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是改善生活质量和经济活力的关键,而缺乏规划思维的城市更新条例导致了环境恶化和安全隐患。文中详细讨论了现行法规如《危老条例》中的矛盾和潜在利益输送,呼吁进行彻底修法以保障公共利益。最终,强调需要回归以公部门为主导的城市再生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