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五章
蒙召得自由
Editor: Ben 2019 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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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重擔
• 林姊妹最近快要崩潰了,她週一要去探訪,週二參加姊妹會
,晚上有小組長之夜,週三禱告會,週四同工會,週五晚有
家庭聚會,週六要當青少年團契輔導,週日要做主日敬拜服
事,她覺得敬虔的基督徒就是要努力服事神,但是越來越重
的服事,讓她本來喜樂的心逐漸變成憂愁的重擔,先生與小
孩也非常的不諒解她,認為她花在家裡的時間太少,她很想
要休息,卻又擔心別人的眼光與批評,她想要討神與討人的
歡喜,卻因此而得到很重的憂鬱症,如果你是林姊妹的牧師
,按照聖經的教導,你會如何開導她,讓林姊妹重新得到在
基督裡的自由與釋放?
引言
• 許多基督徒信主後充滿了愛與喜樂,但也有許多基督徒,卻越信
越不喜樂,重擔與壓力越來越大,”律法主義的宗教信仰”正無
聲無息的滲透到我們的教會與屬靈生命之中,奪去了我們在基督
裡彼此相愛的自由與喜樂!
• 保羅在這一章的大聲疾呼,也是對這個世代的最大提醒,只有基
督的愛,也唯有基督的愛,才是這世界所有問題的答案!
一. 愛的自由
(加5:1-12)
請閱讀經文(加5:1-12),並討論以下問題:
1. 我們是自由的嗎? 我們如何得以自由? (加5:1)
2. “奴僕的軛”指的是甚麼意思? 在信仰的生活中,你有過
”奴僕的軛”的經歷嗎? 你是如何得釋放而重新得自由的?
(加5:1)
3. 信基督的人若是再行”割禮”,會有那些不好的後果? 人
應當如何做才能真正得救? (加5:2-6)
4. 傳”靠割禮得救”的假師傅會有甚麼後果? 對於我們有甚
麼警惕作用? (加5:7-12)
基督釋放了我們(加5:1)
• “基督釋放了我們”,表示我們所得的自由並非憑自己努力所獲致,
乃是基督所釋放的。“釋放”一方面說出我們原來的地位,一方面說
出基督為我們所完成的工作。
• “站立得穩”也表示:站穩的人信心是堅定的,認為基督的救恩十分
安全可靠,能滿意而信任福音。若我們認為自己所處的地位不安全、
不美好、或不合理想,就可能想離開;但若已經感到滿足和安全,便
不想離開。所以使徒要信徒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立得穩,就是要我們完
全滿足於這恩典,信任這地位之可靠,不再三心二意求其它庇護,而
專求基督的庇護。─ 陳終道
• 反思: 我們的服事是為了討神的喜歡,還是為了討人的喜歡? 是靠著
自己的能力與意志,還是順服神的旨意? 是為了拓展神的國度,還是
為了拓展人的國度?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
制。
我們如何得以自由?(加5:1)
•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
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路4:18)
•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羅8:21)
•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
就是基督的奴僕。(林前7:22)
•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
制。
What is this
Freedom? 這自由
指的是甚麼?
• 從宗教儀式中釋放出來
- Sacrifices, washings, etc
• 從律法的規範中釋放出來
- We can help out on the Sabbath
• 從律法主義中釋放出來
- Our decisions now based on
what’s best for people
• 從罪的挾制中釋放出來
• 在愛裡服事主和服事人的自由
The Law
Me
林永健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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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基督的人若是再行”割禮”,會有那些不好的
後果? (加5:3-4)
1. 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因為若主張要受割禮才能得救,就是主張
要守律法才能得救。既主張守律法,就得守全律法(雅二10)
。
2. 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 意即從憑恩典得救的原則中墜落
了。因為他們既要憑律法稱義,當然就得不著恩典的福音了。
• 反思: 我們該如何面對”交換式的恩典”(即我們必須做甚麼,
以交換神對於我們的恩典) 的錯誤教導?
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Circumcision受割禮的人
(加5:3)
• 亞伯拉罕的割禮之約 (創17):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
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
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
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 摩西律法 :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利 12:3 )
• 但猶太人把行過割禮看成身體上榮耀的象徵,讓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覺得自己優於外邦人,認為這是神的選民的象徵!Mistakenly used
by Jews to glory in their flesh and make them feel better
than other people
• 保羅指明”行割禮才得救“這種觀念正是”靠行為稱義“的代表。
• 反思: 我們所做的服事還有敬虔的外貌,是為了榮耀自己
的名,還是為了榮耀神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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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with man’s use of
God’s law 靠律法稱義
(加5:4)
• We can develop an attitude of thinking
that we can earn our salvation
• Laws can become unintended limits – we only
do what the laws demand
• Many times when we hear laws, our minds try to
find ways around them
It’s very clear in 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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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en fromGrace從恩典中墜落
(加5:4)
•靠著行律法稱義
•靠著肉體來守律法
•欠了行全律法的債
•與基督隔絕
•要像夏甲和以實瑪利一樣被趕出去 (4:30)
把救恩當作是自己努力賺來的,而不是從
上帝而來的(Saw salvation as
something earned from the bottom up,
not as given from the top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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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發仁愛的信心 (加5:5-6)
• “靠著聖靈”就是靠聖靈得生的意思。“憑著信心”指憑著信心
的原則以稱義(參2:9)。救恩是由基督所成功,卻藉聖靈施行
於人,並由人用信心來接受,然後發生功效在信的人身上。
• 這盼望指將來所能得著的一切永世之福,這“盼望”被稱為“公
義的盼望”,是因基督為我們流血,滿足了神的公義,我們才能
得著。
• 割禮不過是一種死的儀式,而“生發仁愛的信心”乃是有生命的
、活的、能生發屬靈美果的。“生發”原文是“作工”、“運行
”的意思。我們所領受的信,在我們裡面會借著仁愛作工運行,
使我們的靈命發生某些果效。── 陳終道
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
信心才有功效。
Faith energized through
Love生發仁愛的信心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林後 5:14)
•耶穌的愛激勵我們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 5:13)
•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 5:14)
•人能愛慕律法,是因為在晝夜思想之後,看到上帝在律
法的設計中,看到祂對人的愛而產生的信心。而不是要
人不加思考的去強迫自己和別人遵守律法
•Rituals will not save anyone!儀式無法拯救任何人!
Faith is the power that will
turn us into children of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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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s faith energized by
love more powerful than law
• Encourages us to do things for the
right reasons
• Leads to greater obedience to God
• Leads to serving one another in love
Law encourages obedience to rituals
Faith energized by love will promote
obedience to God, which leads to
loving service to each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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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untofobedience
Law
To rituals To God
Faith
To God
律法和信心表面上看起來都是順服神,但實
質上非常不同Both Law and Faith do lead
to obe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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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主義的宗教信仰
• 1)律法主義的宗教信仰把人分等級,正如法利賽人一樣,按外表的
行為把人分等級,好人、壞人;敬虔人、屬世的人;好的基督徒、不
良的基督徒;給人打分數。
• 2)用教條去控制人,不出席主日的人,不可以使用教會的運動場;
什一奉獻的人才可以成為教會的會友;以外表的行為去操縱自己與別
人。
• 3)律法主義是自我中心的信仰,注意點是自己的行為,我是否做得
到?別人是否做得到?
• 4)與神沒有個人親密的關係,神是按行為賞罰人的神,祂是法官、
評判、與僱主。
• 5)律法主義的人對自己是否蒙神悅納而感到焦慮,像一位優秀的大
學生說:我害怕做錯事,神會處罰我。--林永健牧師
博愛座的設計 : 當愛成為律法
--Fisher Ke
What ordinances are we still
required to keep?
• Baptism
• Bread & wine
• Veils
Ordinances are only valuable if they
remind us of the lessons behind them.
There is no value in the ritual itself.
Any others we try to slip in ???
• Prayer
• Bibl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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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應用在家庭/教會/工作的生活中:
Read and discuss the Bible together
– Discuss the work of angels in our
lives
– Accept what God gives us
– Trust He knows what we need
– Serve one another in love
– Learn to rejoice and be excited
for good things happening to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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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麵酵(加5:7-9)
• 麵酵乃是象徵人類的邪惡和敗壞的天性。對教會而言,如指異端
邪惡道理的潛入,致使整個教會純正信仰都為之敗壞。
• 這裡的麵酵,可能是指那攔阻加拉太教會信徒不順從真理的人,
亦即分散他們的信心攪擾者,這等人當是屬於猶太律法主義者中
之割禮派,或概指假弟兄,假師傅和假先知的一類。他們在教會
中向人灌輸假的教訓,傳播離道背教邪惡的道理,雖然僅如一點
麵酵,卻使全體教會混亂起來,禍害無窮。——李道生
• 反思: 在教會中你聽過那些似是而非的教導? 我們該如何分辨這
些教導是否符合聖經的真理?
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Leaven
(yeast)
• Just takes a little to spread throughout the
dough
• Once in the dough, it’s nearly impossible to
get it out
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傳”靠割禮得救”的假師傅會有甚麼後果?
(加5:10-12)
1. 必擔當他的罪名: 那些誘惑他們的人,必在神面前擔當自己的
罪。雖然他們未必“攪擾”得成功,但仍須擔當自己的罪。
2. 把自己割絕了:希臘文詞語apokoptō,指“砍斷”,意即不僅
受割禮,更進一步將自己閹割淨了。隱喻與神的生命斷絕關係
!
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
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6-9)
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
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
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太18:6-7)
10.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
當他的罪名。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
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
• 保羅若仍站在猶太人的一邊傳割禮,就免受逼迫(加六12),
並且那十字架被人討厭的地方也就不存在了,或說毀滅了;但
保羅仍舊喜歡要傳這個被人討厭的十架福音救恩,對於猶太人
來說,卻是成為他們的絆腳石(林前一23),故此他曾受了很
多的逼迫和危險(參林後十一23-29,十二10;徒廿19)。
我們如何知道我們是靠律法而活,
還是靠神的信心而活?
• Do we stress a ritual more than the principles it is supposed to teach
us?
• Do we depend on rituals to save us?
• Do we serve one another through love?
• Do we make decisions based on what’s best for those who need help,
or simply uphold the rules?
• Do we judge ourselves, or each other?
• Do we bite and devour one another?
• Do we display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 Do we only attend classes because they are “official” ecclesial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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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以功德來定自己的價值與身分
• 今天在教會中我們要注意律法主義的危
機,信主初階,要出席主日、要參加團
契小組聚會、要奉獻:中階的基督徒,
要服事,要傳福音,要參加禱告會;高
階的信徒,要關懷新人,要做小組長,
要參加門訓也要門訓別人... 等等道德
行為的要求。
• 若只注重外表的行為,我們就成為靠聖
靈入門,卻靠肉體成全,信主的時候是
無力自救的罪人,需要耶穌,憑恩藉信
領受聖靈,信主之後卻靠自己的努力,
以行為去得神的喜悅,以功德來定自己
的價值與身分!--林永健牧師
(約壹四18)
案例研究:完美主義的媽媽
• 最近一位年輕的媽媽來見牧師,她說她
是一位完美主義者,從小要求自己很高
,結婚之後,要求丈夫,生了孩子,也
要求孩子,什麼都要做好,一百分,是
個律法主義者,結果很痛苦,做得好的
時候,不滿足,因為還有很多還沒有做
做得到;做得不好的時候,更痛苦,罪
疚感很重,生活沒有喜樂!
• 信了主也是一樣,總是盡力服事,若是
別人沒有做好,她也會心中很多的苦毒
與焦慮,請問她該如何做才能重新得到
在基督裡的自由與喜樂?
林永健牧師
案例研究: 重擔
• 林姊妹最近快要崩潰了,她週一要去探訪,週二參加姊妹會
,晚上有小組長之夜,週三禱告會,週四同工會,週五晚有
家庭聚會,週六要當青少年團契輔導,週日要做主日敬拜服
事,她覺得敬虔的基督徒就是要努力服事神,但是越來越重
的服事,讓她本來喜樂的心逐漸變成憂愁的重擔,先生與小
孩也非常的不諒解她,認為她花在家裡的時間太少,她很想
要休息,卻又擔心別人的眼光與批評,她想要討神與討人的
歡喜,卻因此而得到很重的憂鬱症,如果你是林姊妹的牧師
,按照聖經的教導,你會如何開導她,讓林姊妹重新得到在
基督裡的自由與釋放?
1. 我們該如何面對”交換式的恩典”(即我們必須做甚麼,以
交換神對於我們的恩典) 的錯誤教導? 請舉例說明之!
2. 我們的服事是為了討神的喜歡,還是為了討人的喜歡? 我
們怎樣才能分辨的出來?
3. 甚麼是”律法主義的宗教信仰”? 它有甚麼不好的結果?
你能舉例說明嗎? 我們該如何做,才能重新得回在基督裡
愛的喜悅與自由?
問題討論與應用
二.情慾和聖靈相爭
(加5:13-26)
請閱讀經文(加5:13-26),並討論以下問題:
1. “蒙召的自由”與”放縱情慾的自由”有何不同? 保羅為
何在此特別的提出來? (加5:13)
2. 聖靈和情慾如何相爭? 你有過類似的經歷嗎? 我們該如何
做才能戰勝情慾的誘惑(加5:16-18)
3. 情慾和聖靈所結的果子有那些? 它們有那些不同? (加
5:19-26)
案例研究: 他們該怎麼辦?
1.小敏是個作風自由的人,她雖然想要信主,但是一想到信主之
後有許多的拘束,就遲遲不肯決志。
2.大明是個自我要求很高的人,他雖然想要信主,但是想到自己
的表現還不夠好,就想等到進步一些之後再決志。
3.小莉是個基督徒,但是她怕見到黑貓,絕不從梯子下面走過,
每逢十三號星期五就提心吊膽,配帶水晶以吸取天地精華及帶來
好運,並且還花高價買了 一塊有“888”的汽車牌照。
4.大雄從小就是基督徒,他任意而為,時常犯罪,但是卻很坦然
,他時常對人說:神就是愛,只要你向神認罪,他就會赦免你一
切的罪。--西區華人教會
基督徒自由嗎?
1. 成為基督徒之後,是否會比從前不自由?
2. 基督徒是否必須遵守一些教規、教條,否則 就不能做一個基督徒?
3. 做了基督徒之後,卻仍被一些民間的迷信所束縛,這樣也可以嗎?
4. 做了基督徒之後卻任意犯罪,覺得只要事後做個認罪禱告就好了,
這樣可以嗎?--西區華人教會
“蒙召的自由”與”放縱情慾的自由”有何不同?
(加 5:13 )
• “蒙召”指信徒得救之經歷,即蒙神從世界中把我們召出來。
• “蒙召的自由”是蒙召的目的。我們答應神的呼召,投靠在祂恩典
之下的目的,也是要得自由──要擺脫律法的定罪與罪惡的捆綁。
• “放縱情慾”其實是失去自由的一種,因為想做的做不到,不想做
卻停不下來。又回到罪惡的綑綁之中!
• “用愛心互相服事”,就是甘願站在卑微的地位上,使人得到我們
的“服事”。
• 省思: 你是自由的嗎? 你是屬於那一種自由?
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
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愛人如己(加 5:14-15 )
• 勸勉那些想守律法的人,用熱心律法的精神來實行愛心!因為全律
法都包在“愛人如己”一句話之內了,他們既要熱心律法,卻因律
法而引起種種的紛爭,甚或不擇手段,背後譭謗、攪擾別人的工作
,顯然已經違背了律法的精義了。
• 所以真正熱心律法,就當滿有愛心──不損害別人,不惡意批評人
,不使人絆倒,也不叫人違背福音的真理。── 陳終道
•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
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31)
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Love:the ultimatemotivation!
(加 5:14 )
• V.6 Faith working through love
• V.13 Through love serve one another
• V.14 Even the law said: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Love never fails (1Cor 13:8)
Walk in love, as Christ also has loved us (Eph 5:2)
If God so loved us, we ought to love one another
(1Jn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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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happens when law &
ordinances motivate us?
(加 5:15 )
• We focus on the ordinances and outward
appearance
• We compete with each other by rituals
• We compare ourselves with each other
• We lose our love for each other
• We bite and devour one another
• We end up consumed by one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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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和情慾相爭(加 5:16-18 )
• 在我們裡面的「肉體」不是反對我們,但卻是反對神的聖靈。同時
,不是我們,乃是聖靈在應付和對付肉體的發動。這結果如何呢?
「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 我們天然「所願意做的」到底是什麼?答案是:我們會漠視神的旨
意,並憑著自己本性所喜好的去偏行已路。所以,我們若讓聖靈應
付和對付肉體的發動,不離開基督的遮護,那結果就是聖靈可以自
由地做祂的工——自由地對付我們裡面的肉體。這樣,我們就不會
按自己天然所願做的去做了。我們若不憑著自己的計畫和途徑而奔
走,我們就必在祂完美的旨意裡得著喜樂。── 倪柝聲
16.因為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
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
話之內了。
加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
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加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
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
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5:16-17 我說,你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
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
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加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
污穢、邪蕩、…
加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
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
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肉體
(sarx)
Flesh
Sinful nature
取材自聖經簡報站
案例: 聖靈和情慾相爭(加 5:16-18 )
• 李姊妹帶著小孩移居美國,先生在國內
打拼,因為寂寞,認識了一位很談得來
的弟兄,兩人開始常常單獨喝咖啡聊天
,突然有一天,那位弟兄親了她一下,
她又喜歡又害怕,回家讀經時,聖靈突
然給她一個家庭破碎的憂傷畫面,她整
個人突然驚醒過來,也斷絕了與那位弟
兄的來往,她做見證時流淚的說,要不
是聖靈的提醒與保護,她已經落入情慾
的黑暗網羅之中,而且也傷害了愛自己
的先生與小孩,為此她感謝神的保護與
祝福,讓她仍然能擁有一個幸福喜樂的
家庭!
不容私慾在心中築巢
 馬丁路德說的好:「你不能
阻止雀鳥從你頭上飛過,但
你能阻止牠們在你頭上築巢
。」
 我們不能避免誘惑的發生與
存在,但可以不讓慾念在心
中滋長;沒有私慾,就沒有
任何誘惑能吸引你!
姦淫 (sexual immorality):性的不道德
污穢 (impurity):所有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不潔
邪蕩 (debauchery):只隨自己的慾望去做,不管別人怎樣想,怎樣說
拜偶像 (idolatry):敬拜人手所造之像
邪術 (witchcraft):(在巫術中)應用藥品(或毒品)
仇恨 (hatred):與人為仇
爭競 (discord):口角爭鬥
忌恨 (jealousy):希望擁有別人的東西
惱怒 (fit of rage):瞬間的暴怒
結黨 (selfish ambition):原指為公務奔走,動機卻非為服務,乃為私利
紛爭 (dissensions):不團結,四分五裂
異端 (factions):搞派系
嫉妒 (envy):因他人好運而不快,見不得別人好
醉酒 (drunkeness):飲酒以至於醉
荒宴 (orgie):毫無節制的歡呼縱飲
情慾(肉體)的事
The acts of
the sinful nature
取材自聖經簡報站
• “行這樣事的”,原文“行”prassontes卻是prasso的
現在分詞眾數式,有常行的意思。中文新舊庫本譯作“
慣行”。所以使徒的意思,並非說信徒偶然在這些事上
跌倒,便在神的國中無分,而是指那些慣行這些事、活
在罪中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 陳終道
聖靈的果子 (單數) (加5:22-23)
• 是一果九味,而非聖靈九果
1. 仁愛love: 為有需要的人所作的犧牲服務
2. 喜樂joy: 不受外在環境影響的內在快樂
3. 和平peace: 關係上的和諧
4. 忍耐patience: 對人有耐心,抱著希望
5. 恩慈kindness: 為人著想、設身處地
6. 良善goodness: 對人慷慨,對人好
7. 信實faithfulness: 靠得住,值得信賴
8. 溫柔meekness: 謙卑,和氣
9. 節制self-control: 勝過不良的慾望--西區華人教會
反思: 聖靈的果子,你最需要的是甚麼? 為什麼?
DAILY SPIRITUAL FOOD FOR CHRISTIANS
聖靈的果子(加5:23)
Love
Joy
Peace
Patience
Kindness
Goodness
Faithfulness
Gentleness
Self-control
Against such there is no Law
The Law cannot restrict these!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加5:23)
We need to work on them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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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釘在十字架(加 5:24 )
• “釘”是一種使肉身受苦、慢慢死去的死法
。按我們接受這救恩的經歷來說,新生命是
相信時就得著的,不是漸漸得著的──一次
重生便成為神的兒女,不是天天都要重生。
但與主同釘死的經歷卻不同,是天天的、繼
續不斷的信,不是一次的信;不是偶然一次
不體貼肉體,偶然一次讓它受對付,乃是繼
續的、天天的、屢次的不體貼它,又靠著聖
靈治死它(羅八13)。所以經歷與主同釘,
就是要天天、不斷地站在與基督“同釘”的
地位上,接受十字架釘死的工作。這就是我
們勝過肉體的途經。── 陳終道
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
上了。」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All a Work of the Spirit(加 5:25)
• 4:29 Isaac born according to Spirit
• 5:5 we wait through the Spirit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
望的義。
• 5:16 walk in the Spirit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
情慾了。
• 5:17 flesh lusts against the Spirit聖靈和情慾相爭
• 5:18 we must be led by the Spirit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
以下。
• 5:22 fruit of the Spirit聖靈所結的果子
• 5:25 if we live in the spirit, we must also walk in the Spirit!
It’s all of God, not of our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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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s of
Galatians 5
• 1-6 We have been freed from the limits &
restrictions of the Law – don’t go back!
• 7-12 Don’t put up with the trouble makers who try
to persuade you to go back
• 13-15 Use your liberty to Love – even the Law
aimed at that!
• 16-26 Walk in the Spirit & show it by treating
each other with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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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基督徒的自由宣言
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
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
 宣告:基督叫我們得自由 ◦
 警告:不要放棄自由
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
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 ◦
 宣告:蒙召是要得自由 ◦
 警告:不要放縱自由
 結論:
1.信主的人有自由,免受律法的挾制,免受罪的綑綁
2.不要放棄自由,不要放縱自由
1. 我內心常指控自己犯罪,想不當想的,未能有主耶穌所
顯示的聖潔,我該如何做,才能讓我即使被魔鬼誘惑,
也不致於犯罪?
2. 我是一個詩班員,當我獻唱的時候,常會自我控訴,提
醒自己說:「我是有罪及不潔的」,因而產生恐懼。此
外,我的恐懼也會由控訴轉移到對神的恐懼,因祂是神
聖的。由於這個緣故,我對在台上獻唱更感到害怕,甚
至我會腳震,請問我這樣的害怕是從神而來的嗎?
案例研究:我該怎麼辦?
1. “蒙召的自由”與”放縱情慾的自由”有何不同? 你覺得
你現在是處在那種自由之中?
2. 聖靈和情慾如何相爭? 你有過類似的經歷嗎? 我們該如何
做才能戰勝情慾的誘惑?
3. 因”愛神而遵守律法”跟”因怕神而遵守律法”有何不同?
會有甚麼不同的結果?
4. 聖靈所結的果子那一樣最吸引你? 為什麼?
問題討論與應用
• 查經資料大全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 《丁道爾聖經注釋》
• 《摩根解經叢書》
• 聖經簡報站
• 《跟隨耶穌》每日靈修
• 跟隨基督的腳蹤行
• thegoodteacher.com/Teaching/Galatians.ppt
• 其它相關網上資料
參考資料

加拉太書第五章 蒙召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