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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151




                  預         算   法

中華民國 21 年 9 月 24 日國民政府制
 定公布全文 96 條                     第一章       總則
中華民國 26 年 4 月 27 日國民政府修
 正公布全文 89 條;並自 27 年 1 月 1   第 1 條(適用範圍)
 日起施行                       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27 日總統令修正     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公布全文 64 條                  Ⅱ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
中華民國 42 年 6 月 20 日總統令修正     所需經費為目的。
 公布全文 74 條                  Ⅲ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        肆
中華民國 46 年 4 月 19 日總統令修正     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
                                                     歲
 公布第 48~50 條條文              第 2 條(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及分      計
中華民國 48 年 8 月 12 日總統令修正          配預算之定義)★           法
 公布第 10 條條文                  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        類
中華民國 60 年 12 月 17 日總統令修正    收支,稱概算;預算之未經立法程序
 公布全文 79 條                   者,稱預算案;其經立法程序而公布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總統令修正    者,稱法定預算;在法定預算範圍內,
 公布全文 100 條                  由各機關依法分配實施之計畫,稱分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行政院令定    配預算。
 於 87 年 10 月 29 日施行         第 3 條(各機關與機關單位之意義)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6 日總統令修正    Ⅰ稱各機關者,謂中央政府各級機關;
 公布第 41、54 條條文               稱機關單位者,謂本機關及所屬機
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18 日總統令修正    關,無所屬機關者,本機關自為一機
 公布第 88 條條文                  關單位。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26 日總統令修正   Ⅱ前項本機關為該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
 公布第 53 條條文                 Ⅲ各級機關單位之分級,由中央主計機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總統令修正公     關定之。
 布第 93 條條文                  第 4 條(基金之意義與種類)★
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14 日總統令修正          【原三、關四、地三】
 公布第 41 條條文                 Ⅰ稱基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
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6 日總統令增訂    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基金分下
 公布第 62-1 條條文                列二類: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25 日總統令修正    一、普通基金:歲入之供一般用途者,
 公布第 67 條條文                      為普通基金。
                             二、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
                                 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下:
152     會計審計法典
       供營業循環運用者,為營業基金。     用之經費,立法機關得為未來承諾之
       依法定或約定之條件,籌措財源      授權。
         供償還債本之用者,為債務基金。   Ⅱ前項承諾之授權,應以一定之金額於
       為國內外機關、團體或私人之利      預算內表達。
         益,依所定條件管理或處分者,    第 9 條(因擔保、保證或契約而造成未
         為信託基金。                  來會計年度之支出)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
         業者,為作業基金。          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       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
         者,為特別收入基金。         應向立法院報告。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     第 10 條(歲入、歲出預算之種類)★
         計畫者,為資本計畫基金。                     【薦升】
    Ⅱ特種基金之管理,得另以法律定之。      Ⅰ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
    第 5 條(經費之意義與種類)★        經常門、資本門。
肆                  【關四】   Ⅱ歲入,除減少資產及收回投資為資本
、
歲   Ⅰ稱經費者,謂依法定用途與條件得支       收入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收入,
計    用之金額。經費按其得支用期間分下       應列經常門。
法    列三種:                  Ⅲ歲出,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
類    一、歲定經費,以一會計年度為限。       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
     二、繼續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      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
         分期繼續支用。           第 11 條(辦理預算期次)
     三、法定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於法       政府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律存續期間按年支用。        第 12 條(會計年度與年度名稱)
    Ⅱ法定經費之設定、變更或廢止,以法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
     律為之。                   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
    第 6 條(歲入與歲出之意義)★        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高考】   第 13 條(應編入預算事項)★
    Ⅰ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       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
     入。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       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
     歲計賸餘之移用。               均應編入其預算。並得編列會計年度
    Ⅱ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       內可能支付之現金及所需未來承諾之
     出。但不包括債務之償還。           授權。
    Ⅲ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      第 14 條(歲入之年度劃分)
     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           政府歲入之年度劃分如下:
    第 7 條(未來承諾授權之定義)        一、歲入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歸
     稱未來承諾之授權者,謂立法機關授           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
     權行政機關,於預算當期會計年度,       二、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
     得為國庫負擔債務之法律行為,而承           有繳納期限者,歸入繳納期開始
     諾於未來會計年度支付經費。              日所屬之年度。
    第 8 條(未來承諾之授權)          三、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繳納
    Ⅰ政府機關於未來四個會計年度所需支           期限者,歸入該收取權利發生日
預算法       153
     所屬之年度。           Ⅱ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
第 15 條(歲出之年度劃分)        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政府歲出之年度劃分如下:         第 20 條(分預算)
 一、歲出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歸      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
     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        別或基金別所編之各預算,為單位預
 二、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      算之分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有支付期限者,歸入支付期開始   第 21 條(特種基金之預算編製程序與
     日所屬之年度。                 收支保管辦法之決定)★★★
 三、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支付            【高考審計、地三】
     期限者,歸入該支付義務發生日    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
     所屬之年度。            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
第 16 條(預算之種類)★★★       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
【原三、地三、薦升、基三】     第 22 條(預備金之種類)★★★
 預算分下列各種:                    【高考審計、地三】
 一、總預算。               Ⅰ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      肆
                                             、
 二、單位預算。               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歲
 三、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      計
 四、附屬單位預算。                 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    法
 五、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支出總額百分之一。         類
第 17 條(總預算之定義與彙編)★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
              【基三】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Ⅰ政府每一會計年度,各就其歲入與歲     Ⅱ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
 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
 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全部所編之預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算,為總預算。              Ⅲ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
Ⅱ前項總預算歲入、歲出應以各單位預      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
 算之歲入、歲出總額及附屬單位預算      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歲入、歲出之應編入部分,彙整編成     第 23 條(收支平衡原則)
 之。                    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
Ⅲ總預算、單位預算中,除屬於特種基      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
 金之預算外,均為普通基金預算。       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
第 18 條(單位預算之定義)★       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
 下列預算為單位預算:            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一、在公務機關,有法定預算之機關     第 24 條(應經預算程序之收入)
     單位之預算。            政府徵收賦稅、規費及因實施管制所
 二、在特種基金,應於總預算中編列      發生之收入,或其他有強制性之收
     全部歲入、歲出之基金之預算。    入,應先經本法所定預算程序。但法
第 19 條(附屬單位預算之定義)★     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Ⅰ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     第 25 條(預算外處分之禁止)
 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     Ⅰ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
 算。                    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
154     會計審計法典
    Ⅱ違背前項規定之支出,應依民法無因       付之報告。
     管理或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返還。       第 30 條(施政方針之訂定)★
    第 26 條(須依預算程序之買賣)                     【高考】
     政府大宗動產、不動產之買賣或交        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
     換 均須依據本法所定預算程序為之
       ,              。     下年度之施政方針。
    第 27 條(預算外增加債務之禁止與發    第 31 條(預算編製辦法之擬訂及核定)
           行國庫券之依據)               ★  【關四、高考】
     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       中央主計機關應遵照施政方針,擬訂
     債務;其因調節短期國庫收支而發行       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呈報行政院核
     國庫券時,依國庫法規定辦理。         定,分行各機關依照辦理。
                           第 32 條(主管範圍內計畫與概算之擬
    第二章     預算之籌劃
                                  定)★【關四、高考】
            及擬編            Ⅰ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
    第 28 條(應送參考資料)★         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
肆             【關四、高考】     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
、
歲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       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
計    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       行政院。
法    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      Ⅱ前項施政計畫,其新擬或變更部分超
類    前,依下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       過一年度者,應附具全部計畫。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第 33 條(長期規劃擬編辦法之決定)
     一、中央主計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財             ★  【關四、高考】
         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      前條所定之施政計畫及概算,得視需
         料,及下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     要,為長期之規劃擬編;其辦法由行
         趨勢,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     政院定之。
         建議。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三十二條。
     二、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應供      第 34 條(重大工程及計畫應先製作
         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            成本分析報告,始得編列
         檢討意見與未來展望。                概算)★★★
     三、審計機關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               【高考、公升】
         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
         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
     四、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       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
         度收入狀況,財務上增進效能與     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
         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及下年度     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
         財政措施,與最大可能之收入額    第 35 條(審核概算之聽取說明)★
         度。                               【高考】
     五、其他有關機關應供給與決定施政       中央主計機關依法審核各類概算時,
         方針有關之資料。           應視事實需要,聽取各主管機關關於
    第 29 條(國富統計等報告之編製)★     所編概算內容之說明。
     行政院應試行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      第 36 條(概算之核定)★ 【高考】
     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       行政院根據中央主計機關之審核報
預算法      155
 告,核定各主管機關概算時,其歲出      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
 部分得僅核定其額度,分別行知主管      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
 機關轉令其所屬機關,各依計畫,並      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
 按照編製辦法,擬編下年度之預算。      法院審議。
第 37 條(各單位預算之編製科目)    第 42 條(主管機關之預算審核及彙轉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            分送)
 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      各主管機關應審核其主管範圍內之歲
 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      入、歲出預算及事業預算,加具意見,
 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      連同各所屬機關以及本機關之單位預
 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      算,暨附屬單位預算,依規定期限,
 列。                    彙轉中央主計機關;同時應將整編之
第 38 條(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予說    歲入預算,分送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明)             第 43 條(各單位之歲出預算應排列優
 各機關單位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            先順序)
 於總預算案中彙總列表說明。        Ⅰ各主管機關應將其機關單位之歲出概     肆
                                            、
第 39 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方法)    算,排列優先順序,供立法院審議之     歲
              【簡升】    參考。                  計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     Ⅱ前項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編列中央     法
 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      政府總預算案時,準用之。         類
 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     第 44 條(財政部之預算綜合編送)
 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就各主管機關所
第 40 條(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之項    送歲入預算,加具意見,連同其主管
       目)★    【薦升】    歲入預算,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     第 45 條(中央政府總預算與綜計表之
 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            編製與呈送)
 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     Ⅰ中央主計機關將各類歲出預算及中央
 機密者,得分別編列之。           財政主管機關綜合擬編之歲入預算,
第 41 條(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    彙核處理,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之送達)          並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營業及非
Ⅰ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應      營業者,彙案編成綜計表,加具說明,
 分別依照規定期限送達各該主管機關。     連同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總預算
Ⅱ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      案,呈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
 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     Ⅱ前項總預算案歲入、歲出未平衡時,
 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      應會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
 預算。                   法。
Ⅲ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     第 46 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交立法
 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            院審議)★★★
 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          【地三、高考、退三】
 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
 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          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
Ⅳ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
156     會計審計法典
     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       Ⅱ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
     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第 47 條(期限與份數之決定)       第 53 條(總預算案審查時得限議題及
     各機關概算、預算之擬編、核轉及核             人數)
     定期限以及應行編送之份數,除本法      Ⅰ總預算案於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得限
     已有規定者外,由行政院定之。         定議題及人數,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
                            辯論。
    第三章     預算之審議          Ⅱ各委員會審查總預算案時,各機關首
                            長應依邀請列席報告、備詢及提供有
    第 48 條(審議時應報告事項)★★      關資料,不得拒絕或拖延。
         【高考、薦升、地三】    第 54 條(總預算案如不能依期限完成
     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由行政院              之補救辦法)★★
     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長列席,分別報                【高考、薦升】
     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之       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第五十一
肆    經過。                    條期限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
、
歲   第 49 條(預算案之審議方法)★       依下列規定為之:
計             【高考、地三】     一、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
法    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           發生數,覈實收入。
類    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       二、支出部分:
     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         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
     審議時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           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
     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           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
     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 50 條(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        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
                   【薦升】        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
     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           支。
     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       三、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收支。
     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       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
     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           舉借,覈實辦理。
     畫為主。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第
    第 51 條(總預算案之議決與公布期限)    八十八條。
           ★       【退三】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      第四章     預算之執行
     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
     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      第 55 條(分配預算之編造)★★
     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高考、退三】
    第 52 條(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    Ⅰ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
           ★       【高考】    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
    Ⅰ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       算。
     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       Ⅱ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
     者,不在此限。                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預算法       157
第 56 條(分配預算之遞轉核定)★★     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
         【高考、地三】     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       預備金,不在此限。
 關核定之。                 第 62 條之 1(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
第 57 條(分配預算核定之通知)★★              執行政策宣傳預算)
          【高考、地三】              【高員三(鐵路)】
 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       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
 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       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
 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       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
 關及原編造機關。               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六條。         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
第 58 條(修改分配預算之程序)★ ★    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
          【高考、地三】     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
 各機關於分配預算執行期間,如因變       銷方式進行。
 更原定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      第 63 條(歲出分配預算科目之流用)★    肆
                                               、
 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       歲
 者,其程序準用前三條之規定。         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       計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五條至第五       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       法
 十七條。                   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       類
第 59 條(歲入分配預算之執行)       流用為用人經費。
 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      第 64 條(第一預備金之支用辦法)
 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                【高員三(鐵路)】
 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
 用。                     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
第 60 條(國有財產及股票依市價出      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
        售)★             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
 依法得出售之國有財產及股票,市價       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高於預算者,應依市價出售。         第 65 條(預算配合計畫執行情形之報
第 61 條(歲出分配預算之執行)             告編製與呈轉)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       各機關應就預算配合計畫執行情形,
 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       按照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製報告,
 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       呈報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計機關、審
 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       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      第 66 條(派員調查)
 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       中央主計機關對於各機關執行預算之
 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        情形,得視事實需要,隨時派員調查
 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之。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六十九條。        第 67 條(預算重行審查)
第 62 條(總預算內經費之禁止流用及     各機關重大工程之投資計畫,超過四
       例外)★【地三 薦升】
               、        年未動用預算者 其預算應重行審查
                                  ,        。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      第 68 條(中央主計機關得實地調查預
158     會計審計法典
            算並要求提供報告)       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會
     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       議之決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
     主管機關得實地調查預算及其對待給      第 72 條(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款與歲出
     付之運用狀況,並得要求下列之人提             應付款)
     供報告:                   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
     一、預算執行機關。              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
     二、公共工程之承攬人。            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
     三、物品或勞務之提供者。           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
     四、接受國家投資、合作、補助金或       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
         委辦費者。              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
     五、管理國家經費或財產者。          保留數準備。
     六、接受國家分配預算者。          第 73 條(國庫賸餘之轉入下年度)
     七、由預算經費提供貸款、擔保或保       會計年度結束後,國庫賸餘應即轉入
         證者。                下年度。
肆    八、受託辦理調查、試驗、研究者。      第 74 條(轉入下年度之歲出應付款之
、
歲    九、其他最終領取經費之人或受益者。            報由核定期限)
計   第 69 條(將已定分配數或以後各期分     第七十二條規定,轉入下年度之應付
法           配數列為準備之情形)      款及保留數準備,應於會計年度結束
類    中央主計機關審核各機關報告,或依       期間後十日內,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行
     第六十六條規定實地調查結果發現該       政院核定,分別通知中央主計機關、
     機關未按季或按期之進度完成預定工       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作,或原定歲出預算有節減之必要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二條。
     時,得協商其主管機關呈報行政院核      第 75 條(視為結餘項目之轉帳)
     定,將其已定分配數或以後各期分配       誤付透付之金額及依法墊付金額,或
     數之一部或全部,列為準備,俟有實       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
     際需要 專案核准動支或列入賸餘辦理。
          ,                 束後繳還者,均視為結餘,轉帳加入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六十六條。         下年度之收入。
    第 70 條(得動用第二預備金等之情形)   第 76 條(繼續經費按年分配額之轉入
              【高員三(鐵路)】          支用)【高考、原三】
     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       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
     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       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得轉入下
     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       年度支用之。
     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第 77 條(總預算所列各單位預算機關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             應行繳庫數之審定及執行)
         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       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
         加經費時。              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       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
         及經費時。             第 78 條(各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
    第 71 條(預算執行中之經費裁減)            依期報解)
     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       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應
預算法      159
 依預算所列,由主管機關列入歲入分      第 84 條(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與先支
 配預算依期報解。年度決算時,應按             一部)★★★
 其決算及法定程序分配結果調整之,           【高考、身三、地三】
 分配結果,應行繳庫數超過預算者,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
 一律解庫。                  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
                        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
第五章     追加預算及
                        得先支付其一部。
        特別預算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
第 79 條(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     至第三款。
       情形)★★★
【高二、高考、地三、薦升】      第六章    附屬單位預算
 各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
 追加歲出預算:               第 85 條(營業基金預算之擬編方法)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             ★★
     費時。                     【地三、薦升、高考】   肆
                                             、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Ⅰ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預算之擬     歲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       編,依下列規定辦理:           計
     定預算時。              一、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     法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事業計   類
第 80 條(追加歲出預算經費之平衡)         畫總綱及預算編製辦法,擬訂其
 前條各款追加歲出預算之經費,應由           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並分別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籌劃財源平衡之。           指示所屬各事業擬訂業務計畫;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             根據業務計畫,擬編預算。
第 81 條(法定歲入短收之籌劃抵補)     二、營業基金預算之主要內容如下:
 法定歲入有特別短收之情勢,不能依         營業收支之估計。
 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時,應由中央財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
 政主管機關籌劃抵補,並由行政院提           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
 出追加、追減預算調整之。               與效益分析。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一條。           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
第 82 條(追加預算程序之準用規定)       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
       ★       【地三】      盈虧撥補之預計。
 追加預算之編造、審議及執行程序,       三、新創事業之預算,準用前款之規
 均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             定。
第 83 條(得提出特別預算情事)★★★    四、國營事業辦理移轉、停業或撤銷
【高考、身三、地三、薦升】          時,其預算應就資產負債之清理
 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           及有關之收支編列之。
 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五、營業收支之估計,應各依其業務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情形,訂定計算之標準;其應適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用成本計算者,並應按產品別附
 三、重大災變。                    具成本計算方式、單位成本、耗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用人工及材料之數量與有關資
160     會計審計法典
         料,並將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     報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執行,並轉送
         析之。                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
     六、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之項目如下:      主管機關備查。
       盈餘分配: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六條。
         甲、填補歷年虧損。         第 88 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之應變與
         乙、提列公積。                  補辦預算)
         丙、分配股息紅利或繳庫盈餘。    Ⅰ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
         丁、其他依法律應行分配之事項。    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
         戊、未分配盈餘。           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
       虧損填補:               並得不受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之
         甲、撥用未分配盈餘。         限制。但其中有關固定資產之建設、
         乙、撥用公積。            改良、擴充及資金之轉投資、資產之
         丙、折減資本。            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仍應
         丁、出資填補。            補辦預算。每筆數額營業基金三億元
肆    七、有關投資事項,其完成期限超過       以上,其他基金一億元以上者,應送
、
歲        一年度者,應列明計畫內容、投     立法院備查;但依第五十四條辦理及
計        資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     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法        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    Ⅱ公務機關因其業務附帶有事業或營業
類        各該年度預算。            行為之作業者,該項預算之執行,準
    Ⅱ國營事業辦理移轉、停業,應依預算       用前項之規定。
     程序辦理。                 Ⅲ第一項所稱之附屬單位預算之正常業
    第 86 條(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     務,係指附屬單位經常性業務範圍。
           之項目)★   【基三】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二
    Ⅰ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營       十七條、第五十四條。
     業基金為盈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之由      第 89 條(其他特種基金預算之編製方
     庫撥補額與資本由庫增撥或收回額;             法)★
     在其他特種基金,為由庫撥補額或應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
     繳庫額。                   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
    Ⅱ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辦理以前年度依       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
     法定程序所提列之公積轉帳增資時,       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
     以立法院通過之當年度各該附屬單位       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
     預算所列數額為準,不受前項應編入       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
     總預算之限制。                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
    第 87 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第 90 條(附屬單位預算準用之規定)
           之編造與核定備查)        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
    Ⅰ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       本章未規定者,準用本法其他各章之
     業務情形及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編造分       有關規定。
     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
     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         第七章     附則
     算辦理。
    Ⅱ前項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應      第 91 條(歲出、歲入之增減應指明彌
預算法     161
       補資金來源)          之預算,以資調整。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     第 100 條(施行日期)
 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      Ⅰ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     Ⅱ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於
 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修正條文公布後兩個會計年度內定之。
第 92 條(編列預算之禁止)
 未依組織法令設立之機關,不得編列
 預算。
第 93 條(司法概算之編列)
Ⅰ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司法概算。
Ⅱ行政院就司法院所提之年度司法概
 算,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併送立法院審議。
Ⅲ司法院院長認為必要時,得請求列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肆
                                           、
第 94 條(特許執照之授與應公開拍賣                        歲
       或招標)                                計
 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                          法
 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                          類
 公開拍賣或招標之方式為之,其收入
 歸屬於國庫。
第 95 條(預算事件之訴訟)★
 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
 就預算事件,得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
 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
第 96 條(地方政府預算程序)
Ⅰ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
Ⅱ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
第 97 條(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事項性
       質)
 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
 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依
 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歲出政事
 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
 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 98 條(預算書表格式之決定)
 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 99 條(新舊會計年度銜接之預算編
       製)
 本法修正施行後,因新舊會計年度之
 銜接,行政院應編製一次一年六個月
162        會計審計法典

                 會計審計法規─預算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
     法律概念                       命題焦點                            命題紀錄
    概算額度之核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主管機關概算額度所涉                             高考
    定       及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施政方針之訂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下年度施政方針之訂頒                             高考
    頒       所涉及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行政院應於年 ▲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施政方                              關四
    度開始九個月  針,請問以下單位應提供行政院那些參考資料?
    前,訂定下年  中央主計機關。
    度施政方針,  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
    相關單位應提  審計機關。
    供行政院那些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肆   參考資料    其他有關機關。
、   分配預算之編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各機關分配預算所涉及                             高考
歲   造       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計   預算編列之前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計畫應完成何項前置作業,始得編                             高考審計
法   置作業     列概算及預算案?
類          ▲預算之編列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請就現                             公升
            行預算法之規定說明之。
    預算之類別 ▲依預算編審程序劃分,預算之類別有那些?請分別說                              地三
            明之。
    中央政府總預 ▲請依預算法規定,簡要說明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                             退三
    算案之編製與 編製與審查程序。
    審查程序
    規範政府機關 ▲民國 100 年 1 月 2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6621               高員三(
    編列預算辦理 號令公布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條文 規範政府機關編列
                                  ,                              鐵路)
    政策宣導之立 預算辦理政策宣導,請就下列問題分別說明之:
    法意旨與適用 該條文之立法意旨為何?
    對象      該條文規範之適用對象為何?
    營業基金之主 ▲請依預算法之相關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薦升
    要審議項目   預算案之審議中,歲入與歲出之審議應各以何類別
             決定之?
            特種基金預算中營業基金之主要審議項目為何?
            總預算案之審議若未能依法定期限完成時,各機關
             之預算應如何執行?
    總預算提出審 ▲請回答各級政府預算案及總決算(決算案),應提出                             地三
    議期限     於民意機構或審計機關之時間:
               政府別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鄉(鎮、市)公所
              預算案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總決算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決算案)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預算法        163
       ▲請依現行憲法、決算法與預算法之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退三
        行政院應於何時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應於何時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議決?並於何
         時由總統公布之?
       ▲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應於何時提出於立法院審議?    高考
       ▲民國 93 年度總預算案,行政院應於何時送立法院審   薦升
        議?
總預算案未如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法定期限完成      高考
期完成審議預 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應如何為之?            薦升
算之執行
經常門及資本 ▲政府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及資本門,請說     薦升
門之內容    明歲入、歲出預算經常門及資本門之內容。
經常收入與資 ▲依我國預算法規定,何謂經常收入、資本收入?       關四
本收入
經常支出、資 ▲依我國預算法規定,何謂經常支出、資本支出?       關四
本支出    ▲我國政府預算擷取複式預算之精神,將預算分為經常     地三     肆
        門與資本門。回答下列有關預算法之問題:                 、
        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如何劃分?                     歲
        預算法有關收支平衡如何規定?                     計
經常收支平衡 ▲預算法第 23 條對政府經常收支平衡有何規定?     關四     法
之規定    ▲預算法有關收支平衡如何規定?              地三     類
經常門、資本 ▲又依預算法等規定,經常門、資本門之收支、移充      薦升
門之收支、移 及經費之流用,有何限制?
充及經費之流 ▲各機關歲出分配預算得流用之科目及得流用之額       地三
用       度。
       ▲各機關歲出分配預算不得互相流用之科目。      地三
基金之意義  ▲依我國預算法第 4 條規定,何謂基金?      關四
基金之種類  ▲依我國預算法第 4 條規定 基金可分那二類?試詳 關四
                     ,
        述之。詳述內容須包括二類及其下之分類。
特種基金之意 ▲請依預算法規定,回答特種基金之意義與種類,並 地三
義與種類    說明之。
政府基金之類 ▲依預算法規定,我國政府基金之類型有:普通基 原三
型       金、營業基金、作業基金、債務基金、信託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等七種。又政府預
        (決)算之型態有:總預(決)算、單位預(決)
        算、單位預(決)算之分預(決)算、附屬單位預
        (決)算、附屬單位預(決)算之分預(決)算等
        五種。試問:下面所列之各機關或基金,按表列格
        式 應分別歸屬為上述那一類型基金
         ,               (或其一部分)
        以及應編列何種型態之預(決)算?
            各機關或基金      基金類型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64    會計審計法典
           中央印製廠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研發替代役基金
           離島建設基金
           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基金與作 ▲營業基金與作業基金之意義與異同。          關四
    業基金之意義
    與異同
    歲定經費與繼 ▲歲定經費與繼續經費之意義與異同。          關四
    續經費之意義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時,迭有要求各機關依繼續經費型   簡升
肆   與異同     態編列之情事,請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說明如何劃分歲
、           定經費與繼續經費以及該兩者經費之相關規範為何?
歲
計   特別預算之意 ▲何謂特別預算?                   地三
法   義
類   特別預算之提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出條件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提出特別預算之情事為何?
           ▲行政院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須符合那些條   高考審計
            件?
           ▲特別預算之提出條件為何?              身三
           ▲特別預算提出之情事為何?
                                      地三
    特別預算動支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規定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特別預算有何動支規定?
    追加歲出預算 ▲各機關追加歲出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法定要件各   高考審計
    及動支第二預 為何?
    備金之法定要
    件
    特別預算之審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議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總預算之規定,請敘
            述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之程序、限制與審議重點。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及動支規定為何?
           ▲特別預算之審議為何?                身三
                                      地三
預算法      165
追加預算與特   ▲試區別「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           薦升
別預算
政府總預算、   ▲試以繪圖方式說明─政府總預算、單位預算與附屬單 薦升
單位預算與附    位預算之關係。                      基三
屬單位預算之   ▲試根據預算法規定說明總預算、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 基三
關係        預算之意義。
公積轉資本應   ▲預算法第 86 條第 1 項 所稱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 基三
                        ,
否編入總預算    算者,在營業基金為……「資本由庫增撥」……試分
          析國營事業「公積轉資本」項目,如無預算法第 86
          條第 2 項之規定,應否編入總預算之歲入與歲出中?
總預算之彙編   ▲請指出現行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彙編方式與預算法規定 基三
方式        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其差異何在?
預算與會計之   ▲試以系統圖方式,就預算層級別及會計組織別(財務 基三
相互關係      個體面)  ;預算層級別及會計組織別(會計個體面),
          分別說明預算與會計之相互關係。
                                              肆
收入、支出預   ▲請依預算法規定,就下述問題予以說明:           高考    、
算編列之規定    政府收入、支出預算之編列,有何規定?                 歲
          本(92)年 6 月報載,我國因受美伊戰爭及嚴重急          計
           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影響,92 年度稅收          法
           可能嚴重短徵,使得歲入有特別短收之情勢,請問             類
           如報載屬實,行政院對此種情況有何因應之道?
編列概算前,   ▲請依預算法規定,就下述問題予以說明:           高考
應先行辦理之    政府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在編列概算
事項        前,應先行辦理之事項為何?
營業基金預算   ▲營業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之事項為何?           高考
營業基金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預算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 地三
盈餘分配及虧    之項目。
損填補之項目
立法院審議決 ▲近年來,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所送之預算案時,常作出 高考
議事項之處理 甚多之決議事項,請問相關機關應如何處理?
追 加 預 算 提 ▲我國各級政府常有辦理追加預算之情形,請就追加預 地三
出、編審議及 算之意義、提出情事與編審議及執行程序加以說明。
執行程序
第一與第二預 ▲預算法已有設置第一與第二預備金之規定,各機關如 地三
備金與追加預 果又提出追加預算,豈不造成經費上之重複?預備金
算          無法滿足追加預算提出情事之需求嗎?試論述之。
          ▲行政院於民國 100 年 5 月提出公務員調薪案,係以何
           種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主張適用預算法相 高員三(
           關條款內容為何?                     鐵路)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 高員三(
           二種:                          鐵路)
           第一預備金如何設定?
           第一預備金動支程序為何?
166     會計審計法典
    立法院總預算 ▲立法院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其程序為何? 地三
    案之審議程序 審議預算案時有何限制?
    與限制
    重預算輕決算 ▲有媒體曾指出,立法院對於預算與決算之審議,似乎 地三
    之看法     有「重預算輕決算」之情形,請以相關條文為依據,
            表達您的看法。
    預備金之設置 ▲一般而言,政府施政的三大步驟是計劃、執行與考核; 地三
            將政府的施政計畫或業務計畫,以貨幣金額表達出來
            即成為政府預算。由於預算通常於施政計畫執行前編
            製,為使往後實際支用預算時具有彈性,以因應突發
            狀況,預算法乃有預備金之設置。請依現行預算法詳
            述預備金之種類、設置地點、設置金額、動支條件、
            動支之相關。
    得請求提出追 ▲政府機關於執行預算 如有下列情事 應該如何處理? 高二
                       ,      ,
    加歲出預算之 因應政事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肆   情形      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           國家經濟上重大變故。
歲           執行歲出分配預算用途別科目有一科目之經費不
計
             足。
法
類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在會計 退三
    後各機關預付 年度結束後應如何處理?
    估付之賸餘金
    額應如何處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經費未經使用者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應 退三
    後各機關經費 如何處理?
    未經使用者應
    如何處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國庫賸餘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應如何處 退三
    後各機關國庫 理?
    賸餘應如何處
    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束 退三
    後各機關預付 後應如何處理?
    估付之賸餘金
    額應如何處理
    預算科目之制 ▲為充分揭露預算資訊,請依預算法及相關規定就總預 薦升
    定依據及其類 算有關預算科目之制定依據及其類別之細分,舉例說
    別之細分    明。
    繼續經費之按 ▲依預算法第 72 條規定,會計年度終了,政府未經保留 原三
    年分配額,在 及未經使用之經費預算,原則上即應停止支用。惟預
    年度結束後, 算法第 76 條規定,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年度結
    未經使用部   束後,未經使用部分,仍可轉入下年度支用。
    分,仍可轉入 試問:此項規定立法之目的何在?對於實務工作之推
    下年度支用。 動有何助益?又其使用期限有何限制?
預算法      167
此項規定立法
之目的何在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會計年度結 退三
後各機關繼續 束後應如何處理?
經費之按年分
配額應如何處
理
繼續經費有那 ▲請完整說明我國現行預算法對「繼續經費」有那些規 高三
些規定     定?




                                        肆
                                        、
                                        歲
                                        計
                                        法
                                        類
168       會計審計法典




                       決         算    法

    中華民國 27 年 8 月 9 日國民政府制定      四、附屬單位決算。
     公布全文 32 條;並自 30 年 1 月 1 日    五、附屬單位決算之分決算。
     起施行                         第 4 條(歲入歲出之決算)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27 日總統令修正     Ⅰ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
     公布全文 29 條                    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
    中華民國 49 年 12 月 15 日總統令修正     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
     公布全文 38 條                    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另
    中華民國 61 年 12 月 21 日總統令修正     行補編附入。
肆    公布全文 32 條                   Ⅱ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
、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總統令修正     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因擔保、
歲
計    公布第一章章名、第 4~7、9、14、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
法    15、28 條條文;並增訂第 26-1 條條       之支出者,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
類    文;刪除第 10、13 條條文             第 5 條(歲入歲出決算之科目門類)
    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14 日總統令修正      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
     公布第 22 條條文                   之預算科目門類。但法定由行政院統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25 日總統令修正     籌支撥之科目、第一預備金及依中央
     公布第 7 條條文                    主計機關規定流用之用途別科目,不
                                  在此限;如其收入為該年度預算所未
           第一章     總則             列者,應按收入性質另定科目,依其
                                  門類列入其決算。
    第 1 條(適用範圍)                  第 6 條(機關單位基金及貨幣單位)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決算之編造、審核             決算所用之機關單位及基金,依預算
     及公告,依本法之規定。                  法之規定;其記載金額之貨幣,依法
    第 2 條(決算之辦理時期)★               定預算所列為準。
                  【關四】          第 7 條(各項應收款及應付款)★
    Ⅰ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                           【地三】
     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
     度之結束期間。                      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
    Ⅱ結束期間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             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
     由行政院定之。                      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
    第 3 條(決算之分類)★                 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
     政府之決算,應按其預算分下列各種:            科目辦理之。
     一、總決算。
     二、單位決算。                         第二章   決算之編造
     三、單位決算之分決算。
決算法      169
第 8 條(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            ★★ 【公升、薦升】
       造)★     【高考】   Ⅰ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       應就執行業務計畫之實況,根據會計
 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       紀錄編造之,並附具說明,連同業務
 法關於會計報告之規定。            報告及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分送有
第 9 條(機關變更時之決算編造)       關機關。
      ★★               Ⅱ各國營事業所屬各部門,其資金獨
      【簡升、地三、薦升】     立,自行計算盈虧或轉投資其他事
 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       業,其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應附
 決算依下列規定辦理:             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決算。
 一、機關改組、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      第 15 條(附屬單位營業基金決算之主
     轉者,由改組後之機關、改變或           要內容)★
     移轉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一併編造。             【地三、薦升】
 二、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      Ⅰ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之
     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主要內容如下:
 三、數機關或數基金合併為一機關或       一、損益之計算。
     一基金者,在未合併以前各該機     二、現金流量之情形。
     關或基金之決算,由合併後之機     三、資產、負債之狀況。
     關或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盈虧撥補之擬議。
 四、機關之改組、變更致預算分立或      Ⅱ前項第一款營業收支之決算,應各依
     基金先合併而後分立者,其未分     其業務情形與預算訂定之計算標準加
     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基     以比較;其適用成本計算者,並應附
     金主管機關編造。           具其成本之計算方式、單位成本、耗
第 10 條(刪除)              用人工與材料數量,及有關資料,並
第 11 條(機關或基金於年度終了前結     將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析之。
       束時之決算)          Ⅲ第一項第三款關於固定資產、長期債
 政府所屬機關或基金在年度終了前結       務、資金轉投資各科目之增減,應將
 束者,該機關或該基金之主管機關應       其詳細內容與預算數額分別比較。
 於結束之日辦理決算。但彙編決算之      第 16 條(附屬單位其他特種基金之決
 機關仍應以之編入其年度之決算。              算)
第 12 條(單位決算)★ 【高考】     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
Ⅰ機關別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單位機關       種基金決算,得比照前二條之規定辦
 編造之。編造時,應按其事實備具執       理。
 行預算之各表,並附有關執行預算之      ▲參考法條:決算法第十四條、第十五
 其他會計報告、執行預算經過之說        條。
 明、執行施政計畫、事業計畫績效之      第 17 條(附屬單位其他特種基金之決
 說明及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                算)★    【高考】
Ⅱ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基金之      Ⅰ國庫之年度出納終結報告,由國庫主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之。          管機關就年度結束日止該年度內國庫
第 13 條(刪除)              實有出納之全部編報之。
第 14 條(附屬單位營業基金決算編造)   Ⅱ前項報告,應於年度結束後二十五日
170     會計審計法典
 內,分送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查      個年度以上者,並應由主管機關依會
 核。                    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
第 18 條(單位主管機關決算各表之編    告。
       造)★    【高考】   Ⅱ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各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編造決算各       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
 表,關於本機關之部分,應就截至年      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
 度結束時之實況編造之;其關於所屬      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
 機關之部分,應就所送該年度決算彙      法院審議。
 編之。
第 19 條(各機關決算各表之送審)★   第三章     決算之審核
              【高考】
 各機關之決算,經機關長官及主辦會     第 23 條(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
 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後,分送該管上級            注意之事項)
 機關及審計機關。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
第 20 條(主管機關之查核彙編及修正    應注意下列效能:
       彙編之轉送)          一、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Ⅰ各主管機關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      二、預算數之超過或剩餘。
 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      三、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
 修正彙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          已成與未成之程度。
 央主計機關。                四、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Ⅱ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通知原編造      五、施政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
 機關及審計機關。                  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
Ⅲ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      六、其他有關決算事項。
 項之規定。                第 24 條(審核總決算時應注意事項)
▲參考法條:決算法第十九條。               ★★★
第 21 條(中央主計機關總決算書綜計         【高考、薦升、基三】
       表之編送)★★         審計機關審核政府總決算,應注意下
   【地三、高考審計、高考】     列效能:
Ⅰ中央主計機關應就各單位決算,及國      一、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如
 庫年度出納終結報告,參照總會計紀          不相符,其不符之原因。
 錄,編成總決算書,並將各附屬單位      二、歲入、歲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
 決算包括營業及非營業者,彙案編成          其不平衡之原因。
 綜計表,加具說明,隨同總決算,一      三、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
 併呈行政院,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          及其發展相適應。
 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      四、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
 監察院。                      相適應。
Ⅱ各級機關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由      五、各方所擬關於歲入、歲出應行改
 行政院定之。                    善之意見。
第 22 條(特別預算收支決算之編造)   第 25 條(決算之修正及審定後之通
Ⅰ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             知)★
 依本法之規定編造其決算;其跨越兩          【高員三(鐵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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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預算法 151 預 算 法 中華民國 21 年 9 月 24 日國民政府制 定公布全文 96 條 第一章 總則 中華民國 26 年 4 月 27 日國民政府修 正公布全文 89 條;並自 27 年 1 月 1 第 1 條(適用範圍) 日起施行 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27 日總統令修正 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公布全文 64 條 Ⅱ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 中華民國 42 年 6 月 20 日總統令修正 所需經費為目的。 公布全文 74 條 Ⅲ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 肆 中華民國 46 年 4 月 19 日總統令修正 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 歲 公布第 48~50 條條文 第 2 條(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及分 計 中華民國 48 年 8 月 12 日總統令修正 配預算之定義)★ 法 公布第 10 條條文 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 類 中華民國 60 年 12 月 17 日總統令修正 收支,稱概算;預算之未經立法程序 公布全文 79 條 者,稱預算案;其經立法程序而公布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總統令修正 者,稱法定預算;在法定預算範圍內, 公布全文 100 條 由各機關依法分配實施之計畫,稱分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行政院令定 配預算。 於 87 年 10 月 29 日施行 第 3 條(各機關與機關單位之意義)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6 日總統令修正 Ⅰ稱各機關者,謂中央政府各級機關; 公布第 41、54 條條文 稱機關單位者,謂本機關及所屬機 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18 日總統令修正 關,無所屬機關者,本機關自為一機 公布第 88 條條文 關單位。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26 日總統令修正 Ⅱ前項本機關為該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 公布第 53 條條文 Ⅲ各級機關單位之分級,由中央主計機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總統令修正公 關定之。 布第 93 條條文 第 4 條(基金之意義與種類)★ 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14 日總統令修正 【原三、關四、地三】 公布第 41 條條文 Ⅰ稱基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 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6 日總統令增訂 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基金分下 公布第 62-1 條條文 列二類: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25 日總統令修正 一、普通基金:歲入之供一般用途者, 公布第 67 條條文 為普通基金。 二、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 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下:
  • 2. 152 會計審計法典 供營業循環運用者,為營業基金。 用之經費,立法機關得為未來承諾之 依法定或約定之條件,籌措財源 授權。 供償還債本之用者,為債務基金。 Ⅱ前項承諾之授權,應以一定之金額於 為國內外機關、團體或私人之利 預算內表達。 益,依所定條件管理或處分者, 第 9 條(因擔保、保證或契約而造成未 為信託基金。 來會計年度之支出)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 業者,為作業基金。 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 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 者,為特別收入基金。 應向立法院報告。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 第 10 條(歲入、歲出預算之種類)★ 計畫者,為資本計畫基金。 【薦升】 Ⅱ特種基金之管理,得另以法律定之。 Ⅰ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 第 5 條(經費之意義與種類)★ 經常門、資本門。 肆 【關四】 Ⅱ歲入,除減少資產及收回投資為資本 、 歲 Ⅰ稱經費者,謂依法定用途與條件得支 收入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收入, 計 用之金額。經費按其得支用期間分下 應列經常門。 法 列三種: Ⅲ歲出,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 類 一、歲定經費,以一會計年度為限。 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 二、繼續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 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 分期繼續支用。 第 11 條(辦理預算期次) 三、法定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於法 政府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律存續期間按年支用。 第 12 條(會計年度與年度名稱) Ⅱ法定經費之設定、變更或廢止,以法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 律為之。 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 第 6 條(歲入與歲出之意義)★ 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高考】 第 13 條(應編入預算事項)★ Ⅰ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 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 入。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 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 歲計賸餘之移用。 均應編入其預算。並得編列會計年度 Ⅱ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 內可能支付之現金及所需未來承諾之 出。但不包括債務之償還。 授權。 Ⅲ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 第 14 條(歲入之年度劃分) 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 政府歲入之年度劃分如下: 第 7 條(未來承諾授權之定義) 一、歲入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歸 稱未來承諾之授權者,謂立法機關授 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 權行政機關,於預算當期會計年度, 二、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 得為國庫負擔債務之法律行為,而承 有繳納期限者,歸入繳納期開始 諾於未來會計年度支付經費。 日所屬之年度。 第 8 條(未來承諾之授權) 三、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繳納 Ⅰ政府機關於未來四個會計年度所需支 期限者,歸入該收取權利發生日
  • 3. 預算法 153 所屬之年度。 Ⅱ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 第 15 條(歲出之年度劃分) 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政府歲出之年度劃分如下: 第 20 條(分預算) 一、歲出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歸 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 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 別或基金別所編之各預算,為單位預 二、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而定 算之分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有支付期限者,歸入支付期開始 第 21 條(特種基金之預算編製程序與 日所屬之年度。 收支保管辦法之決定)★★★ 三、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支付 【高考審計、地三】 期限者,歸入該支付義務發生日 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 所屬之年度。 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 第 16 條(預算之種類)★★★ 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 【原三、地三、薦升、基三】 第 22 條(預備金之種類)★★★ 預算分下列各種: 【高考審計、地三】 一、總預算。 Ⅰ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 肆 、 二、單位預算。 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歲 三、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 計 四、附屬單位預算。 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 法 五、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支出總額百分之一。 類 第 17 條(總預算之定義與彙編)★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 【基三】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Ⅰ政府每一會計年度,各就其歲入與歲 Ⅱ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 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 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全部所編之預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算,為總預算。 Ⅲ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 Ⅱ前項總預算歲入、歲出應以各單位預 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 算之歲入、歲出總額及附屬單位預算 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歲入、歲出之應編入部分,彙整編成 第 23 條(收支平衡原則) 之。 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 Ⅲ總預算、單位預算中,除屬於特種基 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 金之預算外,均為普通基金預算。 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 第 18 條(單位預算之定義)★ 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 下列預算為單位預算: 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一、在公務機關,有法定預算之機關 第 24 條(應經預算程序之收入) 單位之預算。 政府徵收賦稅、規費及因實施管制所 二、在特種基金,應於總預算中編列 發生之收入,或其他有強制性之收 全部歲入、歲出之基金之預算。 入,應先經本法所定預算程序。但法 第 19 條(附屬單位預算之定義)★ 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Ⅰ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 第 25 條(預算外處分之禁止) 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 Ⅰ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 算。 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
  • 4. 154 會計審計法典 Ⅱ違背前項規定之支出,應依民法無因 付之報告。 管理或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返還。 第 30 條(施政方針之訂定)★ 第 26 條(須依預算程序之買賣) 【高考】 政府大宗動產、不動產之買賣或交 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 換 均須依據本法所定預算程序為之 , 。 下年度之施政方針。 第 27 條(預算外增加債務之禁止與發 第 31 條(預算編製辦法之擬訂及核定) 行國庫券之依據) ★ 【關四、高考】 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 中央主計機關應遵照施政方針,擬訂 債務;其因調節短期國庫收支而發行 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呈報行政院核 國庫券時,依國庫法規定辦理。 定,分行各機關依照辦理。 第 32 條(主管範圍內計畫與概算之擬 第二章 預算之籌劃 定)★【關四、高考】 及擬編 Ⅰ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 第 28 條(應送參考資料)★ 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 肆 【關四、高考】 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 、 歲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 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 計 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 行政院。 法 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 Ⅱ前項施政計畫,其新擬或變更部分超 類 前,依下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 過一年度者,應附具全部計畫。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第 33 條(長期規劃擬編辦法之決定) 一、中央主計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財 ★ 【關四、高考】 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 前條所定之施政計畫及概算,得視需 料,及下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 要,為長期之規劃擬編;其辦法由行 趨勢,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 政院定之。 建議。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三十二條。 二、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應供 第 34 條(重大工程及計畫應先製作 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 成本分析報告,始得編列 檢討意見與未來展望。 概算)★★★ 三、審計機關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 【高考、公升】 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 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 四、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 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 度收入狀況,財務上增進效能與 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 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及下年度 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 財政措施,與最大可能之收入額 第 35 條(審核概算之聽取說明)★ 度。 【高考】 五、其他有關機關應供給與決定施政 中央主計機關依法審核各類概算時, 方針有關之資料。 應視事實需要,聽取各主管機關關於 第 29 條(國富統計等報告之編製)★ 所編概算內容之說明。 行政院應試行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 第 36 條(概算之核定)★ 【高考】 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 行政院根據中央主計機關之審核報
  • 5. 預算法 155 告,核定各主管機關概算時,其歲出 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 部分得僅核定其額度,分別行知主管 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 機關轉令其所屬機關,各依計畫,並 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 按照編製辦法,擬編下年度之預算。 法院審議。 第 37 條(各單位預算之編製科目) 第 42 條(主管機關之預算審核及彙轉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 分送) 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 各主管機關應審核其主管範圍內之歲 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 入、歲出預算及事業預算,加具意見, 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 連同各所屬機關以及本機關之單位預 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 算,暨附屬單位預算,依規定期限, 列。 彙轉中央主計機關;同時應將整編之 第 38 條(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予說 歲入預算,分送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明) 第 43 條(各單位之歲出預算應排列優 各機關單位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 先順序) 於總預算案中彙總列表說明。 Ⅰ各主管機關應將其機關單位之歲出概 肆 、 第 39 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方法) 算,排列優先順序,供立法院審議之 歲 【簡升】 參考。 計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 Ⅱ前項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編列中央 法 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 政府總預算案時,準用之。 類 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 第 44 條(財政部之預算綜合編送) 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就各主管機關所 第 40 條(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之項 送歲入預算,加具意見,連同其主管 目)★ 【薦升】 歲入預算,綜合編送中央主計機關。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 第 45 條(中央政府總預算與綜計表之 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 編製與呈送) 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 Ⅰ中央主計機關將各類歲出預算及中央 機密者,得分別編列之。 財政主管機關綜合擬編之歲入預算, 第 41 條(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 彙核處理,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之送達) 並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營業及非 Ⅰ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應 營業者,彙案編成綜計表,加具說明, 分別依照規定期限送達各該主管機關。 連同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總預算 Ⅱ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 案,呈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 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 Ⅱ前項總預算案歲入、歲出未平衡時, 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 應會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 預算。 法。 Ⅲ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 第 46 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交立法 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 院審議)★★★ 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 【地三、高考、退三】 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 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 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 Ⅳ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
  • 6. 156 會計審計法典 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 Ⅱ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 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第 47 條(期限與份數之決定) 第 53 條(總預算案審查時得限議題及 各機關概算、預算之擬編、核轉及核 人數) 定期限以及應行編送之份數,除本法 Ⅰ總預算案於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得限 已有規定者外,由行政院定之。 定議題及人數,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 辯論。 第三章 預算之審議 Ⅱ各委員會審查總預算案時,各機關首 長應依邀請列席報告、備詢及提供有 第 48 條(審議時應報告事項)★★ 關資料,不得拒絕或拖延。 【高考、薦升、地三】 第 54 條(總預算案如不能依期限完成 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由行政院 之補救辦法)★★ 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長列席,分別報 【高考、薦升】 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之 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第五十一 肆 經過。 條期限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 、 歲 第 49 條(預算案之審議方法)★ 依下列規定為之: 計 【高考、地三】 一、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 法 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 發生數,覈實收入。 類 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 二、支出部分: 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 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 審議時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 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 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 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 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 50 條(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 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 【薦升】 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 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 支。 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 三、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收支。 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 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 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 舉借,覈實辦理。 畫為主。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第 第 51 條(總預算案之議決與公布期限) 八十八條。 ★ 【退三】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 第四章 預算之執行 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 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 第 55 條(分配預算之編造)★★ 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高考、退三】 第 52 條(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 Ⅰ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 ★ 【高考】 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 Ⅰ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 算。 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 Ⅱ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 者,不在此限。 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 7. 預算法 157 第 56 條(分配預算之遞轉核定)★★ 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 【高考、地三】 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 預備金,不在此限。 關核定之。 第 62 條之 1(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 第 57 條(分配預算核定之通知)★★ 執行政策宣傳預算) 【高考、地三】 【高員三(鐵路)】 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 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 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 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 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 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 關及原編造機關。 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六條。 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 第 58 條(修改分配預算之程序)★ ★ 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 【高考、地三】 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 各機關於分配預算執行期間,如因變 銷方式進行。 更原定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 第 63 條(歲出分配預算科目之流用)★ 肆 、 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 歲 者,其程序準用前三條之規定。 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 計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五十五條至第五 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 法 十七條。 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 類 第 59 條(歲入分配預算之執行) 流用為用人經費。 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 第 64 條(第一預備金之支用辦法) 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 【高員三(鐵路)】 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 用。 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 第 60 條(國有財產及股票依市價出 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 售)★ 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 依法得出售之國有財產及股票,市價 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高於預算者,應依市價出售。 第 65 條(預算配合計畫執行情形之報 第 61 條(歲出分配預算之執行) 告編製與呈轉)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 各機關應就預算配合計畫執行情形, 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 按照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製報告, 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 呈報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計機關、審 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 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 第 66 條(派員調查) 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 中央主計機關對於各機關執行預算之 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 情形,得視事實需要,隨時派員調查 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之。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六十九條。 第 67 條(預算重行審查) 第 62 條(總預算內經費之禁止流用及 各機關重大工程之投資計畫,超過四 例外)★【地三 薦升】 、 年未動用預算者 其預算應重行審查 , 。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 第 68 條(中央主計機關得實地調查預
  • 8. 158 會計審計法典 算並要求提供報告) 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會 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 議之決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 主管機關得實地調查預算及其對待給 第 72 條(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款與歲出 付之運用狀況,並得要求下列之人提 應付款) 供報告: 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 一、預算執行機關。 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 二、公共工程之承攬人。 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 三、物品或勞務之提供者。 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 四、接受國家投資、合作、補助金或 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 委辦費者。 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 五、管理國家經費或財產者。 保留數準備。 六、接受國家分配預算者。 第 73 條(國庫賸餘之轉入下年度) 七、由預算經費提供貸款、擔保或保 會計年度結束後,國庫賸餘應即轉入 證者。 下年度。 肆 八、受託辦理調查、試驗、研究者。 第 74 條(轉入下年度之歲出應付款之 、 歲 九、其他最終領取經費之人或受益者。 報由核定期限) 計 第 69 條(將已定分配數或以後各期分 第七十二條規定,轉入下年度之應付 法 配數列為準備之情形) 款及保留數準備,應於會計年度結束 類 中央主計機關審核各機關報告,或依 期間後十日內,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行 第六十六條規定實地調查結果發現該 政院核定,分別通知中央主計機關、 機關未按季或按期之進度完成預定工 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作,或原定歲出預算有節減之必要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二條。 時,得協商其主管機關呈報行政院核 第 75 條(視為結餘項目之轉帳) 定,將其已定分配數或以後各期分配 誤付透付之金額及依法墊付金額,或 數之一部或全部,列為準備,俟有實 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 際需要 專案核准動支或列入賸餘辦理。 , 束後繳還者,均視為結餘,轉帳加入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六十六條。 下年度之收入。 第 70 條(得動用第二預備金等之情形) 第 76 條(繼續經費按年分配額之轉入 【高員三(鐵路)】 支用)【高考、原三】 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 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 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 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得轉入下 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 年度支用之。 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第 77 條(總預算所列各單位預算機關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 應行繳庫數之審定及執行) 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 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 加經費時。 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 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 及經費時。 第 78 條(各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 第 71 條(預算執行中之經費裁減) 依期報解) 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 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應
  • 9. 預算法 159 依預算所列,由主管機關列入歲入分 第 84 條(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與先支 配預算依期報解。年度決算時,應按 一部)★★★ 其決算及法定程序分配結果調整之, 【高考、身三、地三】 分配結果,應行繳庫數超過預算者,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 一律解庫。 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 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 第五章 追加預算及 得先支付其一部。 特別預算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 第 79 條(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 至第三款。 情形)★★★ 【高二、高考、地三、薦升】 第六章 附屬單位預算 各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 追加歲出預算: 第 85 條(營業基金預算之擬編方法)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 ★★ 費時。 【地三、薦升、高考】 肆 、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Ⅰ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預算之擬 歲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 編,依下列規定辦理: 計 定預算時。 一、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 法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事業計 類 第 80 條(追加歲出預算經費之平衡) 畫總綱及預算編製辦法,擬訂其 前條各款追加歲出預算之經費,應由 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並分別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籌劃財源平衡之。 指示所屬各事業擬訂業務計畫;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 根據業務計畫,擬編預算。 第 81 條(法定歲入短收之籌劃抵補) 二、營業基金預算之主要內容如下: 法定歲入有特別短收之情勢,不能依 營業收支之估計。 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時,應由中央財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 政主管機關籌劃抵補,並由行政院提 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 出追加、追減預算調整之。 與效益分析。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一條。 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 第 82 條(追加預算程序之準用規定) 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 ★ 【地三】 盈虧撥補之預計。 追加預算之編造、審議及執行程序, 三、新創事業之預算,準用前款之規 均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 定。 第 83 條(得提出特別預算情事)★★★ 四、國營事業辦理移轉、停業或撤銷 【高考、身三、地三、薦升】 時,其預算應就資產負債之清理 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 及有關之收支編列之。 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五、營業收支之估計,應各依其業務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情形,訂定計算之標準;其應適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用成本計算者,並應按產品別附 三、重大災變。 具成本計算方式、單位成本、耗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用人工及材料之數量與有關資
  • 10. 160 會計審計法典 料,並將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 報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執行,並轉送 析之。 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 六、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之項目如下: 主管機關備查。 盈餘分配: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七十六條。 甲、填補歷年虧損。 第 88 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之應變與 乙、提列公積。 補辦預算) 丙、分配股息紅利或繳庫盈餘。 Ⅰ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 丁、其他依法律應行分配之事項。 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 戊、未分配盈餘。 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 虧損填補: 並得不受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之 甲、撥用未分配盈餘。 限制。但其中有關固定資產之建設、 乙、撥用公積。 改良、擴充及資金之轉投資、資產之 丙、折減資本。 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仍應 丁、出資填補。 補辦預算。每筆數額營業基金三億元 肆 七、有關投資事項,其完成期限超過 以上,其他基金一億元以上者,應送 、 歲 一年度者,應列明計畫內容、投 立法院備查;但依第五十四條辦理及 計 資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 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法 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 Ⅱ公務機關因其業務附帶有事業或營業 類 各該年度預算。 行為之作業者,該項預算之執行,準 Ⅱ國營事業辦理移轉、停業,應依預算 用前項之規定。 程序辦理。 Ⅲ第一項所稱之附屬單位預算之正常業 第 86 條(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 務,係指附屬單位經常性業務範圍。 之項目)★ 【基三】 ▲參考法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二 Ⅰ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營 十七條、第五十四條。 業基金為盈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之由 第 89 條(其他特種基金預算之編製方 庫撥補額與資本由庫增撥或收回額; 法)★ 在其他特種基金,為由庫撥補額或應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 繳庫額。 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 Ⅱ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辦理以前年度依 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 法定程序所提列之公積轉帳增資時, 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 以立法院通過之當年度各該附屬單位 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 預算所列數額為準,不受前項應編入 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 總預算之限制。 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 第 87 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第 90 條(附屬單位預算準用之規定) 之編造與核定備查) 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 Ⅰ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 本章未規定者,準用本法其他各章之 業務情形及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編造分 有關規定。 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 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 第七章 附則 算辦理。 Ⅱ前項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應 第 91 條(歲出、歲入之增減應指明彌
  • 11. 預算法 161 補資金來源) 之預算,以資調整。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 第 100 條(施行日期) 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 Ⅰ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 Ⅱ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於 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修正條文公布後兩個會計年度內定之。 第 92 條(編列預算之禁止) 未依組織法令設立之機關,不得編列 預算。 第 93 條(司法概算之編列) Ⅰ司法院得獨立編列司法概算。 Ⅱ行政院就司法院所提之年度司法概 算,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併送立法院審議。 Ⅲ司法院院長認為必要時,得請求列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肆 、 第 94 條(特許執照之授與應公開拍賣 歲 或招標) 計 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 法 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 類 公開拍賣或招標之方式為之,其收入 歸屬於國庫。 第 95 條(預算事件之訴訟)★ 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 就預算事件,得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 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 第 96 條(地方政府預算程序) Ⅰ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 Ⅱ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 第 97 條(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事項性 質) 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 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依 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歲出政事 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 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 98 條(預算書表格式之決定) 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 99 條(新舊會計年度銜接之預算編 製) 本法修正施行後,因新舊會計年度之 銜接,行政院應編製一次一年六個月
  • 12. 162 會計審計法典 會計審計法規─預算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 法律概念 命題焦點 命題紀錄 概算額度之核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主管機關概算額度所涉 高考 定 及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施政方針之訂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下年度施政方針之訂頒 高考 頒 所涉及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行政院應於年 ▲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施政方 關四 度開始九個月 針,請問以下單位應提供行政院那些參考資料? 前,訂定下年 中央主計機關。 度施政方針, 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 相關單位應提 審計機關。 供行政院那些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肆 參考資料 其他有關機關。 、 分配預算之編 ▲試依會計審計法規規定,說明各機關分配預算所涉及 高考 歲 造 之中央政府各相關機關之權責為何? 計 預算編列之前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計畫應完成何項前置作業,始得編 高考審計 法 置作業 列概算及預算案? 類 ▲預算之編列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請就現 公升 行預算法之規定說明之。 預算之類別 ▲依預算編審程序劃分,預算之類別有那些?請分別說 地三 明之。 中央政府總預 ▲請依預算法規定,簡要說明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 退三 算案之編製與 編製與審查程序。 審查程序 規範政府機關 ▲民國 100 年 1 月 2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6621 高員三( 編列預算辦理 號令公布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條文 規範政府機關編列 , 鐵路) 政策宣導之立 預算辦理政策宣導,請就下列問題分別說明之: 法意旨與適用 該條文之立法意旨為何? 對象 該條文規範之適用對象為何? 營業基金之主 ▲請依預算法之相關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薦升 要審議項目 預算案之審議中,歲入與歲出之審議應各以何類別 決定之? 特種基金預算中營業基金之主要審議項目為何? 總預算案之審議若未能依法定期限完成時,各機關 之預算應如何執行? 總預算提出審 ▲請回答各級政府預算案及總決算(決算案),應提出 地三 議期限 於民意機構或審計機關之時間: 政府別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鄉(鎮、市)公所 預算案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年度開始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____個月前 總決算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年度結束後 (決算案)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____個月內
  • 13. 預算法 163 ▲請依現行憲法、決算法與預算法之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退三 行政院應於何時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應於何時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議決?並於何 時由總統公布之? ▲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應於何時提出於立法院審議? 高考 ▲民國 93 年度總預算案,行政院應於何時送立法院審 薦升 議? 總預算案未如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法定期限完成 高考 期完成審議預 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應如何為之? 薦升 算之執行 經常門及資本 ▲政府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及資本門,請說 薦升 門之內容 明歲入、歲出預算經常門及資本門之內容。 經常收入與資 ▲依我國預算法規定,何謂經常收入、資本收入? 關四 本收入 經常支出、資 ▲依我國預算法規定,何謂經常支出、資本支出? 關四 本支出 ▲我國政府預算擷取複式預算之精神,將預算分為經常 地三 肆 門與資本門。回答下列有關預算法之問題: 、 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如何劃分? 歲 預算法有關收支平衡如何規定? 計 經常收支平衡 ▲預算法第 23 條對政府經常收支平衡有何規定? 關四 法 之規定 ▲預算法有關收支平衡如何規定? 地三 類 經常門、資本 ▲又依預算法等規定,經常門、資本門之收支、移充 薦升 門之收支、移 及經費之流用,有何限制? 充及經費之流 ▲各機關歲出分配預算得流用之科目及得流用之額 地三 用 度。 ▲各機關歲出分配預算不得互相流用之科目。 地三 基金之意義 ▲依我國預算法第 4 條規定,何謂基金? 關四 基金之種類 ▲依我國預算法第 4 條規定 基金可分那二類?試詳 關四 , 述之。詳述內容須包括二類及其下之分類。 特種基金之意 ▲請依預算法規定,回答特種基金之意義與種類,並 地三 義與種類 說明之。 政府基金之類 ▲依預算法規定,我國政府基金之類型有:普通基 原三 型 金、營業基金、作業基金、債務基金、信託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等七種。又政府預 (決)算之型態有:總預(決)算、單位預(決) 算、單位預(決)算之分預(決)算、附屬單位預 (決)算、附屬單位預(決)算之分預(決)算等 五種。試問:下面所列之各機關或基金,按表列格 式 應分別歸屬為上述那一類型基金 , (或其一部分) 以及應編列何種型態之預(決)算? 各機關或基金 基金類型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14. 164 會計審計法典 中央印製廠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研發替代役基金 離島建設基金 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基金與作 ▲營業基金與作業基金之意義與異同。 關四 業基金之意義 與異同 歲定經費與繼 ▲歲定經費與繼續經費之意義與異同。 關四 續經費之意義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時,迭有要求各機關依繼續經費型 簡升 肆 與異同 態編列之情事,請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說明如何劃分歲 、 定經費與繼續經費以及該兩者經費之相關規範為何? 歲 計 特別預算之意 ▲何謂特別預算? 地三 法 義 類 特別預算之提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出條件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提出特別預算之情事為何? ▲行政院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須符合那些條 高考審計 件? ▲特別預算之提出條件為何? 身三 ▲特別預算提出之情事為何? 地三 特別預算動支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規定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特別預算有何動支規定? 追加歲出預算 ▲各機關追加歲出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法定要件各 高考審計 及動支第二預 為何? 備金之法定要 件 特別預算之審 ▲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慘重災情,重建經費龐大,立法 高考 議 院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重建特 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兩百億元,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請問: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總預算之規定,請敘 述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之程序、限制與審議重點。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及動支規定為何? ▲特別預算之審議為何? 身三 地三
  • 15. 預算法 165 追加預算與特 ▲試區別「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 薦升 別預算 政府總預算、 ▲試以繪圖方式說明─政府總預算、單位預算與附屬單 薦升 單位預算與附 位預算之關係。 基三 屬單位預算之 ▲試根據預算法規定說明總預算、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 基三 關係 預算之意義。 公積轉資本應 ▲預算法第 86 條第 1 項 所稱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 基三 , 否編入總預算 算者,在營業基金為……「資本由庫增撥」……試分 析國營事業「公積轉資本」項目,如無預算法第 86 條第 2 項之規定,應否編入總預算之歲入與歲出中? 總預算之彙編 ▲請指出現行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彙編方式與預算法規定 基三 方式 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其差異何在? 預算與會計之 ▲試以系統圖方式,就預算層級別及會計組織別(財務 基三 相互關係 個體面) ;預算層級別及會計組織別(會計個體面), 分別說明預算與會計之相互關係。 肆 收入、支出預 ▲請依預算法規定,就下述問題予以說明: 高考 、 算編列之規定 政府收入、支出預算之編列,有何規定? 歲 本(92)年 6 月報載,我國因受美伊戰爭及嚴重急 計 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影響,92 年度稅收 法 可能嚴重短徵,使得歲入有特別短收之情勢,請問 類 如報載屬實,行政院對此種情況有何因應之道? 編列概算前, ▲請依預算法規定,就下述問題予以說明: 高考 應先行辦理之 政府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在編列概算 事項 前,應先行辦理之事項為何? 營業基金預算 ▲營業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之事項為何? 高考 營業基金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預算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 地三 盈餘分配及虧 之項目。 損填補之項目 立法院審議決 ▲近年來,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所送之預算案時,常作出 高考 議事項之處理 甚多之決議事項,請問相關機關應如何處理? 追 加 預 算 提 ▲我國各級政府常有辦理追加預算之情形,請就追加預 地三 出、編審議及 算之意義、提出情事與編審議及執行程序加以說明。 執行程序 第一與第二預 ▲預算法已有設置第一與第二預備金之規定,各機關如 地三 備金與追加預 果又提出追加預算,豈不造成經費上之重複?預備金 算 無法滿足追加預算提出情事之需求嗎?試論述之。 ▲行政院於民國 100 年 5 月提出公務員調薪案,係以何 種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主張適用預算法相 高員三( 關條款內容為何? 鐵路)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 高員三( 二種: 鐵路) 第一預備金如何設定? 第一預備金動支程序為何?
  • 16. 166 會計審計法典 立法院總預算 ▲立法院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其程序為何? 地三 案之審議程序 審議預算案時有何限制? 與限制 重預算輕決算 ▲有媒體曾指出,立法院對於預算與決算之審議,似乎 地三 之看法 有「重預算輕決算」之情形,請以相關條文為依據, 表達您的看法。 預備金之設置 ▲一般而言,政府施政的三大步驟是計劃、執行與考核; 地三 將政府的施政計畫或業務計畫,以貨幣金額表達出來 即成為政府預算。由於預算通常於施政計畫執行前編 製,為使往後實際支用預算時具有彈性,以因應突發 狀況,預算法乃有預備金之設置。請依現行預算法詳 述預備金之種類、設置地點、設置金額、動支條件、 動支之相關。 得請求提出追 ▲政府機關於執行預算 如有下列情事 應該如何處理? 高二 , , 加歲出預算之 因應政事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肆 情形 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 國家經濟上重大變故。 歲 執行歲出分配預算用途別科目有一科目之經費不 計 足。 法 類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在會計 退三 後各機關預付 年度結束後應如何處理? 估付之賸餘金 額應如何處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經費未經使用者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應 退三 後各機關經費 如何處理? 未經使用者應 如何處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國庫賸餘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應如何處 退三 後各機關國庫 理? 賸餘應如何處 理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束 退三 後各機關預付 後應如何處理? 估付之賸餘金 額應如何處理 預算科目之制 ▲為充分揭露預算資訊,請依預算法及相關規定就總預 薦升 定依據及其類 算有關預算科目之制定依據及其類別之細分,舉例說 別之細分 明。 繼續經費之按 ▲依預算法第 72 條規定,會計年度終了,政府未經保留 原三 年分配額,在 及未經使用之經費預算,原則上即應停止支用。惟預 年度結束後, 算法第 76 條規定,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年度結 未經使用部 束後,未經使用部分,仍可轉入下年度支用。 分,仍可轉入 試問:此項規定立法之目的何在?對於實務工作之推 下年度支用。 動有何助益?又其使用期限有何限制?
  • 17. 預算法 167 此項規定立法 之目的何在 會計年度結束 ▲依預算法規定,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會計年度結 退三 後各機關繼續 束後應如何處理? 經費之按年分 配額應如何處 理 繼續經費有那 ▲請完整說明我國現行預算法對「繼續經費」有那些規 高三 些規定 定? 肆 、 歲 計 法 類
  • 18. 168 會計審計法典 決 算 法 中華民國 27 年 8 月 9 日國民政府制定 四、附屬單位決算。 公布全文 32 條;並自 30 年 1 月 1 日 五、附屬單位決算之分決算。 起施行 第 4 條(歲入歲出之決算) 中華民國 37 年 5 月 27 日總統令修正 Ⅰ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 公布全文 29 條 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 中華民國 49 年 12 月 15 日總統令修正 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 公布全文 38 條 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另 中華民國 61 年 12 月 21 日總統令修正 行補編附入。 肆 公布全文 32 條 Ⅱ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 、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總統令修正 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因擔保、 歲 計 公布第一章章名、第 4~7、9、14、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 法 15、28 條條文;並增訂第 26-1 條條 之支出者,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 類 文;刪除第 10、13 條條文 第 5 條(歲入歲出決算之科目門類) 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14 日總統令修正 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 公布第 22 條條文 之預算科目門類。但法定由行政院統 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25 日總統令修正 籌支撥之科目、第一預備金及依中央 公布第 7 條條文 主計機關規定流用之用途別科目,不 在此限;如其收入為該年度預算所未 第一章 總則 列者,應按收入性質另定科目,依其 門類列入其決算。 第 1 條(適用範圍) 第 6 條(機關單位基金及貨幣單位)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決算之編造、審核 決算所用之機關單位及基金,依預算 及公告,依本法之規定。 法之規定;其記載金額之貨幣,依法 第 2 條(決算之辦理時期)★ 定預算所列為準。 【關四】 第 7 條(各項應收款及應付款)★ Ⅰ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 【地三】 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 度之結束期間。 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 Ⅱ結束期間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 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 由行政院定之。 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 第 3 條(決算之分類)★ 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 政府之決算,應按其預算分下列各種: 科目辦理之。 一、總決算。 二、單位決算。 第二章 決算之編造 三、單位決算之分決算。
  • 19. 決算法 169 第 8 條(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 ★★ 【公升、薦升】 造)★ 【高考】 Ⅰ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 應就執行業務計畫之實況,根據會計 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 紀錄編造之,並附具說明,連同業務 法關於會計報告之規定。 報告及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分送有 第 9 條(機關變更時之決算編造) 關機關。 ★★ Ⅱ各國營事業所屬各部門,其資金獨 【簡升、地三、薦升】 立,自行計算盈虧或轉投資其他事 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 業,其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應附 決算依下列規定辦理: 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決算。 一、機關改組、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 第 15 條(附屬單位營業基金決算之主 轉者,由改組後之機關、改變或 要內容)★ 移轉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一併編造。 【地三、薦升】 二、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 Ⅰ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之 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主要內容如下: 三、數機關或數基金合併為一機關或 一、損益之計算。 一基金者,在未合併以前各該機 二、現金流量之情形。 關或基金之決算,由合併後之機 三、資產、負債之狀況。 關或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盈虧撥補之擬議。 四、機關之改組、變更致預算分立或 Ⅱ前項第一款營業收支之決算,應各依 基金先合併而後分立者,其未分 其業務情形與預算訂定之計算標準加 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基 以比較;其適用成本計算者,並應附 金主管機關編造。 具其成本之計算方式、單位成本、耗 第 10 條(刪除) 用人工與材料數量,及有關資料,並 第 11 條(機關或基金於年度終了前結 將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析之。 束時之決算) Ⅲ第一項第三款關於固定資產、長期債 政府所屬機關或基金在年度終了前結 務、資金轉投資各科目之增減,應將 束者,該機關或該基金之主管機關應 其詳細內容與預算數額分別比較。 於結束之日辦理決算。但彙編決算之 第 16 條(附屬單位其他特種基金之決 機關仍應以之編入其年度之決算。 算) 第 12 條(單位決算)★ 【高考】 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 Ⅰ機關別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單位機關 種基金決算,得比照前二條之規定辦 編造之。編造時,應按其事實備具執 理。 行預算之各表,並附有關執行預算之 ▲參考法條:決算法第十四條、第十五 其他會計報告、執行預算經過之說 條。 明、執行施政計畫、事業計畫績效之 第 17 條(附屬單位其他特種基金之決 說明及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 算)★ 【高考】 Ⅱ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基金之 Ⅰ國庫之年度出納終結報告,由國庫主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之。 管機關就年度結束日止該年度內國庫 第 13 條(刪除) 實有出納之全部編報之。 第 14 條(附屬單位營業基金決算編造) Ⅱ前項報告,應於年度結束後二十五日
  • 20. 170 會計審計法典 內,分送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查 個年度以上者,並應由主管機關依會 核。 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 第 18 條(單位主管機關決算各表之編 告。 造)★ 【高考】 Ⅱ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各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編造決算各 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 表,關於本機關之部分,應就截至年 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 度結束時之實況編造之;其關於所屬 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 機關之部分,應就所送該年度決算彙 法院審議。 編之。 第 19 條(各機關決算各表之送審)★ 第三章 決算之審核 【高考】 各機關之決算,經機關長官及主辦會 第 23 條(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 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後,分送該管上級 注意之事項) 機關及審計機關。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 第 20 條(主管機關之查核彙編及修正 應注意下列效能: 彙編之轉送) 一、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Ⅰ各主管機關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 二、預算數之超過或剩餘。 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 三、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 修正彙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 已成與未成之程度。 央主計機關。 四、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Ⅱ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通知原編造 五、施政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 機關及審計機關。 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 Ⅲ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 六、其他有關決算事項。 項之規定。 第 24 條(審核總決算時應注意事項) ▲參考法條:決算法第十九條。 ★★★ 第 21 條(中央主計機關總決算書綜計 【高考、薦升、基三】 表之編送)★★ 審計機關審核政府總決算,應注意下 【地三、高考審計、高考】 列效能: Ⅰ中央主計機關應就各單位決算,及國 一、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如 庫年度出納終結報告,參照總會計紀 不相符,其不符之原因。 錄,編成總決算書,並將各附屬單位 二、歲入、歲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 決算包括營業及非營業者,彙案編成 其不平衡之原因。 綜計表,加具說明,隨同總決算,一 三、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 併呈行政院,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 及其發展相適應。 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 四、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 監察院。 相適應。 Ⅱ各級機關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由 五、各方所擬關於歲入、歲出應行改 行政院定之。 善之意見。 第 22 條(特別預算收支決算之編造) 第 25 條(決算之修正及審定後之通 Ⅰ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 知)★ 依本法之規定編造其決算;其跨越兩 【高員三(鐵路)、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