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介绍了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下的相关税收优惠,包括研发支出投资抵减和智慧产权入股缓课的适用主体与资格要件。研发支出可通过两种方式抵减所得税,适用于依法登记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智慧产权入股缓课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或个人在获得新发行股票时,免于当年度所得税,待实际转让时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