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eShare a Scribd company logo
1 of 28
Download to read offline
1
行政院 第 3594 次會議
民國 107 年 3 月 29 日
討論事項(二)
內政部擬具「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
森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說明:
一、內政部函以,為強化現行建築物審查、勘驗及竣工查驗
等制度,導入第三方專業團體辦理審查,以落實三級品
管,並因應今年花蓮地震災害檢討,加強建築物構造安
全進行規範,本部爰擬具「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請核轉立法院審議。
二、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邀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本
院工程會、本院主計總處、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
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
相關機關代表會同審查整理竣事。
三、本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
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負責之結構、設備、防火避難設
施等項目,應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
指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法人、
學校或團體審查,以藉助第三方專業能力,提升建
築管理效能。(修正條文第 34 條)
(二)為確保建築工程施工品質,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
築物,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定經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法人、學校或
團體辦理勘驗合格後,方得繼續施工。(修正條文第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3
56 條)
(三)為強化查驗工作,增列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之竣工查
驗,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定經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法人、學校或團
體辦理,以提升建築管理效能。(修正條文第 70 條及
第 71 條)
(四)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物之構造安全,針對供公眾使
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建築物,其構
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主管建築機關令其改善或改
變其他用途。(修正條文第 77 條之 1)
(五)為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對於實施建築管理前
已建造完成之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在一定用途及
規模以上且有供營業使用事實,其未依第九十六條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4
第一項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照者,增訂處罰規定,
以促其依法完備相關程序。(修正條文第 95 條之 4)
四、茲將該修正草案(整理本)附後,擬請討論通過後,
由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提請
核議
附件如附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5
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施行,
距今已逾七十餘年,其間歷經十一次修正,已使我國建築管理體制漸臻
完備。近年來因面臨全球化挑戰,促使我國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化,為
求因應,建築管理之效能亟應提升;續因一百零五年二月六日高雄市美
濃區發生芮氏規模六點四地震,位於臺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等多處
建築物倒塌造成慘重傷亡,為強化現行建築物審查、勘驗及竣工查驗等
制度,爰導入第三方專業團體辦理建築審查、施工勘驗與竣工查驗,以
落實三級品管。另為因應一百零七年二月六日花蓮地震災害,加強原有
合法建築物之構造安全,爰擬具「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
要點如下:
一、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簽
證負責之結構、設備、防火避難設施等項目,應另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指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法人、學
校或團體審查,以藉助第三方專業能力,提升建築管理效能。(修正
條文第三十四條)
二、為確保建築工程施工品質,增列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構)、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6
法人、學校或團體辦理勘驗合格後,方得繼續施工。(修正條文第五
十六條)
三、為強化查驗工作,增列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之竣工查驗,應由第五
十六條第一項指定之機關(構)、法人、學校或團體查驗合格,以提
升建築管理效能。(修正條文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
四、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物之構造安全,針對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主管
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建築物,其構造安全
不符現行規定,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
用途。(修正條文第七十七條之一)
五、為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對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供
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在一定用途及規模以上,且有供營業使用事實,
其未依第九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照者,增訂處罰規定,
以促其依法完備相關程序。(修正條文第九十五條之四)
六、配合本次修正之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
及相關子法修訂,需有相當時間準備,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
期。(修正條文第一百零五條)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7
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十四條 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
審查建築物工程圖樣
及說明書,應就規定
項目為之;其餘項目
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
專業工業技師依本法
規定簽證負責。
一定規模以上之建
築物,由建築師或建築
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簽證
負責之結構、設備、防
第三十四條 直轄市、縣
(市)(局)主管建
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
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
書,應就規定項目為
之,其餘項目由建築
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
業技師依本法規定簽
證負責。對於特殊結
構或設備之建築物並
得委託或指定具有該
項學識及經驗之專家
一、現行第一項有關建造
審查、簽證與外審,
拆 成 二 項 分 別 規 定
之,且考量實務上較
少有鑑定業務,爰刪
除「鑑定」文字,並
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二項為整合安全設
計審查制度,修正一
定 規 模 以 上 之 建 築
物,應另由第三方專
業團體審查結構、設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8
火避難設施等項目,應
另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指定經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
機關(構)、法人、學
校或團體審查之;其審
查費用,應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建築機關
向起造人收取之。
第一項規定項目之
審查人員,以大專校院
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
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
以上之特種考試相關類
科考試及格,經依法任
或機關、團體為之;
其委託或指定之審查
或鑑定費用由起造人
負擔。
前項規定項目之審
查或鑑定人員以大、專
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
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
以上之特種考試相關類
科考試及格,經依法任
用,並具有三年以上工
程經驗者為限。
第一項之規定項目
及收費標準,由內政部
定之。
備、防火避難設施等
項目。即建築物為一
定規模以上者,由起
造人以私法契約委託
第三方專業團體就第
一項簽證事項進行複
查,提出改善建議。
惟為避免第三方專業
團體直接向起造人收
取費用易影響審查結
果信賴度與社會觀感
問題,爰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建築機
關代收代付其審查費
用。另第三方專業團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9
用,並具有三年以上工
程經驗者為限。
第二項認可之機關
(構)、法人、學校或
團體應具備之資格、條
件、受指定之權限與審
查項目、解除或終止指
定、監督及其他相關事
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建築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規定項目
、第二項之一定規模及
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
建築機關定之。
體如未依法令所賦予
之權限與應審查之項
目辦理,或於複查過
程有其他違反法令情
形,依第四項授權所
定辦法規定,視情節
對團體或人員予以懲
處(例如限制或解除
其權限),同時應依
法負起民刑事責任。
三、現行第二項移列第三
項 , 並 酌 作 文 字 修
正。
四、增列第四項,授權訂
定第三方專業團體相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0
關事項之管理辦法。
五、現行第三項移列第五
項,並配合第二項規
定,增列授權一定規
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 並 酌 作 文 字 修
正。
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中
必須勘驗部分,應由
直轄市、縣(市)主
管建築機關指定由承
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
申報後,方得繼續施
工。一定規模以上之
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中
必須勘驗部分,應由直
轄市、縣(市)主管建
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
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
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
一、本法第三十九條明定
起造人應依核定工程
圖樣及說明書施工,
第五十八條則規定主
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
得隨時加以勘驗。另
建築計畫核定於實務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1
建築物,應另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建
築機關指定第三十四
條第二項經中央主管
建築機關認可之機關
(構)、法人、學校
或團體勘驗合格,出
具施工勘驗合格證明
文件後,方得繼續施
工;其勘驗應自接到
申請之日起三日內完
竣。勘驗費用,應由
直轄市、縣(市)主
管建築機關向起造人
收取之。
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
機關得隨時勘驗之。
前項建築工程必須
勘驗部分、勘驗項目、
勘驗方式、勘驗紀錄保
存年限、申報規定及起
造人、承造人、監造人
應配合事項,於建築管
理規則中定之。
上係指建築許可相關
事 項 , 直 轄 市 、 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
非於建築許可時,指
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
人按時申報勘驗,爰
刪除第一項有關指定
申報勘驗時點及主管
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
之規定。又為強化一
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施
工勘驗,增訂第一項
後段,明定應另由第
三 方 專 業 團 體 勘 驗
後,方得繼續施工,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2
前項建築工程必須
勘驗部分、勘驗項目、
勘驗方式、勘驗紀錄保
存年限、申報規定及起
造人、承造人、監造人
應配合事項,於建築管
理規則中定之。
第一項之一定規模
及收費基準,由中央主
管建築機關定之。
即建築物為一定規模
以上者,應由起造人
以私法契約委託第三
方專業團體就必須勘
驗部分之規定項目進
行勘驗,提具施工勘
驗合格證明文件,始
得繼續施工。另為避
免第三方專業團體直
接向起造人收取費用
易影響勘驗結果信賴
度與社會觀感問題,
爰 由 直 轄 市 、 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
代 收 代 付 其 勘 驗 費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3
用。第三方專業團體
未依法令所賦予之權
限與未依規定辦理勘
驗或於勘驗過程有其
他違反法令之情形,
依修正條文第三十四
條第四項授權所定辦
法規定,視情節對團
體 或 人 員 予 以 懲 處
(例如限制或解除其
權限),同時應依法
負起民刑事責任。又
為免導入第三方專業
團體勘驗後,影響工
程進度及強化現場勘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4
驗確實性,爰配套規
範應自接到申請之日
起三日內勘驗完竣。
二、第二項未修正。
三、增列第三項,授權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
第一項之一定規模及
收費基準。
第七十條 建築工程完竣
後,應由起造人會同
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
使用執照。但建築物
無承造人或監造人,
或承造人、監造人無
第七十條 建築工程完竣
後,應由起造人會同承
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
執照。直轄市、縣(市
)(局)主管建築機關
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
一、現行第二項有關起造
人單獨申請之例外規
定,與第一項前段申
請人之規定合併,列
為第一項,並酌作文
字修正。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5
正當理由,經建築爭
議事件評審委員會評
審後,拒不依評審結
果會同或無法會同者
,由起造人單獨申請
之。
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自接到
前項申請之日起十日內
依指定項目查驗完竣,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查
驗期限,得展延為二十
日。但一定規模以上之
建築物,應由第五十六
條第一項指定之機關(
十日內派員查驗完竣。
其主要構造、室內隔間
及建築物主要設備等與
設計圖樣相符者,發給
使用執照,並得核發謄
本;不相符者,一次通
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
驗。但供公眾使用建築
物之查驗期限,得展延
為二十日。
建築物無承造人或
監造人,或承造人、監
造人無正當理由,經建
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
評審後而拒不會同或無
二、現行第一項後段竣工
查驗與使用執照核發
程序,分別移列第二
項及第三項規定。
三、修正條文第二項竣工
查驗項目因建築物樣
態及規模而有不同,
爰修正為指定項目。
另為落實建築物竣工
查驗,增訂但書,明
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
物應由第三方專業團
體竣工查驗,即建築
物 為 一 定 規 模 以 上
者,應由起造人以私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6
構)、法人、學校或團
體查驗合格,出具查驗
合格證明文件;其查驗
費用,應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向
起造人收取之。
經查驗其指定項目
與設計圖樣相符或檢附
查驗合格證明文件者,
由直轄市、縣(市)主
管建築機關發給使用執
照,並得核發謄本;不
相符者,一次通知其修
改後,再報請查驗。
法會同者,由起造人單
獨申請之。
第一項主要設備之
認定,於建築管理規則
中定之。
法契約委託第三方專
業團體就指定項目進
行查驗,提具竣工查
驗合格證明文件,始
得申領使用執照;惟
為避免第三方專業團
體直接向起造人收取
費用易滋生查驗結果
信賴度與社會觀感問
題,爰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
代 收 代 付 其 查 驗 費
用。第三方專業團體
未依法令所賦予之權
限與未依規定辦理查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7
第二項之指定項目
、一定規模及收費基準
,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
定之。
驗或於查驗過程有其
他違反法令之情形,
得依修正條文第三十
四條第四項授權所定
辦法規定,視情節對
團體或人員予以懲處
(例如限制或解除其
權限),同時應依法
負起民刑事責任。又
為降低導入第三方專
業團體竣工查驗制度
影響使用執照核發效
率,於申請使用執照
前,即可進行竣工查
驗。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8
四、現行第一項後段使用
執照核發程序規定,
配合第二項修正查驗
項目移列第三項,並
修正相關內容,另配
合第二項但書規定,
增訂一定規模以上建
築物經第三方專業團
體竣工查驗合格後,
檢附查驗合格證明文
件 , 即 發 給 使 用 執
照。
五、增列第四項,授權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
第二項之指定項目、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19
一 定 規 模 及 收 費 基
準。
六、配合第一項主要設備
刪除,現行第三項爰
予刪除。
第七十一條 申請使用執
照,應備具申請書,並
檢附下列各件:
一、原領之建造執照或
雜項執照。
二、建築物竣工平面圖
及立面圖。
三、第七十條第二項之查
驗合格證明文件。
第七十一條 申請使用執
照,應備具申請書,
並檢附左列各件:
一、原領之建造執照或雜
項執照。
二、建築物竣工平面圖及
立面圖。
一、第一項序文酌作文字
修正,另配合修正條
文第七十條第二項但
書增訂一定規模以上
建 築 物 竣 工 查 驗 方
式,爰增訂第一項第
三款及修正第二項規
定。
二、第一項係明定申請使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0
建築物與核定工程
圖樣完全相符者,免附
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
未達第七十條第二項所
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
物,免附查驗合格證明
文件。
建築物與核定工程
圖樣完全相符者,免附
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
用執照應備文件,其
體 例 與 申 請 建 造 執
照、變更使用執照、
拆除執照規定相同,
實務上申請時如有缺
漏 , 原 則 得 予 以 補
正,且第三款查驗合
格證明文件得於核發
使用執照前檢附,併
此敘明。
第七十七條之一 為維護
公共安全,供公眾使
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
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
第七十七條之一 為維護
公共安全,供公眾使
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
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
一、因應一百零七年二月
六日花蓮地震災害,
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
物之構造安全,針對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1
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
建築物,其構造、防
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
備不符現行規定者,
應視其實際情形,令
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
途;其申請改善程序
、項目、內容及方式
等事項之辦法,由中
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
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
及消防設備不符現行
規定者,應視其實際
情形,令其改善或改
變其他用途;其申請
改善程序、項目、內
容及方式等事項之辦
法,由中央主管建築
機關定之。
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
主管建築機關認為有
必要之建築物,其構
造 安 全 不 符 現 行 規
定,應令其改善或改
變其他用途,爰修正
本條規定。
二、內政部已透過修正建
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
證及申報辦法,強制
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
物及經當地主管建築
機關公告之建築物,
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
檢查及申報,未依規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2
定辦理檢查申報者,
得依本法第九十一條
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處
罰。因此原有合法建
築物耐震能力不符現
行規定者,其公共安
全檢查申報時,應依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訂
定之評估基準(包括
評估方法、不須補強
或補強後之耐震能力
基準)等改善事項辦
理,再行申報。未予
改善並再行申報者,
屬違反現行第七十七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3
條第三項規定,依第
九十一條第一項第四
款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之三 本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
月五日修正施行後,
違反第九十七條之三
第二項規定,未申請
審查許可,擅自設置
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者,處建築物所有權
人、土地所有權人或
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
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限期改善或補
第九十五條之三 本法
修正施行後,違反第
九十七條之三第二項
規定,未申請審查許
可,擅自設置招牌廣
告或樹立廣告者,處
建築物所有權人、土
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屆期仍未改善或補
本條係於九十二年六月
五日增訂,為明本條
文適用時點,爰定明
上述修正日期,以利
適用。另酌作文字修
正。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4
辦手續;屆期仍未改
善或補辦手續者,得
按次處罰。必要時,
得令其限期自行拆除
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
告。
辦手續者,得連續處
罰。必要時,得命其
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
廣告或樹立廣告。
第九十五條之四 未依第
九十六條第一項本文
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
照之供公眾使用之建
築物,在一定用途及
規模以上,且有供營
業使用事實者,經通
知限期申請,屆期未
申請者,處建築物所
一、本條新增。
二、臺中市「哈克飲料店
(PUB)」於一百年三月
六日凌晨發生火災,
造成嚴重傷亡事件,
除加強公共安全管理
措施外,因該建築物
屬實施建築管理前已
建造完成之供公眾使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5
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
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
以下罰鍰,並限期改
善或補辦手續;屆期
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
而繼續使用者,得按
次處罰,並限期停止
其供公眾使用。必要
時,並停止供水、供
電或封閉。
前項一定用途及規模
以上,且有供營業使用
事實之建築物,其認定
標準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情
用建築物,且未依現
行第九十六條第一項
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
照,因其具有營業使
用事實易造成公安危
害,惟尚無罰則強制
其申請。考量實施建
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
者,屬合法建築物,
爰僅針對一定用途及
規模以上且有供營業
使用事實之供公眾使
用 建 築 物 , 經 直 轄
市、縣(市)主管建
築 機 關 通 知 限 期 申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6
形定之。 請 , 屆 期 仍 未 申 請
者,增訂第一項處罰
規定,促其依法完備
程序,加強建築物公
共安全管理。
三、第一項所定一定用途
及規模以上有供營業
使用事實之建築物,
考量各地方政府因應
地方發展特色與環境
需求,須就不同使用
用途之規模大小予以
規範,爰於第二項授
權各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視其實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7
際情形訂定標準,俾
以因地制宜。
第一百零五條 本法自公
布日施行。但中華民
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
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
,自九十八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施行;○年
○月○日修正之第三
十四條、第五十六條
、第七十條及第七十
一條條文,自公布後
一年施行。
第一百零五條 本法自公
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
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
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施行。
一、現行第一項內容未修
正,列為本條文。
二、現行第二項配合法制
體例,將三讀日期修
正為公布日期,並與
第一項合併規範,列
為但書。
三、考量本次修正條文第
三十四條、第五十六
條、第七十條及第七
十 一 條 認 可 機 關
( 構 ) 之 指 定 、 審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28
查、勘驗、查驗項目
及 相 關 辦 法 之 訂 定
等,需有作業時間,
爰於但書增訂前述修
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為 自 公 布 後 一 年 施
行,至其餘修正條文
則自公布日施行。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594次
院
會
會
議
3B08BEA7C3247B3E

More Related Content

Similar to 20180329內政部:「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R.O.C.Executive Yuan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huyijiluhuyijilu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R.O.C.Executive Yuan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R.O.C.Executive Yuan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R.O.C.Executive Yuan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中 央社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pasvba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33會議紀錄
33會議紀錄33會議紀錄
33會議紀錄huiyijilu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Similar to 20180329內政部:「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20190117(法條)國防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20171123內政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804經濟部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160929財政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
20150806褒揚本院故顧問丁育群先生案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
第35局局務會議紀錄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
20180503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法條】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20161117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2017050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1227(法條)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20180510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
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全版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228(法條)教育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暨「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制定「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提法規會審議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80412 法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條】20200618司法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0922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33會議紀錄
33會議紀錄33會議紀錄
33會議紀錄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0706法務部: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ore from R.O.C.Executive Yuan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R.O.C.Executive Yuan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R.O.C.Executive Yuan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R.O.C.Executive Yuan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R.O.C.Executive Yuan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R.O.C.Executive Yuan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R.O.C.Executive Yuan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R.O.C.Executive Yuan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R.O.C.Executive Yuan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R.O.C.Executive Yuan
 

More from R.O.C.Executive Yuan (20)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
20201121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事實清單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
20201119【懶人包】衛生福利部:「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懶人包】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法條】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
20201119【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推動成效」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
【懶人包】20201112經濟部:「振興三倍券新增發放對象」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推動成效」報告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懶人包】20201112教育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辦理情形」報告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懶人包】20201112內政部:「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法條】20201105法務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法條】20201105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
【懶人包】20201105國發會:「總體經濟成果與展望」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推動振興消費措施現階段成果」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9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法條】20201029內政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經濟部「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
【懶人包】20201022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長照2.0文化健康站推動情形」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懶人包】20201022經濟部:「全球供應鏈重整下的台美夥伴關係」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
20201015(懶人包)國家發展委員會:「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戰略」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
20201015(懶人包)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
 

20180329內政部:「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