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旨在維護教職員工權益和學生受教權,針對少子女化趨勢提供退場機制。該條例強調先輔導後退場的程序,設立退場基金以協助相關學校和教職員工。重組董事會和修訂學校運作方式是確保退場過程順利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