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有國土規劃嗎?我們如何管理全國的
土地使用?
我們沒有國土規畫, 只有
1.區域計畫,其實是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與開發許可
2.都市計畫
3.國家公園計畫
4.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土地使用相關法令。如農地,森林,水源,海
岸等相關管制型法令。
5.各部會的部門計畫, 其中以交通部的交通建設, 經濟部的水利工程, 經
濟部的大型科學園區等, 對國土的開發影響深遠
區域計畫的下一步
進行縣市國土計畫
整合為全國國土計畫的一部分
國土法的任務
國土法的任務有二:
1. 將區域計畫與都市計畫整合為一個系統, 並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的土地使用管理整合簡化。
2. 將非都市土地的被動式現況編定及使用管制,提升為以主動計
畫為主的國土空間規劃。以永續發展與國土秩序為前提, 整合各部
門計劃之空間課題
國土計畫的本質
指導土地使用
指導重大基礎建設
國土規劃的目標
空間整體規劃
避免保護區/農業區被侵蝕
有效率的發展用地
符合效率與公平原則的基礎建設
部門計畫之間的整合
國土空間美學的形成
內建的管控機制
四大功能分區
部門計畫與部門計畫整合
總量管制/宏觀調控/重要數字
文
文
文
文
1:50000
圖例
城鄉發展地區
農業發展地區
國土保育地區
水域地帶
一般鐵路
主要幹道
幹道
次幹道
蘇澳港
2
1
3
4
511
10
8
7
6
12
13
9
部門計畫, 部門計畫的空間性與部門
計畫空間衝突之調節
• 各部會之部門政策
• 部門政策落實於空間之課題
• 部門政策之重大基礎建設
• 部門計劃空間衝突之調節機制:
1. 國發會之意見
2. 國土計畫之院級審議
3. 政策環評
全國國土規畫與縣市國土規畫
中央與地方的分工
圖面作業
願景圖與計畫圖的衝突
部門計畫與都市計畫擴大的規劃願景
公施保留地的災難
最難
產業發展規劃
部門計畫整合
錯誤土地使用的調整
Down Zoning
最易
擴大都市計畫
但是
或
決策論證
基礎調查
技術報告
決策論證
國土法的任務
國土法的任務有二:
1. 將區域計畫與都市計畫整合為一個系統, 並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的土地使用管理整合簡化。
2. 將非都市土地的被動式現況編定及使用管制,提升為以主動計
畫為主的國土空間規劃。以永續發展與國土秩序為前提, 整合各部
門計劃之空間課題
國土法已通過,主管機關是誰,目前正在做什
麼?
1. 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目前正依國土法之規定,提出配套子法,
準備區域計畫法之落日與相關機制之轉軌
2. 提出中央的全國國土計畫,並協同地方政府提出縣市國土計畫。
國發會與營建署城鄉分署的分工
• 國發會應提出國家發展策略,與全國空間發展策略
• 國發會最近的國家空間發展策略, 是民國99年的一個版本.
• 國發會的國土處
• 內政部的綜計組
• 內政部的城鄉分署
部門計畫, 部門計畫的空間性與部門
計畫空間衝突之調節
• 各部會之部門政策
• 部門政策落實於空間之課題
• 部門政策之重大基礎建設
• 部門計劃空間衝突之調節機制:
1. 國發會之意見
2. 國土計畫之院級審議
3. 政策環評
國土計畫會引起的反彈
• 現行區域計畫落日,轉軌會引發之繁雜行政作業
• 四大功能分區,在確保國土保育區與農業發展區不被都市計劃侵
蝕。但此一更嚴格的設限,對中央的大規模基礎建設,與地方政
府常見的擴大都市計畫產生限制。
• 很多學者及民間團體,要求對國土保育與農地使用採取嚴格管制,
若造成大規模downzoning, 無配套補償, 會引起反彈。
• 4. 原住民傳統領域之爭議
我看到的問題 之一:
國家重大部門計畫與整體發展策略
• 做為國土規劃前提的國家整體發展策略缺乏整合性的論述
• 總統的競選政見, 行政院的重大國家發展策略, 如前瞻計畫, 以及各部會原
有的重大建設計畫, 缺乏整合性論述, 也缺乏國土空間向度的檢討機制. 此
一機制之落實過程, 即是國土規畫的過程.
• 學者專家及NGO 團體所提之課題, 如防災, 氣候暖化, 少子化, 都市擴散,
農地流失, 均屬各部門之議題, 須在行政院層級完成政策整合之後, 營建署
層級之空間規畫才能依政策決定展開空間規劃.
• 這些工作, 乃國發會之核心任務
我看到的問題 之二:
縣市國土計畫之都市計劃擴大與重大建設政見
如何 處理?
• 現任地方首長勢必將其選舉政見置入其縣市國土計畫中.
• 國土法的審議機制, 與擴張型之縣市國土計畫產生緊張關係.
我看到的問題 之三:
全國國土計畫與縣市國土計畫所需之規畫專業
人力急需培力
地方政府的規畫部們對國土法的精神及縣市國土計畫的操作政在摸
索中. 將全部委外作業.
而接受委託的可能人力
• 城鄉分署的規畫隊
• 各大專院校的都計及地政, 建築, 景觀相關科系學者
• 都市計劃及工程顧問公司
我看到的問題 之四:
區域計畫法 轉軌為國土計畫法之行政配套
• 原來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轉軌, 須細膩處理
• 非都市土地, 即所謂鄉村地區, 尚缺規畫法治與案例
我看到的問題 之五:
台灣區域尺度的空間規劃的論述, 規畫技術與
基礎資料不足
• 正如我們沒有都市設計, 只有都市設計審議, 我們沒有區域計劃,
只有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審議
• 區域尺度的空間規劃的部門專業及整合, 圖面作業傳統, 基礎資料
也缺乏統一規格的累積
• 由理念落實到空間策略的能力缺乏
我看到的問題 之六:
專業智庫與社會參與機制的欠缺
• 特定學者/ 特定NGO的過度參與
• 缺乏制度性長期穩定的智庫或諮詢機制
• 社會參與機制待建立
我看到的問題 之七:
鄉村規劃的論述, 技術與法制不足
• 多年的區域計劃, 以現況編定與土地使用審議為主, 缺乏針對鄉村
地區的規劃機制. 都市計劃的機制無法因應.
• 此一缺陷, 將使有廣大鄉村土地幅員之縣市, 難以展開縣市國土計
畫.

區域計畫的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