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注册会计师除舞弊行为普遍存在的动机 / 压力、机会、态度 / 企图外,还应当首先考虑舞弊风险评估结果对审计工作的总体影响,即在制定总体计划阶段,应考虑舞弊风险评估结果的一般影响,如增派特殊知识及技能的审计人员;其次考虑已识别舞弊风险的具体影响;第三,执行下列程序,进一步确定有关管理层愈越内控的舞弊风险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影响, A 检查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事项,收集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证据,复核非正常或非标准的分录,并强调了解财务报表的手工或自动编制过程及有关信息的披露过程,特别关注重大错报可能怎样发生。明确注册会计师应依据职业判断评价舞弊风险因素,不是先考虑内部控制在有关财务报告的哪个或哪些方面得到有效实施,而是依据财务报表及账户的性质和复杂性,验证各种证据,包括手工或电子证据; B 复核会计估计,以发现导致重大错报的舞弊偏差。要求对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估计实施再复核程序,以发现任何潜在的可能单个出现时却被认为适当盈余管理行为的舞弊情况。第四,评价重大非经常性交易的实质及其合理性。在识别舞弊风险基础上,结合对客户有关计划与控制有效性的分析,评价已识别舞弊风险水平,并据此作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