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涉及破產法的修正草案,主要將法名更改為「債務清理法」,並新增重整程序。修正增列了不同債務清理程序的適用範圍、法律適用及管轄法庭等規定,以利債務重建與清理。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債權人及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