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 Search
Upload
浮覆
•
Download as PPTX, PDF
•
0 likes
•
6,806 views
G
gerichter
Follow
土地法有所謂浮覆地,這些土地所有權之得喪變更如何認定,即有說明必要
Read less
Read more
Law
Report
Share
Report
Share
1 of 18
Download now
Recommended
區段徵收之要件
區段徵收之要件
gerichter
98陳師上課板書16~18堂
98陳師上課板書16~18堂
clinic
20210508場次三與談簡報(營建署綜計組林世民副組長)
20210508場次三與談簡報(營建署綜計組林世民副組長)
cettw
20210508場次三引言簡報(地球公民吳沅諭研究專員)
20210508場次三引言簡報(地球公民吳沅諭研究專員)
cettw
20120408─10表格速解都更條例鬆綁
20120408─10表格速解都更條例鬆綁
PNNPTS
20141108 gxv, POPonFire, opgov
20141108 gxv, POPonFire, opgov
Che Wei Liu
2018100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懶人包:「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草案
2018100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懶人包:「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草案
R.O.C.Executive Yuan
彰化縣政府1
彰化縣政府1
Ming Chao
Recommended
區段徵收之要件
區段徵收之要件
gerichter
98陳師上課板書16~18堂
98陳師上課板書16~18堂
clinic
20210508場次三與談簡報(營建署綜計組林世民副組長)
20210508場次三與談簡報(營建署綜計組林世民副組長)
cettw
20210508場次三引言簡報(地球公民吳沅諭研究專員)
20210508場次三引言簡報(地球公民吳沅諭研究專員)
cettw
20120408─10表格速解都更條例鬆綁
20120408─10表格速解都更條例鬆綁
PNNPTS
20141108 gxv, POPonFire, opgov
20141108 gxv, POPonFire, opgov
Che Wei Liu
2018100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懶人包:「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草案
2018100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懶人包:「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草案
R.O.C.Executive Yuan
彰化縣政府1
彰化縣政府1
Ming Chao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gerichter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gerichter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gerichter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gerichter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gerichter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gerichter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gerichter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gerichter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gerichter
分割共有物
分割共有物
gerichter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gerichter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gerichter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gerichter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gerichter
地上權
地上權
gerichter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gerichter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gerichter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gerichter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gerichter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gerichter
More Related Content
More from gerichter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gerichter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gerichter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gerichter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gerichter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gerichter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gerichter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gerichter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gerichter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gerichter
分割共有物
分割共有物
gerichter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gerichter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gerichter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gerichter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gerichter
地上權
地上權
gerichter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gerichter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gerichter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gerichter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gerichter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gerichter
More from gerichter
(20)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不動產估價案例分析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撤銷分配後重劃位置分配案件實務判決解析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自辦市地重劃實務判決分析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1070110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債之關係物權化案例討論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舊有公寓法律問題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事實處分權之法律問題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共有土地權利分割
分割共有物
分割共有物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特留分扣減權時效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違約金酌減之相關實務見解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1051110物之瑕疵擔保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105.12.14物之瑕疵擔保
地上權
地上權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修)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基地租賃與耕地租賃法律問題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袋地通行權與繼承權確認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法定空地解除套繪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不動產常見之脫法行為
浮覆
1.
土地浮出水面之爭議 浮覆地之實務見解
2.
台內地字第 118958 號 標的物喪失→絕對喪失 土§12例外規定 未涉及其他權利
3.
台內地字第 118958 號 查經函准司法行政部函略以 •
按物權因標的物消滅而絕對喪失本為物權法 之基本原則,土地法第十二條則為保護原所 有權人而特設之例外規定,惟此例外規定既 未涉及他項權利,則關於他項權利之得喪, 申請應依一般法則辦理。
4.
最高49台上63 土地 湖澤或水道 所有權× 租賃權× 沖失
租賃權? 並非當然消滅
5.
最 高 49 台 上 63 要 旨 私 有 土 地 天 然 變 遷 成 為 湖 澤 或 可 通 運 之 水 道 時 , 其 所 有 權 始 視 為 消 滅 , 而 租 賃 關 係 亦 始 隨 之 不 存 在 。 系 爭 土 地 既 僅 被 水 沖 失 , 尚 難 認 為 該 部 分 租 賃 關 係 於 沖 失 時 當 然 消 滅 。
6.
最高103年度第9次民庭會議 • 「I.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 時,其所有權視為消滅。 • II.前項土地,回復原狀時,經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 原有者,仍回復其所有權。」 土地 §12 •
土地回復原狀(浮覆),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所有權何 時回復?爭議
7.
最高103年度第9次民庭會議學說 甲說 • 自動回復說 • 於浮覆時即回復 乙說 •
核准回復說 • 於向地政機關申請核準時回復
8.
最高103年度第9次民庭會議-甲說 所有權當然回復,無待請求 • 土地之本質並未喪失 ∵權利行使僅 受到限制 • →擬制消滅 ∵「所有權視 為消滅」
9.
最高103年度第9次民庭會議-乙說 向地政機關申請核准時回復 「回復其所有權」 • →請求權 • 非物權 「經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 •
原土地所有權人須向主管機關申報, 並提出證明。 • 經認定符合要件而核准,始原土地所 有權人回復其所有權。
10.
最高103年度第9次民庭會議-決議 採 甲 說 文 字 修 正 為 : 土 地 法 第 12 條 第 1 項 所 謂 私 有 土 地 因 成 為 公 共 需 用 之 湖 澤 或 可 通 運 之 水 道 , 其 所 有 權 視 為 消 滅 , 並 非 土 地 物 理 上 之 滅 失 , 所 有 權 亦 僅 擬 制 消 滅 , 當 該 土 地 回 復 原 狀 時 , 依 同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 原 土 地 所 有 人 之 所 有 權 當 然 回 復 , 無 待 申 請 地 政 機 關 核 准 。 至 同 項 所 稱 「 經 原 所 有 權 人 證 明 為 其 原 有 」 , 乃 行 政 程 序 申 請 所 需 之 證 明 方 法 , 不 因 之 影 響 其 實 體 上 權 利 。
11.
最高100台上1213 日據時期 • 土地為陳春 地等三人共 有 昭和7年 4.12 • 河川敷地, 處分消除 79.03.06 •
土地浮覆 民國91.9 • 土地浮覆 • 編為台北市 OO段320等 地號 96.12.29 • 登記-中華民 國所有 98 • 繼承人請求 回復登記
12.
最高100台上1213兩造主張 被上訴人 上訴人 登記絕對效力 罹於時效 (79~98)超過15 年 繼承土地所有權 侵害所有權
13.
最高100台上1213 土地因天然變 遷沉入水中 所有權消滅 浮出 請求回復 消滅時效 •
應從可行使之時算起,即土地浮覆之時起算(民國79年) 非當然取得所有 權→請求權
14.
最 高 100 台 上 1213 要 旨 私 有 土 地 因 天 然 變 遷 成 為 湖 澤 或 可 通 運 之 水 道 , 依 土 地 法 第 12 條 第 1 項 規 定 視 為 所 有 權 消 滅 , 嗣 土 地 回 復 原 狀 時 , 原 所 有 權 人 倘 未 依 同 條 第 2 項 規 定 向 主 管 機 關 證 明 為 其 原 有 , 以 回 復 其 所 有 權 者 , 該 回 復 土 地 之 所 有 權 並 不 當 然 由 其 取 得 。 原 所 有 權 人 此 項 請 求 回 復 其 所 有 權 之 權 利 , 性 質 上 係 屬 請 求 權 , 並 非 物 權 ( 司 法 院 院 解 字 第 2973 號 解 釋 參 照 ) 。 又 民 法 第 767 條 係 規 定 , 所 有 人 對 於 無 權 占 有 或 侵 奪 其 所 有 物 者 , 得 請 求 返 還 之 。 對 於 妨 害 其 所 有 權 者 , 得 請 求 除 去 之 。 有 妨 害 其 所 有 權 之 虞 者 , 得 請 求 防 止 之 。 前 項 規 定 , 於 所 有 權 以 外 之 物 權 , 準 用 之 。 故 非 所 有 人 或 得 準 用 之 所 有 權 以 外 之 物 權 權 利 人 , 即 無 此 項 物 上 請 求 權 。
15.
最高104台上1675 日據 • 鄭老桂所有 大正10年(民國10年) • 成為河川 •
→所有權喪失 民國25年 • 鄭老桂歿 民國84.11.02 • 土地浮覆 85.5.29 • 第一次登記台灣省所有 • 88年接管中華民國所有 88.09.17 • 登記為台北市所有
16.
最高104台上1675兩造主張 鄭老桂繼承人 • 1.請求無法請求回復原狀之損害 • 2.受有補償費之利益,係屬無法律上原 因 城鄉發展分署 •
1土地浮覆為國有土地,有償撥 給台北市使用,非為無權處分 • 2.無法舉證為原為鄭老桂所有 • 3.未辦理回復所有權 上訴人 被上訴人
17.
最高104台上1675 土地§12 • I.「…所有權消滅…」 →擬制消滅 • II.「…經原所有權證 明為其原有」 •
→行政程序申請方法 物權處分行為受限 • 土地登記規則§27 • 依民§759物權處分行 為受限制之效果 無民§821之適用 • 公同共有債權之權利 行使 • 非屬回復公同共有債 權之請求
18.
最高104台上1675要旨 按 土 地 法 第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所 謂 私 有 土 地 因 成 為 公 共 需 用 之 湖 澤 或 可 通 運 之 水 道 , 其 所 有 權 視 為 消 滅 , 並 非 土 地 物 理 上 之 滅 失 , 所 有 權 亦 僅 擬 制 消 滅 , 當 該 土 地 回 復 原 狀 時 , 依 同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 原 土 地 所 有 人 之 所 有 權 當 然 回 復 , 無 待 申 請 地 政 機 關 核 准 。 此 。 至 同 項 所 稱 「 經 原 所 有 權 人 證 明 為 其 原 有 」 , 僅 行 政 程 序 申 請 所 需 之 證 明 方 法 。
Download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