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綱講義版
- 1.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
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
之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
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 5 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6 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 2. 總綱---學前測試:國民
原籍彰化的女青年「李阿桃」,與巴西青年「艾
台灣」結婚,懷孕八個多月時搭機赴美,太平洋
上空遇亂流,產下一子「艾李子」。試問「艾李
子」可以取得哪一國家國籍?
A.聯合國
B.中華民國
C.美國
D.中華民國及美國。
- 4. 國籍與國民--
具有 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
中華民國 國籍 .者, 喪失、回復與撤銷,依
為中華民國國民。 本法 .之規定。
- 5. 國籍類別
「 固有國籍 」(original nationality)
----由出生而取得之國籍
「取得國籍」(acquired nationality)
----由出生以外之原因,而取得之國籍。
如因為婚姻、收養而歸化取得的國籍。
- 6. 固有國籍取得主義
屬人主義 折衷主義 屬地主義
(血統主義)
依 出生血統 以 依 出生 以決
決定國籍,而無
定國籍,而無
論其出生地為何,
凡為子女者必取 論其父或母之
得其父或母之國 國籍。
籍。
- 8. --歸化之國籍取得--
條件 條件
條件三
一 二
外國 現於 1.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
人或 中華 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繼續 五 年以
無國 民國 上。
籍人 領域 2. 年滿 20 歲,有行為能力。
內有 3. 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國籍法連結
住所
4. 有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
5. 具備我國語言能力及權利義務常識。
- 11. ROC憲法有關領土的條文
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
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 26 條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二 蒙
古選出代表,三 西藏選出代表,
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 二 蒙古
各盟旗選出者。 三 西藏選出者。
第 119 條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
之。
第 120 條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
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 12. ROC憲法有關領土的條文
憲法 大法官會議
4、26、64、119、120 釋字第328號
1.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 中華民國領土,憲
有之疆域 . …。 法第四條…所稱固
2. 國民大會代表和立法委 有疆域範圍之界定,
員:…蒙古選出代 為重大之 政治問題 ,
表,…西藏選出代表。 不應由行使司法權
3. 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 之釋憲機關予以解
度,以法律定之。西藏 釋。
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 14. 外蒙古是誰的領土---相對論
依據1933年「國際權利暨 中華民國已經宣佈廢止中
責任公約」第六條「對國 蘇友好同盟條約,並宣告
家的承認是 無 條件且不 外蒙恢復成為中華民國領
得 撤銷 」之規定,中華 土固有疆域之一部份。所
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 以「除非依修憲程序,否
無權利認為蒙古是中國領 則外蒙古不可能被視為獨
土的一部份。 立國家」。
- 15. 台灣和澎湖是誰的領土---歷史進展
開羅宣言 (1943.11.26)、波茨坦宣言(1945.7.26)
1. 所有日本從中國竊據之領土,例如台灣、澎湖以及
滿洲,均應歸還中華民國。
舊金山 和約(1951.9.8)
1.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均未參加和約簽訂。
2. 日本宣示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群島的權利。
3. 未言明台、澎主權由誰承接。
中日和約(1952.4.28)
1. 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
2. 日本宣示放棄台澎一切權利,未明說台澎主權歸屬
- 16. 台灣和澎湖是誰的領土—說法
中華民國政府 合法占領 及行使對台灣及澎湖的
管轄權 。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屬於未解決問題,仍
待未來國際解決。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台灣人民 。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具有國際法效力,且中華
民國實際佔領管轄並行使治權,所以擁有台、彭
領土。
a. 1945.10.25接受日軍投降,並即宣告台灣恢復為
中華民國的一省。
b. b.1946年1.12明令恢復台澎居民國籍。
- 19. 釣魚台是誰的領土—歷史進展(1)
1879年日本佔領琉球群島,但釣魚台仍在中國
台灣境內。
1893年慈禧將釣魚台列島嶼賞給盛宣懷,以供
採藥之用。
1895年清廷甲午戰敗,簽訂「 馬關條約 」將台
灣連同釣魚台島割予日本。
- 20. 釣魚台是誰的領土—歷史進展(2)
1900年日本把釣魚台
群島改名為尖閣列島。
1940年琉球與台灣爭
釣魚台,東京法庭判決
該島仍歸台北州管轄。
1945年日本戰敗,將
釣魚台群島與琉球交由
美軍代管 。
- 25. 大陸棚與日本的野心
數十兆日圓的資源--日本年 1983年展開大陸棚
消耗量320年份的錳、1300 調查,將太平洋西側
各群島視為領土,再
年份的鈷、100年份的鎳、 以群島的最外側延伸
100年份的天然瓦斯等、金 其大陸棚區域。
礦、銅礦,及蝦、蟹、貝類
等龐大的生物資源。
65萬平方公里的面積--日本
領土的1.7倍。
- 27. 變更領土範圍的憲法程序
憲法第4條 增修條文第1條、第4條
1. 中華民國領土, 1. 立法委員 四分之一提議,全
依其固有之疆域, 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
非經 國民大會 .之 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
決議,不得變更 得提出領土變更案。
之。 2. 領土變更案並經 公民投票 .
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
人總額之半數,得變更之。
1.領土範圍:維持 概括 規定
2.領土變更: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再由公民投票複決
- 28. 總綱---學前測試:主權
我們的國家能夠有效捍衛 弱 強
領土、控制人民與天然資
源的程度……………… 1
1 10
10
我們的國家得到世界承認 弱 強
承認的程度是…………
從憲法和法律層面來看, 1
1 10
10
我們國家領土和國民的內
弱 強
涵,明確無爭議的程度
是……………………… 1
1 10
10
我們國家的主權強度指數: 分 %.
- 29. 主權的性質
最高性 :
主權居於優越地位,可以支配國內一切權力
不可分割性 :
主權不能分割、捨棄或讓與。行政、立法、司法
三權分立,是政府權限的分立,不是主權的分割
獨立性 :
除受國際法之限制外,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獨
立行使統治權,不受其他國家干涉或統治
- 34. 我們要往哪裡去?
拿下大陸
統一中國
中華民國 有 xxxx國
(在台澎金馬) 效 (未來)
統
治 法理主權 中華民國 制憲
在台澎金馬 新國家
中華民國
是台澎金馬
- 35. 中共對台武力威嚇
95年,李登輝以中華民國元首身分,在康乃爾
大學演說,推銷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民主經驗。
96年,中華民國在台灣首次民選總統。
96台海危機回顧0815
- 36. 中共為什麼非要台灣不可?
歷史任務 —
洗刷民族恥辱
戰略地位 —
衝破第一島鏈封鎖
鞏固主權 —
壓制西藏、新疆等少
數民族獨立浪潮。
- 38. 總綱---學前測試:國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成為中華民國國旗總
共幾年?
A. 96年
B. 60年
C. 38年
D. 80年
中華民國國旗的「青天、白日、滿地紅」代
表什麼?
- 40. 中華民國國旗的故事
民初臨時政府,採用紅、黃、藍、白、黑組
成之 五色旗 ,寓五族共和之意。
北伐以後,北洋政府瓦解,改採 同盟會 .會
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民國 17 年)
憲法第六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
上角青天白日」,寓涵自由、平等、博愛。
(民國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