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與產 產業用地政策白皮書與產 產
業創新條例第業創新條例第 46-146-1 條說條說
明與執行明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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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一、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產
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 條 明與執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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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皮書 起及主張緣
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於國土計畫架構,產業用地在土地資源稀少
與各項發展用地需求競合下,未來產業發展用地取得不易。
 向各界溝通釐清產業用地相關政策與其他介面關係、提出未來產
業用地可發展用地之需求,及面對國土計畫法新空間架構之衝擊
等面向。
 期以透過白皮書的發表,使各界更清楚瞭解國家產業發展面臨之
挑戰及政府之應變與作法。
預期效益預期效益預期效益預期效益
a. 成為與各界之溝通基礎
b. 引導地方 業部門空間發展產
計畫
c. 釐清國土計畫各部門計畫的
關係
d. 維護國家 業用地安全、推產
動 業用地儲備機制產
目的目的目的目的
a. 「提供就業、創造 」的經濟環境產值
b. 維持 業用地發展彈性,確保國家產 產
業發展競爭優勢
c. 釐清 業用地相關政策與其他介面關產
係,以助經濟穩定及成長
d. 兼顧環境友善及社會發展世代正義,
達到國家永續發展
e. 闡明部門基本態度,作為各界溝通之
公開文件
一、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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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 容大綱產 內
- 北部 1,776 公
頃
- 中部 846 公
頃
- 南部 647 公
民國 125 年需求
3,311 公頃
民國 125 年需求
3,311 公頃
一、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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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 條 明與執行說
( 一 ) 創第產 46-1 條制訂目的 :
訂母法增訂母法增
107 年 5 月 10 日 107 年 9 月 26
日
107107 年年 55 月月 ~8~8 月底月底
公告實施「 業產
園區 置土地認閒
定與輔導使用及
強制拍賣 法」辦
於 業創新條例產
第 46-1 條,納
入 置土地「罰閒
款、拍賣」規定
106 年 11 月 22 日
公告子法公告子法 持續輔導改善持續輔導改善 公告 置土地閒公告 置土地閒
發布實施公告發布
431 2
置名單公告閒清 校核通知輔導查
由服務中心向所有
權及利害關係人寄
發通知輔導其改善
並請廠商提出 明說
俟陳述意見期屆
滿後,依程序公
告 置土地名單閒
1 、 業用地為爭取時效作符合 業升級及發展經濟目的, 創 訂產 產 產 增 第 46-1
條「罰款、拍賣」,建立 置土地閒 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及 動活化利用機制啟
。
2 、於 107 年 5 月 10 日公告子法,續 清 校核 置名單、辦 查 閒 輔導通知廠商
及協助改善作業,於 107 年 9 月 26 日公告 置土地閒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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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 條 明與執行說
1 、 創第產 46-1 條適用範圍,以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開發設置之工業用地、
工業區或 業園區為限。產 與主管機關 有契約約定或依相關規定處理除外另
。
2 、採多階段輔導措施 :1. 公告限期 2 年輔導; 2. 處以公告現值 10% 行政罰
緩及協商; 3. 持續 地才公開囤 強制拍賣。
( 二 ) 創第產 46-1 條多元輔導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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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 條 明與執行說
( 三 ) 工業局轄管工業區 置 況及後續輔導閒 狀
( 四 ) 置土地執行困難及作閒
法 :
部 土地所有權人對份 法規誤解, 創 訂罰款拍賣不是手段,主要為輔導用產 增
地強化使用,給予多元措施工具,限期 2 年將透過服務中心輔導、管理區處
協調、專業仲介實價媒合等,協助 置土地閒 儘速使用, 最後廠商持續倘 地囤
不使用,才會予以公開強制拍賣,釋出予需求廠商設廠。
臺灣工業用地
供給與服務資
訊網
服務中心
逐案親訪
輔導使用
個案輔導個案輔導 供需平台供需平台
1 、工業局轄管工業區已公告 置土地名單閒 214.5 公頃,共 344 筆。
2 、對於公告 置土地將閒 持續強化媒合,限期 2 年使用, 經倘 罰 協商鍰 後仍未使
用,將予以公開強制拍賣。
3 、為協助 置土地強化使用及媒合,將由各園區服務中心個案輔導; 本局所閒 另
建置「臺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定期更新登載所轄工業用地供給
資訊,土地所有權人欲釋出亦可自行上網登載,供有需求者上網 詢, 加查 增
各筆 業用地供給與需求能見度。產
簡報完畢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敬請指教
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0181120產業政策白皮書與產創46-1說明(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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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7 年11 月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與產 產業用地政策白皮書與產 產 業創新條例第業創新條例第 46-146-1 條說條說 明與執行明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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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3  白皮書 起及主張緣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於國土計畫架構,產業用地在土地資源稀少 與各項發展用地需求競合下,未來產業發展用地取得不易。  向各界溝通釐清產業用地相關政策與其他介面關係、提出未來產 業用地可發展用地之需求,及面對國土計畫法新空間架構之衝擊 等面向。  期以透過白皮書的發表,使各界更清楚瞭解國家產業發展面臨之 挑戰及政府之應變與作法。 預期效益預期效益預期效益預期效益 a. 成為與各界之溝通基礎 b. 引導地方 業部門空間發展產 計畫 c. 釐清國土計畫各部門計畫的 關係 d. 維護國家 業用地安全、推產 動 業用地儲備機制產 目的目的目的目的 a. 「提供就業、創造 」的經濟環境產值 b. 維持 業用地發展彈性,確保國家產 產 業發展競爭優勢 c. 釐清 業用地相關政策與其他介面關產 係,以助經濟穩定及成長 d. 兼顧環境友善及社會發展世代正義, 達到國家永續發展 e. 闡明部門基本態度,作為各界溝通之 公開文件 一、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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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 容大綱產內 - 北部 1,776 公 頃 - 中部 846 公 頃 - 南部 647 公 民國 125 年需求 3,311 公頃 民國 125 年需求 3,311 公頃 一、 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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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條 明與執行說 ( 一 ) 創第產 46-1 條制訂目的 : 訂母法增訂母法增 107 年 5 月 10 日 107 年 9 月 26 日 107107 年年 55 月月 ~8~8 月底月底 公告實施「 業產 園區 置土地認閒 定與輔導使用及 強制拍賣 法」辦 於 業創新條例產 第 46-1 條,納 入 置土地「罰閒 款、拍賣」規定 106 年 11 月 22 日 公告子法公告子法 持續輔導改善持續輔導改善 公告 置土地閒公告 置土地閒 發布實施公告發布 431 2 置名單公告閒清 校核通知輔導查 由服務中心向所有 權及利害關係人寄 發通知輔導其改善 並請廠商提出 明說 俟陳述意見期屆 滿後,依程序公 告 置土地名單閒 1 、 業用地為爭取時效作符合 業升級及發展經濟目的, 創 訂產 產 產 增 第 46-1 條「罰款、拍賣」,建立 置土地閒 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及 動活化利用機制啟 。 2 、於 107 年 5 月 10 日公告子法,續 清 校核 置名單、辦 查 閒 輔導通知廠商 及協助改善作業,於 107 年 9 月 26 日公告 置土地閒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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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條 明與執行說 1 、 創第產 46-1 條適用範圍,以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開發設置之工業用地、 工業區或 業園區為限。產 與主管機關 有契約約定或依相關規定處理除外另 。 2 、採多階段輔導措施 :1. 公告限期 2 年輔導; 2. 處以公告現值 10% 行政罰 緩及協商; 3. 持續 地才公開囤 強制拍賣。 ( 二 ) 創第產 46-1 條多元輔導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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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二、 業創新條例第產 46-1條 明與執行說 ( 三 ) 工業局轄管工業區 置 況及後續輔導閒 狀 ( 四 ) 置土地執行困難及作閒 法 : 部 土地所有權人對份 法規誤解, 創 訂罰款拍賣不是手段,主要為輔導用產 增 地強化使用,給予多元措施工具,限期 2 年將透過服務中心輔導、管理區處 協調、專業仲介實價媒合等,協助 置土地閒 儘速使用, 最後廠商持續倘 地囤 不使用,才會予以公開強制拍賣,釋出予需求廠商設廠。 臺灣工業用地 供給與服務資 訊網 服務中心 逐案親訪 輔導使用 個案輔導個案輔導 供需平台供需平台 1 、工業局轄管工業區已公告 置土地名單閒 214.5 公頃,共 344 筆。 2 、對於公告 置土地將閒 持續強化媒合,限期 2 年使用, 經倘 罰 協商鍰 後仍未使 用,將予以公開強制拍賣。 3 、為協助 置土地強化使用及媒合,將由各園區服務中心個案輔導; 本局所閒 另 建置「臺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定期更新登載所轄工業用地供給 資訊,土地所有權人欲釋出亦可自行上網登載,供有需求者上網 詢, 加查 增 各筆 業用地供給與需求能見度。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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