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涉及國家安全立法,包括叛國、顛覆及分裂國家的行為,並明確転載了香港居民的自由和權利保障。政府強調落實該條款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責任,但社會上對立法的意見兩極分化,支持與反對的聲音各有其理由。多數民調顯示香港市民對立法持反對態度,擔心影響現有的言論自由和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