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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宅概述(青平台)140709
- 6. 二、社區自治組織闕如
當年政府興建整宅並未針對管理問題有所著力,故未如六十四年以後其興建國宅
由政府組織機構管理維護,僅交由其自行負責管理。
表:社區自治組織─組織層級 ※ 西園路一期計有二個管理組織、劍潭一期計有四個管理組織
資料更新: 2012.03
層級分類 明說 所屬整宅
立案之管委會 1. 成立年間,正 市府鼓勵整宅進行更新。值
2. 法定位階較它處整宅自治組織高。
3. 成立正式管委會並非代表該組織,環境維護等公
共事務運作程度較高。
斯文里三期 ( 民 89) 、基隆路一期
( 民 97) 、信義路整宅 ( 民 96) ,
共計 3 處
自治管理組織
(非正式)
1. 成員多為原自住戶或常住此地的住戶。
2. 成員多分布為裁縫店、水電行、鐘 行等經營地錶
方型經濟為主的小商家。
3. 公共事務推行運作,隨住戶參與程度多寡而有所
差異。
蘭州國宅、南機場十三號基地、南
機場一號基地、南機場三號基地、
南機場二期、西園路一期
(A 、 B) 、南機場三期、民生東路
整宅、劍潭一期 (A 、 B 、 C1 、
C2) 、劍潭二期,共計 14 處
尚無自治組織 1. 如遇公共環境、設備問題時,住戶多藉由里長、
鄰長作為管理對口。
2. 公共環境維護事務推動,極為被動,仰賴外來資
源投入。
斯文里一期、斯文里二期、西園路
二期、南機場一期整宅、水源路二
期、水源路三期,共計 6 處
興建背景 環境概況 住戶組成 都更課題
- 7. 表:社區自治組織─財務
※ 西園路一期計有二個管理組織、劍潭一期計有四個管理組織
資料更新: 2012.03
有無財務收入 經費收入來源 自治組織所屬整宅
有
非住戶之收入,住戶無繳交
(佔用市府權屬空間收租)
斯文里二期、斯文里三期、蘭州國宅
、南機場十三號基地、南機場一號基
地、南機場三號基地、南機場二期、
西園路一期 (A 、 B) 、南機場三期
、民生東路、劍潭一期整宅 C1 棟,
共計 12 處
僅住戶定期繳交 信義路整宅、劍潭一期 (A) ,共計
2 處
非住戶之收入及住戶定期繳交 基隆路一期、劍潭一期 (B 、 C2) 、
劍潭二期,共計 4 處
無 無
斯文里一期、西園路二期、南機場一
期整宅、水源路二期、水源路三期,
共計 5 處
興建背景 環境概況 住戶組成 都更課題
- 9. • 1998~2011 年北市府針對 19 處整建住宅的公共設施檢修工程,共計投入 1.9 億元,平均每戶 18,225 元 / 戶
– 最高: B 整宅( 46,589/ 戶)最低: Q 整宅( 2,768 元 / 戶)
– 二者相差 16.8 倍
三、政府投入修繕效益不佳
自市長民選(民國 87 年)起,基於選票考量,市府一方面聲稱整宅非國宅但又
持續編列經費予以修繕,然因缺乏合理評量機制,修繕效益不佳。
興建背景 環境概況 住戶組成 都更課題
- 10. 一、相對高比例租 、弱勢戶 戶
儘管整宅居住條件不佳,但它卻是臺北廉價租屋重要來源,據非正式調 租屋率查
高達四到六成。對應於臺北 / 臺灣長期缺乏社會住宅政策的事實,整宅其實是為
台北市上萬戶市民(包括許多弱勢家戶)提供了「負擔不起的商品房」與「非法
違建」以外的替代選擇,一定程度舒緩了住宅供給不足的政治壓力。
2010
主計處資料
租用比 弱勢比
(低收、獨老、身障)
臺灣地區
7,378,039 戶
10.9%
主計處( 2010 )
臺北市
943,310 戶
13%
住展研究中心( 2011 )
4.3%
臺北市社會局( 2011 )
23 處整宅
11,105 戶
40%~60%
本組織調 (查 2011 )
16.06%
臺北市社會局( 2011 )
都市改革組織整理
興建背景 環境課題 住 組成戶 都更課題
- 11. 二、無 權住 近半產 戶
整宅社區住戶,可分為幾類:
1.有產權住戶
(1)自住(含應分戶未分戶)
(2)在地的房東
(3)不在地的房東
2.無產權住戶
(1)租戶
(2)借住於親友
租戶
有產權自住戶
(社區住戶組成)
親友借住
戶
興建背景 環境課題 住 組成戶 都更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