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水資源議題下的國土分區計畫
以東港溪流域為例
說明人:周克任
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 理事
高
屏
溪
林邊溪
東
港
溪
污
染
程
度
主要污染源:
%畜牧、 %家庭
東
港
溪
流
域
附
近
地
下
水
補
注
區
位
圖
國土計畫下屏東水資源保護之構面與目的
沖積扇水資源
水源
森林及坡地保
育
國有林
湧泉保護
水源涵養保安
林
水量 地下水補注
天然補注面積
人工補注方式
及區位
水質:至少達
乙類水體
川流水污染防
治
家庭污水
畜牧廢水
地下水污染防
治
土壤汙染
南台灣未來重要備援用水
 現在
◦ 東港堰取水水質分級
為丙至丁類
◦ 僅提供工業用水
◦ 水量穩定,濁度低,
多為「非侷限含水層」
形成之湧泉水量 生
活及產業製程廢水
(畜牧、養殖及工業)
所構成。
 未來
◦ 因高屏溪汛期濁度高,
枯旱期水量不足,東
港溪水量穩定,只要
改善東港溪水質達乙
類水體,即可作為公
共用水。
◦ 是否能達飲用水標準,
難度較高(目前採用
鳳山水庫生物處理方
式改善為飲用水)。
環境機構保護水資源能耐分析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
稽查員數: 人
年處理公害案
件: 萬件以上
無法針對污染源列管
追蹤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
畜牧科負責畜牧場源
頭輔導管理: 人
東港堰集水區畜牧場
數: 家
要達到乙類水體標準,
需削減 萬頭豬(環
保署, )
透過國土計畫劃分建議達成水質改善目標( )
畜牧廢水(佔屏東經濟發展 %產值)
對策
地下水補注區及特
定農業區
禁止發展 強制離牧
非都市計劃
一般農業區
專區發展
達零排放標準特許
沼液沼渣分配農田
區域沼氣中心
鄉村及都市計劃區 禁止發展 強制離牧
透過國土計畫劃分建議達成水質改善目標
( ) 工業廢水
對策
地下水補注區 丁種工業用地
建議解編並適當補
償
非都市計劃
一般農業區
鄉村及都市計劃區 專區發展
現有工業區閒置用
地強制徵收
透過國土計畫劃分建議達成水質改善目標
( ) 生活及非點源污水
對策
鄉村地區 社區型污水處理
大型化糞池
濕地自然分解
都市計劃區
下水道系統
達零排放標準特許
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
業區(含養殖用地)
推展 低衝擊發展
設施
透過國土計畫劃分建議達成水質改善目標
( ) 降低易淹水環境
 盤點農田水利會被民間侵佔使用的水利
地,強制收回(或評估有阻礙排水功能
的用地收回),以強化圳道排水功能
 於地下水補注區中被侵佔之水利用地,
可評估連同圳道改設具透水功能(主支
幹線平行設置透水渠道或小滯洪池),
以增加豐水期天水補注地下水之功能。
可能遭遇衝擊
集水區劃定是否影
響土地質押權益
除農會外,各金
融機構過去對於集
水區內非都市計劃
區土地拒絕作為借
貸擔保品
強制離牧
小型畜牧戶大半
贊成離牧
被大型畜牧戶併
購之中小型畜牧戶,
失去表達離牧之權
益
縣府對台糖土地開
發之慾望
應防止不斷出現
之閒置設施
應防止被設置為
有害工業廢棄物處
理場址
地下水補注地質
敏感區不可設置一
般及有害事業廢棄
物處理場
一般農地上的工業
廠商
應透過適當補償
機制,以及強制徵
收現有工業區中閒
置用地,以輔導廠
商進駐使用,集中
管理廢污水
屏縣府在國土分區計畫中對水資源保護課題
未設定入核心目標
擬釋出 公頃農
地
違規使用農地之工
廠處置方式尚未設
計
工業事業廢棄物留
置取捨未明
小型污水處理公設
空間需求
畜牧業大量沼渣消
化去處
地下水補注區的開
發限制
分散使用地下水避
免井群緊密之土地
使用
謝謝聆聽,請多指教
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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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縣市議題分享_屏東水資源議題為核心的國土分區計畫-周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