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建议开放本国银行国内营业单位接受海外分支机构的联行委办服务,包括存款、授信及财富管理等相关业务。文件还指出海外分支应遵循特定规章办理相关申请,并需建立内部控制及稽核程序。最后,考虑消费者保护及税务问题,建议就相关事宜与财政部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