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第3534次會議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正主要針對藥物查驗登記程序進行二階段調整,增訂了相關罰則及申訴程序,以符合新設立的藥物審查中心運作。修正條文旨在提高藥品審查的效率和安全性,確保醫藥產品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