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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初稿民間團體座談會及公聽會計畫
壹、緣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 CEDAW 施行
法)於 100 年 6 月 8 日公布,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該法第 6 條規定,
政府應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 4 年提出國家報告,
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並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
後續施政;我國於 98 年 3 月公布第 1 次國家報告,應於 102 年完成第 2
次國家報告。為如期完成國家報告,行政院於 101 年 11 月函頒「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第 2 次國家報告撰寫計畫」,據以辦理國家報告撰
寫及審查等相關事宜。依據前開計畫,國家報告撰寫程序中,應建立政
府部門與民間團體間之對話與意見交流機制,以廣泛收集、納入各界意
見。
貳、辦理目的
透過座談會及公聽會舉辦,以報告初稿徵詢及收集民間團體意見,
檢視內容待補充或修正之處,進行意見協調與整合,使報告內容趨於完
備。
參、主辦單位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
肆、協辦單位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暨所屬各部會、財團法人婦女權
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伍、辦理方式
一、 辦理時間:102 年 6 月至 7 月
二、 辦理地點:
(一)座談會:臺灣國家婦女館大會議室及行政院貴賓室。
(二)公聽會:臺中市、高雄市及花蓮縣政府會議室。
附件
2
三、 辦理場次及主題:
(一) 座談會:
1. 邀請對象:目前(或曾經)撰寫 CEDAW 影子報告或替代報告之民間
團體、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國家報告撰寫人員培訓工作
坊講師、國家報告撰寫機關代表等。
2. 共計 8 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及主題如下
場次 時間 主題 主要
CEDAW 條文 地點
1 6 月 20 日
9:00-11:30
女性健康照護 第 12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2 6 月 21 日
9:00-11:30 教育與文化 第 5、10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3 6 月 24 日
9:00-11:30
農村婦女 第 14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4 6 月 25 日
9:00-16:00
就業、經濟與社
會安全保障 第 11、13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5
6 月 27 日
14:00-16:30
國內政治與公
共參與及國際
參與
第 7、8 條 行政院貴賓室
6
7 月 2 日
9:00-16:00 人身安全
第 6、10、15、
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7 7 月 8 日
9:00-12:00
外籍配偶權益
保障
第 9、10、11、
12、15、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8 7 月 8 日
14:00-16:30
婚姻與家庭權
利及多元家庭
之法律權利義
務關係
第 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臺灣國家婦女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 1 段 15 號 9 樓
※行政院貴賓室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1 號
(二) 公聽會:
1. 邀請對象:相關議題之民間團體、國家報告撰寫機關代表等。
2. 共計 3 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場次 時間 地點
1 7 月 22 日
13:30-17:00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
10 樓第三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
2
7 月 26 日
13:30-17:00
花蓮縣社會福利館
(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 12 號)
3 7 月 29 日
13:30-17:00
台中市政府新市政中心
惠中樓 9 樓 901 會議室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
附件
3
四、辦理內容:
(一)座談會:各場次議程如下
【場次 1】主題:女性健康照護(102.6.20)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10
1. 青少女懷孕
2. 癌症篩檢與防治
3. 高齡婦女健康照護
4. 愛滋病防治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張玨委員
◎報告單位:衛生署(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張菊惠教授、林靜儀醫師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1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衛生署、教育部、內政部、
原民會等
2. 張菊惠教授、林靜儀醫師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玨委員
【場次 2】主題:教育與文化(102.6.21)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1. 性別平等的教育與
傳播媒體規範
2. 消除文化禮俗儀典
的性別刻板印象
3. 消除特定職業/任務
的性別定型化現象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黃馨慧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蕭昭君教授、陳金燕教授、葉德蘭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國
防部、法務部通傳會、勞委會、原民會、
客委會、海巡署等
2. 蕭昭君教授、陳金燕教授、葉德蘭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黃馨慧委員
附件
4
【場次 3】主題:農村婦女(102.6.24)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1. 經濟生活與社會福
利保障
2. 健康照護
3. 公共及社區參與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農委會(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蔡培慧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農委會、原民會、內政部、經
濟部、教育部、衛生署、主計總處、勞委
會、客委會、文化部等
2. 蔡培慧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場次 4】主題:就業、經濟與社會安全保障(102.6.25)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上午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10
子題 1:
就業與勞動權
1. 消除就業歧視
2. 工作與家庭平衡
3. 無酬家務勞動
4. 女性移工的勞動
權利保障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勞委會(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1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考試院、勞委會、內政部、
教育部、經濟部、外交部、工程會、
農委會、原民會、經建會、主計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等
2.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12:00-13:30 午餐時間
附件
5
【場次 4】主題:就業、經濟與社會安全保障(102.6.25)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下午
13:30-14:10
子題 2:
經濟生活與社會安
全保障
1. 家庭津貼及保險
制度
2. 銀行貸款、抵押和
金融信貸權利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4:10-16: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
經濟部、金管會、勞委會、原民會、
農委會、衛生署等
2.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
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場次 5】主題:國內政治與公共參與及國際參與(102.6.27)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4:00-14:30 報到 性平處
14:30-14: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40-15:20
1. 女性參政、參與政
府政策制訂及其他
公共事務之權利
2. 我國女性參與國際
組織與活動之權利
(女性國際代表權)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張瓊玲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外交部(各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黃競涓教授、葉德蘭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5:20-16: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考試院、內政部、外交部、教
育部、經濟部、中選會、勞委會、農委會、
原民會、僑委會、衛生署、國科會、人事
行政總處等
2. 黃競涓教授、葉德蘭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瓊玲委員
附件
6
【場次 6】主題:人身安全(102.7.02)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上午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子題 1:性別暴力防治
◎主持人:
行政院性平會 張錦麗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內政部、法
務部、教育部、衛生署等
2.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
薇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錦麗委員
12:00-13:30 午餐時間
下午
13:30-14:00
子題 2:人口販運防制
與消除性剝削賣淫
◎主持人:
行政院性平會 范國勇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4:00-16: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內政部、法
務部、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
勞委會、陸委會、退輔會、原民
會等
2. 葉毓蘭教授、官曉薇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范國勇委員
附件
7
【場次 7】主題:外籍配偶權益保障(102.7.08)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40
1. 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權
2. 人身安全
3. 婚姻與家庭權
4. 工作權
5. 成人教育
6. 健康照護服務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李萍委員
◎報告單位:
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教育部(報告 5 分鐘)、
衛生署(報告 5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4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法務部、外交部、
教育部、勞委會、衛生署等
2.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
授、張菊惠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李萍委員
【場次 8】主題:婚姻與家庭權利及多元家庭之法律權利義務關係(102.7.08)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4:00-14:30 報到 性平處
14:30-14: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40-15:10
1. 子女親權
2. 夫妻財產制
3. 女性繼承權
4. 多元家庭之法律權
利義務關係
◎主持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教授
◎報告單位:法務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5:10-16: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等
2. 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3.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教授
附件
8
(二)公聽會:每場次以 3 小時為原則,各場次議程如下
時間 議程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3:30-14:00 報到 性平處
14:00-14:05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05-14:15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
初稿撰寫情形報告
性平處
14:15-17:00
聽取各界對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初稿之意見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各條文撰寫機
關代表
進
行
順
序
14:15-14:55
分類 對應 CEDAW 條文
第一部分
對婦女歧視定義
國家義務
暫行特別措施
性別角色和刻板印象
人口販運與剝削性賣淫
第 1~6 條
14:55-15:35
第二部分
國內政治與公共參與
國際代表權
國籍權
第 7~9 條
15:35-16:20
第三部分
教育權
就業權
健康權
經濟和社會福利
農村婦女
第 10~14 條
16:20-17:00
第四部分
法律與民事
婚姻與家庭
第 15~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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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國家報告初稿座談會及公聽會計畫

  • 1. 附件 1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初稿民間團體座談會及公聽會計畫 壹、緣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 CEDAW 施行 法)於 100 年 6 月 8 日公布,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該法第 6 條規定, 政府應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 4 年提出國家報告, 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並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 後續施政;我國於 98 年 3 月公布第 1 次國家報告,應於 102 年完成第 2 次國家報告。為如期完成國家報告,行政院於 101 年 11 月函頒「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第 2 次國家報告撰寫計畫」,據以辦理國家報告撰 寫及審查等相關事宜。依據前開計畫,國家報告撰寫程序中,應建立政 府部門與民間團體間之對話與意見交流機制,以廣泛收集、納入各界意 見。 貳、辦理目的 透過座談會及公聽會舉辦,以報告初稿徵詢及收集民間團體意見, 檢視內容待補充或修正之處,進行意見協調與整合,使報告內容趨於完 備。 參、主辦單位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 肆、協辦單位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暨所屬各部會、財團法人婦女權 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伍、辦理方式 一、 辦理時間:102 年 6 月至 7 月 二、 辦理地點: (一)座談會:臺灣國家婦女館大會議室及行政院貴賓室。 (二)公聽會:臺中市、高雄市及花蓮縣政府會議室。
  • 2. 附件 2 三、 辦理場次及主題: (一) 座談會: 1. 邀請對象:目前(或曾經)撰寫 CEDAW 影子報告或替代報告之民間 團體、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國家報告撰寫人員培訓工作 坊講師、國家報告撰寫機關代表等。 2. 共計 8 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及主題如下 場次 時間 主題 主要 CEDAW 條文 地點 1 6 月 20 日 9:00-11:30 女性健康照護 第 12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2 6 月 21 日 9:00-11:30 教育與文化 第 5、10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3 6 月 24 日 9:00-11:30 農村婦女 第 14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4 6 月 25 日 9:00-16:00 就業、經濟與社 會安全保障 第 11、13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5 6 月 27 日 14:00-16:30 國內政治與公 共參與及國際 參與 第 7、8 條 行政院貴賓室 6 7 月 2 日 9:00-16:00 人身安全 第 6、10、15、 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7 7 月 8 日 9:00-12:00 外籍配偶權益 保障 第 9、10、11、 12、15、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8 7 月 8 日 14:00-16:30 婚姻與家庭權 利及多元家庭 之法律權利義 務關係 第 16 條 臺 灣 國 家 婦 女 館大會議室 ※臺灣國家婦女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 1 段 15 號 9 樓 ※行政院貴賓室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1 號 (二) 公聽會: 1. 邀請對象:相關議題之民間團體、國家報告撰寫機關代表等。 2. 共計 3 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場次 時間 地點 1 7 月 22 日 13:30-17:00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 10 樓第三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 2 7 月 26 日 13:30-17:00 花蓮縣社會福利館 (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 12 號) 3 7 月 29 日 13:30-17:00 台中市政府新市政中心 惠中樓 9 樓 901 會議室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
  • 3. 附件 3 四、辦理內容: (一)座談會:各場次議程如下 【場次 1】主題:女性健康照護(102.6.20)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10 1. 青少女懷孕 2. 癌症篩檢與防治 3. 高齡婦女健康照護 4. 愛滋病防治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張玨委員 ◎報告單位:衛生署(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張菊惠教授、林靜儀醫師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1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衛生署、教育部、內政部、 原民會等 2. 張菊惠教授、林靜儀醫師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玨委員 【場次 2】主題:教育與文化(102.6.21)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1. 性別平等的教育與 傳播媒體規範 2. 消除文化禮俗儀典 的性別刻板印象 3. 消除特定職業/任務 的性別定型化現象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黃馨慧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蕭昭君教授、陳金燕教授、葉德蘭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國 防部、法務部通傳會、勞委會、原民會、 客委會、海巡署等 2. 蕭昭君教授、陳金燕教授、葉德蘭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黃馨慧委員
  • 4. 附件 4 【場次 3】主題:農村婦女(102.6.24)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1. 經濟生活與社會福 利保障 2. 健康照護 3. 公共及社區參與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農委會(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蔡培慧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1: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農委會、原民會、內政部、經 濟部、教育部、衛生署、主計總處、勞委 會、客委會、文化部等 2. 蔡培慧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場次 4】主題:就業、經濟與社會安全保障(102.6.25)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上午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10 子題 1: 就業與勞動權 1. 消除就業歧視 2. 工作與家庭平衡 3. 無酬家務勞動 4. 女性移工的勞動 權利保障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勞委會(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1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考試院、勞委會、內政部、 教育部、經濟部、外交部、工程會、 農委會、原民會、經建會、主計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等 2.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12:00-13:30 午餐時間
  • 5. 附件 5 【場次 4】主題:就業、經濟與社會安全保障(102.6.25)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下午 13:30-14:10 子題 2: 經濟生活與社會安 全保障 1. 家庭津貼及保險 制度 2. 銀行貸款、抵押和 金融信貸權利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4:10-16: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 經濟部、金管會、勞委會、原民會、 農委會、衛生署等 2. 郭玲惠教授、陳芬苓教授、張菊惠教 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林春鳳委員 【場次 5】主題:國內政治與公共參與及國際參與(102.6.27)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4:00-14:30 報到 性平處 14:30-14: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40-15:20 1. 女性參政、參與政 府政策制訂及其他 公共事務之權利 2. 我國女性參與國際 組織與活動之權利 (女性國際代表權)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張瓊玲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外交部(各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黃競涓教授、葉德蘭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5:20-16: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考試院、內政部、外交部、教 育部、經濟部、中選會、勞委會、農委會、 原民會、僑委會、衛生署、國科會、人事 行政總處等 2. 黃競涓教授、葉德蘭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瓊玲委員
  • 6. 附件 6 【場次 6】主題:人身安全(102.7.02)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上午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20 子題 1:性別暴力防治 ◎主持人: 行政院性平會 張錦麗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2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內政部、法 務部、教育部、衛生署等 2.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 薇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張錦麗委員 12:00-13:30 午餐時間 下午 13:30-14:00 子題 2:人口販運防制 與消除性剝削賣淫 ◎主持人: 行政院性平會 范國勇委員 ◎報告單位: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4:00-16: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內政部、法 務部、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 勞委會、陸委會、退輔會、原民 會等 2. 葉毓蘭教授、官曉薇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范國勇委員
  • 7. 附件 7 【場次 7】主題:外籍配偶權益保障(102.7.08)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9:00-9:30 報到 性平處 9:30-9: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9:40-10:40 1. 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權 2. 人身安全 3. 婚姻與家庭權 4. 工作權 5. 成人教育 6. 健康照護服務 ◎主持人:行政院性平會 李萍委員 ◎報告單位: 內政部(報告 10 分鐘)、教育部(報告 5 分鐘)、 衛生署(報告 5 分鐘) ◎與談人: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張菊惠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0:40-12:0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交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內政部、法務部、外交部、 教育部、勞委會、衛生署等 2. 葉毓蘭教授、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 授、張菊惠教授 3. 行政院性平會 李萍委員 【場次 8】主題:婚姻與家庭權利及多元家庭之法律權利義務關係(102.7.08) 時間 內容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4:00-14:30 報到 性平處 14:30-14:40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40-15:10 1. 子女親權 2. 夫妻財產制 3. 女性繼承權 4. 多元家庭之法律權 利義務關係 ◎主持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教授 ◎報告單位:法務部(報告 10 分鐘) ◎與談人: 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每位與談 10 分鐘) 15:10-16:30 綜合座談- Q&A 及意見流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 1. 機關代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等 2. 郭玲惠教授、官曉薇教授 3.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教授
  • 8. 附件 8 (二)公聽會:每場次以 3 小時為原則,各場次議程如下 時間 議程 主持/報告單位/與談人 13:30-14:00 報到 性平處 14:00-14:05 主辦單位開場致詞 黃碧霞處長(性平處) 14:05-14:15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 初稿撰寫情形報告 性平處 14:15-17:00 聽取各界對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初稿之意見 ◎主持人:黃碧霞處長 ◎與談人:各條文撰寫機 關代表 進 行 順 序 14:15-14:55 分類 對應 CEDAW 條文 第一部分 對婦女歧視定義 國家義務 暫行特別措施 性別角色和刻板印象 人口販運與剝削性賣淫 第 1~6 條 14:55-15:35 第二部分 國內政治與公共參與 國際代表權 國籍權 第 7~9 條 15:35-16:20 第三部分 教育權 就業權 健康權 經濟和社會福利 農村婦女 第 10~14 條 16:20-17:00 第四部分 法律與民事 婚姻與家庭 第 15~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