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補助比較
類
別
補助項目 衛福部 台中市 台南市 新竹市 台北市
硬
體
設
備
房屋租金 $20,000/月(最高)
傾向$2,000/人/月
再依所在地酌予調
整
$3,500/人/月
服務 3~6 人為限
$20,000/月(最高),
使用無償提供之
公有場地者,不
補助租金
依實核支/戶
現有六戶為市府提
供居住房舍,其餘
三戶為租屋
$1,300/坪/月(最高),
上限 100 坪(含所有
居住單位)
服務 6 人為限
每一案至少需承接
兩個居住單位
開辦費 $300,000/一次(最
高)
同衛福部 同衛福部 同衛福部 至多$600,000 (不論
成立之居住單位數)
充實設施設
備費
$20,000/人 /5 年 $25,000/戶/年 無 依實核支/戶
另核支火險、公共意
外責任險
內含於開辦費
人
事
補
助
專業服務費 以服務對象支持需
求計:$6,400/人/
月(最高)
$4,700/人/月(最
低)
以最多人數 6 人計:
$38,400~28,200/
12 月
教保員
$30,000/人/12 月
社工員
$10,000/人/12 月
督導$6,000/人/12
月
以服務對象支持需
求計:$6,400/人/
月(最高)
$3,400/人/月(最
低)
$25,000(平均) x 人
x13.5 月
(以 103 年為例,9 個
家 40 位住民+5 位到
宅服務,共聘任 11
位工作人員+2 位部
份時制人員)
編列 3.5 人,含督導
0.5 人、社工 1 人及教
保員 2 人
$42,923/人/12 月
月薪不得低於
$22,639
大夜生活協
助費
$7,200/居住單位 無 $7,200/居住單位 $300/日/居住單位,
依實核支
$300/日/居住單位
(最多 2 個)
最高不超過$18,600/
月
其
他
行政管理費 無 $5,500/戶/月 最高$6,000/戶/
月
$100,000/年 實際面積計算,每
一居住單位至多 50
坪
$300/坪/居住單位,
每案至多 100 坪,每
月至多$30,000。
在職訓練費 無 內含於行政管理費 內含於行政管理
費
$40,000/年 講師費最高
$32,000/年
督導費最高
$24,000/年
住民生活事
務費
無 無 無 $4,000/人/12 月(低收
入戶住民生活事務
費,依實支付)
無
活動費 無 內含於行政管理費 內含於行政管理
費
無 最多$2,500/月
二代健保補
充保費
無 無 無 無 最多$5,584/年
服務宣廣費 無 無 無 無 $200,000 (不論成立
之居住單位數)
2015.02 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製表(2015.07 修正)
1

社居方案衛福部及各縣市補助比較

  • 1.
    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補助比較 類 別 補助項目 衛福部 台中市台南市 新竹市 台北市 硬 體 設 備 房屋租金 $20,000/月(最高) 傾向$2,000/人/月 再依所在地酌予調 整 $3,500/人/月 服務 3~6 人為限 $20,000/月(最高), 使用無償提供之 公有場地者,不 補助租金 依實核支/戶 現有六戶為市府提 供居住房舍,其餘 三戶為租屋 $1,300/坪/月(最高), 上限 100 坪(含所有 居住單位) 服務 6 人為限 每一案至少需承接 兩個居住單位 開辦費 $300,000/一次(最 高) 同衛福部 同衛福部 同衛福部 至多$600,000 (不論 成立之居住單位數) 充實設施設 備費 $20,000/人 /5 年 $25,000/戶/年 無 依實核支/戶 另核支火險、公共意 外責任險 內含於開辦費 人 事 補 助 專業服務費 以服務對象支持需 求計:$6,400/人/ 月(最高) $4,700/人/月(最 低) 以最多人數 6 人計: $38,400~28,200/ 12 月 教保員 $30,000/人/12 月 社工員 $10,000/人/12 月 督導$6,000/人/12 月 以服務對象支持需 求計:$6,400/人/ 月(最高) $3,400/人/月(最 低) $25,000(平均) x 人 x13.5 月 (以 103 年為例,9 個 家 40 位住民+5 位到 宅服務,共聘任 11 位工作人員+2 位部 份時制人員) 編列 3.5 人,含督導 0.5 人、社工 1 人及教 保員 2 人 $42,923/人/12 月 月薪不得低於 $22,639 大夜生活協 助費 $7,200/居住單位 無 $7,200/居住單位 $300/日/居住單位, 依實核支 $300/日/居住單位 (最多 2 個) 最高不超過$18,600/ 月 其 他 行政管理費 無 $5,500/戶/月 最高$6,000/戶/ 月 $100,000/年 實際面積計算,每 一居住單位至多 50 坪 $300/坪/居住單位, 每案至多 100 坪,每 月至多$30,000。 在職訓練費 無 內含於行政管理費 內含於行政管理 費 $40,000/年 講師費最高 $32,000/年 督導費最高 $24,000/年 住民生活事 務費 無 無 無 $4,000/人/12 月(低收 入戶住民生活事務 費,依實支付) 無 活動費 無 內含於行政管理費 內含於行政管理 費 無 最多$2,500/月 二代健保補 充保費 無 無 無 無 最多$5,584/年 服務宣廣費 無 無 無 無 $200,000 (不論成立 之居住單位數) 2015.02 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製表(2015.07 修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