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
推動成效
衛生福利部
107年5月17日
健康
重病/末期
失智/失能衰弱
亞健康
臨終
一、延長健康餘命
二、維持剩餘功能、減短臥床時間
長照2.0目標
未來
現況
2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健
康
照
護
居
家
機
構
社
區
餐飲服務
交通接送
居家服務
居家護理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健站
樂齡學習中心、長青學苑
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
巷弄長照站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喘息服務
居家復健
健康促進 居家醫療
慢性病管理
出院準備服務
機構照護
家庭托顧
日間照顧
小規模多機能
失智服務據點
健康 重病/末期失智/失能衰弱亞健康 臨終
安寧
照顧
3
長照2.0服務內容
共
餐
社會
參與
健康
促進
預防或
延緩
失能
4
長照2.0執行成果
服務人數增加
照顧服務
輔具及無
障礙
餐飲服務 交通接送 居家護理 居家復健 喘息服務
機構服務
補助
105年 72,704 6,847 8,951 9,424 6,222 8,399 13,481 4,329
106年 87,060 8,009 9,004 10,627 9,756 11,705 18,383 4,777
成長率 19.7% 17.0% 0.6% 12.8% 56.8% 39.4% 36.4% 10.3%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單位:人數
新申請案 新申請且經評估案
105年1-4月 14,443 13,793
106年1-4月 15,557 15,427
107年1月-4月22日 26,590 24,806
107年較106年同期成長率
(%)
70.9% 60.8%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長照服務新申請及評估人數
長照2.0執行成果
服務人數增加
5
單位:人數
居家服
務
日間照
顧
家庭托
顧
交通接
送
營養餐
飲
居家復
健
居家護
理
喘息服
務
輔具資
源中心
及據點
105年 200 205 77 40 197 129 413 584 27
106年 238 259 85 48 249 211 505 602 31
成長率(%) 19.0% 26.3% 10.3% 20.0% 26.3% 63.5% 22.2% 3.0% 14.8%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長照服務資源:原長照1.0服務項目
長照2.0執行成果
資源佈建增加
單位:家數
照顧服務
6
失智社
區服務
據點
失智共
同照護
中心
老福機
構/榮家
體系失
智專區
身障福
利機構
老化專
區
失能身
障家庭
托顧服
務
失能身
障日照
服務
整合型
服務中
心(A)
複合型
服務中
心(B)
巷弄長
照站(C)
預防及
延緩失
能照護
105年 102 0 18 0 0 0 17 44 85 0
106年 134 20 21 2 18 36 80 199 441 850
成長率(%) 31.4% 16.7% 370.6% 352.3% 418.8%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長照2.0執行成果
資源佈建增加
長照服務資源:長照2.0新增服務項目
單位:家數/處
7
8
長照2.0擴充長照十年計畫之內涵,增加服務對象,長照
服務向前延伸預防失能及減緩失能等預防性服務措施,
向後整合在宅安寧照顧、在宅醫療等服務,以實現在地
老化為目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提供從支持家庭、居
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多元連續性、普及式之照顧服務
體系,達到使民眾「看得到、找得到、用得到」長照服
務之目標。
結語

行政院簡報 衛福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推動成效(懶人包)

Editor's Notes

  • #4 為提供長輩從健康、亞健康,逐步變成失能、失智,最後死亡的過程中,依照不同時期的生理、心理狀況,提供連續完善的服務,長照2.0已經規劃17項服務項目: 針對健康、亞健康、衰弱等尚未失能的長輩,建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化健康站、長青學苑等服務據點,提供簡易活動、關懷訪視等服務項目,並推動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 針對失能或失智長輩,提供居家照顧、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等居家式服務,及推動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小規模多機能等社區式服務,以及機構住宿、餐飲服務、交通接送等其他服務項目。 針對與失能長輩同住的家庭成員等家庭照顧者,為減輕照顧負擔,也推動喘息服務與其他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最後,為發展具在地特色的長照服務網絡,本部與地方政府、民間單位共同攜手,因地制宜推動ABC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廣納醫療、護理、社福,以及社區基層組織,於各鄉鎮廣佈「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巷弄長照站(C級)」,強化長照服務項目間之整合與串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