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事件、
        義警酒駕致死、
        女消防隊員遭酒駕撞殘、謝師
        宴後學生酒駕撞老師、邊酒駕
        邊看書女駕駛傷重不治……




 酒後駕車造成傷亡的案件多如繁星,究竟
政府、法規等該有何作為,以防止酒駕案件
   居高不下的現況持續下去?

  14投影片,一起關心酒駕修法。
※2012/6/6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http://talk.news.pts.org.tw/2012/06/blog-post.html



02/14
平均
 49件/月
酒駕致死案




               ※2012/6/6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http://talk.news.pts.org.tw/2012/06/blog-post.html

03/14
※中華民國刑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2012/6/6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http://talk.news.pts.org.tw/2012/06/blog-post.html
04/14
「你會走直線,會畫同心圓,但是並不代表
你在那零點零幾秒的時候,你可能(不)會有閃失…」
                                                       (內政部長李鴻源2012/6/6表示)

       ※2012/6/6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2012/6/6公視新聞
http://talk.news.pts.org.tw/2012/06/blog-post.html   〈遏阻酒駕 五都6月底前天天攔檢〉
05/14                                                 http://youtu.be/BoBPfkiX6FY
※2012/6/6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http://talk.news.pts.org.tw/2012/06/blog-post.html
06/14
「台灣是法治國家,不應依民粹
         審判。… 擔心出現「民氣可用」
         現象,檢方與法官依照人民好
         惡做決定,而非依據法條。
                                       (名嘴陳揮文指出)
                                                        」
                               ※2012/6/8 NOWnews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6/08/11490-2822135.htm
07/14
※2011/11/8 公視新聞〈酒駕加重刑罰 撞死人最高判7年〉
                    http://youtu.be/ES2Lm9zPya4

08/14
(1)致人於死酒駕行為的法定刑度將再加重?

               3年至10年重刑
                且不得易科罰金

 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

               (法務部長曾勇夫指出)

  「已接近殺人罪的起跳刑度」
                 (2012/06/16 聯合晚報)
                 (2012/06/17 蘋果日報)
09/14
(2)建議「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針對二度犯酒駕(且單純酒後駕車),
       將酒駕者 拘留   於警局。

 (3)建議「司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
 將曾具有酒駕前科,再犯酒駕傷人害命的行為,
  視為反覆、具習慣性的犯罪,得以
                           羈押
                         (2012/06/16 聯合晚報)
                 (2012/06/17 聯合報、蘋果日報)
10/14
※2012/6/6有話好說〈撞死人只要判一年!司法變相鼓勵酒駕?〉
                    http://youtu.be/ReU_jMg_aJI
11/14
駕駛人若無法通過
                          酒精試驗



                       汽車無法發動!

         1. 學生研發 2. 成本不到1000元
  有潛力!
         ※2012/6/8公視新聞〈防酒駕機電系統 喝酒汽車難發動〉
                   http://youtu.be/O5AmazjWnVw
12/14
曾有討論

現行 ◎酒精濃度吐氣超過0.25毫克/公升 開車             不安全
規定 ◎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                 駕駛?

「 目前警方取締酒後駕車依據的零點五五毫克*標
  準,並非刑法條文本身規定的犯罪要件,只是
  法務部邀集交通部、衛生署、警政署等相關機
  關開會研商後的結論,該項結論屬於行政命令,
  可做為取締參考,但在「罪刑法定」原則下,

                                         」
  法院審判時,不能據此就斷然依被告自白喝酒
  和經酒測逾零點五五毫克*標準,認定不能安全
  駕駛。
         (時任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鄭堤升指出;1999/9/10 中國時報)
 *1999/5法務部認定,酒精呼氣含量達0.5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11%以上,已達
 「不能安全駕駛」之標準。(1999/9/11中國時報)             13/14
 中華民國車禍關懷協會的「車禍處理及權益手
    冊」 (網路版)
 http://www.trvsa.org.tw/book.htm

  車禍處理要領
 http://teachers.ntcpe.edu.tw/howenlee/%E6%A0%A1%E5%9C%92%E5%AE%89%E5%85%A8/%E8%BB%8A%E7%A6%8D%E8%99%95%E7%90%86%E8%
      A6%81%E9%A0%98.htm


  車禍防治聯盟
 http://www.995.tw/car/
  (以上資源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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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7─14投影片看酒後駕車刑責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