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ments of the Labor Standards Law Article 84 of 1
- 5. 判決理由
• 高等行政法院
o 飛航時間=工作時間
o 團體協約未就工作時間
另行約定
o 飛航管理規定不能排除
勞基法§32.2前段規定
o 工作規則尚未核備,不
符勞基法§84-1
• 最高行政法院
o 上訴指摘事項查無所涉
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
性情事
o 程序不合→駁回
- 11. 爭 點 補 充 說 明 : 勞 基 法
§84-1之書面約定?
聘僱契約回修改
後未報請主管機
關核備
團體協約內容僅
概括規範依勞基
法規定辦理
高等行
政法院 團體協約之約款
事項不包括勞基
法 §84-1 特 別 約
定事項
工時事項必須勞
雇雙方另為特別
協議且踐行獨立
之核備程序
最高行
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