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預防保健 2. 大葉型肺炎(典型肺炎) 資料來源 : Murray, et.al: Textbook of Respiratory Medicine ‧ 常見症狀 :發燒、畏 寒、咳嗽帶痰、胸痛。 ‧ 檢驗 :白血球上昇、 通常可在痰中找到致 病菌,胸部Ⅹ光呈大 葉型肺炎。 ‧ 常見病原體 :肺炎雙 球菌、嗜血桿菌、克 雷氏菌、部分厭氧菌 及革蘭氏陰性菌 3. 間質浸潤型肺炎(非典型肺炎) 資料來源 : Murray, et.al: Textbook of Respiratory Medicine ‧ 常見症狀 :上呼吸道 感染症狀、乾咳、頭 痛、肌肉痛、發燒、 但較少胸痛及畏寒。 ‧ 檢驗 :白血球微幅上 昇、痰中通常找不到 致病菌,胸部Ⅹ光呈 間質性浸潤。 ‧ 常見病原體 :肺黴漿 菌、退伍軍人症、濾 過性病毒等。 4. 事件緣起 SARS 簡介 2003 年 2 月 26 日, 越南河內 的一位美國商人因 非典型肺炎 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其後在 香港、越南 陸續出現 非典型肺炎合併呼吸衰竭 案例。目前初步懷疑是一種不明的 濾過性病毒 感染引起(疑屬副黏液病毒家族)。其特點為發生 濔漫性肺炎 及 呼吸衰竭 ,較過去醫學所熟知,由病毒、細菌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來得嚴重,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暫時將其命名為「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 SARS )。 5. SARS 病例定義 Ⅰ 2003/3/16 WHO 修訂 疑似病例( Suspect Case ) 於 2003 年 2 月 1 日 之後出現: 1. 發高燒(> 38℃ ) 及 2. 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 ,包括 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並且包括以下一種以上的狀況: a. 發病 十日內 曾與診斷為 SARS 之個案 親密接觸 (指曾 照 顧 SARS 個案 ,或與其 共同居住 、或曾經 直接接觸其呼 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 b. 發病 十日內 曾到過有 SARS 病例集中的地區(含 中國廣 東及香港、越南河內、新加坡、加拿大多倫多 ) 6. SARS 病例定義 Ⅱ 2003/3/16 WHO 修訂 極可能病例( Probable Case ) 疑似病例 經胸部 X 光攝影判定為 肺炎 ,或有 呼吸窘迫症候群 (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或個案因無法解釋之呼吸道疾患導致 死亡 ,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之 呼吸窘迫症候群 病理變化。 備註:除了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外, SARS 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頭 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8. CUMULATIVE NUMBER OF REPORTED SUSPECT AND PROBABLE CASES 0 1 Spain 0 11 USA None 0 1 England Yes 0 4 Taiwan 更新日期: 3/19/2003 9 264 Total Yes 2 56 Viet Nam None * 0 1 Thailand None 0 1 Slovenia Yes 5 150 Hong Kong Yes 0 31 Singapore Yes 2 8 Canada None 0 1 Germany Local transmission Number of deaths Total number of case(s) Country 9. 什麼狀況下要擔心得了 SARS ? 在今年 2 月 1 日後 1. 曾到過有 SARS 報告病例 的地區包括 廣東、香港、越南河內、 新加坡、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 等地;或 2. 曾與診斷為 SARS 個案 有親密接觸者 - 曾照顧 SARS 個案 - 與其共同居住 - 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有上述經歷後的 10 天 內出現 高燒 (> 38℃ )以及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例如: 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等症狀。 請儘速就醫!!! 10. 萬一可能罹患了 SARS 怎麼辦? Ⅰ 疑似病例的處理方式 ‧立即將個案送往 指定的 檢查室 或 病房 處理。 ‧病患案應戴上 手術用口罩 。 ‧設法取得並記錄個案 過去十天 內之詳細 臨床病史、旅 遊史、及接觸史 ,包括是否有接觸者發生急性呼吸道疾 病。 ‧取得 胸部 X 光檢查 及全套血液檢查檢驗報告。 ‧如 胸部 X 光檢查結果正常 : 1. 提供個案個人衛生之建議,並要求個案在恢復健康之前應 留在家 中 ,避免至人群聚集的地方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 個案出院時,應指導個案若其 呼吸道症狀惡化,應立即就醫 。 ‧如 胸部 X 光檢查結果 發現 單側或兩側浸潤 (不限間質性浸 潤),請依照 極可能病例 之處理原則辦理 11. 萬一可能罹患了 SARS 怎麼辦? Ⅱ 極可能病例的處理方式 ‧安排 住院隔離 或 與其他 SARS 個案安置於同一病房。 ‧採樣供實驗室檢驗,以排除其他已知之非典型肺炎致病原: 1. 咽喉或 / 及鼻咽拭子,並進行冷凝集素試驗( cold agglutinins ,包括 Weil-Felix reaction 和 Widal’s test ) 2. 血液檢體供培養及血清學試驗 3. 尿液 4. 支氣管肺泡洗出液 5. 視狀況進行屍體解剖檢驗 ‧建議應 每二天 採集檢體一次,檢體的檢驗必須在有適當阻 絕設備( 生物安全等級第三級 )的實驗室操作,如有需要 可經由各國衛生主管機關轉送國際參考實驗室。 ‧每二天追蹤 全套血液檢查 結果。 ‧視臨床需求進行 胸部 X 光 檢查。 ‧視臨床需求進行 治療 。 12. 萬一可能罹患了 SARS 怎麼辦? Ⅲ 接觸者的處理方式 ‧安撫其不安情緒。 ‧記錄姓名及詳細接觸史。 ‧建議接觸者 當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時: 1. 立即報告 醫師 及 衛生單位。 2. 未經醫師同意, 暫勿返回工作崗位。 3. 未經醫師同意, 應避免至公共場所。 4. 儘量 減少與親友的接觸。 26. 什麼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 )? 這是世界衛生組織( WHO )於三月十五日新公布名稱,在這之前稱非典型肺炎。此事件開始於 2003 年二月廿六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發病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之後在香港、越南陸續出現非典型肺炎合併有呼吸道衰竭案例。至於與去年十一月開始的廣東肺炎疫情是否具關聯性尚未釐清,目前為止懷疑是一種尚未經証實之濾過性病毒感染引起。其特點為發生濔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較過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27. SARS 的症狀為何? SARS 的主要症狀為發高燒(> 38℃ )、乾咳、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胸部 X 光檢查可發現肺部病變。 SARS 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29. SARS 潛伏期有多長?會快速擴散嗎? 從 3 至 6 天不等,最常見者為 4 天,如為求慎審,潛伏期觀察可延長至 14 天。 SARS 似乎並不像流感傳染力那麼強,不過現在國際間旅遊頻繁,仍有快速散佈至全球的危險。 31. SARS 病人應如何處置? 病人應安置在隔離病房(目前全台灣有 762 床),並在照護時使用呼吸道及黏膜防護措施。疑似病例一定要與其他病人分開,安置在獨立的病房內。醫護人員及訪客與病人有密切接觸時,應戴上具過濾效果的口罩、護目鏡、長袍、頭套及手套。詳細規範請參見本局網頁「 SARS 處置指引」及「醫院感染控制指引」。 32. 如何治療 SARS ? 雖然已經嚐試使用幾種藥物,但是到目前為止,仍無預防或治療的建議用藥,抗生素並無效果。應由具適當防護的醫護專業人員進行症狀治療;在良好的支持性照護下,重症的病患仍有恢復健康的機會。 34. 自從第一個 SARS 病例至今,有多少病例數? 一位男性於二月廿六日因為高燒、乾咳、肌肉痛及輕微喉嚨痛被送進越南河內一家醫院。在四天後病程進展至呼吸困難、嚴重血小板缺乏,並出現成人呼吸窘迫症,而需要使用呼吸器。 從二月一日至三月十八日,全球已有 219 個病例,其中包括 4 個死亡病例被報告到世界衛生組織。由於全世界對 SARS 的警覺提高,故最近疑似病例數不斷攀升,但並不代表所有疑似病例都已被證實。目前全球充斥著許多不實傳言,其實有不少個案都只是冬季常見的傳染病,例如流感,因為其初期症狀與 SARS 十分相似。欲知最新的累計病例數請隨時查閱本局網站。 36. 如何預防 SARS ? 不要到 WHO 發布的疫區旅遊,如一定得到上述地區,應注意行程之安排,並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到人口聚集處、更避免到醫院,避免與動物接觸。自我保護即加強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及增強個人抵抗力-飲食、作息正常)。從上述地區回國後一有發燒、不尋常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並告知曾去過疫區之旅遊史。 37. 需要預防投藥嗎? 施打肺炎疫苗有效嗎? 要戴口罩嗎? 環境要消毒嗎? 目前沒有必要進行預防性投藥。而且因為 SARS 並非由肺炎雙球菌引起,所以不建議施打肺炎疫苗預防; WHO 也不建議環境消毒。 除非探視病人,否則不建議,特別在台灣疑似個案均被嚴密隔離,如至醫院探病,醫院會提供標準防護措施(標準隔離衣及口罩)。 39. 與 SARS 個案搭同一班飛機該怎麼辦? WHO 認為個案如在潛伏期與個案搭同一班飛機應無傳染危險性,有症狀之旅客目前規定不准上機,航空公司於旅客報到劃位時會觀察及詢問,請旅客基於大眾健康理由,如有咳嗽、發燒症狀應主動告知。禁止 SARS 個案上機是航空公司的義務,因此如發現航空公司違反讓 SARS 個案上機,請檢據(包括時間、地點、航班)向 0800-024582 通報。 如果 SARS 個案在發病期搭飛機,本局將會通知同團人員進行檢查,我國目前尚無發病期搭飛機之個案。 40. SARS 個案的家屬、鄰居是否有感染之危險性? SARS 目前只有密切之共同生活者或在醫院照顧病患者,才有被傳染之可能,非密切生活之鄰居應無此危險。 照顧病患的家屬,如果也發生症狀,依 WHO 規定應立即照胸部 X 光,並以留院觀察為宜;如經胸部 X 光檢查無異常,則無需特別限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