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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北市各級學校辦理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
- 1. 新北市各級學校推動校園反霸凌工作作業流程
偏差行為發現方式:
學 生 1 . 導師或學輔人員平時觀察
發 偏差行為 2. 學生、家長投訴
3. 校園霸凌調查問卷
4. 其他( 如民眾投訴、警方通知等)
現
一、導師初評包含:
期 1 . 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
2. 評估偏差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3. 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導師初評
4. 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送學
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二、家長依法有教養權利與義務
1.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召集,成員包
含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家長、社
否
防制霸凌因應小 工人員及少年隊
組評估確認(是 2.應列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評估:
否為霸凌案件或 (1)具有欺侮行為
處 重大校安事件) (2)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理 是 (5)其他經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3.重大校安事件評估:
期 重大校安
事 件 霸凌案件
1.進行校安通報
2.召開輔導會議(由校長召集,成
1.送醫、通知家長、
啟動 啟動(霸凌)
報警 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
2.進行校安通報 輔導機制 輔導機制 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
3.成立輔導小組(成 3.完備輔導紀錄
員由學校依實際情 4.持續輔導個案改善情形,應就霸
況決定) 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
4.完備輔導紀錄 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
5.提學生獎懲委員會 程等
討論
個案情形嚴重者
否 轉介專業輔導機
否 評估是否 評估是否 構、醫療單位治
追 結案 療、社政機構輔
改善
導安置或洽司法
機關協助
蹤
期
是 是
學校持續
輔導紀錄移轉後續就讀學校
追蹤輔導
- 3. 項目編號 4
項目名稱 新北市各級學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
承辦處室 學務處
協辦單位 學生獎懲委員會、輔導處、教務處、導師、社工、少年隊、校外會
辦理期程 每學期
辦理時間 不定期
注意事項
1.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
2.評估偏差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3.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4.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送學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相關法令 教育部頒布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草案)
教育部將修改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包括:性侵、霸凌、學
生打老師等事件,都將列為「甲級通報 。
」
辦理方式
1、 擬定推動反霸凌校園安全計畫:推動以「防制校園暴力霸凌」為中心議題
之安全學校,整合學校行政、教學、空間環境、心理輔導、健康服務、社區
合作等策略,期能完善校園暴力霸凌之發現、處理及追蹤輔導流程,達
成營造友善校園之目的。
二、偏差行為發現方式:
1.導師或學輔人員平時觀察。
2.學生、家長投訴。
3.校園霸凌調查問卷。
4.其他(如民眾投訴、警方通知等)。
3、 導師初評:
1.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
2.評估偏差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3.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4.連繫家長共同注意,並提醒依法有教養權利與義務。
5.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送學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四、防制霸凌因應小組:
1.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召集,成員包含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
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
2.應列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評估:
(1) 具有欺侮行為。
(2) 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 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5) 其他經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3.重大校安事件評估:
1、 霸凌案件: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1) 進行校安通報。
(2) 召開輔導會議(由校長召集,成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
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
(3) 完備輔導紀錄。
(4) 持續輔導個案改善情形,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
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
2、 重大校安事件:啟動輔導機制
(1) 送醫、通知家長、報警。
(2) 進行校安通報。
(3) 成立輔導小組(成員由學校依實際情況決定)。
(4) 完備輔導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