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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附註:
A. 及物狀態動詞:僅作謂語。不及物狀態動詞(形容詞):多可作謂語及
定語,但有個別差異,有的僅作謂語,有的僅作定語。
B. 暫時狀態動詞(及物):可帶”過”。
C. 進行狀態動詞(及物):可帶”著”。
D. 可謂可定狀態動詞(不及物)中:”真、對、醉、有空、急忙、一樣”:
不能受”很”修飾。
E. 唯定狀態動詞(不及物):不受”很”修飾。
F. 可做狀語的不及物狀態動詞:臨時、故意、公開、暫時、根本、真正、
人工、主要、共同、初步、個別、全面、大量;多、少、早、晚、快、
慢、大聲、真;好、熱、冷、遠、高興、快樂、安靜、客氣、仔細、
舒服、熱情、著急、緊張、急忙。
二、區分三類動詞的依據
1. 可搭配的動後成分不同:動後成分係用以補充動詞的次數及頻率、時間
長度、程度以及情狀(如強度或情態)。
A. 動作動詞:表達幾個方面─
i. 動作時間量或內容量─”吃得很多、睡了半天、跑了三趟”
ii. 動作情態─”吃得很高興、睡得很不安心、學得很痛苦”
iii. 評述動作內容─”寫得很快/很差”
B. 狀態動詞補語:表達兩個方面──
i. 程度:”高興/怕得不得了”
ii. 時量:”喜歡他很久了”
C. 變化動詞:
i. 次數、頻率、數量、時間:”斷了三次、破了三個洞、壞了很久了”。
ii. 程度:變化動詞若帶程度補語,就是變化動詞已跨類作為狀態動
詞,如”破得很嚴重”。
D. 三類動詞都可帶時量補語,僅有動作動詞可帶結果補語,如”修好了”、”
寫錯了”、”踢翻了”。
2. 方向及方位:僅有動作動詞可帶方向,故僅有動作動詞可帶動前、動後
成分(動助詞、介詞)以表現動作方向,如:”打給、走到、往右邊轉、拿起
來、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