亦需拜訪;請鄒副總工程司譽名安排。
5. 部份議員表示先前反應之案件皆未允諾執行,請各科室主管應重視幫忙。
6. 建築管理科、使用管理科核照沒有共同規範及sop流程,造成各承辦人各自辦
 理業務,對請領建照、使照人有差別待遇,產生不公正的情事;另會勘會議
 紀錄都拖半個月才發文,不應只依民眾表示意見就列為會議紀錄,應有所專
 業判斷及區別。
7. 有關合作大樓案件,請使用管理科應妥善處理。
8. 公園管理一、二科要與媒體多接觸,應給予正面寫法的訊息,請局處主秘及
 公共工程處應多加強與媒體的溝通。
9. 有關工程獎金一事請局處主秘盡快辦理,以公平方式辦理發放,要開源節流

                  7
及照顧到所有同仁。
10.出席會議要加強專業知識及論述清楚,並應表達本局立場。
11.對局長回報機制要落實,並應以最快的時間完成。

十三、 散會:下午 12 時 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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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局局務會議紀錄

  • 1.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 33 次局務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二、 開會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行政中心行政大樓 2 樓會議室 三、 會議主持人:吳 局長宗榮 四、 參加人員:如附件 五、 主持人致詞:(略) 六、 業務單位報告: 1. 秘書室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主席裁示: (1) 日後開局務會議,各位主管除非有重要事情需處理外,局務會議係溝通 協調最佳時機,皆應參加。 (2) 局長如果用電話交待事情,應要有回報機制,如不方便回電話也可以改 用簡訊方式回報。 (3) 其餘同意備查。 2. 法制秘書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新訂自治條例報核(備查)情形。 主席裁示: (1) 如有法令涉及本府法制處和行政院意見不同時,應依市長指示請本府法 制處和行政院協商。 (2) 請管秘書持續追蹤列管本局各項自治條例進度。 (3) 有關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仍請管秘書和本府法制處協商,並請養護工 程一科應儘速辦理。 (4) 同意備查。 3. 工程企劃科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綜合性業務。 (2) 防災應變業務。 (3) 工程督導及列管業務。 (4) 道路挖掘管理業務。 1
  • 2. (5) 本局地震災害自衛消防編組。 主席裁示: (1) 工程企劃科除了有工程督導例行性業務之外,還有綜合性業務、道路挖 掘管理業務。許多綜合性業務困雖不易做且複雜,但工程企劃科做得不 錯,值得肯定。另外本局局徽的票選、運河遊船及重大計畫執行成果報 告,也都做得很好,甚至受到上級長官的讚賞,值得大家的學習。 (2) 有關 101 年度業務未能執行之原因,各科室科長應明瞭落後原因,且應 該克服困境。 (3) 各項工程的執行率是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故應落實達成 80%的執行率。 (4) 其餘同意備查。 八、 討論事項:無 主席裁示:無 九、 臨時動議:無 主席裁示:無 十、 局長轉達市政會議指示事項(節錄臺南市政府第 83 次市政會議新聞稿): 1. 警察局陳報「重大施政項目」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1) 警察被稱為人民的保母,所以除了核心業務的犯罪預防與偵查,及交通 執法各項市政業務的執行,包括舉行大型活動路線的規劃、集會遊行市 區的維護,甚至協助防疫工作,貫徹公權力的執行等,都仰賴警察同仁 的協助。清德感謝陳子敬局長的領導,更感謝全體警察同仁辛苦的付出, 讓台南市的治安滿意度首屈一指,合併升格後一直維持六都第一,治安 工作不進則退,市長期勉警察局再接再厲,提供市民更安全無虞的生活 環境。 (2) 治安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礎,也是城市進步的前提條件,沒有安全的環 境,經濟一定發展不起來,投資者也會卻步,這就是清德每個月親自主 持治安會報,將維護治安當作是父母官的神聖使命,期待全體同仁都能 用維護治安捨我其誰的工作態度,保障每一位市民的權益,維護其生命 2
  • 3. 安全。 (3) 有社會,就難免有犯罪,所以改善治安的正確態度就是勇於面對,用對 的方法解決問題。長期以來,台灣社會對於治安問題,因為過度迷信數 字,喜歡用口號,形成警界改不掉的吃案文化,這種虛偽造假的風氣, 阻礙台灣的進步,也汙衊了警察同仁的人格,因此清德一上任,即要求 警察同仁不得吃案,因為只有將事實呈現,才能針對各項不同類型的犯 罪拿對藥方,藥到病除,如果容許吃案,就是鼓勵員警欺瞞造假、藐視 紀律,導致警紀的崩潰,得不償失,而且吃案的結果會讓警察同仁忽視 市民真正面臨的安全威脅,反而更容易造成民怨,所以清德要再次要求 警察同仁,貫徹不吃案的決心,主動積極為市民解決困難。 (4) 維持交通秩序也是警察重點工作,交通執法貫徹公權力,絕對不要存有 衝業蹟的思維,因為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交通執法要公平、公正, 要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能解決問題才是好的執法,才能取得 公信力,所以執法的目的在於提升道路安全及用路人的權益保障,在於 增進交通順暢與街道秩序,也在於導正用路人的不當行為,讓台南成為 一個不折不扣的文明城市。所以針對交通瓶頸、易肇事路段、尖峰時段 及特別嚴重的違規行為,應規劃靈活、彈性的執法策略,將有限的人力 作最有效的應用。 (5) 監視器的運用,涉及治安與維護人權保障的權衡,所以監視器設置數量 應用更科學的方法,引用公共衛生防疫網的概念,在最小需求下,產生 最大效益,市府財源有限,但每年仍編列相當預算建置監視器,希望都 能夠有好的規劃,監視器安裝後的維修管理,也應列為重點工作,才能 讓監視器成為杜絕犯罪、協助破案的利器,所以監視器絕非治安的萬靈 丹,防制犯罪還是必須集眾人之力與社區的連結,善用里鄰長熟悉社區 事務,並透過守望相助隊的參與,讓市民共同為治安盡一分心力。 (6) 台南市幅員廣大,城鄉並存,犯罪型態也有差異,所以各分局的重點工 作不盡相同,但對市民而言,見警力的高低就是安全指數的指標,警察 3
  • 4. 勤務繁多、人力有限,如何有效運用人力資源,創造極大效益非常重要, 只可惜這也是我們公部門不見長的領域,加上制度的設計不當,造成無 效人力與行政成本的浪費,殊為可惜,請陳局長加強人力運用功能的檢 討,不必要的勤務要減少,增加必要的見警力,讓市民有感。 (7) 請提供女性員警及擔任主管比例之資料,包含縣市合併前後及全國之比 例,請局長廣覓人才,多晉用女性主管。 (8) 有關監視器建置藍圖,分為三年建置,預期建置完成後能對本市治安有 相當保障,請局長轉知各分局長,向希望設置監視器的里長、民眾或議 員宣導說明。 (9) 中央單位長官及市長行程,建議以適當警力維護安全即可,避免派過多 警力。 2. 有關雨水下水道一般纜線單價,本市為2元,除原台中縣為9元外,其餘縣市 大多為1元。(水利局提) 市政會議決議:請水利局再了解合併後台中市的價格。 3. 各局處與議員聯繫之方式不盡相同,在議會期間,與議員聯繫溝通上,建議 局處首長親自拜訪或指派較高層的主管,以免影響預算審議。(顏副市長提) 市政會議決議:請各局處配合辦理,如果公務上繁忙,局處首長至少要親自拜 訪委員會或質詢業務之議員,以利議會運作順暢。 4. 本市登革熱疫情已於本週累積至403個確定病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週 一發布的疫情摘要,雖然敘明「台南市的疫情自第35週快速上升,但第38週 及第39週起,新增病例已經趨緩,顯示台南市前兩週積極作為已收到效果。」 但從流行病學的趨勢來看,未來兩個月才是高峰期,我們還是要嚴肅面對。 防疫如作戰,為有效控制疫情,清德宣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6條第3項規定, 本市成立「台南市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自10月4日起開始運作,由本 人擔任召集人,顏副市長擔任副召集人,秘書長擔任執行秘書,下設「衛生 教育宣傳組」「孳生源清除組」「病媒蚊密度調查組」「化學防治組」「疫 、 、 、 、 情組」「檢驗及醫療組」及「追蹤考核組」等七個組,由衛生局擔任幕僚, 、 4
  • 5. 通知各分工機關進駐,仿照天然災害應變機制運作,請秘書長督導衛生局建 置。另外,必須具備正確防疫知識,用對的方法才能讓疫情不再擴大。因此, 本府自明天起徵用公共頻道,利用每天固定時間(晚間新聞前後) ,由本人、 市府相關同仁及流行病學專家學者輪流說明疫情及防疫方法,讓全體市民將 防制登革熱當成是自己的責任,一起努力。也請新聞處將防治登革熱的宣教 短片利用各種管道播放,也請全體市民不可掉以輕心,要有正確的防疫觀念 與知識。人事處亦應儘速提出獎懲辦法。 5. 國立成功大學以台灣綜合大學系統團隊的名義,申請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 心第二實驗室設在台南乙案,已於日前獲得國家實驗研究院核定在成大歸仁 校區建置。清德除向成功大學致賀外,也對這個實驗室未來建置完成,可提 升南部地區地震防災的專業研究品質及教育訓練的幫助寄予厚望。市府各相 關部門都應主動提供協助,並請災防辦持續擔任本府幕僚及窗口工作。 6. 針對鐵路地下化拆遷戶對於「路線是否曾經東移」及「施工方法採用明挖覆 蓋法」的質疑,感謝權責機關交通部許常務次長本週一親臨本市召開記者會 詳細說明。市長以為,任何公共建設的進行,都有可能會讓民眾權益受損, 民主法治國家稱這種成就公共利益的必要犧牲為「特別犧牲」 ,因此在制度上 才有「損失補償」機制來彌補民眾財產的減損。當然從同理心的角度出發, 每一位被通知要拆遷的市民一定會問「為什麼是拆我家?」就好像清德在行 醫時,常聽到罹患癌症的病人同樣會問「為什麼我會得病?」一樣。雖然鐵 路地下化的需地機關是台鐵局,工程單位也是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未來 的徵收補償作業也是台鐵局,但身為台南市的父母官,我們一定要感同身受, 理解拆遷戶的心理感受,協助拆遷戶爭取最優惠的補償,例如地價評議的估 計、建築物價值的查估等,體恤很多拆遷戶是一生心血的成果,難免會難以 接受。請市府相關局處都要有耐心的協助,並將製好的問答手冊交付給每一 位拆遷戶、附近居民及民意代表,並於市府網站首頁開闢專區逐項詳細說明, 並隨時針對新的疑義再提出說明,唯有將正確的訊息讓市民知悉,未來施工 工程才能夠順利,也期待交通部應以與市民溝通當做首要工作,如因此延宕 5
  • 6. 工程進度,也應適度的體諒與容忍。 十一、 局長轉達秘書長指示事項: 1. 各局處舉辦活動,如典禮、儀式等,請選用較為專業的司儀;請首長到現場 時,親自和司儀確認,並視需要來調整現場活動流程;請注意長官及來賓發 言順序,一般記者會開始即可先請市長發言,但如果為某工程完工,例如裕 文分館開館、葉石濤文學館開館或通車儀式等,請先安排由局處首長上台說 明活動始末、內涵等,再接著由市長發言,最後再請其他來賓發言。除非市 長未到現場等特殊狀況,才視現場狀況調整發言順序。 2. 各局處辦理活動時,請自行通知當地議員或關心該議題之議員參與。 3. 有關議員要求本府提供招標相關文件,政府採購法訂定目的係為希望所有採 購程序能公平、公開、透明,秘書處擬提供的主動公開的項目其實都公告於 工程會及本府網站,包含招標過程至決標情形等,因此可向議員說明,本府 業已依法主動公開相關項目於網站上,可自該處取得資料,或是於資料上註 明已公開於網站上。另議員要求的資料為依法不能公開,如評審委員評分表 等,係屬於行政程序決定前準備作業,除非有公益性質,否則無法公開;評 審委員名單的部分,有時不排除公開,請秘書處召開會議來討論;簽約後履 約資訊的公開,政府採購法並無規定,則回歸政府資訊公開法。一級機關在 提供資料上如有疑慮,可於本會議中提出交換意見,以求作法一致。 4. 民政局作議會質詢紀錄時,請記錄或加註欄位註明該問題首長是否已當場答 詢;另再次提醒,首長如無法當場回答,回來後請記得發新聞稿說明。 5. 交通局: 立法委員辦公室行文至本局要求說明本市案件,請本府派員至台北國會研究室向 立委說明該案;另中央民代直接行文請地方政府說明,程序上是否妥適? 秘書長決定:立委出發點也許是為了關心地方及為民服務事項,本案由秘書長協 助與立委溝通,看是否可將地點改至台南,以節省成本。 6. 環境衛生局: 6
  • 7. 環境影響評估大會中,有關土城工業區開發案,係為申請自辦重劃開發工業區, 針對其後續所衍生的公有設施維護管理事宜,如污水處理、道路、公園綠地等, 提請討論。 秘書長決定:會議中已釐清相關權責,本案請經發局協助了解後續有無需要協助 處理的部分,以經發局為窗口。 7. 勞工局: 議員希望本局掌握重大投資案完成後晉用多少員工,晉用本市市民比例多少,提 請討論。 秘書長決定:經發局每次的報告中即已呈現相關招商數、增加就業人口之統計, 這部分資訊可同步與勞工局分享,至於私人投資及個別廠商,如能蒐集就盡量蒐 集,另有關晉用特定比例人士的部分應考量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 十二、 局長指示事項: 1. 請秘書室統一收集登革熱疫情成果資料。 2. 本次議會定期大會會較艱難,因議員建議案無工程經費可執行,請各主管應 注意不可隨便允諾,應先考量後再議。 3. 養護工程二科應預先規劃統籌款部份,並應集中簽辦議員建議案件。 1 2 4. 議員要拜訪,包括○工務委員會各議員一定要拜訪○對本局業務有意見的議 員要亦需拜訪;請鄒副總工程司譽名安排。 5. 部份議員表示先前反應之案件皆未允諾執行,請各科室主管應重視幫忙。 6. 建築管理科、使用管理科核照沒有共同規範及sop流程,造成各承辦人各自辦 理業務,對請領建照、使照人有差別待遇,產生不公正的情事;另會勘會議 紀錄都拖半個月才發文,不應只依民眾表示意見就列為會議紀錄,應有所專 業判斷及區別。 7. 有關合作大樓案件,請使用管理科應妥善處理。 8. 公園管理一、二科要與媒體多接觸,應給予正面寫法的訊息,請局處主秘及 公共工程處應多加強與媒體的溝通。 9. 有關工程獎金一事請局處主秘盡快辦理,以公平方式辦理發放,要開源節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