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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詹翔霖顧問
- 2. 2
「國家競爭力」不僅是一個國家整體經濟的價值表現,更是跨國企業進行
全球投資布局的重要參考。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公布的「2016 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報告,臺灣在全球 61 個受評比的國家位居第
14 名,於亞太地區僅次於香港(第 1 名)及新加坡(第 4 名)。在競爭力評比
的四大類指標裡,臺灣「政府效能」的評比維持在第9名,為我國表現最佳的
領域。
面對全球區域整合及自由貿易的發展趨勢,臺灣中小企業要持續鞏固自身
優勢、突破更嚴峻的產業競爭環境,在國際社會環境改變、政治局勢渾沌不明
的影響下,因應國內人口結構的少子女化與老年化、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產
業虛實環境整合的問題等,成為中小企業未來持續在全球產業發展上,快速彈
性調整、適當策略布局的重要關鍵。
在面對全球經濟前景不明未全面復甦之際,唯有持續投入創新、創業,方
能提升經濟動能,引領國家經濟持續發展。為協助產業發展與加速結構調整,
政府今年度仍持續推動多項措施,如:「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SBIR)」、「協
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CITD)」、「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 (SIIR)」、「外銷貸
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優質平價新興市場精進方案」及「A+ 企業創新研發
淬鍊計畫」等。
蔡總統英文在今年就職演說中強調,臺灣需進行經濟結構的轉型與改革,
需提升與全球及區域的連結,積極參與經濟合作與貿易談判,藉由新南向政策
序
- 4. 4
根據《2015 年中小企業白皮書》發現,臺灣中小企業家數在 2014 年共有
135 萬 3,049 家,占全體企業比重高達 97.61%,而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為 866 萬
9 千人,占全國就業人數 78.25%,顯示中小企業為我國社會及經濟的重要穩定
力量。政府為了協助企業家、投資人以及社會大眾能快速掌握政府提供中小企
業的輔導資源與工具,不僅積極投入實際的相關輔導措施,每年也推出本資源
手冊,作為協助中小企業妥善運用資源的重要參考,以利中小企業成長發展、
創造更多商機。
關於本資源手冊的使用方式之說明如下:
一、編輯體例說明
手冊內容大致分為二部分:第壹篇「體質調整篇」、第貳篇「固本培元篇」。
在第壹篇的「體質調整篇」方面,主要是提供可能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企業,
快速適應環境調整體質,以求永續經營;因此,本手冊彙整政府輔導企業體質
調整的相關措施,作為協助企業瞭解可運用資源及可諮詢之窗口,藉以協助企
業縮短體質調整的時間、減少成本付出。在第貳篇的「固本培元篇」方面,則
是彙整經濟部多年長期推動有關中小企業的重要措施,提供業者一般性需求之
協助;不論是經營體質的精益求精者,或因貿易自由化受衝擊或即將受衝擊者,
皆可適用,透過簡要說明與諮詢服務窗口的提供,協助企業瞭解政府資源運作
方式,讓中小企業得以穩固其經營基礎、改善體質、提升競爭力。
二、各篇章節內容
本手冊第壹篇「體質調整篇」內容部分,摘錄相關要旨為「經營輔導措施」、
「融資輔導措施」、「技術輔導措施」、「勞工協助措施」及「救濟輔導措施」
等五部分;其中,「經營輔導措施」係針對貿易自由下,加強輔導型產業提供
輔導措施;「融資輔導措施」部分則將「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及「貿
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等兩項計畫列入;「技術輔導措施」分為「產
導讀
- 5. 5
業技術創新 - 振興輔導」、「產業技術創新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等兩項;
「勞工協助措施」部分則有「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重要措施;
最後,鑑於貿易自由化之特殊性,將「救濟輔導措施」列入,就「產業貿易救濟」
說明。
第貳篇「固本培元篇」內容部分,則是針對中小企業所面臨營運問題,研
擬六項策略及三項配套措施,分別為「強化資金融通」、「提升研發能量」、「協
助升級轉型」、「促進商機拓展行銷」、「鼓勵創業創新育成」、「活絡地方經濟」
等六項策略措施,以及「法規調適」、「人力資源」、「服務網絡」等三項配
套措施。
本資源手冊主要目的是提供中小企業所需之各項業務資訊,彙整相關計畫
之目的、內容、適用對象、申請期限、申請方式、主辦單位、聯絡窗口及計畫
網址等資訊,希冀使不同需求的中小企業,均能瞭解政府的各項輔導資源。
同時,本年度也另外新增列「中小企業價值創新應用計畫」、「優客里鄰
跨域整合智慧創新應用計畫」、「推動中小企業 4G 行動商務應用服務計畫」、
「105 年度商業服務生產力 4.0 先導計畫 - 商業服務生產力 4.0 輔導補助」、
「提升偏鄉企業數位行銷應用能力計畫」、「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
「推動中小企業智慧領航拓銷國際計畫」、「社企型公司環境建構與發展推動
計畫」、「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補 ( 捐 ) 助公民營機構設置中小企
業創新育成中心計畫」、「產業學院計畫」、「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等資訊,
並且以表格方式清楚呈現,期能協助中小企業迅速瞭解政府的計畫資源,以快
速取得協助與所需資訊。
- 6. 6
序 2
導讀 4
目錄 6
第壹篇 體質調整篇 11
壹、經營輔導措施 12
一、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之共通性輔導計畫 12
二、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之紡織相關產業輔導計畫 13
三、因應貿易自由化建材產業輔導計畫 15
四、因應貿易自由化製藥產業輔導計畫 16
五、因應貿易自由化家電產業輔導計畫 17
貳、融資輔導措施 19
一、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 19
二、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 24
參、技術輔導措施 25
一、產業技術創新 - 振興輔導 25
二、產業技術創新 -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26
肆、勞工協助措施 27
一、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27
伍、救濟輔導措施 29
一、協助產業善用貿易救濟措施 29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31
第一章 六項策略措施 32
壹、強化資金融通 32
一、投資 34
國發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34
加強投資中小企業服務計畫 35
中小企業價值創新應用計畫 36
二、融資與保證 37
直接信用保證 37
目錄
- 7. 7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38
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 40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42
三、輔導與診斷 43
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 43
中小企業融資診斷服務計畫 44
強化中小企業財會應用能力計畫 45
提升中小企業財務自主能力計畫 46
中小企業諮詢服務計畫 47
貳、提升研發能量 48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50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 52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研發計畫 54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整合型研發計畫 55
跨領域科技管理與智財運用國際人才培訓計畫(後續擴充第 1 期)
(跨領域科技管理研習班) 56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 58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60
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計畫 62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63
參、協助升級轉型 64
一、技術升級 68
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 68
商業服務價值提升計畫 69
產業結構優化推動計畫 71
二、電子化導入 72
「優客里鄰」跨域整合智慧創新應用計畫 72
推動中小企業 4G 行動商務應用服務計畫 73
供應鏈重整之物流推動計畫 74
- 8. 8
物流中堅企業國際化推動計畫 75
105 年度商業服務生產力 4.0 先導計畫 - 商業服務生產力 4.0 輔導補助 76
智慧辨識服務推動計畫 77
提升偏鄉企業數位行銷應用能力計畫 79
促進中小企業數位學習計畫 80
三、品質及管理能力提升 81
創新中小企業高質成長計畫 81
中小企業優化價值勁升輔導計畫 83
中小企業服務優化與特色加值計畫 84
中小企業綠色小巨人輔導計畫 85
提升中小企業節能減碳能力輔導計畫 86
推動中小企業群聚加速創新商業化計畫 87
中小企業經營輔導計畫 88
連鎖加盟業能量厚植暨發展計畫 89
創造中小企業智財價值計畫 90
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91
中小企業參與產業價值鏈全球行銷促進計畫 92
中小企業互助合作暨協助參與政府採購輔導計畫 93
國家磐石獎 94
小巨人獎 96
創新研究獎 98
肆、促進商機拓展行銷 99
一、市場拓銷計畫 103
推廣貿易工作計畫 - 國際市場開發 103
推廣貿易工作計畫 - 商情資訊服務 104
推廣貿易工作計畫 -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 106
推廣貿易工作計畫 - 海外據點業務拓展 108
工具機暨零組件整合行銷計畫 110
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機開發計畫 111
協助公協會辦理推廣貿易工作 112
強化貿易金融貸款方案 113
加強輸出保險準備計畫 114
- 9. 9
優質平價新興市場精進方案 115
綠色貿易推動方案 116
轉融資促進出口方案 117
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 118
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 119
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 120
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 122
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品在中國大陸地區設置行銷據點計畫 123
臺灣餐飲業行銷推廣計畫 124
中小企業商機媒合推動計畫 125
推動中小企業智慧領航拓銷國際計畫 126
二、品牌發展計畫 127
臺灣品牌企業加強海外行銷推廣 127
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要點 128
臺灣精品選拔 129
伍、鼓勵創業創新育成 130
一、創業 134
創業諮詢服務計畫 134
網實整合創業服務平臺推動計畫 135
行動創業臺灣 368 推動計畫 136
創業知能養成計畫 137
女性創業飛雁計畫 138
創業圓夢計畫 140
新創事業獎 142
科技創業推動計畫 144
創業 A+
行動計畫 145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 146
社企型公司環境建構與發展推動計畫 147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 --「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原住民青
年創業貸款」、「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148
二、創新育成 149
補(捐)助公民營機構設置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計畫 149
- 10. 10
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 151
陸、活絡地方經濟 160
工廠轉型升級暨技術躍升推動計畫 162
創意生活產業發展計畫 163
臺灣地方特色產業國際化輔導計畫 164
第二章 三項配套措施 165
壹、法規調適 165
中小企業法規諮詢服務 166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名錄 167
中小企業落實消費者保護計畫 170
貳、人力資源 171
MICE 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 174
產業專業人才培訓相關計畫(合計 14 項) 175
智慧電子學院計畫 176
機械產業專業人才培訓計畫 177
資訊應用服務人才培訓計畫 178
紡織產業發展推動與輔導計畫 179
產業學院計畫 180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181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國際企業經營班 182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國際貿易特訓班 183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碩士後國際行銷班 184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國際商務英語特訓班 185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在職訓練班 186
國際企業人才培訓-外貿菁英服務網 187
中小企業經營領袖暨傳承培訓計畫 188
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暨趨勢專題研討計畫 189
參、服務網絡篇 190
經濟部中、南區聯合服務中心、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服務窗口 191
各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中小企業協會服務窗口 191
各縣市工商業會服務窗口 193
- 12. 12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壹、經營輔導措施
一、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之共通性輔導計畫
計畫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之共通性輔導計畫
計畫目的
一、推動臺灣製 MIT 微笑產品驗證制度,提升加強輔導型產業之產品品質,以區隔劣
質進口產品,因應貿易自由化的衝擊。
二、媒合國內大型連鎖通路成為 MIT 微笑協力店,並結合網路購物等虛擬通路,協助
MIT 微笑產品拓展內銷市場。
三、運用既有技術服務能量,協助加強輔導型產業升級轉型,提升競爭力。
輔導內容
一、統籌推動 MIT 微笑產品驗證制度:由經工業局認證之第三者專業公正驗證機構辦
理產品驗證,協助廠商取得 MIT 微笑標章。
二、協助獲證產品市場拓展:在尊重市場機能、運用既有有效通路之原則下,協助 MIT
微笑產品進行內銷市場拓展,透過市場拉力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技術輔導:由具有成熟技術能量之法人、學校及技術服務業,
協助業者解決小額度(25萬元)、短期程(5個月)、全方位(研發、生產、自動化、
物流、設計等)技術問題。
對象資格
一、MIT 微笑產品驗證對象申請資格
(一)第一類:屬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產業之產品。
(二)第二類:經工業局公告採認之特定產品驗證制度驗證通過之產品,已開放化
粧品 GMP 及正字標記等 2 項驗證制度之產品驗證。
(三)第三類:指第一類、第二類產品以外之其他一般產品。
二、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技術輔導申請業者資格
(一)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之業者。
(二)應為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申請程序
一、MIT 微笑產品驗證申請程序:填寫申請表格,送各產業驗證機構辦理驗證,隨時
受理。
二、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技術輔導申請程序:於公告時間內,備齊加強輔導型產業即
時技術輔導計畫書及相關申請表單,送計畫辦公室審查。
諮詢窗口
一、MIT 微笑產品驗證諮詢窗口:
(一)向各產業驗證機構辦理諮詢,詳見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官網:http://
www.mittw.org.tw。
(二)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辦公室諮詢專線:(02)27091640 分機
301~315
二、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技術輔導諮詢窗口:(02)27098116 分機 202、211 或 222
查詢網站
一、MIT 微笑產品驗證查詢網站:http://www.mittw.org.tw
二、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技術輔導查詢網站:http://proj2.moeaidb.gov.tw/itap/index.php
執行機構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 14. 14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紡織相關產業品質奠基與設計提升輔導計畫
諮詢窗口
(二)織襪、紡織護具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巫小姐
電話:(03)5732697
(三)成衣、內衣、毛衣、泳裝、紡織帽子、圍巾、紡織手套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林小姐
電話:(02)23417251 轉 2579
(四)袋包箱、鞋類、傘類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林小姐
電話:(04)23590112 轉 331
查詢網站
一、「紡織相關產業品質奠基與設計提升輔導計畫」簡介請參見經濟部工業局紡織產
業發展推動辦公室宣導網 / 工業局輔導計畫 /5. 紡織相關產業品質奠基與設計提升
輔導計畫 PDF(http://www.tipo.org.tw/planinformationmeeting5.aspx)
二、台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網站:http://www.mittw.org.tw/Home
執行機構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主辦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 21. 21
第壹篇 體質調整篇
計畫名稱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援辦理出口貸款
計畫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產製機器設備等產品輸出,提供資金,以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
輔導內容
一、貸款適用範圍
(一)中長期出口貸款
我國產製、組裝或以「臺灣接單,海外出口」之下列產品:
1. 整廠、整線及單體機器設備。
2. 精密金屬製品。
3. 交通運輸設備。
4. 電腦週邊設備、電腦軟體、半導體產品。
5. 通信電子產品。
6. 精密儀器、設備。
7. 高級電子產品。
8. 辦公用事務性設備。
9. 醫療器材設備。
10. 環保器材設備。
11. 電機設備、電線電纜設備。
12. 其他經承貸金融機構認可之資本財、工業產品、相關零組件及技術服務。
(二)短期出口貸款
我國產製或組裝之貨品或勞務;或以「臺灣接單,海外出口」(含「臺灣接單,
大陸或大陸以外地區出口」)之貨品。
(三)一般出口貸款
我國產製、組裝或以「臺灣接單,海外出口」之下列產品:
1. 機械設備及其零配件。
2. 五金及精密金屬製品。
3. 交通運輸設備及其零配件。
4. 辦公用事務性設備及其零組件。
5. 醫療器材設備及其零組件。
6. 環保器材設備及其零組件。
7. 電機設備、電線電纜及其零組件。
8. 其他經承貸金融機構認可之資本財、工業產品及其零組件。
二、貸款額度
(一)中長期出口貸款:以不超過輸出產品總價之八成半為限。
(二)短期出口貸款:最高不得逾本票或承兌匯票扣除利息及必要費用後之金額。
(三)一般出口貸款:最高不得逾本票或承兌匯票、SWIFT 承兌或承諾通知金額扣
除利息及必要費用後之金額。
每一申請人累計最高貸款餘額不得超過新臺幣捌仟萬元,得分次申請。
三、貸款利率
(一)新臺幣貸款利率依臺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BOR)六個月期利率酌予加
碼計息。
(二)美元及其他外幣貸款利率按 OECD 公告之商業參考利率(CIRRs)或 6 個月期
LIBOR 利率酌予加碼計息。
- 23. 23
第壹篇 體質調整篇
計畫名稱 企業小頭家貸款
計畫目的
為促進小規模事業發展,協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以活絡經濟動能,並創造就業機會,
凡符合申請資格經常雇用員工未滿 5 人的小規模事業,得以簡便申貸方式,向銀行取
得貸款額度。
輔導內容
一、貸款額度:
(一)週轉性支出:每一事業申請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 500 萬元,惟受災事
業不受額度限制。
(二)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得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
案情形調整。
二、貸款利率:
由承貸金融機構自行訂定。但移送信保基金保證之案件,貸款利率依不同保證成
數計收如下:
(一)保證成數八成以上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2.625%,機動計息。
(二)保證成數在七成以上但未滿八成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
金機動利率加 3.625%,機動計息。
(三)保證成數未滿七成者,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決定。
對象資格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營業(稅籍)登記,僱用員工人數未滿五人之營利事業。
申請程序
一、申貸程序:
(一)由申請事業向各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二)由承貸金融機構以簡便徵授信程序從速核貸。
二、依各承辦金融機構辦理本項貸款所需資料檢附。
諮詢窗口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免付費電話:0800-089-921
查詢網站 http://www.smeg.org.tw/bank/regulations/key_points.htm
執行機構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25. 25
第壹篇 體質調整篇
參、技術輔導措施
一、產業技術創新 - 振興輔導
計畫名稱 產業聚落加值轉型整合推動計畫
計畫目的
以”標竿企業帶領產業鏈創新”之主軸概念進行加值與整合。一方面藉由計畫資源,
培養標竿廠商取得全球領先地位,並發揮領頭羊作為示範帶動之效益;另一方面,針
對小型業者則透過研發聯盟方式,協助其進行轉型升級。
服務內容
整合法人現有研發創新能量,推動與區域產、學連結,以促成產業價值鏈與供應鏈優
化,將製造業服務化、傳統產業特色化導入本年度執行策略,透過創新、跨領域整合、
新市場通路、新元素整合等方式,加速促進傳統產業升級。計畫執行重點如下:
一、分 析 重 點 傳 統 產 業, 完 成 包 括 健 身 器 材 產 業、 製 鞋 業、 模 具 產 業
、不織布產業、鋁製造產業…等 9 項產業轉型升級,加速新技術及新材料的開發
與導入,促成跨業或上下游整合創新,形成亮點示範與擴散效應。
二、以既有科專研發成果技術導入產業,協助產業突破技術障礙,推動產業關鍵零組
件、模組、系統自主研發及國產化。
三、以協助傳統產業發展為目標,主要皆透過產業前三大標竿領導廠之一(上游大廠 /
下游系統廠)鏈結,帶領整體價值鏈轉型升級。
四、協助擴展新通路與新市場,創造高值化商品新契機,並突顯新創產品特色,以提
高產品出口機會與比例。
五、透過創新網路建置與產業知識傳播,快速提供企業所需之最新產業資訊,以因應
全球多變之產業生態,達到傳產服務加值之目的。
諮詢窗口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電話:(07)351-3121 轉 2323
傳真:(02)351-6597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 1001 號
計畫網址 http://tipo.stars.org.tw/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 26. 26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二、產業技術創新 -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計畫名稱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計畫目的
引導國內企業進行前瞻技術研發活動,開發未來 3~5 年後可符合市場需求的技術、產
品或服務;鼓勵業者水平或垂直整合進行大型研發計畫,期望能帶動整體產業鏈發展,
形成產業聚落。
適用對象
一、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 前瞻技術研發計畫: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
聯合提出申請;或可由企業與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二、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 整合型研發計畫:申請單位應由 3 家(含)以上企業
組成研發聯盟,並由其中一家擔任主導企業提出申請。
補助內容
一、前瞻技術研發計畫:申請本計畫之計畫期程為 3 年以上,最長不得超過 5 年。補
助比例原則為計畫總經費 40% 以上,最高不超過 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二、整合型研發計畫:申請本計畫之計畫期程為 3 年以內。補助比例原則為計畫總經
費 40% 以上,最高不超過 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三、技術審查部份分為構想審查及計畫實質審查兩階段,通過構想審查之計畫方能進
行計畫實質審查。
四、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在總經費不變的原則下,於核定補助款加碼
10%。惟加碼後之補助經費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 50%。
諮詢窗口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02)2341-2314 轉 2202、2206
地址:10075 臺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2 段 51 號 7 樓(永豐餘大樓)
計畫網址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http://aiip.tdp.org.tw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 28. 28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對象資格
(二)服務業部門
1. 加強輔導型及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服務業
符合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服務業。
2. 受衝擊及受損服務業
因貿易自由化影響,致受衝擊與損害之服務業。
二、個別企業及勞工
因政府對外洽簽區域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議)而受影響之國內企業及勞工,得於該
自由貿易協定(議)簽署生效 6 個月後迄完全履行該協定(議)承諾後 5 年期間,逕
向「經濟部產業競爭力強化中心」(勞工亦可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因貿易
自由化受損認定申請,申請資格及認定條件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訂公告之,並
視需要採滾動修正。
諮詢窗口 電話:(02)8995-6000
查詢網站 www.wda.gov.tw
主辦單位 勞動部
- 30. 30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僱用獎助措施
計畫目的 提高雇主僱用失業勞工意願,增加就業機會。
輔導內容
核發標準:
一、全時工作:按月計酬者,每僱用 1 個符合資格之失業勞工,依勞工身分別,每月
發給雇主 8 千元至 1 萬 2 千元僱用獎助,最長補助 12 個月。
二、部分工時工作:非按月計酬者,每僱用 1 個符合資格之失業勞工,依勞工身分別,
每小時發給雇主 45 元至 65 元,最長補助 12 個月。
對象資格
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下列其一資格之失業勞工並符合請領相關規定,
可申請僱用獎助:
一、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
二、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之特定對象。
申請程序
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之失業勞工或失業期間
連續達 30 日以上之特定對象,於連續僱用同一勞工滿 30 日之日起 90 日內,可向公立
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僱用獎助申請。
諮詢窗口 0800-777888
查詢網站 http://www.taiwanjobs.gov.tw
執行機構 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主辦單位 勞動部
- 33. 33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強化資金融通策略計畫體系圖
策略 措施 計畫 內容
強化資金
融通
─ 投資 ─
國發基金「加
強投資中小企
業實施方案」
─
為協助中小企業資本形成,特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100 億元,加強投資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
加強投資中小
企業服務計畫
─
對有募資意願及具投資潛力之中小企業,提供現場短期
診斷,辦理投資課程、投資媒合會及投資博覽會,幫助
企業提升營運體質,增加被投資機會,活絡國內創投事
業投資中小企業,俾促進產業轉型,提振經濟活力。
─
中小企業價值
創新應用計畫
─
透過巨量資料分析應用,建構「市場、創新、投資」資
訊透明的創新創業環境,協助新創企業與中小企業克服
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強化對市場機會的辨識,創造中小
企業與新創企業新價值。
─ 融資與保證 ─ 直接信用保證 ─
為配合政府產業輔導,增加中小企業融資管道,具有研
發、經營管理、市場拓展能力之中小企業,得直接向信
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再憑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
青年創業及啟
動金貸款
─
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
展,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資金。
─
中小企業創新
發展專案貸款
─
為協助中小企業以創新與高科技的服務模式促進國際發
展,並鼓勵青年創新,提供其創新經營振興發展資金。
─
文化創意產業
優惠貸款
─
建立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
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
金。
─ 輔導與診斷 ─
經濟部協助企
業辦理銀行債
權債務協商
─
為協助營運困難之企業,紓解其金融機構貸款償還壓力,
防止因資金周轉不靈影響其持續經營。
─
中小企業融資
診斷服務計畫
─
透過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輔導平台建立,提供中小企業融
資、財務諮詢及診斷輔導服務,期強化中小企業財務結
構與健全經營體質,俾順利取得營運發展資金,有效提
升其競爭力。
─
強化中小企業
財會應用能力
計畫
─
提升中小企業風控管理觀念及能力,以降低企業經營風
險;整合相關財會知識與資源,深化中小企業 E 化財會
管理,協助中小企業強化財會應用能力,提升財會管理
知能。
─
提升中小企業
財務自主能力
計畫
─
協助中小企業健全財務體質及會計制度、改善其財務能
力,並同時降低創業風險,以提升企業競爭力,使其順
利取得外部資源外,最終目標為幫助中小企業達到「財
務自主」的目標;另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因應新版商會法
規,以利企業正常營運。
─
中小企業諮詢
服務計畫
─
為協助中小企業健全發展,透過辦理諮詢服務專線與關
懷服務機制,提供企業資金融通、創新研發、市場行銷、
人力資源等資訊,協助中小企業處理經營相關問題。
- 34. 34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一、投資
計畫名稱 國發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計畫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資本形成,特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100 億元,加強投資中小企業,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輔導內容
一、投資期限 10 年,投資總額度新臺幣 100 億元,前 7 年進行投資,後 3 年進行剩餘
投資案處分。
二、投資原則:
(一)本方案委託信託業者設立信託專戶,專戶投資單一企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 1
億元,如屬「早期階段投資專戶」則不得超過 3,000 萬元。各投資案件合計
公股股權比度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 49% 為限,且不為該被投資事
業最大股權持有者。
(二)專戶與專業管理公司原則以 1:1 搭配投資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中小企業,
但屬早期階段企業最高 3:1,投資評估時點前 1 年內國內員工增僱 30 人(含)
以上者之企業最高 2:1。
三、投資方式及程序:
(一)專業管理公司應與信託專戶共同投資。
(二)投資前,應由專業管理公司先行評估投資計畫,並安排訪視。
(三)專業管理公司應擬具投資評估建議報告送投資審議會討論。
(四)專業管理公司就決議通過之案件,應檢附投資評估報告及投資審議會決議紀
錄等相關文件,報經中小企業處送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備查。
對象資格
投資範圍限國內中小企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但投資後被投資事業上市、
上櫃發行新股,如仍屬中小企業者,得依原持有股權比例認購。
申請程序
一、直接向專業管理公司洽談,或透過投資服務辦公室轉介。
二、申請時應填具相關申請表,向投資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專業管理公司進行投資評估後,符合投資原則且經投資審議會議建議投資,並經
同意投資者,在完成投資合約簽訂後,投資款將由信託機構撥款予被投資事業。
諮詢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投資服務窗口(02)2368-0816 分機 342 或 354
查詢網站 http://www.moeasmea.gov.tw
執行機構 24 家專業管理公司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36. 36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中小企業價值創新應用計畫
計畫目的
透過巨量資料分析應用,建構「市場、創新、投資」資訊透明的創新創業環境,協助
新創企業與中小企業克服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強化對市場機會的辨識,創造中小企業
與新創企業新價值。
輔導內容
一、發現商機取得資金
建置 FINDIT 平台,運用巨量資料分析技術,發現創新趨勢,顯示投資人不同屬性
投資偏好,協助中小企業瞭解其商業模式是否能吸引投資人關注,降低資訊不對
稱問題,縮短企業與投資人間相互搜尋成本。
二、創業提案輔導
由天使組織及策略合作夥伴組成之天使聯盟、民間創投等投資人及優質新創公司,
協助新創團隊,將提案予以商業化或具體化成為創業 BP。
三、資金媒合
經本計畫輔導或審核通過之創新 BP,可參加本計畫所辦理之資金媒合會,拓展募
資管道與機會。
四、辦理創業 X 募資 X 新視野領航巡迴講座
藉以強化中小企業對於應用 FINDIT 平台、早期資金投資趨勢、群眾募資法律所衍
生之法律問題、政府獎勵或補助、企業估值、海外加速育成與資源連結之認識,
並協助掌握市場趨勢。
五、國際網絡與資金媒合
(一)辦理國際天使投資論壇暨新創企業展示會,邀請歐美及亞洲之頂尖投資人來
臺,促進國內中小企業、新創事業團隊與創投業者交流,同時協助企業及產
品曝光之機會,帶動國內新創企業投資潮流,並增進企業與早期投資人、創
投公司之間媒合機會。
(二)辦理媒合會,促成新創企業與投資人建立聯繫和交流機會。
對象資格 新創團隊/企業
諮詢窗口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電話:(02)2586-5000 #361 / #303 周小姐/楊小姐
查詢網站 http://findit.org.tw/ (FINDIT 平台:發現趨勢 看見未來)
執行機構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40. 40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
計畫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以創新與高科技的服務模式促進國際發展,並鼓勵青年創新,提供其
創新經營振興發展資金。
輔導內容
一、貸款額度:
依計畫之實際需要,在8成範圍內核貸,且每一申貸企業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6,000
萬元,得分次申請,週轉性支出最高新臺幣 1,000 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幣
5,000 萬元。
二、貸款利率:
最高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2.5%,機動計息。移送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以年費率 0.5% 計收保證手續費。利息補貼以實際貸
款餘額年利率 1% 計算(自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應所需補貼經費),週轉性
支出每筆利息補貼期限最長 1 年,資本性支出每筆利息補貼期限最長 2 年。
三、貸款期限與償還方式:
(一)週轉性支出:最長不得超過 5 年,含寬限期最多 1 年。
(二)資本性支出:
1. 設備、機器:最長不得超過 7 年,含寬限期最多 2 年。
2. 廠房、營業場所:最長不得超過 15 年,含寬限期最多 3 年。
(三)寬限期滿後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
(四)貸放後,承貸金融機構得視個案實際需要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不受前三
項規定限制。
對象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登記負責人年滿 20 歲至 45 歲或申貸企業曾獲政府各類創業貸款,上開應具自行
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製程、流程、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
服務)能力。
二、曾獲政府相關創新獎項,如:經濟部技術處之總統創新獎、國家產業創新獎;經
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國家發明創作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
或其他國內外經認定具有創新研發相關評核指標之獎項,該項指標至少占整體權
重百分之三十以上。
三、曾獲政府研發補助,如:本處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經濟部工業局
(以下簡稱工業局)之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CITD);技術處之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經濟部商業司(以下簡稱商業司)
之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等。
四、曾與國外之企業、政府機構或學術、研究機構、法人機構有品牌、通路或技術等
合作;或接受國外之企業等單位委託開發、提供技術服務或其他研究發展等。
五、獲政府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
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或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
託投資專戶投資。
- 42. 42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
計畫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計畫目的
建立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
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金。
輔導內容
一、申請類別與額度:
(一)第一類: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1 億元。本類別申
請人無利息補貼之適用。
(二)第二類: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3,000 萬元。
(三)第三類:取得政府機關各類補助之申請者,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500 萬元。
(四)第四類:已自行向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僅為申請利息差額補貼者,其利息
補貼最高額度計算基礎,以新臺幣 3000 萬元為上限。
(五)同一企業可依不同計畫分次申請,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1 億元。
二、貸款範圍與期限:
(一)有形資產: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15 年,寬限期以 3 年為限。
(二)無形資產: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7 年,寬限期以 2 年為限。
(三)營運週轉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5 年,寬限期以 1 年為限。
三、利息補貼:
(一)貸款利息由文化部按年利率補貼 2%,差額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利息補
貼期間以貸款前 5 年為限;貸款利率低於 2% 者,依其實際貸款利率補貼。
(二)如以購置營業場所申請貸款者,文化部不予補貼利息。
對象資格
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7 款、及第 15 款之文化創意產業,
且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
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先至「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下載相關規定及申請書表,並檢齊相關申
請文件後投遞至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諮詢窗口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窗口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 133 號 10 樓 C 室
電話:(02)2713-6450
E-mail:public@investculture.com.tw
查詢網站
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
http://cci.culture.tw/cci/cci/invest.php
主辦單位 文化部
- 45. 45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計畫名稱 強化中小企業財會應用能力計畫
計畫目的
提升中小企業風控管理觀念及能力,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整合相關財會知識與資源,
深化中小企業 E 化財會管理,協助中小企業強化財會應用能力,提升財會管理知能。
輔導內容
一、結合產業公協會、金融機構及財務顧問資源,辦理財務管理工作坊,協助中小企
業善用財務報表分析衡量營運狀況,強化財務及風險管理能力。
二、結合資訊服務業者於「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資訊服務平台」,提供財會軟體工具分
享專區,讓不同產業、規模、財會問題之中小企業,自行選擇適合之財會管理工
具下載應用,以提升其財務應用能力。
三、辦理中小企業強化財務管理能力課程,以協助其提升經營績效。
對象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
諮詢窗口 0800-585-855
查詢網站 https://friap.moeasmea.gov.tw
執行機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49. 49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提升研發能量策略體系圖
策略 措施 計畫 內容
提升研發
能量 ─
研發補助
(小型企業)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
計畫(SBIR)
─
旨在帶動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國內
中小企業知識布局,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
植產業體系,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
力,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
科技關懷跨域整合
計畫
─
為激勵中小企業強化研發創新,促使產業升
級轉型,藉由學界專家擔任企業短期顧問方
式,使學界豐沛研發能量協助中小企業投入
研發及爭取政府研發補助資源,以逐步培養
出國內中小企業自主的創新研發新動力。
─
研發補助
(中大型企業)
─
A+
企業創新研發淬
鍊計畫—前瞻技術
研發計畫
─
為深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創造更大附加價
值,鼓勵廠商挑戰未來所需策略性之前瞻技
術、產品或服務。
─
A+
企業創新研發淬
鍊計畫—整合型研
發計畫
─
為鼓勵企業進行垂直整合、橫向連結或進行
研發流程整合,包含從技術研發、雛型產品
開發、β-site(測試 ) 驗證到場域運行等,
落實及強化系統整合及產業鏈生態體系建
立。
─
跨領域科技管理與
智財運用國際人才
培訓計畫
(後續擴充第 1 期)
(跨領域科技管理
研習班)
─
針對國內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服務業等
產業界及研發機構之研發或相關管理人才,
辦理公開招生與甄選,實施國際智慧財產保
護與經營、智財訴訟與策略、研發成果商業
化之跨領域科技管理之國際人才培訓。
─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
開發計畫(CITD)
─
鼓勵傳統產業業者開發新產品新技術,以擴
大服務面及提高傳統產業研發普及率,進而
協助傳統產業提升自主研發能力達到永續發
展之總體目標。
─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
輔導計畫
─
鼓勵具研究發展潛力之業者,積極從事開發
主導性新產品,由部分政府補助分擔企業研
發風險,帶動國內研發風氣,提升技術水準,
改善工業結構,提高國際競爭能力,促進經
濟成長。
─
促進產業創新或研
究發展貸款計畫
─
提供企業貸款資金,以鼓勵企業從事創新或
研究發展,提高產品或服務之附加價值,強
化企業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
─
服務業創新研發
計畫(SIIR)
─
補助業者開發資金為方法,引導投入服務業
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或新
商業應用技術之創新開發工作。
- 51. 51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計畫名稱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計畫經費
補助內容
四、補助比率上限為 50%。
五、同一廠商同時執行不同之研發計畫時,累計每年度總補助金額原則不得超過 500
萬元,但參與「研發聯盟」計畫部分排除計算。
應備資料 /
文件
一、計畫書一式 5 份(申請「研發聯盟」計畫者,一式 8 份,另應提出「SBIR 研發
聯盟合作協議書草案」)。
二、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90 年 11 月 14 日前通過申請之公司,未曾辦理公司變更
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替)、工廠登記核准函(99 年 6 月 4 日前
通過申請之公司,未曾辦理工廠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工廠登記證」代替,
無工廠者免附)等影本各 2 份。申請者如為事務所,應提出相關主管機關准予設
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 1 年之公司以最近一期「營
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及「納稅義務
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等影本各 2 份。
四、其他:
(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計畫書附件四 )。
(二)申請者自我檢查表 1 份 ( 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
(三)廠商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之證明影本 2 份 ( 未進駐者免繳 )。
(四)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
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
件。
(五)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以人類為對象之研究,凡涉及人體資料與人體檢體之
採集與使用,應尊重受試者尊嚴並保障受試者之權益,並檢附醫學倫理委
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 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
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 )
計畫網址 http://www.sbir.org.tw
聯絡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專案辦公室
地址:10645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80 號 5 樓 ( 台灣銀行大樓 )
電話:0800-888-968
傳真:(02)2365-7681 /2365-7682
E-mail:sbir@cpc.org.tw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53. 53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計畫名稱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
計畫經費
補助內容
教育部計畫:
‧ 技專院校與產學園區產學合作計畫
應備資料 /
文件
一、申辦文件:
(一)專案輔導:專案計畫書一式 4 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正本之簽章及用
印不得以掃瞄或影印方式提供)及電子檔。
(二)個案輔導:於本服務平台線上填寫完成後匯出之診斷計畫書紙本一式 1 份,
連同廠商同意書正本、廠商證明文件影本及電子檔。
(三)廠商證明文件(研提診斷輔導計畫時需繳交):
1. 公司登記文件或商業登記文件
2.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 資本額達 8000 萬以上之製造業及營業額達 1 億以上之服務業檢附最近一
期勞保費繳款單
二、結案文件:
(一)專案輔導:專案結案報告一式 1 份(正本 1 份,正本之簽章及用印,不得
以掃瞄或影印方式提供)及電子檔。
(二)個案診斷:於本服務平台線上填寫完成後匯出之結案報告紙本一式 1 份,
連同廠商同意書正本及電子檔。
計畫網址 http://sita.stars.org.tw/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電話:(02)2391-8755 轉 118
傳真:(02)2391-4822
地址:10075 臺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2 段 51 號 6 樓(永豐餘大樓)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 55. 55
第貳篇 固本培元篇
計畫名稱 A+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整合型研發計畫
計畫目的
為鼓勵企業進行垂直整合、橫向連結或進行研發流程整合,包含從技術研發、雛型產
品開發、β-site( 測試 ) 驗證到場域運行等,落實及強化系統整合及產業鏈生態體系建
立。
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應由3家(含)以上企業組成研發聯盟,並由其中一家擔任主導企業提出申請,
且執行公司(不含主導公司)半數以上應為中小企業廠商。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 3 條所
稱投資人之情事。
(四)倘計畫中規劃進行服務驗證、β-site 驗證、場域驗證等內容,共同申請單
位得為依法設立之醫療法人。
二、計畫導覽:計畫首頁→整合型研發計畫→附件下載→整合型計畫申請須知。
計畫經費
補助內容
一、整合型計畫鼓勵多家企業聯合:
(一)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上中下游技術整合或跨領域技術整合,創造
產業鏈價值。
(二)進行產業共同標準、協定或共通平台之建立。
(三)建置具科技涵量之應用與服務,創新營運及行銷模式,並提升產業附加價值。
二、申請本計畫之計畫期程為 3 年以內。補助比例原則為計畫總經費 40% 以上,最高
不超過 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三、技術審查部份分為構想審查及計畫實質審查兩階段,通過構想審查之計畫方能進
行計畫實質審查。
應備資料 /
文件
一、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1 式 2 份)
二、最近 3 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三、整合型計畫構想審查簡報(1 式 10 份)。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計畫網址 http://aiip.tdp.org.tw/
聯絡窗口
經濟部技術處 A+
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341-2314 轉 2202、2206
傳真:(02)2341-2094
地址:10075 臺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2 段 51 號 7 樓(永豐餘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