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家,不能「坪」空而來?
從都更迷思到省思
彭揚凱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立法以來,已歷經8次
修法,刻正即將進行第9次。一部法律平均兩年便
修法一次,堪稱奇葩;更糟的是,越修爭議越多、
越修越推不動,甚至被大法官認定違憲,此等法
制水平,憑什麼讓人民相信政府的「公權力」?」
彭揚凱,蘋果日報論壇,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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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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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爭議
文化資產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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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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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權爭議
沒有人滿意的一部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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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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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所有權人
實施者
社會公眾
都更條例
各方抱怨
成效不彰
就《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來檢視
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
復甦都市機能?
改善居住環境?
增進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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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2年4月26日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709 號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與計畫審核案】
認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
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意旨
我要回家 V.S 財產權保障
(暴利)多數暴力 V.S 釘子戶(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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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違憲
那問題關鍵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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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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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都更
但我們實際做是哪一種呢?
•建築改建
•集合住宅改建
•都市更新
•都市再生
1.都更有幾種?
法律名稱 時期 立法定位
都市計畫法 1968年 指認市街地再開發地區之依據
都市再開發法 1969年 為增進土地利用、更新都市機能、整
備居住環境、供應良好住宅、建立防
災體系之公共設施等而訂定。
建築物耐震改修促進
法
1995年 基於建築物耐震減災之考量制訂
密集市街地防災街區
整備促進法
1997年 為避免大規模地震引發災害而制定
都市再生特別措置法 2002年 為因應社會経濟情勢變化,強化都市
競爭力而制定
加速公寓大廈重建法 2002年 為因應多數產權共有的公寓大廈重建
有效推動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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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都市更新體系
定位為架構在都市計劃下之特別法系
都市再生:明確重大公益性
• 《都市再開發法》(等同台灣都市更新條例)
• 《都市再生特別措置法》2002,基於產業振興、都市結構轉型,
賦予由政府主導重大策略地區都市再開發之依據。
防災都更:避免大規模災害
• 《密集市街地防災街區整備促進法》1997,調降第二種市街
地(有防災、危險之虞地區)規模,並強化補助與配套措施,包括危
險建築限期拆除、中繼住宅等機制。
危老建築:耐震減災
• 《建築基準法》、《住宅耐震改修促進法》1995、《加速
公寓大廈重建法》2002
台灣呢?
類型 對象 必要性 公共性 法條
都市
再生 ? 高 高 ?
都市
更新
政府劃定
自行劃定 ? ? 都更條例
危老
建築
經一定要
件評定 高 ? 危老條例
都市計畫範圍
都市更新地區
都市更新計畫
•只是公地都更
•建商變實施者
•都市再生?
公辦都更
•多數更新單
元不在更新
地區?
一般都更
老屋重建
•走都更不如
走老屋重建?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老
屋
重
建
條
例
•不劃更新地區?
•不擬更新計畫?
這是都市更新嗎?
都 市 計 劃 , 淪 為 僅 供 參 考
更 新 地 區 , 其 實 可 有 可 無
更 新 計 畫 , 不 過 說 說 而 已
都 市 再 生 , 迄 今 還 是 傳 說
公 辦 都 更 , 實 為 公 地 都 更
更 新 單 元 , 只 是 建 築 改 建
防 災 都 更 , 變 成 老 屋 重 建
公 益 必 要 , 用 來 塗 脂 抹 粉
容 積 獎 勵 , 才 是 唯 一 目 的
彭揚凱,立院公聽會,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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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容積獎勵
重點是要獎勵「什麼」?
•趕快做
•好好看
•高於法規標準
•保障居住水準
•捐贈公益空間
•提升公共設施
2.為何給容積獎勵?
基準容積
獎勵容積
移入容積
免
計
容
積
現況容積
基準容積
基準容積
獎勵容積
容積是門好生意!
不超過法定
容積50%
不超過法定
容積40%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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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坪換一坪
投資成本
地主
地主、建商大博奕
Before After
•擔心成本被灌水
•要比一坪換一坪
更多利地主
建商
•容獎越多越好
•售價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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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一坪換一坪且不出錢
都更必須要靠建商
沒有容積獎勵建商不會來
都更推不動就是容積獎勵不足
詭異的正增強先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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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強制性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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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應否有強制性?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如何看待都更對不同意者強制參與/拆除
關鍵在於公共性與必要性
基於增進公共利益/避免危害
賦予「國家高權」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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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權的正當性
如都更有公益性、必要性
就確保國家高權強制力行使的正當性嗎?
關鍵在於正當行政程序
•惡意程序杯葛?
•少數綁架多數?
•時間拖太久?
「台灣的都更計劃,由於以建設公司營利動機為發動力,
圈定更新範圍時,並沒有真正考慮到都市的機能與公共
利益。因此一旦有不願搬遷的釘子戶,很難以法理來說
服。如果要修改都更條例,如果不願縮小更新單位的規
模,就要回歸立法宗旨,以都市全體市民的利益為目標。
如果都市計畫單位無法提出再開發的公共價值,就沒有
通過計畫來強制執行的法理基礎。」
漢寶德,中國時報,201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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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城市需要都更嗎?
答案是肯定的!
但不能、也不該「坪」空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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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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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們即將進入一個社
會,但我們不知道自己將
會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將
會是什麼階級、種族、性
別、社會地位、先天稟賦、
乃至價值觀念。在這個情
況下,作為一個會深思熟
慮的人,在這種情況下,
我們會選擇怎樣的公平正
義原則?
無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
John Rawls,1921-2002
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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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想你處在「無知之
幕」情境下,對自己
擁有的土地、房屋、
財富、權力、技能、
知識等情況一概不知。
讓你思考都更的規則,
你認為要怎樣做才符
合公平正義?
無知之幕下,都更該怎樣做?
天龍國 or 中南部
高房價區 or 窳漏區
有房產者 or 無房產者
都更戶 or 非都更戶
同意戶or 不同意戶
建商 or 屋主
有產權戶or 弱勢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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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坪換一坪且不出錢合理嗎?
容積獎勵沒有社會成本嗎?
多數同意少數一定要配合嗎?
無產權者就沒有居住權嗎?
現行制度重新思考?
信任
公益性 必要性
正當性
OURs主張
類型 內容
公辦都更 建立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之機制
都更地區 落實與都市計畫之連結
調節都更對文資/環境衝擊
強化容獎公共性與正當性
協助危險與民間自辦都市更新
保障弱勢居住權益
自劃都更 緊縮浮濫自劃都更
謝謝聆聽!
我們的城市 由我們成就

我們的家,不能「坪」空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