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壽險季刊揭露的資料(如圖示:https://ppt.cc/fsCY4x),可進一步計算各年度「件數」與「保額」之累積解約失效率、保單繼續率(1 - 解約失效率[%])。 可得觀察年度之各年壽險件數繼續率&保額繼續率,在投保第5年度時,已有超過一半的壽險保單發生解約失效,繼續率分別為:「件數」繼續率之49.18%;「保額」繼續率之45.62%。再依資料持續計算至第20年時的繼續率情況,則分別為僅剩12.08%(件數)、6.73%(保額)的保單繼續率。 簡言之,該觀察年度的壽險保單數,#每100張保單中僅約12張能達成持有滿20年。 ◆解約失效之定義(節錄自研究報告): 解約失效率的基本觀念與死亡率類似,設某公司於年初簽發1000件個人壽險契約,觀察此1,000件契約於年度內變化情形,若年度內無被保險人死亡、全殘,有150件契約解約或失效,則該公司年度契約件數之解約失效率為15%。(依此類推) ✷出處:壽險季刊第110期(民國87年出刊) 註: 1、壽險解約失效率目前僅供研究用(過去民眾容易透過刊物得知) 2、Excel試算進位方式與原資料不同故略有誤差(可忽視) 3、目前規範業者僅需揭露2年內資料(保單繼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