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個案討論會4
- 29. 安樂死 V.S. 安寧療護 在可治癒情況下應接受 , 但不可治愈情況下則浪費醫療資源 , 增加痛苦 , 沒有尊嚴 漸被接受 , 也應被接受 法律 , 宗教 , 社會 , 倫理等觀念仍難接受 緩和及支持治療 美國 1976 年 歐美先進國家皆有類似法律 強調安樂活 , 因為絕症仍需預測存活期 , 只強調控制疼痛及解除不適症狀及心靈支持 注重團隊照顧 , 對病患及家屬提供全人服務 , 團隊人員經過特別訓練 強調家屬與病患的親情與照顧 兼顧生命的質與量 強調要活得尊嚴 自然死 ( 安寧 ) 是 致死針 , 藥給予或拔除維生設備 荷蘭 1994 強調生命的停止 , 一了百了 , 認為生命的延長為有痛苦 不注重醫療團隊照顧 只強調家屬或病患的個別感受 希望停止病患的生命 強調要死的尊嚴 安樂死是 較不注重生命的尊嚴 一般醫院癌症末期照顧 希望延長病患的生命 強調醫療的重要 只注重醫護對疾病的照顧 強調疾病的盡力醫治 , 甚至癌症末期仍住加護病房 , 插管注射 , 以保生命 維持治愈性治療
- 30.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 第七條 最近親屬 範圍 ~ 替代意願 病人 配偶 1 2 直系血親 3 父母 4 兄弟 姊妹 5 祖父母
- 44. 醫生 ( 專家 ) 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 ??? 陳之藩的哲學家皇帝
- 51. Semina Ochology 2000;27:991-6 Bereavement Terminal Life-prolonging Anti-cancer Therapies Curative Supportive Therapies Palliative care * Rehabilitation * S W * Spirit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