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特烤
- 1. 關務特考考試介紹
☆情報內容:海關人事室已於 5 月中旬將 99 年度關務特考計畫調查表送到陳財政部,
其中預估缺額約 200 餘人、預定考試月份則為 6 月。惟上述缺額及考試日期僅屬暫定,需俟考選部
召開會議後始能確定。有志於海關工作者,有充份的時間可以準備
《前言》於海關為國家門戶,因此海關事務的管理便非常重要,有鑑於此,各國莫不設立關務機構
負責管理海關事務。財政部關稅總局,為我國海關事務之執行機關,隸屬財政部關政司,為財政部
內部幕僚單位。關稅總局主要負責研擬關務政策及法令,並且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退稅、
貿易統計、建管助航設備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等工作。 在組織建制上,關稅總
局設有基隆、台北、台中、高雄四個關稅局。基隆、台北、高雄三個關稅局為一等關稅局,台中關稅局
為二等關稅局。各關稅局為因應業務需要,得於轄區內必要地點設分局、支局。 至於關務人員之管
理,主要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之規定,官稱、職務分立,官稱受保障,職務得調任。關務人員並
分關務、技術兩類,各分為監、 高員、 佐五種官稱。
正、 員、 為因應財政部所屬關務機關特殊業務用人
需要,因此舉辦關務特考,選任優秀人員,負責關務工作。關務特考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
員考試規則」規定,設有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各等別並分設關務類及技術類二類別。另
外,錄取人員需要經過訓練,由財政部依其考試成績,遇缺依次分配至關稅總局及所屬各地區關
稅局訓練,但訓練期間不得改分配原分配職缺機關以外之機關占缺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會送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隨後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
財政部關稅總局及其各地區關稅局分發任用。 關務特考及格人員,將取得關務人員有關類別及官
稱之資格,並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然而,由於特
考特用的關係,因此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 2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
- 3. 關務特考一般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四等 ◎1.國文(作文 60%、公文 20%、測驗 20%) ※1. 英 文
※2.經濟學概要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 50%、法學緒論 50%)
3.行政法概要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 「◎」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關務特考關稅會統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三等 ◎1.國文(作文 60%、公文 20%、測驗 20%) ◎1. 英 文
四等 2. 經 濟 學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 50%、法學緒論 50%)
3. 統 計 學
4.中級會計學
5.成本與管理會計
※1. 英 文
2.會計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 「◎」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關務特考考試時間
關務特考非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但近幾年皆有招考,98 年將於 3 月舉行考試。
考試別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關務特考 預計每年 12 月 預計每年 3 月
考選部 98 年考試行程表
關務特考考試資格
- 4. 等別 類科 考試資格
三等 財稅行政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關稅法務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
關稅會統
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機械工程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
學校機械、機械工程、農業機械工程、農業機械、機械技術、機械材料、機械
製造、機械設計、動力機械、機具衝模、輪機工程、農業工程、造船工程、船舶
機械、工程科學、航空工程、材料工程、車輛工程、模具、兵器工程、核子工程
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業設計系機械組、農業教育系機械組、機械製圖、
工業製圖科機械製圖組、製圖科機械組、機械墾殖、職業教育、工業教育、材
料科學工程、系統工程、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電工技術、電機工程、模具
工程、材料學工程、航輪、航運技術各所系科組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電機工程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
學校電力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工程、控制工程、自動控制、物理、電機
技術、動力機械、電信工程、電工技術、電子工程、電子通訊、電子物理、電子
技術、工業電子、電視科工程組、計算機與控制、工程科學、核子工程、兵器
工程、電子計算機科學、計算機工程、資訊工程、系統工程、航運技術、機械
工程、輪機工程、航空工程、醫學工程、電機科冷凍空調組、光電工程、工業
教育、工業管理各所系科組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等 一般行政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關稅會統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