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濫徵收與土地正義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報告大綱 前言:浮濫的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必須具備嚴謹前提要件 虛假的公聽會、協議價購、及徵收審議 威權的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 權力的不當運作與土地意涵的窄化 現行土地徵收的根本問題 結論:停止目前的徵收,並趕快修訂土地徵收條例!
前言:浮濫的土地徵收 台灣每年土地徵收件數相當驚人 歷史因素:威權統治下的土地政策 財政因素 :( 1 )經由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地方政府可增加稅收,但這些計畫是要由區段徵收手段來予實現;( 2 )政府視區段徵收為政府與民間合作的土地開發,經由區段徵收,地方政府可獲得龐大的可建築用地,未來可以專案讓售或標售 政治因素:地方派系及建商財團獲得龐大的利益 但,它卻是剝奪了社會弱勢的財產權及基本人權
 
99 年 12 月 5 日 星期日 聯合報  版 A4 按我 回前言
 
土地徵收需具嚴謹前提要件 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 23 條:「 …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法律的規定 增進公共利益 必要性、比例性前提 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完全的補償
虛假的公聽會、協議價購、 及徵收審議 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 … ,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 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五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土地徵收案件。」
威權的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 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一直都是採取由上而下、菁英規劃模式,非常缺乏民眾參與 都市土地方面僅有虛假的形式參與(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 非都市土地方面,採取開發許可制,地方民眾根本沒有參與機會(區域計畫法第 15-1 及 15-2 條) 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成為權力及利益擁有者利益交換的工具,根本不是在追求公共利益! 依法行政 = 朕即天下 可憐老百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權力的不當運作與土地意涵的窄化 土地的三大意涵: ( 1 )經濟生產要素、商品、資產;( 2 )環境生態資源;( 3 )主觀認同的地方 權力的三個面向: ( 1 )多元及平等的參與;( 2 )議程設定及制度設計;( 3 )意識型態及迷思的形塑 透過意識型態的形塑及制度的不當設計,土地的意涵遭到嚴重的窄化
現行土地徵收的根本問題 現行土地徵收根本沒有體現徵收所必備的前提要件,嚴重剝奪了人民於憲法上保障的基本人權:如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 現行土地計畫及土地徵收違背了土地倫理與正義,嚴重扭曲與窄化了土地的意涵 現行土地計畫及土地徵收是權力擁有者對於缺乏權力者的掠奪!
結論 現行的土地計畫及土地徵收欠缺正當性 應立即停止目前仍在進行的土地徵收案件 急需趕快修改土地徵收條例及土地使用計畫相關法制! 一個國家的進步與否,關鍵在於它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及對於社會弱勢的照顧,而不是在於那些浮誇的數字
大埔
 
 
 
 
 
 
 
 
灣寶
相思寮
 
 
政府鴨霸 公民不服從!
 
在苗栗竹南大埔、後龍灣寶徵收案之外,目前尚且有:彰化二林相思寮、苗栗銅鑼中平、新竹竹東二重埔、新竹竹北璞玉計畫、新竹芎林、台中溪南、台中大雅、彰化田中高鐵車站、桃園中壢鐵路高架化、新台市貢寮田寮洋地區…等許多不當土地徵收案 這都急需大家伸出援手來幫助他們! 二個優質部落格: 環境報導(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 ) 漂浪島嶼( http://blog.yam.com/munch/ ) 也歡迎大家瀏覽我的部落格: 土地關懷( http://www.sjhsu51545.blogspot.com/ )
716/717 回凱道!請支持! 並歡迎加入 台灣農村陣線! http://www.todei.org/ 每年舉辦夏耘活動 (農村草根調查) 歡迎大家來到陣!

浮濫徵收與土地正義(徐世榮201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