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擬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以解決現行法條文在實際執行中的問題,包括文化資產分類、國定遺址指定程序和管理道德等。修正草案重點包括新增聚落建築群和無形文化資產類別,以及對公有建物和古蹟修復的管理規定。該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期望通過以促進文化資產的保護與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