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以解决原有标准不明确带来的纳税及管理问题。政策规定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中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5%,同时强调了国税与地税的征管权限划分。此补充政策旨在防止避税行为,维护税务系统的稳定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