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博士論文發表之相關規定-2
2. 以第一作者發表 (含已接受) 二篇 SCI/SSCI 之學術論文。
3. 以第一作者發表 (含已接受) 一篇 SCI/SSCI 之學術論文或科技部獎勵學術期刊) 及發
明專利獲證 。專利須附指導老師具名之專利內容說明、學生參與的部分及貢獻度 。
*期刊發表掛名:
• 新藥研發產業博士學位學程 (Ph.D. Program in Drug Discovery and Development Industry,
College of Pharmacy,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 生技醫療產業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Ph.D. Program in Bio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llege of Pharmacy,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之名義發表始得以計算入學後投稿之學術論文始
能列計。發表之學術論文若有共同第一作者,須有其他第一作者之合著人證明,始能列計。
【以上依照在學期間SCI / SSCI公布之影響級數擇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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