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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數字會說話
二三四五
一二四五
南
中
北
六七九十
六七八九
- 5. 會計制度大綱
總則 簿記組織
附則 系統圖
內部審核
之處理 會計報告
中央政府
普通基金
會計檔案 公務會計制度 會計科目
之管理
會計事務 會計簿籍
處理程序 會計憑證
- 6. 第一章 總則 -- 實施範
圍
中央政府普通基金普通公務會計事務之
處理 ,依照中央政府普通基金普通公務
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
普通基金特種公務會計事務 ,另訂制度
規定處理 。
本制度以會計法規定之普通基金普通公
務會計事務 ,為實施範圍 。普通公務會
計事務 ,包括公務歲計 、公務出納及公
務財物之會計事務 。
- 7.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之會計事務 ,由各公務機關辦理 ,
並由中央主計機關綜合彙編之 。
以預算所定之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
會計年度之開始 、終了及結束期間 ,依預
算法及決算法規定辦理 。
會計基礎 ,採用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
衡量焦點 ,採用當期財務資源流量 。
同時對預算之成立 、分配及執行為詳確之
會計
應配合年度會計報告之編製需要 ,提供必
要之資料 。
- 8. 普通基金會計架構圖
公務歲計會
計
普通公務會 公務出納會
計 計
公務財物會
計
普長 普通資
普 通期 本
通 彙編 資負 資產會
計基 本債 計
金 資帳 普通長
會 產會 期
及計 負債會
計
國庫出納會計
徵課會計
特種公務會
計 國有財產會計
公共債務會計
- 9. 第二章 簿記組織系統圖
普通公務帳 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
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
公
記帳憑證 記帳憑證
務
機 會計簿籍 會計簿籍
關
會計月報 年度會計報
彙計 告
機主 年度會計報
關管
告
彙計
基普
金通 年度會計報
告
彙入
計總
會 政府年度總會計報
告
- 10. 會 計 報 告
內部 外部
管理報告 財務報告
附註揭露 管 財 附註揭露
會計報表
資產 負債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限制性負債 會 會 會
限制性資產 $
國庫往來 計 計 計
國庫往來 $
(長期負債) 科 簿 憑
(固定資產) 基金餘額 目 籍 證
已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 11. 第三章 會計報告 -- 編製原
則
會計報告係為提供有用資訊 ,對政府有限資源
作最佳配置 ,以及評估政府公開報導 、施政績
效及財務遵循之責任與是否達成跨期間公平性
之目標 。
各種會計報告 ,應根據會計紀錄編造 ,並得兼
用統計與數理方法 ,為適當之分析 、解釋或預
測 。供內部決策應用之會計報告 ,其根據會計
紀錄以外之其他資料編造者 ,應將資料來源在
報告內以附註方式說明 。
政府會計報告以基金觀點為基礎設計 ,但各機
關編製會計報告以組織觀點作報導 ,上開報表
並得視需要轉換為計畫觀點或預算觀點之會計
報告 。
- 13. 會計報告編製種類
定期對外之會計報告 ,為會計月報及年度
會計報告 。
各機關另應按月編製管理用會計報告 。
本制度未規範之會計報告 ,得視實際需要
設計編製之 。
各機關各月份預算執行有關之表件 ,應列
入會計月報編送 。半年度及全年度預算執
行結果之表件 ,另依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
結算報告編製要點 、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
要點規定 ,編製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報告
。
- 14. 機關會計月報內容 管理用會計報告之內容
封面 、目錄 封面 、目錄
歲入 、歲出預算執行 基金平衡表
表 收入及支出累計表
以前年度歲入 、歲出 普通資本資產帳平衡表
轉入數執行表 普通資本資產及其增減
歲出用途別科目綜計 變動表
表 附屬表
平衡表 預算與會計科目分類
國庫往來調節表 對照表
專戶存款調節表 收入及支出預算執行
債務主管機關應加編 表 -實際與預算比較
債務舉借及償還預算
執行表與以前年度轉
入數執行表
- 17. (機關名稱)
歲 入預算執行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預 算 數 截至本 實 現 數 已分配
追加 月 本 月 截至本月止 應收 數 尚
款 項 目 節 代 號 及 名 稱 原預算數 ( ) 合計
減數 止 分 實現數 累計實現數 未執行
註:1. 本表表示一機關在一定期間歲入預算之執行情形,於每月終了時,根據收入明細分類帳編製之。
2. 屬於資本門性質,應於科目代號標示「*」。
3. 屬特別預算,於填列本表時,請加註「全部計畫預算數」金額____,截至上年度止之累計分配預算數____,累計實
現數___,應收數___。
- 18. ( 機關名稱)
歲 出預算執行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預 算 數 截至 實 現 數
本月 已分配 備
預 算 增 減 數 截 至 應 註
止分 尚未執 (
代 號 原預 本 月 本月止 付 暫
行數
款項 目 節
及名稱 追加 第一 第二 經費 預算 合計 配預 累計實 數 (4)=(1)- 付
算數 ( ) 實現數 (3)
(2)-(3)
減 數 預備金 預備金 流用數 調整數 算數 現 數
(1) (2) 款)
註:1. 本表表示一機關在一定期間歲出預算之執行情形,於每月終了時,根據支出明細分類帳編製之。
2. 屬於資本門性質,應於科目代號標示「*」。
3. 預算增減數之「預算調整數」欄位,係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等規定,行政院得視需要在總預算機關間調整支應。
4. 屬特別預算,於填列本表時,請加註「全部計畫預算數」金額____,截至上年度止之累計分配預算數____,累計實
現數___,應付數___。
- 19. ( 機關名稱)
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執行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以前年度 減免 截至本月止
年 科 目 本月實現數 調整數 尚未執行數
轉入數 (註銷)數 累計實現數
度 款 項 目 節 代號及名稱 應收數 保留數 應收數 保留數 應收數 保留數 應收數 保留數 應收數 保留數 應 收數 保留數
註:1. 以前年度轉入數 若經審計機關審 查 修定,以審定數為準。
2. 本表減免(註銷)數應將審定減免數及本機關自行註銷數一併計入。
3. 本表調整數欄列記以前年度應收數及保留數之調整,以正負號表達。
4. 本表每一年度數額應結一小計,然後再將各年度小計相加結—合計。
5. 屬於資本門性質,應於科目代號標示「*」。
- 20. ( 機關名稱)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執行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以前年度 減免 截至本月止
年 科 目 本月實現數 調整數 尚未執行數
轉入數 (註銷)數 累計實現數
度 款 項 目 節 代號及名稱 應付數 保留數 應付數 保留數 應付數 保留數 應付數 保留數 應付數 保留數 應付數 保留數
合 計
註:1. 以前年度轉入數若經審計機關審 查 修定,以審定數為準。
2. 本表減免(註銷)數應將審定減免數及本機關自行註銷數一併計入。
3. 本表調整數欄列記以前年度應付數及保留數之調整,以正負號表達。
4. 本表每一年度數額應結一小計,然後再將各年度小計相加結—合計。
5. 屬於資本門性質,應於科目代號標示「* 」。
- 21. ( 機關名稱)
歲出用途別科目綜計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業務計畫或工作計畫名稱
用 途 別 科 目 / /
業務 工作計畫一 業務 工作計畫二 ~ 合 計
0100
人事費
0101
民意代表待遇
0200
業務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0400
獎補助費
合 計
註:本表係歲出預算執行表之附表,編列至用途別第2級科目為止,於每月終了根據用途別科目明細分類帳編製之。
- 22. (機關名稱)
收入及支出累計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本月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一、一般性收入
1. 稅 課 收 入
2. 罰 款 及 賠 償 收 入
3. 規 費 收 入
4. 投 資 收 入
財產孳息
投資收益
5. 政 府 間 收 入
協助收入
6. 其 他 一 般 性 收 入
獨占及專賣收入
工程受益費收入
信託管理收入
捐獻及贈與收入
其他收入
二、其他財務來源
1. 來 自 其 他 基 金 之 移 轉
2. 處 分 資 產 收 入
3. 舉 借 長 期 債 務 收 入
合 計
一、一般性支出
1. 人 事 支 出
2
. 業務支出
3. 資 本 支 出
4. 政 府 間 支 出
5
6. 債 務 服 務 支 出
. 其他一般性支出
對同政府其他機關之補助
對政府部門以外之補助
預備金
二、其他財務用途
1. 移 轉 予 其 他 基 金
2.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折 價
合 計
註:1. 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或第4級科目。
2. 表列執行數包括本年度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預算(不含以前年度已列應收、應付數之保留數),於本年度之實現數及應收(付)
數。
- 23. (機關名稱)
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資產 負債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及遞延貸項
現金 應付款項
應收款項
國庫往來 國庫往來
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付項
資力 負擔
歲入預算數 xx 歲出預算數 xx
歲入分配數 xx 歲出分配數 xx
減:歲入執行數-本年度 (xx) (xx) xx 減:歲出執行數-本年度 (xx) xx
減:歲出保留數-本年度 (xx) xx
( xx)
準備
零用金準備
對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影響數
對基金累積餘 絀 之影響數
對基金本期餘 絀 之影響數
合 計 合 計
1.
註: 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科目。
2. 本表資力及負擔類科目,係屬預算基礎之科目,年度終了予以結清。
- 24. (機關名稱)
普通資本資產帳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普通資本資產 淨資產
土地 淨資產─投資於資本資產
土地改良物
基礎設施
房屋建築及設備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雜項設備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合 計 合 計
註:普通資本資產各科目(除土地、非消耗性收藏品及傳承資產外)列數,為扣除累計折舊後之淨額。
- 25. 機關年度會計報告之內 普通基金年度會計報告之內
容 容
封面 、封底及目錄
封面 、封底及目錄
管理者討論與分析
管理者討論與分析
基本財務報表 :
基本財務報表 :
收入及支出累計表
收入 、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基金平衡表
基金平衡表
普通資本資產帳報表
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
普通資本資產帳平衡表 報表
普通資本資產及其增減變動總
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平
表 衡表
債務主管機關應加編普通長期
普通資本資產及其增減變動總
負債帳平衡表及其增減變動總 表
表
普通長期負債及其增減變動總
表
附屬表 :收入與支出國庫往
附屬表 :國庫年度出納終結報
來差額調節表 、預算與會計
告 、收入與支出國庫往來差額
科目分類對照表 、收入與支 調節表 、預算與會計科目分類
出執行表 -實際與預算數比 對照表 、收入 、支出及基金餘
較 額變動表 -實際與預算數比較
其他補充資訊
其他補充資訊
- 29. (機關名稱)
收入及支出累計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執行數 上年度執行數 比較增減數
一 、一 般 性收入
1. 稅 課 收入
2. 罰 款 及賠償 收 入
3. 規 費 收入
4. 投 資 收入
財 產孳 息
投 資收 益
5. 政 府 間收入
協 助 收入
6. 其 他 一般性 收 入
獨 占及 專賣收入
工 程受 益費收入
信 託管 理收入
捐 獻 及 贈 與 收入
其 他收 入
二 、其 他 財務來 源
1. 來 自 其他基 金 之 移 轉
2. 處 分 資 產收 入
3. 舉借 長期債 務收入
合 計
一 、一 般 性支出
1. 人 事 支出
2
. 業務 支出
3. 資 本 支出
4. 政 府 間支出
5
6 . 債務 服 務支 出
. 其他 一般性 支出
對 同 政 府 其他機 關 之補助
對 政府部 門 以 外 之補助
預 備金
二 、其 他 財務用 途
1. 移 轉 予 其他 基金
2. 發 行 長 期債 券折價
合 計
註:1. 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或第4級科目 。
2. 表列執行數 包括本年度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 預算( 不含以前年度已列應收、應付數之保留數),於本年度之實現數及應收(付)數。
- 30. (基金名稱)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執行數 上年度執行數 比較增減數
一、一般性收入
1. 稅課收入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二、一般性支出
1. 人事支出
2. 業務支出
三、其他財務來源
1. 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2. 處分資產收入
3. 舉借長期債務收入
四、其他財務用途
1. 移轉予其他基金
2. 發行長期債券折價
五、基金餘額淨變動數
六、期初基金餘額
1. 調整前期初基金餘額
2. 前期餘 絀 調整數
七、期末基金餘額
註:1. 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科目。
2. 表列執行數包括本年度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預算( 不含以前年度已列應收、應付數之保留數),於本年度之實現數
及應收(付)數。
- 31. (機關名稱)
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資產 負債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及遞延貸項
現金 應付款項
應收款項
國庫往來 國庫往來
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付項
資力 負擔
歲入預算數 xx 歲出預算數 xx
歲入分配數 xx 歲出分配數 xx
減:歲入執行數-本年度 (xx) (xx) xx 減:歲出執行數-本年度 (xx) xx
減:歲出保留數-本年度 (xx) xx
( xx)
準備
零用金準備
對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影響數
對基金累積餘 絀 之影響數
對基金本期餘 絀 之影響數
合 計 合 計
1.
註: 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科目。
2. 本表資力及負擔類科目,係屬預算基礎之科目,年度終了予以結清。
- 32. (基金名稱)
基金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資產 負債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及遞延貸項
現金 應付款項
應收款項
合 計
基金餘額
已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零用金準備
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累積餘絀
合 計 合 計
註: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本制度第四章會計科目之規定填列至第3級科目。
- 33. (機關名稱)
普通資本資產帳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普通資本資產 淨資產
土地 淨資產─投資於資本資產
土地改良物
基礎設施
房屋建築及設備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雜項設備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合 計 合 計
註:普通資本資產各科目(除土地、非消耗性收藏品及傳承資產外)列數,為扣除累計折舊後之淨額。
- 34. (機關名稱)
普通長期負債帳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淨資產 普通長期負債
淨資產─投資於資本資產之相關負債 長期負債
合 計 合 計
註:本表為舉借債務機關專用。
- 35. (基金名稱)
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普通資本資產 普通長期負債
土地 長期負債
土地改良物
基礎設施
房屋建築及設備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雜項設備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淨資產
淨資產-投資於資本資產( 扣除相關負債) 之淨額
合 計 合 計
註:普通資本資產各科目(除土地、非消耗性收藏品及傳承資產外)列數,為扣除累計折舊後之淨額。
- 36. ( 機關名稱)
普通長期負債及其增減變動總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 新臺幣元
本年度舉借數 本年度償還數 本年度 期 末
面額 未攤銷 期初帳 ( ) ( )
項 目 ( ) ( )
本金 溢 折 價 面價值 ( 發行額 溢 折 發行額 未攤銷 溢 折 價 帳面價值
) ( ) ( )
借款金額 溢 折 價 攤銷數
(9)=(3)+(4)±(5)
(1) (2) (3)=(1)±(2)
借款金額
(4)
價
(5) (6) (7) (8) -(6)±(7)±(8)
一、公債
小 計
二、借款
小 計
三、資本租賃負債
小 計
合 計
註:本表為舉借債務機關專用。
- 37. 第三節 編送期限、對象及份數
會計月報 :應於次月 12 日前以遞送單送達
各該上級主管機關 、審計機關 、財政部各 1
份及中央主計機關 2 份 ,但 12 月份會計報
告依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規定編送 。
年度會計報告 :應送各該上級主管機關 、審
計機關 、財政部各 1 份及中央主計機關 2 份
,主管年度會計報告送審計機關及中央主計
機關各 1 份 ,普通基金年度會計報告送審計
機關 1 份 。
上開年度會計報告之編送期限 ,比照中央
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規定之各類決算辦理
。
- 38. 對外會計報告流程圖
公務機關 主管機關 財政部 中央主計機 審計機關
關
會計月報
審核 核帳 審核 審核
年度會計報
( 彙編 ) ( 彙編 )
告
主管年 核帳 基金年 審核
度會計 度會計
報告 報告
- 39. 第四節 會計報告之編送
會計報告應根據會計紀錄編造 ,其內容應與簿籍所記
載者相同 ,各種報表之數額 ,應相互勾稽 。
編送各種會計報告 ,均應加具目錄 ,裝訂成冊 ,並於
封面書明機關名稱 、會計報告之種類及其所屬年度 ,
由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
會計報告除涉及秘密之部分外 ,應依法在各該機關公
告 ,其以公告於內部網站或張貼於機關內之適當處 。
對會計報告內容 ,如有疑義 ,得向各該機關會計單位
查詢 。查詢時 ,應以書面為之 ;如涉及非會計事務 ,
由業務單位協同辦理 。
各主管機關對所屬機關會計月報及年度會計報告應加
以審核 。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 ,應予修正 ,並將
修正事項通知原編造機關及相關機關 ,由原編造機關
修正之 。
- 43. 普通公務帳簿籍
序時帳簿 日記簿
普 總分類帳
通 資產 、負債 、基金餘額明細分類
公 分類帳簿 帳
務 收入 、支出明細分類帳
明細分類帳簿
帳
簿 以前年度收入 、支出明細分類
籍 帳
支出預算控制備查簿
備查簿
其他備查簿 (視需要設置之 )
- 44. 第三節 會計簿籍之登載
會計人員應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 ,登載入會計簿籍 。
帳簿之登記應隨時為之 ,不得積壓 ,務求詳實迅速 。
會計人員應根據傳票及付款 、轉帳憑單 ,記入序時帳
簿 ,再據以過入總分類帳 ,設有明細分類帳者 ,應同
時記入有關之明細分類帳 。
總分類帳均應分別按資產 、負債 、基金餘額類及收入
、支出類等之第四級會計科目設置帳戶 ,並設置有關
明細帳戶 。
總分類帳及明細分類帳 ,除遇事實上有需要者應結總
外 ,均應於每月終了時結總一次 ,據以編造會計報告
。
中央主計機關之彙編普通基金帳項 ,不另設置總分類
帳或明細分類帳 ,必要時 ,另設備查簿記載以備查考
。
- 45. 第六章 會計憑證
第一節 設置原則
會計憑證 ,除外來憑證
外 ,其形式 、規格 ,應
儘可能使其一致 。
原始憑證如符合記帳憑證之
要件者,得代替記帳憑證。
- 46. 第二節 會計憑證種類及格式
外來憑證
原始憑證 對外憑證
會 內部憑證
計
憑
收入傳票
證
記帳憑證 支出傳票
轉帳傳票
- 47. 第三節 會計憑證製作及使
用
應根據合法之原始憑證 ,造具記帳憑證 ,但整理結算及
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 ,無原始憑證者 ,不在此限 。
支出憑證之處理 ,應依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規定辦理 。
收入 、支出及財物之增減 、移轉 ,應隨時造具記帳憑證
。
暫收或預 (暫 )付款項於轉正列為收入或支出時 ;已列
收入或已列支出之款項 ,原編繳款書或付款憑單所列會
計科目如有不同 ,應編製轉正通知書 (轉帳憑單 ),送
代庫機構或支付機關辦理轉帳手續 。
原始憑證應逐一黏貼於 「原始憑證黏存單 」,並加註其張
數 、記帳憑證編號等 ,附於記帳憑證之後 。
涉及現金收付之記帳憑證 ,應送出納管理單位執行收付
、登載後 ,以收付實現之日期 ,分別填入記帳憑證 ,送
回會計單位 。
Editor's Notes
- Summary Overview XXXX Major Title Heading . This slide relates to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