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的分別
- 1. 1. 加盟連鎖的分別
指加盟總公司和加盟者締結契約時,加盟總公司將商標、商品、經營技術、經營的模式等授與加盟
者,而加盟者在得上述權利之時,也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給加盟總公司,且依加盟總公司之指導、
訓練及協助和督控下,使用相同商標,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一致性服務、經營技術、經營操
作標準模式,統一管理的經營團隊。
2. 加盟連鎖依授權內容及管理方式不同,分為三種型態
2.1 委託加盟
分店的設立,由加盟總公司百分之百獨立投資、設立,且由加盟總公司或該分公司與加盟者締結
契約,委託加盟者經營該分公司,而經營該分公司所需人員原則由加盟者負責,加盟者需依規
定使用相同商標、商品、服務、經營技術、經營模式等,來管理經營該分店。
2.2 特許加盟
所需資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負責,且分店所需人員原則由加盟者負責,加盟者須與加盟總
公司締結契約取得授權,且依規定使用商標、商品、服務、經營技術、經營模式等,來管理經營該
分店。
2.3 自願加盟
指分店設立之資金全部由加盟者負責,且經營該分公司所需人員亦由加盟者負責,加盟者須與
加盟總公司或分公司締結契約,取得授權,且依規定使用相同商標及選擇性使用商品、服務、經
營技術、經營模式等,來管理經營該分店。
3. 加盟連鎖店的利益
3.1 提供了整套的經營關鍵方式,這套方式包括:店址區域的選擇與分配、人員的教育訓練、門面
設計、內部擺設、制服、 統一的廣告、
CIS、 商品和原物料、生產機械、生財設備之供應、採購、標準化
之作業方式、繼續不斷的經營管理督導、乃至整體上的行銷支援、整體經營策略等。
3.2 讓加盟的新手在較短的期間內即有盈餘,只需具備相當的資金與創業意願,可省卻不少摸索
的時間。
3.3 總公司統一進貨、統一促銷、統一店面設置,降低經營成本。
3.4 消費市場與需求的趨勢掌握,均由總公司開發新產品。
3.5 創業的成功比率大為提高 據統計加盟連鎖系統的店家其歷經二年,事業成功比率達八成。
3.6 以較少的資金和人力,能更有效率、更好的機會來擴展其業務。
3.7 提供品質統一的標準化及供應顧客,在價格大眾化的商品及服務。
4. 加盟總部對加盟者的選擇
4.1 財務方面的資格
4.2 本身工作經驗
4.3 能配合總部的價值觀與對加盟理念的了解程度
4.4 全心全意願意長期投入所經營事業
5. 沒有信用的加盟總部特徵
5.1 對加盟者照單全收
5.2 各收取的費用不合理,太高或太低
- 2. 5.3 需要現金周轉營運
5.4 沒有整套的訓練計劃
5.5 在創業過程裡,缺乏過往曾成功的歷史
5.6 缺乏規劃良好的操作準則手冊
5.7 不提供其他現有加盟者的名單
5.8 太多口頭的承諾
5.9 缺乏自己直營的店面或示範店
連鎖加盟經營型態比較表
型態 直營 委託加盟 自願加盟 特許加盟
資金 總部投資 總部投資 加盟者 相互投資
決策 總部投資 總部為主 加盟者為主 總部為主
所有權 總部投資 總部 加盟者 加盟者為主
經營權 總部投資 加盟者 加盟者 加盟者
商品進貨 統一 統一 原則統一 統一
CIS 統一 統一 統一 統一
營業利潤 總部 總部與加盟分 加盟者 加盟者為主
享
價格 統一售價 統一售價 售價彈性空間 統一售價
大
經營技術 總部 總部供應 自由利用 總部供應
教育訓練 統一實施 統一實施 自由利用 統一實施
促銷活動 統一實施 統一實施 自由加入 統一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