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藻礁環境
環保署將對違法廢污 水廠代操作者一併祭出重罰




    報告人: 環境督察總隊
           副總隊長 楊素娥


        101 年 10 月 16
        日
1
背景說 明
背景說 明
桃園觀音大潭藻礁污 染源督察管制計畫
                                               溪南

                                          溪埔    崁
                                     溪新   心
                               溪街老   街

                          溪富
                    溪堀大   林


              溪音觀
         壢小
         溪                                     溪後
          飯
                                               厝    崁新
                                                    溪
   溪屋新                                               南
                               溪雙    仔田街老
                                      溪
                                     溪心
   溪仔社




                                2
簡報內 容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呼籲
呼籲

       3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10 家未納入下水道系統之事業廢水放流口




    工業區雨水下水道




               老街溪

               4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放流口及雨水下水道採樣,並進入涵管查 核




    ▲核可之放流口及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採樣




                  10 支塑膠材質之污 水管
      ▲進入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涵管勘查

             5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事業主要違規樣態
       1              2-1           2-2
   廢水處理設施委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託代操作,代操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作業者與事業主         現地點(隔壁廠     現地點(廠房頂
                               現地點(廠房頂
   配合共同犯罪          房) ,於夜間由放   樓) ,於夜間由放
                               樓) ,於夜間由放
                   流口排放        流口排放
                               流口排放
                               頂樓不明貯槽



                                收
                                集
  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放流口                   池

   ▲   ▲   ▲   ▲         ▲          ▲
  發吉吉永勝麒順冠           發吉          吉永


                     6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事業主要違規樣態
           3             4         5
   以抽取地下水或         納入下水道系統之    水污 染防治措施計
   自來水混作業冷         事業產 生廢水經由   畫未經許可即偷跑
   卻水來稀釋廢水         無裝設流量計排放    營運,排放廢水
   排放,或是加入         口排入,導致納管
   強氧 化劑,干擾        流量低於實際排入
   放流水水質檢測         納管量

       地
       下
       水

                    無流量計
       抽水泵 浦
   ▲       ▲   ▲         ▲         ▲
  發吉   勝麒 順冠         新東        東遠紀世新


                     7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違規行為件數統計表

       違規行為                違反法條           違規件數

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 染防治法第 7 條          33

未申請或變更廢水排放許可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4 條         9

與水污 染防治措施登記內 容不符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8 條         22

廢水排放於水污 染管制區等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9 、 30 、    6
                     52 條
廢棄物申報及貯存設施不符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 36 條     10

未依空氣污 染操作許可內 容進行操作   空氣污 染防制法第 24 條        10
等
       合   計                               81


                     8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工廠                                             查 處情形概述
名稱    代操                                   違規情形                               承受水體
      作者
           1. 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廢水繞流排放( 40.5℃ )。
      協雅
吉發         2. 使用地下水與水污 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符。                                             老街溪
      環保   3. 以地下水稀釋廢水。
           4. 洗滌塔廢液未納入廢水處理。
           5. 廢水貯存於非法儲槽。 於雨水溝 ( 水污 染管制區 ) 。
           1. 繞流排放廢酸液 (pH 3.4)
      環台   6. 污 泥產 量偏低。
永吉         2. 廢水設施及管線未清楚標示。                                                   老街溪
      環保   3. 非法儲槽貯存廢水。
           4. 廢水滲出溢散污 染地面。
           5. 雨污 水未完全分流。
           1.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39.5℃ )。
      協雅
麒勝         6. 污 泥產 量偏低。 ( 快混慢混池 ) 與水措不符。
           2. 設有未經核可管線                                                        老街溪
      環保
           3. 使用自來水與鍋爐廢水稀釋廢水。
           4. 廢水滲出溢散污 染地面。
           1. 使用地下水與水措不符。
           5. 污 泥產 量偏低。
      協雅   2. 處理設施單元未標示。
冠順                                                                            老街溪
      環保   3. 以地下水稀釋廢水。
           4. 空污 設備操作參數與許可不符。
           5. 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
東欣    無    1. 新租設廠房產 出之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記、管路未悉依規定設置流量計、未清楚標示管線名稱及流向。
           6. 廢棉絮未提報於廢清書。                                                     樹林溪
           2. 廢棄物露天貯存且未標示。
           7. 污 泥產 量偏低。
           3. 使用地下水與廢清書不符、廢水量未照實申報、鍋爐燃料變更未申報。
遠東新   無    1. 廢水處理設施部分未標示、增 設廢水處理單元與水措不符。                                     樹林溪
世紀觀        2. 未依規定取得許可證後進行運作及排放廢水。
音廠         3. 生活垃圾 申報有誤差。
           1. 產 出之ㄧ 般事業廢棄物 (R-1101 煤灰 ) ,露天貯存堆置於廠內 ,該貯存明顯處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設施
 富順   無                                                                       樹林溪
           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滲入之措施。
           2. 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錦美    無    3.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1.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樹林溪
           2.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俊紡    無    1. 地下之廢水處理單元,與水污 染防治許可證不符。                                         樹林溪
           2. 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3.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9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1      吉發染整廢水大貯槽設置於隔壁第 2 廠房,利用夜間偷 排

                                                        吉發
                                              民族路 8 號



         非法貯槽                 接觸氧 化池


         300m3     300m3    300m3   300m3          接觸氧 化池
                 民族路 10 號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調勻 池

                                              日間排放路線
                                              夜間排放路線
     抽送廢水泵                     調勻 池             泵浦
                                               溢流堰

                                    10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1   吉發染整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隔壁第 2 廠房,利用夜間偷
                    排
                                吉發




         ▲查 獲染整廠夜間偷 排廢水    溫度
                            40.5℃

                  11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永吉
案例   2   永吉化工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廠房頂樓,利用夜間偷 排

                                 7×5.6×0.6
                  非法貯存池            7=
                                  26.26m3


                                 廢水處理廠
                                                      門
                                                          路
                                                     大
                                                      廢水放流管

         陰井
                  貯存槽                            族

                                             民   凌晨 2 時 30 分偷 排
                        收集池                            處
                                      雨水放
              雨    水    溝             流口

     頂樓之廢水貯池可藉由三通閥排放至雨水溝


                            12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永吉
案例   2   永吉化工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廠房頂樓,利用夜間偷 排




          ▲將廢水及污 泥貯存於頂樓非法貯槽




     ▲查 獲夜間偷 排廢酸液於雨水溝      pH3.42

                 13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3   以抽地下水或自來水稀釋廢水於放流口排放

                                      吉發
                 地
                 下
                 水

  ▲抽地下水泵 浦      ▲抽地下水泵 浦    ▲稀釋廢水
                                      麒勝



  ▲自來水       ▲放流前再稀釋 ▲放流水    水溫 仍為
                              39.5℃

                  14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4   廢水無裝設流量計導致流量低於實際排入納管
                 量
                                                   東欣
                               納管 放流槽     廢(污 )水
                                          前處理設施


                               源
              廠房     煤灰        遠           廠房
                    貯存區        街
                        源遠街 7 號 源遠街 8 號

                         集水井納管



               廠房
                       源遠街 7-1 號




  廢水無裝設流量計導致流量低於實際排入納管量

               15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遠東
案例   5   水措未經許可即偷跑 營運,排放廢水




               16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主配合共同犯罪


                共犯



   代操作業者:             事業主:
   1. 白天稀釋廢水          1. 白天貯存廢水
     排放               2. 夜間偷 排廢水
   2. 繳 交違規罰鍰   合約書


                17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 追繳 )

     為他人利益而實施行為,致使他人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 人因其行為受有
   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
   益價值範 圍內,酌予追繳 。 行為人違反行政法
   上義務應受處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
   而未受 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
   圍內,酌予追繳 。




                18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18 條規定( 加重)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
 難程度 、所生影響及因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
 ,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
   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
 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
 制。
   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
 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 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
 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不得 逾法定
 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
 之三分之一 。 但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19
呼籲
呼籲

 環保署呼籲 相關業者(事業單位、代操作業者)應
  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不要存有僥倖心態,尤其對於
  代操作應負起監督責任,若被發現處理設施不足或未
  妥善操作者,將實施深度稽查 併結合追繳 不法利得
  ;若被發現偷 排廢水將視同繞流排放將予以勒令停
  工並處以重罰

 環保署同時呼籲 民眾 勇於檢舉不法,地方環保局加
  強查 察管制、及工業區專用污 水下水道系統管理機
  構依「水污 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 法」規定
  確實辦 理自主管理,攜手合作,共同打擊 不法,維
  護環境品質


            20

保護藻礁環境-環保署將對違法廢污水廠代操作業者一併祭出重罰

  • 1.
    保護藻礁環境 環保署將對違法廢污 水廠代操作者一併祭出重罰 報告人: 環境督察總隊 副總隊長 楊素娥 101 年 10 月 16 日 1
  • 2.
    背景說 明 背景說 明 桃園觀音大潭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 溪南 溪埔 崁 溪新 心 溪街老 街 溪富 溪堀大 林 溪音觀 壢小 溪 溪後 飯 厝 崁新 溪 溪屋新 南 溪雙 仔田街老 溪 溪心 溪仔社 2
  • 3.
    簡報內 容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核前置作業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呼籲 呼籲 3
  • 4.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10 家未納入下水道系統之事業廢水放流口 工業區雨水下水道 老街溪 4
  • 5.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深度查 核前置作業 放流口及雨水下水道採樣,並進入涵管查 核 ▲核可之放流口及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採樣 10 支塑膠材質之污 水管 ▲進入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涵管勘查 5
  • 6.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事業主要違規樣態 1 2-1 2-2 廢水處理設施委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將廢水大貯槽設置 託代操作,代操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於稽查 人員不易發 作業者與事業主 現地點(隔壁廠 現地點(廠房頂 現地點(廠房頂 配合共同犯罪 房) ,於夜間由放 樓) ,於夜間由放 樓) ,於夜間由放 流口排放 流口排放 流口排放 頂樓不明貯槽 收 集 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放流口 池 ▲ ▲ ▲ ▲ ▲ ▲ 發吉吉永勝麒順冠 發吉 吉永 6
  • 7.
    犯罪樣態 犯罪樣態 事業主要違規樣態 3 4 5 以抽取地下水或 納入下水道系統之 水污 染防治措施計 自來水混作業冷 事業產 生廢水經由 畫未經許可即偷跑 卻水來稀釋廢水 無裝設流量計排放 營運,排放廢水 排放,或是加入 口排入,導致納管 強氧 化劑,干擾 流量低於實際排入 放流水水質檢測 納管量 地 下 水 無流量計 抽水泵 浦 ▲ ▲ ▲ ▲ ▲ 發吉 勝麒 順冠 新東 東遠紀世新 7
  • 8.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違規行為件數統計表 違規行為 違反法條 違規件數 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 染防治法第 7 條 33 未申請或變更廢水排放許可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4 條 9 與水污 染防治措施登記內 容不符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8 條 22 廢水排放於水污 染管制區等 水污 染防治法第 19 、 30 、 6 52 條 廢棄物申報及貯存設施不符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 36 條 10 未依空氣污 染操作許可內 容進行操作 空氣污 染防制法第 24 條 10 等 合 計 81 8
  • 9.
    查 處結果統計表 查 處結果統計表 工廠 查 處情形概述 名稱 代操 違規情形 承受水體 作者 1. 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廢水繞流排放( 40.5℃ )。 協雅 吉發 2. 使用地下水與水污 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符。 老街溪 環保 3. 以地下水稀釋廢水。 4. 洗滌塔廢液未納入廢水處理。 5. 廢水貯存於非法儲槽。 於雨水溝 ( 水污 染管制區 ) 。 1. 繞流排放廢酸液 (pH 3.4) 環台 6. 污 泥產 量偏低。 永吉 2. 廢水設施及管線未清楚標示。 老街溪 環保 3. 非法儲槽貯存廢水。 4. 廢水滲出溢散污 染地面。 5. 雨污 水未完全分流。 1.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39.5℃ )。 協雅 麒勝 6. 污 泥產 量偏低。 ( 快混慢混池 ) 與水措不符。 2. 設有未經核可管線 老街溪 環保 3. 使用自來水與鍋爐廢水稀釋廢水。 4. 廢水滲出溢散污 染地面。 1. 使用地下水與水措不符。 5. 污 泥產 量偏低。 協雅 2. 處理設施單元未標示。 冠順 老街溪 環保 3. 以地下水稀釋廢水。 4. 空污 設備操作參數與許可不符。 5. 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 東欣 無 1. 新租設廠房產 出之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記、管路未悉依規定設置流量計、未清楚標示管線名稱及流向。 6. 廢棉絮未提報於廢清書。 樹林溪 2. 廢棄物露天貯存且未標示。 7. 污 泥產 量偏低。 3. 使用地下水與廢清書不符、廢水量未照實申報、鍋爐燃料變更未申報。 遠東新 無 1. 廢水處理設施部分未標示、增 設廢水處理單元與水措不符。 樹林溪 世紀觀 2. 未依規定取得許可證後進行運作及排放廢水。 音廠 3. 生活垃圾 申報有誤差。 1. 產 出之ㄧ 般事業廢棄物 (R-1101 煤灰 ) ,露天貯存堆置於廠內 ,該貯存明顯處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設施 富順 無 樹林溪 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滲入之措施。 2. 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錦美 無 3.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1.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樹林溪 2.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俊紡 無 1. 地下之廢水處理單元,與水污 染防治許可證不符。 樹林溪 2. 該廠廢水處理設備,經採樣、評估後,其處理效率老舊功能不足。 3. 以該廠廢水產 生量,其污 泥之產 出量偏低。 9
  • 10.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1 吉發染整廢水大貯槽設置於隔壁第 2 廠房,利用夜間偷 排 吉發 民族路 8 號 非法貯槽 接觸氧 化池 300m3 300m3 300m3 300m3 接觸氧 化池 民族路 10 號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非法貯槽 調勻 池 日間排放路線 夜間排放路線 抽送廢水泵 調勻 池 泵浦 溢流堰 10
  • 11.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1 吉發染整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隔壁第 2 廠房,利用夜間偷 排 吉發 ▲查 獲染整廠夜間偷 排廢水 溫度 40.5℃ 11
  • 12.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永吉 案例 2 永吉化工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廠房頂樓,利用夜間偷 排 7×5.6×0.6 非法貯存池 7= 26.26m3 廢水處理廠 門 路 大 廢水放流管 陰井 貯存槽 族 民 凌晨 2 時 30 分偷 排 收集池 處 雨水放 雨 水 溝 流口 頂樓之廢水貯池可藉由三通閥排放至雨水溝 12
  • 13.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永吉 案例 2 永吉化工將廢水大貯槽設置於廠房頂樓,利用夜間偷 排 ▲將廢水及污 泥貯存於頂樓非法貯槽 ▲查 獲夜間偷 排廢酸液於雨水溝 pH3.42 13
  • 14.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3 以抽地下水或自來水稀釋廢水於放流口排放 吉發 地 下 水 ▲抽地下水泵 浦 ▲抽地下水泵 浦 ▲稀釋廢水 麒勝 ▲自來水 ▲放流前再稀釋 ▲放流水 水溫 仍為 39.5℃ 14
  • 15.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案例 4 廢水無裝設流量計導致流量低於實際排入納管 量 東欣 納管 放流槽 廢(污 )水 前處理設施 源 廠房 煤灰 遠 廠房 貯存區 街 源遠街 7 號 源遠街 8 號 集水井納管 廠房 源遠街 7-1 號 廢水無裝設流量計導致流量低於實際排入納管量 15
  • 16.
    重要犯罪案例 重要犯罪案例 遠東 案例 5 水措未經許可即偷跑 營運,排放廢水 16
  • 17.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單位關係圖 代操作業者與事業主配合共同犯罪 共犯 代操作業者: 事業主: 1. 白天稀釋廢水 1. 白天貯存廢水 排放 2. 夜間偷 排廢水 2. 繳 交違規罰鍰 合約書 17
  • 18.
    行政罰法第 20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 追繳 ) 為他人利益而實施行為,致使他人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 人因其行為受有 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 益價值範 圍內,酌予追繳 。 行為人違反行政法 上義務應受處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 而未受 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 圍內,酌予追繳 。 18
  • 19.
    行政罰法第 20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20 、 18 條規定 行政罰法第 18 條規定( 加重)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 難程度 、所生影響及因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 ,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 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 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 制。 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 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 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 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不得 逾法定 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 之三分之一 。 但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19
  • 20.
    呼籲 呼籲 環保署呼籲 相關業者(事業單位、代操作業者)應 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不要存有僥倖心態,尤其對於 代操作應負起監督責任,若被發現處理設施不足或未 妥善操作者,將實施深度稽查 併結合追繳 不法利得 ;若被發現偷 排廢水將視同繞流排放將予以勒令停 工並處以重罰 環保署同時呼籲 民眾 勇於檢舉不法,地方環保局加 強查 察管制、及工業區專用污 水下水道系統管理機 構依「水污 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 法」規定 確實辦 理自主管理,攜手合作,共同打擊 不法,維 護環境品質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