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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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电脑网络东芝电脑网络东芝电脑网络东芝电脑网络((((上海上海上海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QI-2005
信息设备使用规定信息设备使用规定信息设备使用规定信息设备使用规定
版本号: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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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及范围目的及范围目的及范围目的及范围
1.1 根据 TPCS 信息安全基本方针,为对 TPCS 保有的办公用电脑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以及
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目的,个人不得因聊天、
游戏、娱乐等私人原因使用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
1.3 本规定适用于 TPCS 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2. 定义定义定义定义
本规定所指信息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2.1 由公司统一发给员工使用以日常办公为目的的作为固定资产的电脑。
2.2 各种公司配备的电脑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扫描仪等。
2.3 提供公司各种网络应用服务的服务器及电脑
3. 职责职责职责职责
3.1 信息系统部门负责管理属于公司资产的所有电脑,并在管理,运用本规定的同时,并对系统使用者进行
指导和培训。
3.2 信息系统部门有权对属于公司资产的电脑进行查看和操作
3.3 信息系统部门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统一对电脑进行申请分发,并对超过使用年限的电脑
进行计划更换,如对仍在使用期限内的电脑申请更换,需经本部门 GM 批准方可向信息系统部门申请。
4. 内容内容内容内容
4.1 员工使用的办公用电脑必须为公司登记为固定资产并统一分发的电脑,各种类型的样机除测试或展示
外,不得用于日常业务使用。
4.2 公司为员工配备的计算机是供管理、业务交流等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4.3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可擅自删除电脑上的网管和防毒软件。
4.4 不得随意在电脑上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以及存放可能破坏公司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
4.5 相关需要备份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文件服务器上。
4.6 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网络聊天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应用。
4.7 安装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应事先通知信息系统部门;计算机的随机配件、闪存、移动硬盘或外单位带
入的移动存储和外购软件须由专人登记、查杀病毒后方可使用,并要妥善保管。
4.8 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系统部门维修和升级计算机、添置必要耗材和配件
需事先申请得到本部门 GM 批准后,向信息系统部门提出申请,不得擅自进行维修或更改电脑硬件配置。
4.9 不得将私人计算机、PDA 等设备未经信息系统部门的许可下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
4.10 如有需要将电脑带出公司,必须在信息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参照《便携式 IS 设备外带管理规定》进行
管理登记。
5. 违反本规定的处置等违反本规定的处置等违反本规定的处置等违反本规定的处置等
5.1 对于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本规定,及遗失电脑的公司员工按公司就业规则进行包括惩戒在内的处分。
5.2 本规定限公司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