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1061366)
- 1.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
合同可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
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星级”、“相当于X星
级”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
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 2004年A版和B版) 》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
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 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 邮编:200030
投诉电话:64393615、962020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质量监督电话:962020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 sh1061366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09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Hareesh Ganapathy
乙方(旅行社): 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 LX-GN689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 黄山自助2日游
组团方式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被委托方 上海黄山现代国旅 )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2天1夜
出发日期 2012-01-22
出发地点 上海
途径地点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结束日期 2012-01-23
目的地 黄山
- 2. 返回地点
上海
第二条 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黄山自助2日游
游览时间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景点名称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景点游玩时间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往返交通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标准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住宿天数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饭店名称 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标准 详见旅游行程单
用餐次数 详见旅游行程单 , 标准 详见旅游行程单
自选项目名称 详见旅游行程单 ,费用 /
自由活动时间 详见旅游行程单 ,次数 /
购物场所名称 详见旅游行程单
购物次数 详见旅游行程单 ,时间 详见旅游行程单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地接社名称 上海黄山现代国旅/孙卫民/13905590300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同意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平安国内短途3日游意外险(特惠型)
保险金额: 详见附件旅游行程单保险说明
保险费: 10.0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428.0元 ,
费用付款期限 出团前付清全款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现金;[ ]支票; [ ]信用卡;[√]其他 在线支付给驴妈妈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
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
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
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
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
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
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4. 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癫痫病
人等、严重贫血病患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责任自负。
4. 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旅游者要注意乘船安全。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
选择水下游泳时,应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携带救生设备助游。
5. 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欺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
和情绪兴奋。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
宜进入高原旅游。
6. 高风险娱乐项目,如草地摩托、雪上摩托、骑马、快艇、漂流、攀岩、滑雪、潜水、蹦极等,请旅游者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参加,仔细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酒后禁止参加高风险娱乐项目。
7. 旅游者在出发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
自行承担。
8. 在游览中请听从导游和当地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游者在行程中发
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者紧急联系人提出,因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9. 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旅行社已尽到警示及事后
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包括旅行社安排的在旅游行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
加旅游行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统一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旅游期间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
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10. 建议旅游者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见保险保障计划,旅游者未了解
保险保障计划的,请购买保险时想旅行社索要或咨询,否则视为了解并认同保险条款内容及保险公司理赔政策。根据保
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
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一定比例,敬请留意。对于高风险娱乐项目,旅行社再次特别提醒,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
意外险种。
11. 请旅游者购物时慎重、把握好质量与价格,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因高品质量问题需旅行社协助索
赔时,须凭发票及其他有效购物凭证。
12. 在保证不减少行程的前提下,旅行社可依据具体情况调整行程。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合同无
法履行或旅游行程需变更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或旅行社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
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变更旅游行程的,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行社有权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
或旅游者有权请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减少的费用。
13. 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同性别客人拼房或加床,如以下2种方式无法安排,需
要支付单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使用一间房。
14. 质保电话:400-666-6699-3
线路说明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将签入合同):
1.行程景点、住宿顺序可以互换但不减少;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
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儿童价格(十二岁以下)仅含车位,其余一切费用自理;如游客希望儿童价格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需按照成人
价格购买产品,具体请询问销售人员。
3.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持有老年证、军官证、导游证等证件均不退还门票。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发生减少综
合旅游报价项目情况时,除景点协议门票价外,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临时提出增加或变更综合旅游报价项目,必须获
得全团客人的签字认可,并将可能被要求支付团散差价。
4.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
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除景点协议门票价外,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
5.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非我社原因(县级以上旅游主管单位做出该地区不适合旅游的决
定,报名人数不足十人无法成团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取消发团,并退还所付金额,合同终止。若需要改期或拼团,
则另行安排。
6.游客同意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当地旅游接待服务委托给以下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之一。
7.行程内车程时间、景点游览、自由活动、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仅供参考,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旅游行程单
旅游线路:
黄山自助2日游
游玩人姓名:
Hareesh Ganapathy(护照:G4330513 手机号:18621518633)
- 6. 第3天 也可任意增加1天游览行程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巴士
内容:备注:
世界文化遗产地——西递、宏村1日游 150元/人(含住宿、车费、导服,门票208元按优惠政策自理)
中国最美乡村——婺源1日游 170元/人(含住宿、车费、导服,门票180元按优惠政策自理)
道教文化体验——齐云山1日游 130元/人(含住宿、车费、导服,门票75元按优惠政策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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