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
- 1. 东芝电脑网络(上海)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RU-GASS-2004-003
版本号:2.0
出差管理规定
页号:6
编制:吕晓燕 审核:梁小佩 批准:大野道朗 实施日期: 2010.04.01
1. 目的:
为合理控制公司出差费用,有效提高员工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及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规定。
2. 对象范围:
凡与公司签订工作派遣协议的所有员工。
3. 出差内容:
3.1 定义:员工经公司批准前往工作地以外的地区从事业务工作。
3.2 时间:时间计算是指从离开公司或是离开家的时间开始到返回同一地点的时间段。
3.3 路线:至目的地最经济的路线;如因业务需要、或是因迫不得已的事由、或遇有天灾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另行处理。
4. 出差分类:
4.1 按出差地区分类:
4.1.1 国内出差:指员工因业务需要,经公司批准前往工作地以外的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从事业务工作。
4.1.2 国外出差:指员工因业务需要,经公司批准前往中国大陆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
从事业务工作。
4.2 国内出差按城市等级分类:
4.2.1 A 类城市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2.2 B 类城市是指上述地区以外的国内其他地区
4.3 按工作性质分类:
4.3.1 业务性出差:出差中仅从事业务工作。
(包括国内外出差)
4.3.2 培训性出差:出差中从事的是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培训(包括国内外出差培训)
5. 可由公司出差承担的出差费用的种类:
5.1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交通费、机场建设费、购票手续费;
5.2 住宿费及附属税金;
5.3 出差期间因联系业务而产生的通信费;
5.4 出差期间发生的伙食费;
5.5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杂费;
6. 出差报销:
6.1 出差报销时间:自返回工作地之日起 1 个自然月内必须进行出差费用结算。
对于超过 1 个自然月提交出差报销申请,需得到总经理的特批以证明此费用确因业务需要所发生。
该笔费用的销周期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2 出差报销方法:根据公司规定,按 AURORA 系统的流程要求进行。
6.3 国外出差汇率:必须根据财务部的统一汇率结算。
- 2. 7. 国内业务性出差具体标准:
7.1 各项费用基准:
职务等级
地域
项目
10-9 级 8-7 级 6-4 级 3-1 级
住宿上限 A 类城市 1000 700 500
(含早餐)
B 类城市 900 600 400
A 类城市 160 150 140 120
日津贴
B 类城市 150 140 130 110
A 类城市 120 100 90 80
伙食费上限
B 类城市 110 90 80 70
7.2 各项费用补充说明:
7.2.1 交通费: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出租车费及其他公共交通费用。必须以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线
为准。交通费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实报实销报销。
交通工具利用的等级按照以下标准:
a) 飞机:折扣经济舱(回程可以签转,特殊原因只能购买全价票需证明)
b) 火车:软座、软卧
c) 船:二等舱
d) 出租车:视为相当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报销时在出租车单据上写明具体路程)
7.2.2 住宿费:住宿费仅包括房费以及酒店税金,不包括酒店内发生的杂费。
a) 住宿酒店的选择:必须建立在安全、经济和便利的基础上;一般为出差地区的标准酒店的标准单人房,
一人一个房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预算标准,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总务部门联系,在获得
批准情况下特殊处理。
b) 住宿饭店预定:员工可通过总务部门预定,也可在公司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自行预定。
c) 住宿费报销根据酒店开具的发票以及住宿清单实报实销,超出上述上限额的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7.2.3 伙食费:
a) 伙食费凭每天的发票实报实销,但不能超过上述规定的上限额,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b) 伙食费按天计算,不得累计报销。
7.2.4 其他:
a) 如因业务需要发生的通信费和杂费,报销时需注明原因。
b) 如在出差期间遇宴请对方,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后在 AURORA 系统中提交“交际招待费申请”进行报销。
7.2.5 出差津贴计算:
出差状态 日津贴 伙食费 加班费计算 备注
平日出差 住宿 100% 100% 无
无住宿 50% 100% 无
(超过 8 小时含)
无住宿 0% 100% 无
(未满 8 小时 )
周末出差 同上 按加班规则计算 需向人事说明
- 3. 7.3 出差时间:根据出差交通工具始发时间及回程到达时间的确定。
7.3.1 下列情况外,出差人员必须当天回公司:
1) 班机在 11:00 前始发
2) 班机在 16:00 以前到达
3) 员工如不能赶回公司,可通过有关程序向本部门部长说明原因申请休假。如未说明情况者视为“缺勤”处理。
7.3.2 原则上,出差期间员工不应请年休假。
8. 国内培训性出差:
8.1 各项费用基准:
职务等级
地域
项目
10-9 级 8-7 级 6-4 级 3-1 级
住宿上限 A 类城市 1000 700 500
(含早餐)
B 类城市 900 600 400
A 类城市 80 75 70 60
日津贴
B 类城市 75 70 65 55
A 类城市 120 100 90 80
伙食费上限
B 类城市 110 90 80 70
8.2 费用补充说明:
a) 由公司指定员工在工作日出差培训时,出差津贴按国内业务性出差日津贴标准的 50%支付。遇休息日或法定
节假日(以公司作息制度为准),加班费根据国家规定计算。
b) 如由员工自己向公司提出培训要求,并经公司同意后参加培训的,公司不支付出差津贴和加班费。
9. 国外业务性出差具体费用标准(包括香港、台湾、澳门)
:
9.1 货币及结算:
9.1.1 结算货币以人民币进行。
9.1.2 汇率按财务指定汇率结算换算。
9.1.3 第一次境外出差员工公司予以准备金 300 美元。
9.2 各项费用基准:
10-9 级 8-7 级 6-4 级 3-1 级
住宿上限
(含早餐) $160 $130 $130 $130
日津贴 $40 $30 $30 $30
伙食费上限
$40 $30 $30 $30
首次出国
备用金 $300
- 4. 9.3 各项费用补充说明:
9.3.1 交通费:根据交通票据实报实销报销;如遇境外出差交通无收据时,应提供相应清单。
9.3.2 通讯费、杂费:根据发票明细实报实销。
9.3.3 日津贴根据职位按以上标准支付。
9.3.4 住宿费、伙食费凭有关收据实报实销,但不能超过上述规定的上限额,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9.3.5 境外出差时公司负担所需办理出国手续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签证、照片及各种证明书的费用);根据
出差地的要求而进行的接种疫苗费用等均由公司负担,实报实销。
9.3.6 境外保险:公司负担境外出差人员保险费用。本人也可自行提出参加海外商业保险,但保险费用自理。
海外出差的医疗费用根据出差地医生出具的医疗证明及有关发票报销。根据出差地医生证明资料上
的内容:如果发生医疗费用是因员工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10. 国外业务性出差具体费用标准(包括香港、台湾、澳门):
10.1 各项费用基准:
10-9 级 8-7 级 6-4 级 3-1 级
住宿上限
(含早餐) $160 $130 $130 $130
日津贴 $20 $15 $15 $15
伙食费上限
$40 $30 $30 $30
$300
首次出国
备用金
10.2 费用补充说明:
10.2.1 国外出差培训的津贴按国外出差日津贴标准的 50%支付。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以公司作息制度为
准)
,加班费根据国家规定计算。
10.2.2 如由员工自己向公司提出培训要求,并经公司同意后参加培训的,公司不支付出差津贴和加班费。
11. 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12. 相关附件及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