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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
各位先進夥伴您好:
首先說聲抱歉,因秘書處業務繁忙,將今年度 4~10 月工作報告合併成
一期出刊。另考量 OURs 倡議工作涵蓋各項都市環境議題,自本期起,將
「住宅政策專案報告」更名為「OURs 住宅暨都市環境議題工作報告」,以
儘周全。本期工作報告內容包括:
 工作動態:羅列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 OURs 工作重點
 專題報導:本期專題乃針對大法官釋字 709 號釋憲文涉及都市更新聽證程序
與實行之議題,摘錄 OURs 與尤美女、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合作舉辦「傾
聽人民的聲音--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之重點,將做為民間團體關注都
市更新條例修法之重點依據。
 專款芳名錄:羅列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再次感謝各位捐款者的
支持!
理事長夏鑄九 秘書長 彭揚凱
敬上
目錄
壹 工作動態................................................................................................................2
貳 專題報導: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15
參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17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
NEWSLETTER Organization of Urban Re-s
第 3~4 期
2013/04-2013/10
出刊日期:2013/11
編輯:莊婷宇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
電話:02-23656515 傳真:02-23656829 Email:ours@ours.org.tw
捐款帳戶: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郵政劃撥 16224584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 26 巷 39 號 2 樓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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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工作動態
A 政策倡議監督
a)住宅政策
0403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十餘社福團體共同拜訪張金鶚副市長,討論未來社
會住宅政策施政與願景方向。
0413 與李新議員合作共同舉辦安康公營住宅改建社區說明會,邀請台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副局長許阿雪與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針對改建時程及未來租
金租期等事宜釐清說明。社會局並允諾於今年年底公布租金與租期標準。
0531 0703 0807 1001 1030 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討未來公營住宅中弱勢家戶之合
理租金計算
0509 0618 0805 1022 參與由張金鶚副市長主持之住宅小組會議,擬定未來弱勢入
住社會住宅規定及推行弱勢租屋實驗方案。
0604 與陳節如立法委員合辦「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國宅案、淡水合宜住宅案之規
劃及社會住宅推動進度」公聽會,討論個案目前進度與實施現況,並監督
其政策與執行。
0819 參與奢侈稅成效座談會,討論奢侈稅實行兩年之成效與房屋持有稅之議題。
1004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共同拜訪段宜康委員,針對住宅政策(住
宅預算之分派、居住補貼的所得逆分配)、都市政策(工業區住宅、都市更新)
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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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參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辦之「世界人居日 弱勢居無寧日」記者會,監督
政府住宅政策與具體提出住宅資源分配、社會住宅入住、租金補貼、住宅
法修法等訴求。
b)都市更新
0415 0812 0912 1015 1105 參與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辦之都市更新公民
論壇,討論各國與地方可借鏡的都更經驗,研究都市更新修法與倡議。
0711 0802 0904 參與張金鶚副市長主持之 NGO 小組會議,針對都市設計審議與
都市更新流程之透明化與民眾參與面相進行討論。
0814 參與日商野村綜合研究所之 PFI 座談會,共同討論以 PFI 模式興建公共出
租住宅財務規劃可行性。
0902 與尤美女、陳節如立法委員合辦「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
聽會,邀請民間代表與政府共同討論都市更新中聽證機制實行現況與未來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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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文資保育
0706 與碧潭吊橋守護聯盟共同發起「牽手護吊橋」行動。當天下起午後雷陣雨,
接近四點時雷雨間歇,四點整,在吳晉淮先生的碧潭假期懷舊歌謠中,當
天將近 400 人共聚吊橋上,手舉「票投碧橋指定古蹟」標語,高聲喊出碧
潭吊橋應該指定古蹟的期望,期盼能喚起審議委員,在下一次的審議大會
中對碧潭吊橋價值的重視。
0715 繼「牽手護吊橋」後再發起【1 人 1 信 1 電話=碧潭吊橋守護行動】,透過
FACEBOOK 及紙本傳單,提供民眾瞭解議題發展的管道及行動建議。
0730 於 7 月 31 日辦理第二次碧潭吊橋文化資產審議會前,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呼籲社會大眾共同參與 7 月 31 日的審議會,守護屬於全民的碧潭吊橋。記
者會由 OURs 秘書長彭揚凱主持,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林崇熙、土木
工程師王偉民先生、環境法律人協會蔡志揚律師、淡江建築系主任黃瑞茂
共同出席,呼籲國人關心審議過程。
0731 新北市文化局辦理碧潭吊橋文化資產審議會,
OURs 以提報人身分參與會議,但文化局不開放民
眾及媒體旁聽碧潭吊橋古蹟審議,經歷一番衝突文
化局僅同意會議室外等待。民眾與媒體苦候 3 小時
等待審議結果出爐,碧潭吊橋經委員會審議將指定
為古蹟,並於一週後正式公告。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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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專案工作
a)安康公營住宅
0608 成立安康駐地工作站。接續先前 OUs 在社區以安康俱樂部的方式繼續經
營,提供居民一個可以聊天、展現自我、談論公共事務、凝聚共同行動的
基地;並作為工作坊與座談會、社區課程進行的場域。
0627 0711 居民組織會議,與安康居民討論發行社區報內容
0518 0601 0615 0629 0713 0727 辦理安康綠美化課程,藉彼此討論指認社區課
題,引發住戶關心自己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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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712 安康專家諮詢會議,針對安康公營住宅第二、第三期基地之住宅單元、
建築公共空間、開放空間等空間需求與模式進行討論。
0902-0905 公共藝術工作坊。邀請美國行動藝術家葉蕾蕾女士來台,結合明道國
小居住於安康平宅的高年級學童 10~15 位,透過討論、參訪、行動等計畫,
思索公營住宅公共藝術推動執行的可能性,帶動家長與居民對於環境與社
區營造的正面能量。
0926 安康公共設施工作坊。針對安康公營住宅之
公共空間(社會福利、社會學習、社會企業)
內容及運營進行討論
1011 安康管理公約討論。與安康現居民討論生活公約以及未來公營住宅管理記
點模式的可行性。
1014 安康公共空間需求討論。安康公營住宅逐步推動完成之前,未來可能發生
的活動,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需要相應的公共設施進駐,會議中與公部門
協調未來安康公營住宅需要之公共設施空間。
1027 青年家戶工作坊。邀請大龍峒青年家戶以現況居住經驗對公營住宅之空間
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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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7 物業管理機制座談會。邀請物業管理之專家,討論未來公營住宅中物
業管理公司空間經營之需求。
B 紹興社區中繼與安置
0830 0911 1018 台大校方、紹興社區、OURs、台大學生、民間團體五方 13 位代
表組成「紹興南村中繼暨出租住宅方案處理委員會」,每月一次會議,共商
未來基地開發時中繼居住以及未來安置的相關問題,尋求解法與共識。
0924 與台大總務處拜訪發展局,討論未來紹興基地開發都更所需要碰到的程序
問題,以及紹興社區中繼地點可能的解法、北市府願意提供哪些協助。
1009 參與教育部主持的紹興中繼地點國防部眷舍協調。
1013 與台大、紹興權益促進會分別簽訂《紹興南街基地弱勢居民中繼居住及長
期租用安置促成 合作意向書》、《紹興南村居民居住及安置方案 合作意向
書》,共同朝兩公約所闡明之居住權為目標,努力促成合作事項。
1029 與台大、紹興社區現勘未來基地開發居民中繼地點選項之一「忠勤三莊」。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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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
0808-0809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之第一階段第一梯次參訪,邀請來自日
本、韓國、香港與新加坡之住宅學者專家參訪及討論交流。
0815-0816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之第一階段第二梯次參訪,邀請來自日
本、韓國、香港與新加坡之住宅學者專家參訪及討論交流。
1024-25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第二階段工作坊,邀請來自日本、韓國、
香港、新加坡等四國共八位專家,就台北市推動公共出租住宅之政策方向、
興辦模式、建築計畫與營運管理等課題進行討論。
1026 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國際論壇,期望藉由八位外國專家之演講推廣公共出
租住宅。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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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推廣
0307 0316 0522 辦理萬華青年段及松山寶清段地面層公共空間討論,期望將在地
社區需求結合規劃設計,以求未來興建完成後,成為地方再生中心。
0410 於師大地理演講「臺北都市空間違建的政治經濟學-從華光、紹興及師大商
圈爭議談起」,分享臺北市政治經濟脈絡下之違建與都市發展之課題。
0413 應建築師雜誌邀請,與新北市鄉發展局局長張璠針對新北市住宅政策與公
共出租住宅現況與願景進行討論。(下圖資料來源:建築師雜誌網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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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雜誌網站,http://www.twarchitect.org.tw/2013.06/A3-2.htm,瀏覽日期: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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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辦理日本大阪公共住宅經驗分享座談會,會中分享日本公共出租住宅政策
規劃、興辦模式、租金租期等,以及與住宅結合之社會福利服務輸送與社
會企業。
交流參訪
0422 英國社區營造大師 NICK Wates 來訪,瞭解社區規劃現況與住宅運動。
0429 0530 0724 0926 參與社會住宅推盟例會,並拜訪南機場樂活園區、永和青年
住宅等公共出租住宅及地區福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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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拜訪利伯他茲基金會。此基金會由教會系統支持,協助安康青少年、藥癮
者生活重建。
0606 北京清華大學同衡規畫研究所來訪,分享新北市社區規劃、安康平宅改建、
三鶯部落都市原住民異地安置等。
0610 拜訪愛鄰社區服務協會。愛鄰社區服務協會為社會局委託進行安康家戶服
務(針對親職功能較弱的家戶約 100 家)。
0611 拜訪勵馨基金會。勵馨是以關懷婦女出發並延伸青少年面向,除了接受政
府委託執行如臺北市南區少年服務中心等,並發展出二手物流中心與巧克
力工坊等社會企業型態。
0613-0616 香港公共出租住宅暨非政府組織交流參訪,其中拜訪香港房委會了解
其公屋政策規劃執行以及與不同議題之社會運動團體互動,交換關於公
屋、迫遷、都市大型公共空間與都市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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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拜訪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該中心以企業經營
knowhow、證明我(身心障礙者)可以養活自己的實戰精神與經驗,並研發多
種身心障礙者配搭合作的模式。
0621 拜訪中正國宅銀髮服務中心。由財團法人
關懷長青文教基金會經營,發展與周邊社
區商店合作、關心失智老人的愛心商店型
態,共同打造一個老人可以回得了家的友
善社區環境。
0621 拜訪三重青少年基地。由人本基金會接受
當地屋主捐贈一(四層樓)建築,改造並執行在地弱勢青少年的成長培伴,以
課輔為引,社團為體,培養”轉大人”過程中學習獨立。
0625 拜訪慈芳關懷所。慈芳為服務精障者由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經營,以會所
模式採會員制,由會員與工作人員共同決定與推動慈芳中心的運作,透過
大家一起做事達成共同經營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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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拜訪「伊甸台南大林社會住宅」,認識台灣第一例民間
興辦社會住宅營運現況與未來規劃。
0806 新加坡大學建築系教授陳鳴鵑來訪,訪談彭揚凱秘書長及討論未來合作舉
辦參與式工作坊可能性。
1007 耕心蓮苑社區廚房參訪。以社會企業模式經營社區餐廳,販售商品有饅頭、
鳳梨酥、牛扎糖、棗核糕等點心,營收回饋於該單位教育事業。
1031 邀請日本大阪 NICE 社會企業進行座談,瞭解其執行經驗與建立後續交流網
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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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報導
0411 公視 NGO 觀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OuSDKXAkhU&list=PL_7P3UOTT6pC6ni_7Vf_Hs
rFZIQugD4wg
0706 牽手護吊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am7QFEN20o&feature=youtu.be
0731 碧潭吊橋指定古蹟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4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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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專題: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
今年 4 月 29 日司法院大法官發布釋字第709號,指出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諸多
違憲問題,相關機關應於一年內提出修訂。該解釋文明確揭示現行都更條例「未
規定由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
及論辯後,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成核定…(略)」實
屬不當,就此,營建署暨各地方政府遂擬定暫行作業程序及公聽會程序作業要點
以為回應。
然包括 OURs 等民間專業團體認為,目前各地方政府實行的作業要點過於草率,
並未真正回應大法官釋憲文意旨及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作業要點。為使即將進
行修法都更條例在聽證程序與辦法能有效改進, OURs 偕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
公室、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都市更新公民論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
盟等團體,於 102 年 9 月 2 日於立法院辦理「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
例」公聽會。除邀請內政部、法務部、五都政府代表出席,還有許多關心都市更
新之律師、學者、民間團體代表或個人亦前來提出建言,期作為機關擬定作業要
點之依據並回應至都更條例修法內容,以符合大法官解釋之意義。
公聽會由尤美女委員及陳節如委員共同主持,本公聽會與會專家、民間團體發言
重點如下(公聽會完整記錄,請參閱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zXgsWLk6BPJMXgyWlZJcmZ2NFk/edit):
1. 蔡志揚律師在 709 釋憲文公告後,參與多場台北市、新北市的「都更公聽
與聽證並行的聽證會」,觀察這些實務運作,提列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
討。例如一、聽證舉辦的時間點?聽證是否能取代原有的公聽會程序?二、
聽證通知的對象、資料提供、以及當事人該如何定義?三、都更聽證程序
之進行,主持人如何決定?書面紀錄如何具體記載?及是否能錄音錄影等。
2. 鄭文龍律師提到都更的必要性審查的根本問題:這個社區真的要都更嗎?
有沒有符合必要性、公益性?而非為炒作土地作嫁。又目前大法官解釋的
所有版本都沒有處理到最重要的第 16 條:主管機關審查。誰來審查?名額
誰產生?是否公正、適格?第 16 完全沒有規範,只有少數如尤美女委員提
出的修法版本有規定公益團體及學者專家應占 1/2。審查中最重要的就是審
查人是否公正,因此審查機關要明確、審查程序也要很明確,而且應該要
做實質審查,並設立監督機關監督審議委員。
3. 羅傳賢教授提出公聽跟聽證之分別與效力。正式聽證應該是準司法裁決
式,在審議中就要舉辦。並建議,都更條例應將聽證程序詳列於條文中,
並訂定詳細聽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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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代表陳虹穎指出目前聽證程序的空洞化,無法實
質回應現況,應盡快應降低民眾理解資訊的困難,使程序跟資料都更親民、
並採預備聽證程序,才能使民眾有時間理解並整理爭點,回到實質討論。
5. 淡江大學建築系主任黃瑞茂舉近期淡水小白宮前都更的例子,建議聽證應
該拉到都更計畫前,公開討論必要性與合理性,以及公有地配合都更的必
要、公共利益評估等問題。並強調市民參與聽證的意義,是城市價值的討
論,爭點絕對不只在成案之後的權利變換。
6. 消基會理事林旺根提到聽證不應取代公聽,且聽證不應馬上做成決議,決
定的時間點應該是在小組審議之後、大會決議之前,才符合聽證的主要目
的。
7. 兩公約聯盟代表施逸翔強調「透明諮詢」與「參與決策」目前並未被實踐,
其他關於聽證主持人、都更審議委員會組成人選是否公平公正,民眾也有
諸多疑慮。法務部回應已辦理四期的聽證主持人培訓營,加強主持人對聽
證程序的專業。
8. 會中有關「都更必要性」的討論機乎是多數民間代表的共同意見。另外對
於「利害關係人」的定義,與會者多有共識不應侷限在 500 公尺半徑範圍
內。許多公益團體致力於歷史、古蹟、文化、日照、環境、動物、植物、
土地等公共資產/公共利益維護,其利害關係未必小於半徑 500 公尺內居
民,應該被納入利害關係人考量。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7
參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
姓名 數目 備註 姓名 數目 備註
萬德厚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殷寶寧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清華同衡公司 3000 一筆 高小倩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林德勇 12000 一筆 謝金絨 50000 一筆
江順裕 1000 一筆 張華蓀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王立甫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鄧景元 2000 一筆
王鴻楷 3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再發 10000 一筆
高偉誌 2000 一筆 陳宥希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双元 5000 一筆 曾木營 5000 一筆
許詠鈞 10000 一筆 喻肇川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江柏煒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龐景行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顏亮一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彭揚凱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吳瑪悧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旭正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森妹 3000 一筆 曾建勝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汪其桐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吳燕妹 2000 一筆
汪荷清 4000 一筆 曾漢珍 500 每月固定捐款
周劭欣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馮大年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顧盈弘 8800 一筆 呂秉怡 2000 一筆
於幼華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麗玲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麗玲 8000 一筆 楊友仁 500 每月固定捐款
陳揚馨 10000 一筆 慕思勉 4500 一筆
陳美齡 2000 一筆 劉可強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薛昌煒 60000 一筆 林建成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金榮 1000 一筆 劉欣蓉 20000 一筆
林洪文 1000 一筆 遲恆昌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林興溪水協會 3000 不定期捐 1000 簡旭伸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徐進鈺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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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我們需要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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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卡定期小額捐款】
請填寫下頁所附信用卡捐款表格後,傳真給我們,Fax : (02) 23656829
-- 無論您贊助我們多少金額,我們都將致上深深的感謝,並開立收據給您,減免您的所得稅額度 --
信用卡定期小額捐款表格 請填寫以下表格後傳真給我們,
Fax : (02) 23656829
信用卡別: □VISA 卡 □MASTER 卡 □JCB
信用卡號:
有效期限: 簽名:(與卡片背面一致)
發卡銀行:
檢查碼(卡片背後簽名處,後三碼):
捐款金額: □ 元
□每月固定捐款 元,為期 年
期限自西元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填表日期: / /
持卡人同意依照信用卡捐款使用約定,一經使用,均應按所示之全部金額,付款發卡銀行。
代號 01-016-3554-3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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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資料:必填】信用卡捐款人,請續填寫捐款人資料
姓名: 所屬單位/社區:
身分證字號:(此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要求,只做捐款證明用,不作他用)
出生年月日:民國 年 月 日
Email:
通訊地址:
永久地址:
電話: 傳真:
行動電話:
捐款收據抬頭:
收據開立方式:□一次開立 □每年年終開立 □按月捐款開立
1.OURs 此信用卡捐款作業係依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作業辦理。
2.依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捐款公益團體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
20%者,可扣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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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

  • 1.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 各位先進夥伴您好: 首先說聲抱歉,因秘書處業務繁忙,將今年度 4~10 月工作報告合併成 一期出刊。另考量 OURs 倡議工作涵蓋各項都市環境議題,自本期起,將 「住宅政策專案報告」更名為「OURs 住宅暨都市環境議題工作報告」,以 儘周全。本期工作報告內容包括:  工作動態:羅列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 OURs 工作重點  專題報導:本期專題乃針對大法官釋字 709 號釋憲文涉及都市更新聽證程序 與實行之議題,摘錄 OURs 與尤美女、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合作舉辦「傾 聽人民的聲音--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之重點,將做為民間團體關注都 市更新條例修法之重點依據。  專款芳名錄:羅列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再次感謝各位捐款者的 支持! 理事長夏鑄九 秘書長 彭揚凱 敬上 目錄 壹 工作動態................................................................................................................2 貳 專題報導: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15 參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17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 NEWSLETTER Organization of Urban Re-s 第 3~4 期 2013/04-2013/10 出刊日期:2013/11 編輯:莊婷宇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 電話:02-23656515 傳真:02-23656829 Email:ours@ours.org.tw 捐款帳戶: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郵政劃撥 16224584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 26 巷 39 號 2 樓
  • 2.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2 壹 工作動態 A 政策倡議監督 a)住宅政策 0403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十餘社福團體共同拜訪張金鶚副市長,討論未來社 會住宅政策施政與願景方向。 0413 與李新議員合作共同舉辦安康公營住宅改建社區說明會,邀請台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副局長許阿雪與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針對改建時程及未來租 金租期等事宜釐清說明。社會局並允諾於今年年底公布租金與租期標準。 0531 0703 0807 1001 1030 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討未來公營住宅中弱勢家戶之合 理租金計算 0509 0618 0805 1022 參與由張金鶚副市長主持之住宅小組會議,擬定未來弱勢入 住社會住宅規定及推行弱勢租屋實驗方案。 0604 與陳節如立法委員合辦「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國宅案、淡水合宜住宅案之規 劃及社會住宅推動進度」公聽會,討論個案目前進度與實施現況,並監督 其政策與執行。 0819 參與奢侈稅成效座談會,討論奢侈稅實行兩年之成效與房屋持有稅之議題。 1004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共同拜訪段宜康委員,針對住宅政策(住 宅預算之分派、居住補貼的所得逆分配)、都市政策(工業區住宅、都市更新) 提出具體建議。
  • 3.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3 1007 參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辦之「世界人居日 弱勢居無寧日」記者會,監督 政府住宅政策與具體提出住宅資源分配、社會住宅入住、租金補貼、住宅 法修法等訴求。 b)都市更新 0415 0812 0912 1015 1105 參與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辦之都市更新公民 論壇,討論各國與地方可借鏡的都更經驗,研究都市更新修法與倡議。 0711 0802 0904 參與張金鶚副市長主持之 NGO 小組會議,針對都市設計審議與 都市更新流程之透明化與民眾參與面相進行討論。 0814 參與日商野村綜合研究所之 PFI 座談會,共同討論以 PFI 模式興建公共出 租住宅財務規劃可行性。 0902 與尤美女、陳節如立法委員合辦「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 聽會,邀請民間代表與政府共同討論都市更新中聽證機制實行現況與未來 方向。
  • 4.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4 c)文資保育 0706 與碧潭吊橋守護聯盟共同發起「牽手護吊橋」行動。當天下起午後雷陣雨, 接近四點時雷雨間歇,四點整,在吳晉淮先生的碧潭假期懷舊歌謠中,當 天將近 400 人共聚吊橋上,手舉「票投碧橋指定古蹟」標語,高聲喊出碧 潭吊橋應該指定古蹟的期望,期盼能喚起審議委員,在下一次的審議大會 中對碧潭吊橋價值的重視。 0715 繼「牽手護吊橋」後再發起【1 人 1 信 1 電話=碧潭吊橋守護行動】,透過 FACEBOOK 及紙本傳單,提供民眾瞭解議題發展的管道及行動建議。 0730 於 7 月 31 日辦理第二次碧潭吊橋文化資產審議會前,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呼籲社會大眾共同參與 7 月 31 日的審議會,守護屬於全民的碧潭吊橋。記 者會由 OURs 秘書長彭揚凱主持,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林崇熙、土木 工程師王偉民先生、環境法律人協會蔡志揚律師、淡江建築系主任黃瑞茂 共同出席,呼籲國人關心審議過程。 0731 新北市文化局辦理碧潭吊橋文化資產審議會, OURs 以提報人身分參與會議,但文化局不開放民 眾及媒體旁聽碧潭吊橋古蹟審議,經歷一番衝突文 化局僅同意會議室外等待。民眾與媒體苦候 3 小時 等待審議結果出爐,碧潭吊橋經委員會審議將指定 為古蹟,並於一週後正式公告。
  • 5.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5 B 專案工作 a)安康公營住宅 0608 成立安康駐地工作站。接續先前 OUs 在社區以安康俱樂部的方式繼續經 營,提供居民一個可以聊天、展現自我、談論公共事務、凝聚共同行動的 基地;並作為工作坊與座談會、社區課程進行的場域。 0627 0711 居民組織會議,與安康居民討論發行社區報內容 0518 0601 0615 0629 0713 0727 辦理安康綠美化課程,藉彼此討論指認社區課 題,引發住戶關心自己居住環境。
  • 6.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6 0711 0712 安康專家諮詢會議,針對安康公營住宅第二、第三期基地之住宅單元、 建築公共空間、開放空間等空間需求與模式進行討論。 0902-0905 公共藝術工作坊。邀請美國行動藝術家葉蕾蕾女士來台,結合明道國 小居住於安康平宅的高年級學童 10~15 位,透過討論、參訪、行動等計畫, 思索公營住宅公共藝術推動執行的可能性,帶動家長與居民對於環境與社 區營造的正面能量。 0926 安康公共設施工作坊。針對安康公營住宅之 公共空間(社會福利、社會學習、社會企業) 內容及運營進行討論 1011 安康管理公約討論。與安康現居民討論生活公約以及未來公營住宅管理記 點模式的可行性。 1014 安康公共空間需求討論。安康公營住宅逐步推動完成之前,未來可能發生 的活動,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需要相應的公共設施進駐,會議中與公部門 協調未來安康公營住宅需要之公共設施空間。 1027 青年家戶工作坊。邀請大龍峒青年家戶以現況居住經驗對公營住宅之空間 提出建議。
  • 7.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7 1031 1107 物業管理機制座談會。邀請物業管理之專家,討論未來公營住宅中物 業管理公司空間經營之需求。 B 紹興社區中繼與安置 0830 0911 1018 台大校方、紹興社區、OURs、台大學生、民間團體五方 13 位代 表組成「紹興南村中繼暨出租住宅方案處理委員會」,每月一次會議,共商 未來基地開發時中繼居住以及未來安置的相關問題,尋求解法與共識。 0924 與台大總務處拜訪發展局,討論未來紹興基地開發都更所需要碰到的程序 問題,以及紹興社區中繼地點可能的解法、北市府願意提供哪些協助。 1009 參與教育部主持的紹興中繼地點國防部眷舍協調。 1013 與台大、紹興權益促進會分別簽訂《紹興南街基地弱勢居民中繼居住及長 期租用安置促成 合作意向書》、《紹興南村居民居住及安置方案 合作意向 書》,共同朝兩公約所闡明之居住權為目標,努力促成合作事項。 1029 與台大、紹興社區現勘未來基地開發居民中繼地點選項之一「忠勤三莊」。
  • 8.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8 C 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 0808-0809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之第一階段第一梯次參訪,邀請來自日 本、韓國、香港與新加坡之住宅學者專家參訪及討論交流。 0815-0816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之第一階段第二梯次參訪,邀請來自日 本、韓國、香港與新加坡之住宅學者專家參訪及討論交流。 1024-25 辦理「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第二階段工作坊,邀請來自日本、韓國、 香港、新加坡等四國共八位專家,就台北市推動公共出租住宅之政策方向、 興辦模式、建築計畫與營運管理等課題進行討論。 1026 亞洲地區住宅研討會國際論壇,期望藉由八位外國專家之演講推廣公共出 租住宅。
  • 9.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9 理念推廣 0307 0316 0522 辦理萬華青年段及松山寶清段地面層公共空間討論,期望將在地 社區需求結合規劃設計,以求未來興建完成後,成為地方再生中心。 0410 於師大地理演講「臺北都市空間違建的政治經濟學-從華光、紹興及師大商 圈爭議談起」,分享臺北市政治經濟脈絡下之違建與都市發展之課題。 0413 應建築師雜誌邀請,與新北市鄉發展局局長張璠針對新北市住宅政策與公 共出租住宅現況與願景進行討論。(下圖資料來源:建築師雜誌網站1 ) 1 建築師雜誌網站,http://www.twarchitect.org.tw/2013.06/A3-2.htm,瀏覽日期:2013/10/10。
  • 10.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0 0505 辦理日本大阪公共住宅經驗分享座談會,會中分享日本公共出租住宅政策 規劃、興辦模式、租金租期等,以及與住宅結合之社會福利服務輸送與社 會企業。 交流參訪 0422 英國社區營造大師 NICK Wates 來訪,瞭解社區規劃現況與住宅運動。 0429 0530 0724 0926 參與社會住宅推盟例會,並拜訪南機場樂活園區、永和青年 住宅等公共出租住宅及地區福利案例。
  • 11.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1 0529 拜訪利伯他茲基金會。此基金會由教會系統支持,協助安康青少年、藥癮 者生活重建。 0606 北京清華大學同衡規畫研究所來訪,分享新北市社區規劃、安康平宅改建、 三鶯部落都市原住民異地安置等。 0610 拜訪愛鄰社區服務協會。愛鄰社區服務協會為社會局委託進行安康家戶服 務(針對親職功能較弱的家戶約 100 家)。 0611 拜訪勵馨基金會。勵馨是以關懷婦女出發並延伸青少年面向,除了接受政 府委託執行如臺北市南區少年服務中心等,並發展出二手物流中心與巧克 力工坊等社會企業型態。 0613-0616 香港公共出租住宅暨非政府組織交流參訪,其中拜訪香港房委會了解 其公屋政策規劃執行以及與不同議題之社會運動團體互動,交換關於公 屋、迫遷、都市大型公共空間與都市更新等。
  • 12.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2 0618 拜訪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該中心以企業經營 knowhow、證明我(身心障礙者)可以養活自己的實戰精神與經驗,並研發多 種身心障礙者配搭合作的模式。 0621 拜訪中正國宅銀髮服務中心。由財團法人 關懷長青文教基金會經營,發展與周邊社 區商店合作、關心失智老人的愛心商店型 態,共同打造一個老人可以回得了家的友 善社區環境。 0621 拜訪三重青少年基地。由人本基金會接受 當地屋主捐贈一(四層樓)建築,改造並執行在地弱勢青少年的成長培伴,以 課輔為引,社團為體,培養”轉大人”過程中學習獨立。 0625 拜訪慈芳關懷所。慈芳為服務精障者由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經營,以會所 模式採會員制,由會員與工作人員共同決定與推動慈芳中心的運作,透過 大家一起做事達成共同經營的理念。
  • 13.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3 0726 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拜訪「伊甸台南大林社會住宅」,認識台灣第一例民間 興辦社會住宅營運現況與未來規劃。 0806 新加坡大學建築系教授陳鳴鵑來訪,訪談彭揚凱秘書長及討論未來合作舉 辦參與式工作坊可能性。 1007 耕心蓮苑社區廚房參訪。以社會企業模式經營社區餐廳,販售商品有饅頭、 鳳梨酥、牛扎糖、棗核糕等點心,營收回饋於該單位教育事業。 1031 邀請日本大阪 NICE 社會企業進行座談,瞭解其執行經驗與建立後續交流網 絡。
  • 14.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4 影音報導 0411 公視 NGO 觀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OuSDKXAkhU&list=PL_7P3UOTT6pC6ni_7Vf_Hs rFZIQugD4wg 0706 牽手護吊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am7QFEN20o&feature=youtu.be 0731 碧潭吊橋指定古蹟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46610
  • 15.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5 貳 專題: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例公聽會 今年 4 月 29 日司法院大法官發布釋字第709號,指出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諸多 違憲問題,相關機關應於一年內提出修訂。該解釋文明確揭示現行都更條例「未 規定由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 及論辯後,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成核定…(略)」實 屬不當,就此,營建署暨各地方政府遂擬定暫行作業程序及公聽會程序作業要點 以為回應。 然包括 OURs 等民間專業團體認為,目前各地方政府實行的作業要點過於草率, 並未真正回應大法官釋憲文意旨及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作業要點。為使即將進 行修法都更條例在聽證程序與辦法能有效改進, OURs 偕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 公室、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都市更新公民論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 盟等團體,於 102 年 9 月 2 日於立法院辦理「傾聽人民的聲音 健全都市更新條 例」公聽會。除邀請內政部、法務部、五都政府代表出席,還有許多關心都市更 新之律師、學者、民間團體代表或個人亦前來提出建言,期作為機關擬定作業要 點之依據並回應至都更條例修法內容,以符合大法官解釋之意義。 公聽會由尤美女委員及陳節如委員共同主持,本公聽會與會專家、民間團體發言 重點如下(公聽會完整記錄,請參閱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zXgsWLk6BPJMXgyWlZJcmZ2NFk/edit): 1. 蔡志揚律師在 709 釋憲文公告後,參與多場台北市、新北市的「都更公聽 與聽證並行的聽證會」,觀察這些實務運作,提列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 討。例如一、聽證舉辦的時間點?聽證是否能取代原有的公聽會程序?二、 聽證通知的對象、資料提供、以及當事人該如何定義?三、都更聽證程序 之進行,主持人如何決定?書面紀錄如何具體記載?及是否能錄音錄影等。 2. 鄭文龍律師提到都更的必要性審查的根本問題:這個社區真的要都更嗎? 有沒有符合必要性、公益性?而非為炒作土地作嫁。又目前大法官解釋的 所有版本都沒有處理到最重要的第 16 條:主管機關審查。誰來審查?名額 誰產生?是否公正、適格?第 16 完全沒有規範,只有少數如尤美女委員提 出的修法版本有規定公益團體及學者專家應占 1/2。審查中最重要的就是審 查人是否公正,因此審查機關要明確、審查程序也要很明確,而且應該要 做實質審查,並設立監督機關監督審議委員。 3. 羅傳賢教授提出公聽跟聽證之分別與效力。正式聽證應該是準司法裁決 式,在審議中就要舉辦。並建議,都更條例應將聽證程序詳列於條文中, 並訂定詳細聽證辦法。
  • 16.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6 4.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代表陳虹穎指出目前聽證程序的空洞化,無法實 質回應現況,應盡快應降低民眾理解資訊的困難,使程序跟資料都更親民、 並採預備聽證程序,才能使民眾有時間理解並整理爭點,回到實質討論。 5. 淡江大學建築系主任黃瑞茂舉近期淡水小白宮前都更的例子,建議聽證應 該拉到都更計畫前,公開討論必要性與合理性,以及公有地配合都更的必 要、公共利益評估等問題。並強調市民參與聽證的意義,是城市價值的討 論,爭點絕對不只在成案之後的權利變換。 6. 消基會理事林旺根提到聽證不應取代公聽,且聽證不應馬上做成決議,決 定的時間點應該是在小組審議之後、大會決議之前,才符合聽證的主要目 的。 7. 兩公約聯盟代表施逸翔強調「透明諮詢」與「參與決策」目前並未被實踐, 其他關於聽證主持人、都更審議委員會組成人選是否公平公正,民眾也有 諸多疑慮。法務部回應已辦理四期的聽證主持人培訓營,加強主持人對聽 證程序的專業。 8. 會中有關「都更必要性」的討論機乎是多數民間代表的共同意見。另外對 於「利害關係人」的定義,與會者多有共識不應侷限在 500 公尺半徑範圍 內。許多公益團體致力於歷史、古蹟、文化、日照、環境、動物、植物、 土地等公共資產/公共利益維護,其利害關係未必小於半徑 500 公尺內居 民,應該被納入利害關係人考量。
  • 17.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7 參 2013 年 4 月至 10 月捐款芳名錄 姓名 數目 備註 姓名 數目 備註 萬德厚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殷寶寧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清華同衡公司 3000 一筆 高小倩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林德勇 12000 一筆 謝金絨 50000 一筆 江順裕 1000 一筆 張華蓀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王立甫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鄧景元 2000 一筆 王鴻楷 3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再發 10000 一筆 高偉誌 2000 一筆 陳宥希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双元 5000 一筆 曾木營 5000 一筆 許詠鈞 10000 一筆 喻肇川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江柏煒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龐景行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顏亮一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彭揚凱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吳瑪悧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旭正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森妹 3000 一筆 曾建勝 500 每月固定捐款 汪其桐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吳燕妹 2000 一筆 汪荷清 4000 一筆 曾漢珍 500 每月固定捐款 周劭欣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馮大年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顧盈弘 8800 一筆 呂秉怡 2000 一筆 於幼華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麗玲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黃麗玲 8000 一筆 楊友仁 500 每月固定捐款 陳揚馨 10000 一筆 慕思勉 4500 一筆 陳美齡 2000 一筆 劉可強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薛昌煒 60000 一筆 林建成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曾金榮 1000 一筆 劉欣蓉 20000 一筆 林洪文 1000 一筆 遲恆昌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林興溪水協會 3000 不定期捐 1000 簡旭伸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徐進鈺 1000 每月固定捐款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2000 每月固定捐款
  • 18.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8 我們需要您的支持 如果 您肯定我們針對住宅議題的努力成果與未來工作方向,希望 您能慷慨解囊 予以支持,共同推動台灣的住宅改革,為下一代創造公平、合宜的居住環 境。贊助方式如下: 1.【郵政劃撥捐款】 郵政劃撥帳號:16224584 戶名: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2.【信用卡定期小額捐款】 請填寫下頁所附信用卡捐款表格後,傳真給我們,Fax : (02) 23656829 -- 無論您贊助我們多少金額,我們都將致上深深的感謝,並開立收據給您,減免您的所得稅額度 -- 信用卡定期小額捐款表格 請填寫以下表格後傳真給我們, Fax : (02) 23656829 信用卡別: □VISA 卡 □MASTER 卡 □JCB 信用卡號: 有效期限: 簽名:(與卡片背面一致) 發卡銀行: 檢查碼(卡片背後簽名處,後三碼): 捐款金額: □ 元 □每月固定捐款 元,為期 年 期限自西元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填表日期: / / 持卡人同意依照信用卡捐款使用約定,一經使用,均應按所示之全部金額,付款發卡銀行。 代號 01-016-3554-3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 19. OURs 都市改革派工作報告_第 3~4 期_2013/04-2013/08 19 【捐款人資料:必填】信用卡捐款人,請續填寫捐款人資料 姓名: 所屬單位/社區: 身分證字號:(此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要求,只做捐款證明用,不作他用) 出生年月日:民國 年 月 日 Email: 通訊地址: 永久地址: 電話: 傳真: 行動電話: 捐款收據抬頭: 收據開立方式:□一次開立 □每年年終開立 □按月捐款開立 1.OURs 此信用卡捐款作業係依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作業辦理。 2.依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捐款公益團體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 20%者,可扣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