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單位:空保處、環管處
日期:110年12月29日
108年以前 109-110年
 淘汰二行程機車
或汰換電動機車
 新購電動機車
111年起
環保署鼓勵淘汰老舊機車措施歷程
 淘汰96年6月30日
前出廠機車
 淘汰96年6月30日
前出廠機車換購
電動機車或七期
標準機車
2
鼓勵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
3
空污改善之急迫
鼓勵車廠提前製造
七期排放標準機車
採汰舊換新補助措施
減少14%的機車排放量
自109年起迄今淘汰120萬輛
108年底約474萬輛老舊機車
尚有354萬輛
4
採淘汰補助措施
加速空污減量
減少私人運具
鼓勵大眾運輸
鼓勵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
107.45
19.39
0.12 0.01
0
20
40
60
80
100
120
g/km
二行程機車 四期機車 七期機車 電動機車
空氣物染物CO、NOX、VOCS加總比較
淘汰老舊機車每輛補助2千元
5
相 揪 作 伙 減 空 污
補助條件
111年至112年期間完成96年6
月30日(含)前出廠的老舊機車
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
Bye~
Bye~
6
草案第9條第3項
條文 說明
第九條 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
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
補助每輛新臺幣二千元。
以電匯方式撥付者,得於
補助款內扣除匯款手續費。以
書面申請者,得以支票撥付。
經本辦法補助者於補助期
間若有新購電動機車之事實,
其購置相關證明至少保存二
年。
一、補助金額及撥付方式。
二、考量我國溫室氣體減量
抵換制度持續發展中,
由車主保存新購電動機
車證明資料,以備未來
所需。
汰換燃油機車為電動車具減碳效益
與
開發行為溫室氣體增量抵換
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109年3月27日訂定)
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降低開發行為排放溫室氣體對氣候變遷造成之影響
目
的
環保署辦理環評審查之
1. 園區興建或擴建,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達50公頃以上
2. 工廠設立
3. 火力發電廠、汽電共生廠興建或添加機組工程。但以天然氣為燃料者,不在此限
適
用
對
象
1. 開發行為內:依開發行為類別及特性,以符合最大能源效率與最小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原
則,並採取最佳可行技術
2. 經採行最佳可行技術後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開發單位應於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承諾營運
期間依本原則進行增量抵換,抵換比率每年至少百分之十,連續執行十年。
抵
換
比
例
8
9
汰換燃油機車為電動機車具減碳效益
1.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取得之溫室氣體減量額度
2.執行開發行為範圍外之溫室氣體減量措施
抵換量來源
 燃煤或燃油設備改用天然氣或沼氣為燃料所減少之排放量
 採用溫室氣體排放回收再利用或破壞去除技術所減少之排
放量
 改造或汰換既有鍋爐所減少之排放量
 汰換照明設備為高效率照明設備、汰換空調設備為高效率
空調設備、汰換老舊機車為電動機車所減少之排放量。
 其他經本署認可之減量作為
開發單位於環評審查通過
後,提出「溫室氣體抵換
量取得計畫」
執行抵換作業
汰換老舊機車為電動機車
減碳效益2.3公噸CO2e/輛
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後開始
執行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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