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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體驗 - 職前教育簡報
- 13. 勞保 / 就保 / 勞退金
公司 個月必須 提 不低於工資總額每 幫你 繳 6%
退休金。
就職時要特別注意
公司的勞、就保及退休金制度
公司在薪水 扣除勞工退休金是不合法的!內
未滿 5 人的公司可自願加保勞保,但必須強制
參加就保及提 勞工退休金。繳
- 16. 工作時間 / 加班費
1.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
2. 每 2 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84 小時。
正常工作時間
1. 正常 + 延長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
2.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
延長工時之上限
1. 延長 2 小時以內,加給 1/3 。
2. 再延長 2 小時以內者,加給 2/3 。
加班費算對了嗎
- 17. 例假 / 休假 / 特別休
假
例假: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的休息
,作為例假,工資照給。事業
單位如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
事件,不可使勞工於例假日工
作。
例假: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的休息
,作為例假,工資照給。事業
單位如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
事件,不可使勞工於例假日工
作。
特別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在同
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
定期間者,每年應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
,加至三十日為止。
特別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在同
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
定期間者,每年應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
,加至三十日為止。
休假:
勞動基準法同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所訂的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休假日工
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休假:
勞動基準法同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所訂的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休假日工
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 20. 五、普通傷病假:
1. 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2. 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3.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
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住院傷病假
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
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
主補足之。
六、普通傷病假逾期之處理: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
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
期間以一年為限。
勞工請假規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